我們的見證

董真(化名),楊善(化名)


【正見網2002年03月28日】

我是董真(化名),來自中國黑龍江省。

我是楊善(化名),來自中國廣州。現在我們向大家介紹一下我們在中國大陸的部份遭遇。

(董):我於1997年9月幸得大法,自願修煉。身心巨變,道德迅速回升!自99年720到2001年6月兩年的時間裡,我6次被非法抓捕、關押,曾被關在精神病院60天,在不出示任何手續的情況下被非法關押過5個派出所,共計10天左右、拘留所15天、收容遣送中心24天、看守所33天,幾乎被中共邪惡的流氓集團迫害致死,曾一度處於下肢癱瘓狀態。

可我們的遭遇不過是數以千萬計的中國法輪大法學員中極普通的個例,更有千千萬萬大法弟子仍處於極危險中。

(楊):我99年4月得法,經常書不離身,為大法法理深深折服。自大法被中共毫無理性地瘋狂鎮壓以來,我4次被非法抓捕、前後被非法關押共計73天,被殘酷迫害導致左大腿折斷。法輪大法的無邊法理和五套功法的超常,無數次給我們新生!

(董):1999年7月20日,本著善意地向有關部門反映法輪大法的真實情況,我依法上訪。從天安門被強行拖進警車開始--豐臺體育館關押--強行遣送到祖籍途中幾經周轉--被扣留在家鄉派出所的整個過程中慘遭公安毒打、虐待、恐嚇(揚言輪姦並扔出飛速的列車外等恐怖言論)。在極度白色恐怖中遭受無名苦難。被家人接回廣州後公安仍不肯罷手,逼迫我,把我送進精神病院接受洗腦,在精神和肉體遭受極大痛苦中我在精神病院熬了兩個月。

在家人的努力下把我接出院後,邪惡從未曾忘記過我。2000年4月23日,為防止我進京,廣州市公安在不出示任何手續的情況下動用近十人硬拉我去派出所扣留三小時,並要求我隨叫隨到(隨時傳訊隨時到場),否則威脅我後果自負。

(楊):2000年6月12日,我去北京為大法說句公道。誰知卻被武警拉到派出所打耳光。遇上幾個上海的50歲左右的法輪功女學員,她們對我講述了被警察非禮、中國人民警察對老年人也不放過的流氓行徑。

我去天安門表達心聲,是依據中國憲法第41條:公民有「上訪」權力。大法弟子上天安門申訴根本沒違法。相反是相信政府主持公道的愛國愛民的勇敢行為。我們修煉大法,也是依據憲法,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言論、集會、結社等等自由,可實際上,憲法賦予我們的自由,一一被剝奪,連基本生存的權力也遭到威脅。

師尊教導,修煉的人要處處為別人著想,要做一個完全為了別人的人。所以我不想連累公司、家人,不配合它們不報姓名,反而很快我又回到了工作崗位。而那些我認識的報了姓名的同修卻被遣送回當地被非法超期關押。

(合):2000年6月18日,我們在公園合法煉功。

(楊):我被抓到小學校審訊,後又被當地派出所接回後繼續逼問,晚上在送去拘留所以莫須有罪名拘留15天的途中折回,因拘留所當天關了近千名廣東大法弟子已經超滿,不得不把我暫時送回家。幾天後,一些同樣情況的學員又重新被抓回,補回那15天。而我因出差,在警察深夜造訪我住處抓我時落空。從此,我本人、公司、同事、朋友、家人不斷收到警察的騷擾電話。執行了中共對法輪功無恥政策:一人煉功,株連九族;名義上搞臭、經濟上拖垮、肉體上消滅。

(董):我被警方非法拘捕。晝夜審訊6日未果後強加另外一個同修的姓名給我,並以所謂的「擾亂社會治安」為藉口非法拘留我15天。我前後以絕食16天抗爭,有關部門無動於衷,繼續關押。關完後被廣州市白雲區區公安局用一付手銬銬住我同另外一名女同修一起用警車上送至收容遣送中心折磨。

我再以絕食證實大法。15天後仍紅光滿面,精力充沛,行走有力。此事震驚了被關押百姓,紛紛前來觀望。我趁機洪法並以此證實大法。

公安得知後,氣急敗壞地兩次對我以鼻插管殘忍地灌食,即:警察及其指使的被關押人員十幾個將我牢牢按倒在水泥地上,用一條小手指粗的膠皮管,強行從鼻孔插入胃裡。我不堪忍受,被迫放棄絕食。在被非法關押期間,我多次遭警察用電棍電擊;一次在已被戴手銬無力掙扎的情況下,同時被6-7名女警圍攻毒打。理由是我沒聽從侮辱我蹲在地上的命令。暴打之後,竟趁我不備,突然對我長時間噴射辣椒水。致使我面、頸部疼痛、紅腫近一週。

師父教導我們說:「善者慈悲心常在,無怨、無恨、以苦為樂。」(《精進要旨》「境界」)在如此迫害中我仍心存善念地向她們講清真相。但兇狠的女警非但沒被感動反而夥同男警暴力將我拖進一間沒水沒電沒廁所只有鋼筋和水泥的約4平米的小黑屋,一關就是18天。直至在家人大力營救並交納保證金及擔保書後得以生還。

(楊):2000年7月17日,當地派出所用威脅的口吻叫我去,在審訊室又來一次審問。在晚上時,要我保證每天到派出所報告,我拒絕,因為我沒犯罪,結果,我被非法關在派出所近48小時,在這過程中公安根本沒通知我的家人和公司。後被送到警察高價租賃的招待所裡,被迫接受「特別教育」,予以洗腦,強行轉化。陪同的還有2個當地村民24小時監視我,毫無自由。一個星期後,又被轉到當地戒毒所強迫我們放棄信仰,人權。在洗腦班裡,已關押50多名學員,被警告說不轉化者,判勞教,每天要我們學習它們編制的誣陷大法、造謠誹謗的材料。後來聽說有至少2名學員因不寫轉化書被判勞教。

我認為中共政府的反面宣傳材料,與我們師父教給我們的真善忍大法是完全相反的,從中共的發展史上講政府愚弄欺騙人民的例子太多了。實際上,我認識、接觸的同修都是很善良、很祥和理智的好人、期中相當一部分是很有文化在社會上有地位的人士。

而他們在各種各樣的不公的對待,依然表現的那麼大善大忍,真實坦蕩。我覺得我應該將事實真相告訴受欺騙的人們,於是與妻子自發地向廣大人民講清真相,呼喚正義、良知。

同修的不斷失蹤、親朋好友的恐懼、電話通訊的監控、便衣的跟蹤等等,你可以用一個名詞準確形容:國家恐怖主義!

(合):面對慘無人道的鎮壓,2001年1月1日下午,我和妻子再次來到北京天安門。

(楊):我們在廣場上站了好幾個小時,直到降完旗我流淚了:善良偉大的法輪功學員啊!在中國的歷史上每當政府和人民發生矛盾時,人民要麼就是屈服要麼就是暴力抗爭,從而導致社會動盪。法輪功學員在這場嚴酷的迫害下,緊記師父的教導:修煉人的一切行為都是善的;別人可以對我們不好,我們不能對別人不好;我們不能把別人當成敵人。始終如一使用和平理性的善的行為,默默地、堅定地捍衛著大法;維護著做為人最基本的尊嚴,人們有自由選擇信仰的自由。高舉的橫幅,體現出學員們的善,更鮮明地顯出中共政府的惡;一頓瘋狂暴打、地下一片狼籍:鮮血、眼鏡、手錶、紙片。警察的嚎叫、警車的呼嘯,只為一群法輪功學員拉出人均不足2米長的橫幅:上書:法輪大法好、法輪大法是正法、真善忍。

(合):1月2日,我們再到天安門廣場,毫不猶豫地拉開了橫幅。

(楊):邪惡的警察把我單獨拉到紀念碑後的城樓下,4個警察拳打腳踢、用警棍等,我滿臉是血,嘴唇、耳朵都被打裂了,胸口喘氣都疼。緊接著,送到天安門派出所,在長長的走廊裡都是法輪功學員,一批送走到看守所,從天安門廣場又接來一批。

在晚上,我被送到石景山看守所關押了15天。在寒冷的季節,我的最禦寒的衣服被收走,多次被暴力的審訊:旁邊一盆涼水,準備隨時灌到我衣服裡,在冬天的北京,為讓我放棄修煉,他們使用慣用的冰凍伎倆折磨我;用木條反覆抽打我,把我的頭用力往牆上撞,直到我幾乎暈過去。之後,我被當地派出所、610、村委會的共3個代表坐飛機接回,連夜審訊,被市公安局拘留15天。

從法律上講,一個人犯了罪,懲罰完了,就結了。但是,對於沒犯罪的我在北京關押15天,當地拘留15天,卻強行再次轉到洗腦班,還把我們帶到勞教所、看守所去「參觀」,被迫預先體驗牢獄生活,讓那些承受不住的、被轉化的前學員給我們洗腦,而且嚴重申明不放棄的一律不放!永遠關下去!或判牢教。而且是否被放以對法輪功的痛恨程度為準,要罵大法、罵同修、罵我們的師父,寫的越狠越下流、噁心越容易放出去!這是什麼法律、什麼道理、什麼心理?

洗腦班裡固定工作人員至少7個,每一個學員由兩位陪同,再加上一些叛變的猶大,工作人員,是法輪功學員3倍以上。每人每天伙食費,工資,加班費,補助,這棟樓化了幾十萬元的房租,還有一些亂七八糟的費用,高昂得不可理喻!,在廣東沿海發達城市,一名職工的月工資800元左右,內地偏遠地區為400左右,而無數的下崗職工每月生活補助200元左右甚至更少或根本沒有,而為轉化我一人,兩個月之內中共花去共計4萬多人民幣。而這些錢是勞動人民的血汗錢和法輪功學員的高額罰款。

我為中共政府淪喪到如此的地步感到深深的悲哀!中國,你的希望在哪裡?

(董):天安門上我們被暴風驟雨般的毒打毆散。我被撲上來的惡警打倒在地後拖進警車。趁其不備我拔腿就走。很快被廣場上的便衣警察圍堵追捕。再次被打得渾身是傷,左手、右額分別被打出兩個雞蛋大的包。

警車將我們送到前門派出所審訊。我帶頭背誦經文。遭惡警一次次重拳出擊,它下流地在我臉上練拳。我慈悲地望著它的眼睛,一聲聲念著:真、善、忍,想以此啟發他的善念。誰知它象是失了控,全無停手之意。當我悟到:其實你已不配考驗我。一股神奇的力量將它的手定在空中。十幾秒後它慚愧地低下了頭,再沒敢打我和其他同修。

不知這小小的經歷給它以怎樣的思索?希望他能明白:大法神聖不可侵犯。大法弟子神聖不可侵犯。

因我絕不認可邪惡迫害,窒息邪惡。我可以用生命捍衛法,但不等於一定要失去生命。沒有任何勢力有能力奪取師父給我的用於正法的人的生命。最後感動了一名尚有良知的幹警,他當眾宣說:你的勇敢和真誠打動了我們,正如你所說的用生命震撼了我們的良知,現在就送你走。

果然,一名警察將我送到地鐵口。如同師父在書上所說的一模一樣:放下生死,你就是神,放不下生死你就是人;得法即是神;等等法理。師父說的話就是法。

(楊):在洗腦班差不多一個月的時間,我深刻地感受到了它們的邪惡本質和流氓嘴臉!我徹底失望了,我選擇了逃離。

2月26日,在一個風雨之夜,與另一位已絕食抗議16天的同修,艱難地爬上頂樓,躲過持槍武警站崗,從十幾米高的樓上,扔下一條布,順布而落。我不小心在滑落時掉下來,兩腳板的骨斷、右大腿的骨頭挫斷了有3cm,關節淤傷。瓢潑大雨沒有令我昏過去,那位虛弱的同修非常艱難地把我背到路邊。我們擔心公安的搜查,沒有馬上去醫院,在一個很偏遠的地方住下。在床上無比疼痛地過了一個月,期間全憑對大法的堅信而得以維持。一個月後,同修為我湊齊了錢,在一個偏僻的小醫院動了接骨手術。

事實,在我走後,公安局派了至少3個人到北京住下等我,直到一個月後知道我腿斷了不能動才回來。這又是一筆不可估計的高額花銷。

大家從我的經歷可以看到,中共政府對待法輪功完全是失去理智的,不合法、不合情、不合理,這一切都是不正常的,它就靠著謊言和高壓維持著!完全是文革式的宣傳和迫害。竟然對全國人民洗腦,強迫全國人民反對法輪功、鋪天蓋地誣衊、造謠,瘋狂打壓,這是中國歷史的倒退、恥辱。

(董):2001年5月18日,我與兩名大法弟子在公眾場所被省公安廳不法人員強行綁架。即時被送往派出所審訊。被用電腦查出姓名後當夜送至廣州市白雲看守所。編號:A210-0126。

豎日,被區公安局或市公安局或省公安廳(因為沒人告訴我它們是誰,是否有權如此對待我)以莫須有的罪名處以刑事拘留一個月。狡猾的邪惡之徒怕我收集到證據,竟使用我化名填寫拘留證。(可見附件一)第三天夜半,我被抬出去審訊。就晝夜不停地被審了6天。市610辦為迫使我屈服並妄想我出賣同修,除虐待我之外,竟慘無人道地對我大量使用迷魂藥。

1、在被關押的33天中,管教人員從未停止過迫害我。曾有一次指使犯人,當眾剝光我衣服,毆打我幾處敏感部位並侮辱、取笑我。犯人明明白白告訴我:我們不想搞你,但我若不然,管教會罰死我。

2、倉中規定:只要法輪功學員學法、煉功,任何人都可以制止他,可不擇手段,不計後果。後果由法輪功學員自負。一次我因背經文被犯人毒打近4個小時(大概7點-11點) ,直到她們打累了,午飯都涼了不得不先吃飯了為止 。女犯抓住頭髮將我懸在空反覆搖晃,因我強大的正念而沒被抓掉頭、頭髮。最為狠毒的除四名倉頭外,還有一位30多歲肥女人和編號0044的犯人李佳潔(因販毒、吸毒、賣淫罪被捕) 。整個過程無人制止,值班管教在閉路電視中視而不見;所長及管教巡倉時,我當眾揭發,它們聽而不聞。顯然是它們指使的,否則犯人怎敢?

3、因堅持煉功,管教指使男犯衝進倉裡,用幾十斤重的鐵腳鐐暴力地將我的兩條腿合併在一起,固定在廁所旁邊達二十多天,這種鐐戴法極其特殊和痛苦,專門用於對付大法弟子。

4、在我絕水絕食的第14天,邪惡之徒認準了我不會放棄,決定對我下毒手,執行了邪惡勢力總代表江澤民對大法弟子的政策:打死算自殺,不問來源,就地火化。

5月31日晚8多點鐘,市公安局幹警夥同看守所公安強行將我送到武警醫院,以輸液為名用手銬、腳鐐將我牢牢固定在病床上,並命令3名犯人按緊我(2名男犯和1名女犯)強行注射一針鎮靜劑等我慢慢昏睡後,不負責任地大量注射不知名的混合物(犯人告訴我輸了8瓶,但因本人已昏睡,對所發生的事情渾然不知)。凌晨我被抬回倉裡,仍然固定到原位。頓感頭暈、頭疼、耳鳴、手腳麻木、四肢無力、噁心想嘔吐、雙腿難以移動、意識有些模糊、呼吸困難。釋放後經醫生鑑定我才知道我被使用了破壞中樞神經的藥物。

危難中,慈悲偉大的師父從未放棄我,一次次為我灌頂加持,並點化我勇敢地闖出魔窟。我身心備受鼓舞,堅信依靠大法法理,一定會活著出去。

一週後,我再一次被抬去輸液,天黑抬去凌晨抬回。邪惡是害怕曝光的。抬回倉中仍固定到原位。次日,我陷入昏迷狀態、生命垂危。

5、在被關押的33天中,我堅持以絕水絕食抗爭。如果是普通人,不餓死也渴死了,我們知道的有同修絕食120多天,安然無恙,可見大法的超常。勞教所強行給我灌食5次。其過程相當痛苦,鼻子被插的流血不止;所長親自帶隊,命令男犯女犯一起將我按倒,所長一面用皮鞋踩著我的臉一邊灌劣質奶粉,並加以威脅。全然不顧我每次被灌食後,連污穢帶胃酸全部吐出的巨大痛苦。整個過程是邪惡以灌食為名折磨我為使我屈服、銷毀我意志的過程。最後一次竟然是兩名男犯人動手,所長及其他管教從旁指導並加以謾罵、嘲笑,全無人性,置法律、人權於不顧,肆意殘害大法弟子。邪惡為何如此猖狂,是誰在為其撐腰?是誰在縱容?

6、在此次被迫害中,我曾二次昏死在倉中,後一週持續昏迷,有關部門無人問津,根本不在乎我死活。

為怕我出事後我家人及海外親戚的控告,一個月後,我被家人竭盡全力營救下接出,我以大法賦予的忍耐力和承受力結束了邪惡對我的殘酷迫害。家人把我送到醫院搶救。我兩天兩夜合不上眼、嘴,已是死前彌留之際。

醫生鑑定:中樞神經受損。很可能導致下肢癱瘓。並立即對我進行針灸中樞神經的治療。九天後,我的情況未見好轉。在丈夫的幫助下,我堅信只有大法才能救度我。在我仍黑瘦如六、七十歲老婦、無法坐立、無法自己移動的情況下回家學法、煉功。

法輪大法超常的法理及五套功法的神奇再一次展現在我身上,我快速恢復,一天一變,早已健步如飛。

我和丈夫被廣州省公安廳、廣州市公安局負責我們的所謂「案件」的公安幹警們日夜跟蹤,密切監視起居、通訊、通信,一次多達十多人,兩輛摩托車、一部小汽車對我們進行監視。根據中共內部文件,所有曾煉過法輪功的學員即便現在不煉也不予以辦理出國手續,可我們用大法賦予的無邊智慧和強大正念一面和它們機智地周旋一面在它們的眼皮底下辦好了一切出國手續,順順利利地來到海外,以我們親身經歷揭露邪惡本質。

因時間有限,我們只講述了我們被迫害過程中的一小部份,中共對大法及大法弟子的迫害登峰造極,流氓透頂,毫無人性可言,歡迎大家進一步全面了解、考查,更期望各界政府及善良、正義之士給予大陸隨時有生命危險的大法弟子以有力的幫助、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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