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江大潮展現大法救人的洪大慈悲

海外大法弟子


【正見網2015年07月07日】

人世間的正法大戲,救人、救眾生是其真正的核心,訴江大潮展現了大法救人的洪大慈悲。

於世間而言,對人類大惡的公審,能夠有參照的,是二戰結束後德國的紐倫堡大審判和日本東京大審判,面對日本軍國主義和德國納粹所犯下的罪行,當時人類已有的法律都已不適應對它們的定罪,世界各國代表一致認為:它們的所為是在毀滅人類已有的文明,是全人類的公敵,本質上是反人類的,現有所有法律均不能包納其滔天罪惡,因此經過眾法官商議,決定以反人類罪來判決這些二戰元兇。

紐倫堡大審判的時候,納粹高層說自己只是制定政策,沒有親手殺害哪個人;中層說自己只是執行政策;底層說自己只是執行上司老闆的命令。法官說什麼呢?只有兩種可能,一種是判你們都沒罪,一種是判你們都有罪,我選擇後者。

可以說,當年紐倫堡大審判的意義在於,它為戰後世界確立了一個普世價值和善惡標準,一定程度上,彰顯了善惡有報的天理。

但在法中我們知道,來世的生命都是為法而來的,是來等待被大法救度的。如果說,一個生命最終被大法弟子定為審判的對像,那他就失去了作為一個生命未來的所有希望,那是生命真正消亡的絕望。所以,對正法而言,判罪不是目的,救人才是目的。

類比紐倫堡大審判,如果大法弟子是法官,那些迫害法輪功的高層說自己只是制定政策,沒有親手殺害哪個人;中層說自己只是執行政策;底層說自己只是執行上司老闆的命令。那麼大法弟子作為法官會說什麼呢?你們可以有罪,也可以不受追究,關鍵取決於你們的內心對大法的態度,是死心塌地的繼續執行江的迫害路線,還是脫離它,善待與幫助信仰“真善忍”的好人。對一切真心改過自新的生命,大法弟子對其就是慈悲救度,不計過往得失。

正因為大法弟子眼中的生命與常人的認知根本不同,所以在正法進程中大家會發現一個現象,雖然大法弟子至今已承受了16年的無名苦難,但是,對施惡者並無常人式的仇恨,對這些人的定性也非固定。只要人表現出一點點善念,或者是隨著形勢的變化人心有所轉變,大法就會儘可能的給其贖罪的機會,帶給其得救的機緣。

對當權者也是如此(江鬼首惡除外,已罪不可赦),不論人中權力再大,在法中看也不過是一個冒著天膽、跳入紅塵、期盼得度的生命而已。一旦其能夠有意願善用權力,正法必然會給其機會,同時也帶給更多生命更多被救度的機緣。這是大法救人洪大的慈悲展現,也是一般常人想不到、做不到的或理解不到的。在正法結束之前,一切都沒有固定模式,都在根據人心的變化而變化調整,目的就是能夠多救人。

從訴江的整個過程就能看到大法弟子要走的路超越了常人這一層的理。1999年7月江發動鎮壓法輪功的政治運動,“訴江案”從2000年8月就有先例,二名法輪功學員在中國大陸正式向中國最高法院控告江澤民等人迫害法輪功,但當時法律在中共江氏手中,完全變成一紙空文,被告直接下令抓捕原告,原告之一被殘酷迫害致死,另一人身陷牢獄。

此後,海外法輪功學員在國際發起訴訟,在全球十七個國家和地區,以“群體滅絕罪”、“濫施酷刑罪”、“反人類罪”、“踐踏人權罪”、“剝奪生存權利罪”、“密謀罪”和“剝奪良知及信仰自由”等罪行起訴江澤民,控告他命令和授權逮捕、關押、酷刑折磨並肆意殺害拒絕放棄信仰的法輪功學員;並匯同世界各國正義力量,敦促國際法庭審判江澤民。

那麼,在十多年前,在大陸正式起訴江澤民的路還能再走嗎?行得通嗎?在常人看,路似乎早就堵死了。但大法弟子不這樣看,只要救人的時機出現,就一定能再從新走回來。因為我們是修煉人,是修善的,是來救人的,人顯露出善念,我們就給其機會。

目前,江當年一手制定的迫害法輪功政策雖然還在勉強運轉,但已是人心瓦解、維持艱難。大部份人都已經明白了迫害法輪功信仰人群的非法性、無理性,許多警官、法官、檢察官都在有意識的收手,用各種辦法消極應付,給自己留退路。許多上層的中共官員都在有意退縮,怕被清算時受牽連。那種鋪天蓋地想一下子滅掉法輪功的瘋狂邪惡氣勢,已經完全敗落了。

專門打壓法輪功的政法委、六一零高官周永康、李東生、薄熙來等因為禍國殃民紛紛落馬成為階下囚。新當權者提出“依法治國”、“以憲執政”、“重大決策終身責任追究制度及責任倒查機制”,面對江的累累惡債,顯然不想替江背黑鍋。最高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記制改革的意見》宣稱:改革法院案件受理制度,變立案審查制為立案登記制,對依法應該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訴必理,保障當事人訴權。並稱該意見將於2015年5月1日起施行。

債有頭,冤有主。大法救人最願意看到的就是,全世界人都在控訴江魔頭,全世界人都在反對這場意在毀滅人類的大迫害,那樣除了大魔頭之外,所有的生命都能被救贖,這也是大法弟子們的夙願。訴江大潮就這樣如期而至。

據明慧網報導,自2015年5月最高法院施行立案登記制以來,短短一個多月,就有上萬的來自中國大陸不同省市但事由類似的刑事控告書,被遞交北京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原告都是法輪功學員,被告則是江澤民——發起和維持這場迫害的首惡、元兇。訴江大潮的人數會急速的增加,氣勢也遠遠超越了當初,震驚了各界。

訴江顯民意,審江是天意。訴江走過了一個輪轉,終於又堂堂正正的回到大陸,大法弟子們履行著自己久遠的誓約,帶給世人最大的慈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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