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任

海煉


【正見網2002年06月23日】

講同樣一句話,負責任與不負責任就決定了講話的人截然不同的結果。當然,這裡的責任是講大法弟子對法的責任。

如果我們在一些特殊場合談話時,把一些對高深法理的簡潔表達,隨便掛在嘴上,心是一種不負責任的狀態,表現為常人的不理解和惡人有意的曲解後騙人,從而給法帶來損失。

但是同時我們也看到,一些同修,面對常人和媒體的發問,抱著對法的負責任的心,不躲不藏,用人能理解的概念,堂堂正正的把一些被誤解的事解釋清楚,比如「發正念是怎麼回事」等等,非但不是泄露天機,進而使常人對修煉者頓生敬意。

同樣,如果從對法的負責任的角度出發,就更能理解一個(或一些)弟子在正法中的所為,就不會被一些事先設定的框框局限自己的認識。

當弟子真正的通過理性思考,從事情的一開始到最後,都能對自己的一言一行在法上認真地負起責任,那麼那樣的行為表現就應是他的「正念正行」 。即使和其他同修的所悟有所差異,也應正面的去理解他們。師父明示,「講真相救度眾生,舊勢力是不敢反對的,關鍵是做事時的心態別叫其鑽空子。」( 在2002年波士頓法會上的講法) ,心態純正,首現就表現在對法的負責任上。

例如此次俄國之行,十幾位女弟子在街上被俄國警察無理由(惡意)地帶進警察局。正是由於弟子們在法上對自己的一言一行從頭至尾的負起責任,正念很足,不受警察「私了」的誘惑(象徵性罰款一美元),把真相從警察局,講到法庭,結果堂堂正正的走出來。警察與法官不僅聽到了每個人講述的受益於大法的親身體會,而且還歸還了被沒收的洪法材料,最後在法庭上還接受了真相傳單,宣布此案作特殊處理,無條件放人。

開始時在警察局,警察自知理屈,折騰一段時間後,找台階下,說每人罰一美金,作為行政處罰了事。有個別弟子曾動了心,想早點結束糾纏,委曲求全。但是很快,對法的責任使大家認識到,一分錢的罰款都是對迫害大法的認可。沒有犯任何人間的法,為什麼要被罰。正念一起,心態無漏,隨即演繹了一出正法時期「楊門女將講真相」 的好戲(註:十幾位全是大法女弟子,有弟子形容好似當年的楊門女將),是一次成功的正法之舉。

相反,如果當時淡化責任,委曲求全,簽字畫押,交錢了事,那就變成了人中的一場不折不扣的麻煩,法上看帶來的是舊勢力針對弟子缺乏負責之心與正念,以此為藉口的大鑽空子,設下層層的「報」 ,等弟子們去應驗。

可見,在言行中貫穿大法弟子對法的負責任,正念由然而生,正行自然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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