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見網2002年07月31日】
圍繞「香港訴訟案」,許多弟子談了很好的認識。這個事件遷延日久,肯定有我們悟的地方。我想,這不應該是一個孤立的事件,它是邪惡奔著大法而來的,奔著全體大法弟子而來的,那麼,我們就必須從就事論事中突破出來,真正站在大法的整體高度來對待這個嚴肅的問題,真正從整體上提高。
我認為,我們雖然圍繞這個事件在做著種種努力,但在整體上,給人的感覺仍然是被動承受和被動應付,讓人覺得「好欺負」,沒有充分展現大法的神聖和偉大。作為大法弟子,當迫害到了我們面前時,我們能做到正念除惡,那麼,當邪惡企圖實施迫害時,我們為甚麼不能做到主動除惡呢?難道我們就不能在邪惡試圖攻擊之前,或者在邪惡進行了攻擊還沒有進行下一輪攻擊之前主動出擊嗎?!
從法理上我們都知道自己肩負的責任,也都在做著學法、發正念和講清真相的事,為甚麼一遇到具體問題就陷在其中呢?為甚麼就被戲中的枝節所迷住了呢?其實,所有這些也都是舊勢力的安排,如果我們不能從正法整體上考慮問題,我們就不能從根本否定舊勢力的安排,就會在具體的事件中、在細枝末節中浪費我們的時間和精力,而我們的時間和精力本來是應該用在正法整體上來的。
師父要求我們站在很高的層次上看問題,實際上是要求我們以主意識的境界來看待問題。「香港訴訟案」就如一台戲,我們不能陷在戲的情節之中,被舊勢力牽著鼻子走,我們應身在戲中,心在戲外,時時按照師父的安排演好自己的角色。這台戲仍在進行中,我們從現在起,就應該從配角的位置上轉換到主角的位置上,應該主動除惡,而不是被動應付和承受。
我們除了繼續做好「應訴」的各項事情外,我們更主要的是要在思想上占據主動位置。在具體做法上,我們還應「主動投訴」,把那些迫害我們的警察以及它們背後的邪惡告上法庭。人間的法律本來就應該是懲惡揚善的,為甚麼就不能為我們主動所用呢?建議香港弟子整理被迫害事實和案例,應用香港「一國兩制」的特點,主動將迫害者送上法庭。國外大法弟子已經應用法律起訴了多個迫害大法的中共高官,那麼,能不能更進一步把邪惡之首送上法庭呢?我想也是沒有問題的,關鍵是我們以什麼樣的心態做,以什麼角色做以及如何應用智慧去做。
大法弟子是一個整體,對香港弟子的迫害是是對大法的迫害,是對全體大法弟子的迫害。師父一直在看著我們,希望我們能從整體上提高上來。這個事件反過來也給我們整體提高提供了一次絕好的機會,我們必須好好把握。我覺得通過這件事情,全體大法弟子都要從中悟一悟,都要在思想上確立自己是主角的正念,都要真正從法上認識法,都要清醒地認識到正法修煉與個人修煉的本質區別,以覺者的心態,積極主動地完成正法時期大法弟子的偉大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