覺醒世人在為自己選擇美好未來

覓真


【正見網2017年03月06日】

近日明慧網報導了這樣幾則消息:遼寧鐵嶺市鐵嶺縣法院日前將構陷兩位法輪功學員的所謂“案子”退回檢察院,檢察院做出不起訴的決定,二零一七年二月十七日,鐵嶺縣兩位被非法關押三個多月的法輪功學員李士棉、林有艷回家。

兩位法輪功學員身在冤獄,向內找自己的不足,放下自我,在被非法關押期間講真相,把“法輪大法的美好”留給了看守所裡的有緣人。二零一七年二月十七日,他們離開看守所時,同監室的所有人和警察都含著眼淚告別。

山東律師孫典軍和天津律師馬衛對辦案人員耐心的從道德良知,憲法、法律、法規,詳細的解說。善意的告訴辦案人員:法輪功教人真善忍,新出台的《兩高司法解釋》不是法律;退多少步講,就算依照新出台的《兩高司法解釋》執行,也必須無罪釋放兩位善良的法輪功學員回家。律師並給他們講了槍口抬高一厘米的良知善念,其實是給自己留後路的道理。

鐵嶺縣法院經研究,依法將構陷他們的所謂“案子”退回鐵嶺縣檢察院,檢察院做出不起訴決定。

遼寧丹東市元寶區檢察院撤銷構陷法輪功學員的案件,兩位法輪功女學員任平、紀麗君免於刑事處罰、獲釋。任平被非法關押四個月後,被無條件釋放;派出所退回紀麗君家人交的五千元保釋金。

任平、紀麗君被綁架後,雙方家人不斷的到金山派出所要求放人,告訴派出所修煉法輪功不違法,更無罪,任平母親為救女兒一次又一次到派出所找辦案人及所長,無暇照看生意興隆的小賣店,不得已低價出兌。

在被非法關押看守所期間,任平、紀麗君善待監室的所有監管人員,與她們和睦相處,告訴她們法輪大法真相,對所有參與綁架她們的公安及檢察院辦案人員不管他們有的態度多蠻橫,她們就是抱著善念向他們講真相,告訴他們法輪大法世界洪傳,勸他們為了自己和家人,停止迫害。

最終檢察院對任平以證據不足,免於刑事處罰,撤銷案件。元寶分局對任平以刑事處罰改為行政處罰,這樣任平在被非法關押四個月零三天後,被無條件釋放。同時,金山派出所也通知紀麗君到派出所辦理領取當時交的五千元保釋金,對紀麗君取消保釋,改為行政處罰十天。

在此之前,也出現過類似這樣的案子。這些案例的出現使人們看到了正義回歸社會的曙光,它包含著法輪功學員在自己都遭受迫害的情況下,還在慈悲救度公檢法人員的博大胸懷;許多不顧個人聲名利益得失和安危,為法輪功學員主持公道,維護憲法和法律尊嚴的正義之舉;一些在辦案中頭腦清醒,善待法輪功學員的公檢法人員,也為自己及家人奠定著美好的未來。善念在淨化著人心,善念在改變著社會,善念使人類充滿希望。

可是在一些地方,那些至今仍然在追隨著中共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功的人,泯滅了人本應有的良知善念,肆無忌憚的做著惡事,無知的在毀滅著自己的未來。據明慧網近期報導,遼寧省凌源市劉殿元老人先後經歷了五次綁架,七年冤獄、四年半的非法枉判導致的流離失所,在七十九歲的高齡又被遼寧建平縣法院非法冤判十一年半。在身體極度衰弱,不符合任何收監條件的情況下被送到遼寧瀋陽第一監獄非法關押。

劉殿元被建平法院李岩法官一審判刑十一年半,罪名是“破壞法律實施”。不知道如此高齡老人有何能力破壞的了國家的法律實施?也不知道到底是破壞了哪一條法律的實施?知道此事的人無不愕然。老人明確表示要上訴,因家人無錢請律師,老人的上訴的權利被剝奪。一個無辜被歷經血腥迫害的耄耋老人,竟又被冤判十一年半重刑,其踐踏法律,何此至極,其冤之大,天理難容啊!

黑龍江省哈爾濱四十六歲的法輪功學員王洪斌遭十年冤獄迫害,才出獄不多久,二零一六年十月十三日又被誣判九年。黑龍江哈爾濱武警學校崔鳳蘭被判15年重刑,法院的人催促崔鳳蘭本人簽字,她則平靜而果斷的拒絕道:我不簽字,我沒有罪。這是非法迫害!

法輪功學員被冤判的案例仍然在每天上演著,中共兩高出台的違憲違法的所謂的新“司法解釋”,試圖在製造更多更重的冤案!一個貪腐幾千萬乃至上億的貪官,(其迫害法輪功的罪惡暫被掩蓋著)僅判十幾年徒刑,而那些沒有任何罪錯,只是信仰“真善忍”做好人的法輪功學員們,竟然無辜被冤判十幾年重刑,公平何在!天理何存啊!

希望那些仍在誣判冤判法輪功學員的公檢法人員,能夠閱讀一下本文所列舉的無罪釋放法輪功學員的案例,是否也能從中得到一些啟示。法輪功學員說:善待大法一念,天賜幸福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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