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連高校法輪功學員遭受各種迫害綜述

翰文 編寫


【正見網2018年08月23日】

自從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澤民發動對法輪功的迫害以來,大連高校學生、教職工、家屬及已經畢業工作的法輪功學員深受其害。據明慧網不完全統計,至少有一百零六位法輪功學員遭受殘酷迫害。其中:六人被迫害致死,含冤去世;五人被迫害致精神失常;二十二人被非法判刑,六十六人被非法勞教,七十七人被強制洗腦;五十八人被非法綁架、拘禁、殘酷毒打、野蠻灌食;至少有九十二人遭強制休學、退學、停職迫害,二十餘名學生(二名博士、一名碩士、十六名大學生)被開除學籍、停學;八十餘名教職工及己畢業工作的法輪功學員被停職或開除工職;二十一名法輪功學員被強搶勒索;四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流離失所或失蹤。

 大連高校法輪功學員遭受各種迫害統計表

(一)迫害致死典型案例
                                                      
 1.美術老師馮剛被迫害致死,疑被中共活摘器官

馮剛,男 ,四十八歲,大連海洋大學(原水產學院)美術教師,他在繪畫、雕塑方面造詣頗深。

馮剛自修煉法輪功後,身體健康,思想境界不斷昇華,在藝術創作上更趨成熟、純淨,是位難得的人才。馮剛有很多好的藝術構思,一直在努力創作出一批對社會,對世人有益的優秀作品。可是,就是這樣一位多才多藝的好老師,卻因為信仰、修煉法輪功,講真話,做好人,身心更加健康,卻屢次遭到中共邪黨操控的壞人、惡警殘酷迫害致死。

一九九九年底馮剛因進京上訪,被非法判勞動教養、關押在馬三家勞動教養院。因他抵制邪惡而遭到毒打、體罰、勞役、野蠻灌食等嚴重迫害,絕食期間大量吐血,生命垂危,教養院怕擔責任,才將他保外就醫。放出不久,惡警再一次包圍他的住處,強行綁架他,他堅決抵制,被迫從樓上大頭衝下墜落,頭部等多處重傷。此後,被迫流離失所到瀋陽,招聘在瀋陽行政學院任教,在二零零四年十月因參與營救高蓉蓉又遭綁架,馮剛絕食抗議迫害,曾在馬三家大北監管醫院遭受迫害。

二零零九年七月四日中午,馮剛、王娟夫婦在同修家,同其他十二人,被大連市西崗區公安分局所屬的黃河路派出所警察非法抓捕、關押在大連姚家看守所。在看守所裡,馮剛一直絕食反迫害,每天遭獄警上背銬、插管灌食迫害。到八月初,馮剛的食道已被插破、化膿。為減少插管的麻煩,灌完食不拔管,讓灌食管在馮剛身體裡停留二十四小時甚至四十八小時,怕他拔灌食管,還將他打背銬,待取下手銬時手腫的有兩個手厚,到處是被手銬勒出的血漬。

惡警一直把他折磨的食管化膿、膽管破裂、人都奄奄一息了,才於八月十日停止灌食,把馮剛送往大連解放軍210醫院。經醫院檢查,馮剛的膽囊已經腫的將近兩個拳頭大,不能進食、水,否則膽囊破裂,人就完了。負責看病的醫生對國保的人說,病人很危險,必須馬上做手術。國保的人無恥地對醫生說,今天就不要做手術了,等明天放了再做手術,意為做手術的昂貴醫藥費讓馮剛自己承擔。醫生不同意,三個國保警察只好先交了四千元住院押金費後,迅速離開了醫院。

馮剛隨後忍痛離開醫院。八月十二日,親屬得知馮剛已回家,就約定八月十三日到他家看望他,誰知無論親屬怎麼敲門都無人應答,發現馮剛又失蹤了,斷定是被警察再次綁架。

八月十四日,馮剛親屬直接到大連國保大隊要人,正好辦案警察李洪橋在場,親屬問他馮剛哪去了,李洪橋一副無賴嘴臉,閃爍其詞的說,馮剛死了,馮剛活不了幾天就要死了。

馮剛親屬對李洪橋說:馮剛出現這麼嚴重的病症,應該叫王娟出來照顧他,要有個三長兩短,你們要完全負責的。李回答,王娟呀,已經送走了,送馬三家了,就這一半天吧。

實際馮剛八月十四日已被迫害死亡,遺體未經家屬同意被沙河口區公安分局解剖。馮剛生前疑被中共活摘器官。辦案警察是大連黃河路派出所李洪橋。

八月十七日,馮剛親屬再次到黃河路派出所找李洪橋要人,李洪橋又推脫責任,拿出馮剛的監外執行單說已經監外執行了,來應付欺騙馮剛親屬,就是不敢說出再次迫害馮剛的罪惡行徑。而且監外執行單上的日期是八月十日,正是馮剛被送到210醫院的同一天,但是上面沒有馮剛的簽字。親屬問李洪橋為甚麼沒有馮剛簽字,李回答說馮剛不願簽字。

八月十九日,黃河路派出所電話通知王娟親屬,告知王娟已被送到馬三家教養院非法勞教一年六個月。

直到九月十六日,馮剛親屬到他家住地派出所沙河口區富國街派出所報案馮剛失蹤,接待警察告知,馮剛已在八月十四日死亡,讓親屬趕快到沙河口區公安局處理火化。
           
 2.陳家福老師被大連市教養院打死

陳家福,男,終年四十一歲,大連輕工學院教師,於二零零零年四月十四日被非法勞教,先是劫持到大連市教養院單獨關在一大隊,強迫他干抓磚重活,幾天後就累得便血,腰直不起來,後被關入小號,幾個警察摁住他,拳打腳踢,並逼他下跪,強迫他放棄信仰。

二零零一年二月八日,大連市勞教所召開針對全體大法弟子的所謂「轉化動員大會」,會前宣布所謂會場紀律,坐姿端正,不准講話、討論、提問、反駁,不准上廁所等。會議進行郝文帥(院長)發言期間,突然一名警察把大法弟子陳家福從座位上拽出毆打,張寶林(副院長)左右開弓(打陳家福臉蛋),拳腳並用,猛擊陳頭部……郝文帥在台上高喊:「讓他跪下!」於是眾管教強拉硬按逼陳家福跪下,並加戴手銬直至二小時後會議結束。且張寶林交代陳所在大隊大隊長說:「回去收拾收拾他!」。據說只是因為陳家福在座位上閉眼而已!!!

陳家福堅決抵制暴力「洗腦」的摧殘迫害,慘遭惡警毒打,於二零零一年七月一日(或二日)被大連市教養院迫害致死。一目擊者說:「陳家福嘴裡噴著血,用盡最後一點力氣將雙腿盤上,坐在地上慢慢的閉上了眼睛……」

3.李冬青被瀋陽馬三家等教養院殘暴迫害八年致死

李冬青,女 ,東北財經大學畢業生,遼寧省瀋陽市法輪功學員。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江丑及邪黨開始迫害法輪功,謠言、誣衊鋪天蓋地而來。李冬青本著修煉大法後自己受益的事實,去北京上訪。她還未到信訪局就被警察截至瀋陽駐京辦事處非法關押,次日由遂川派出所去人將她帶回瀋陽,直接非法拘留十五天。到期後,又轉入馬三家教養院非法勞教三年,期間沒有通知家屬。

李冬青遭到女二所所長蘇境為首的惡警百般的刁難、體罰、謾罵、毒打、人格侮辱。在二零零一年十月至二零零二年五月間,李冬青幾乎百分之九十的時間都是在小號度過的,第一次是22天,以後每次均在15天以上。迫害李冬青的幹警路耀琴,是女二所有名的打人兇手,極其惡毒殘暴。

在二零零二年七月二十二日,李冬青在馬三家教養院因為拒不轉化,準備送大北監獄繼續迫害。

二零零二年八月份,有一天來人參觀,要上樓,大隊長張秀榮等馬上跑到李冬青處,上床把她往下拖,拽到辦公室,毆打她,三本記錄迫害事實的日記本被搶走,手被他們用筆尖扎。然後把她關押隱蔽的房間,用以躲避探視和檢查參觀的,關了將近三個月。

二零零二年九月,三年非法勞教期滿,馬三家教養院又羅織罪名非法起訴李冬青,八月二十二日,瀋陽市邪黨中級法院、檢察院直接到馬三家教養院開所謂審判會,李冬青被非法判五年徒刑,不准辯護、不准申訴、不准上訴,不通知家人。她在被劫持到瀋陽大北女子監獄之前,被關押在瀋陽市看守所一個多月(地址在瀋陽市城南蘇家屯區王士村),當時她一直絕食抗議。李冬青在瀋陽市看守所等受盡了折磨,給戴手銬腳鐐,坐老虎凳等刑具。

二零零二年十二月末,李冬青患急性肝炎,為活動開放期,有傳染性,大北女子監獄有關人員曾想讓她保外就醫,但瀋陽市和平區遂川派出所,以「這個人回來我們看不了」為由拒絕接收,致使李冬青繼續被關押。二零零三年初時,李冬青曾絕食絕水抗議迫害,她不承認自己有罪,拒穿獄衣,拒蓋監獄的被褥,拒吃監獄伙食(吃的是其家屬存錢買來的飯菜),訴說「還法輪大法清白」、「還師父清白」、「法輪大法是正法」。監獄有兩至四名犯人看管她,因她不服從他們對大法弟子無理的規定,經常遭到打罵,電棍電擊。

二零零七年,李冬青遭受八年冤獄回家時,被派出所惡警逼迫李冬青的家人把她直接送入精神病院迫害達一個月,強迫注射藥物,致使她全身發黑,腿部靜脈鼓起,又黑又粗,身心受到極大的摧殘。

二零零八年五月二十四日左右,中共邪黨首惡幫凶周永康竄到瀋陽,數十名瀋陽大法弟子被綁架。其中,李冬青被關進瀋陽市東陵區精神病院迫害。

被迫害達八年的李冬青,飽受惡警惡徒的折磨、虐待:關小號、毒打、電刑、人身侮辱,其中有一年半中的百分之九十七的時間是被關在小號中,身上經常是傷痕累累。李冬青遭受毒打是家常便飯。每次打她都是在一個單獨的屋子裡,不在眾人面前進行。在獄警的唆使下的犯人李桂蘭等,為了不讓她喊,用膠帶把嘴封住,然後再用膠帶將胳膊和身體纏在一起,讓她動不了,然後拳打腳踢。這種刑罰她們叫做「暴雨梨花針」。有時就用女人用過的衛生巾或拖鞋把李冬青的嘴堵上,詐騙犯、殺人犯王平等經常毆打她,用笤帚把、木棍打,還惡毒的捅她的陰部。

直接迫害李冬青的絕大多數都是犯人,但是他們是被獄警指使的。她的經歷與遭遇,充分的體現了這場對大法和大法弟子的迫害的邪惡與兇殘,她的案例也在聯合國立案。

李冬青被瀋陽馬三家等教養院殘暴迫害八年後,於二零一一年上半年被迫害離世。

4.王哲浩被迫害含冤離世

王哲浩,男,大專學歷,大連理工大學本科生畢業。原大連化工設計院職工,從事電腦繪圖設計工作。

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邪惡鎮壓法輪功以來,王哲浩在長期反覆被非法關押迫害中,身心受到了嚴重的摧殘,於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二十五日不幸含冤離世。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去北京上訪,他被抓後非法關押在大連看守所近一個月。

八月份上班後,由於江澤民到大連視察,他在工作單位又被抓到拘留所非法關押二十五天。

十月十三日晚上九點多鐘,他和母親一起在家看電視節目時,他和母親被大連「五一」派出所一幫人非法抓到「五一」派出所,非法拘留兩天後,又送到姚家拘留所。母子二人都被莫須有的罪名「擾亂社會秩序」非法拘留十五天。後又被送進洗腦班兩個多月,洗腦無效後,他被非法勞教一年。同時被勒索一萬元現金。

二零零一年四月二十四日,大連公安一處三科陳欣等幾個惡警破門而入,把王哲浩銬起來然後就又被抄家。搜走電腦一台、印表機一台、手機一部,還有二萬元的存摺一個,一箱大法書籍。 當時王哲浩質問他們有搜查證嗎?不法警察打了他幾個嘴巴,說這就是搜查證。後被非法勞教三年。

當時他結婚剛近兩個月,最初被關押在大連周水子勞動教養院,後密轉到遼寧關山教養院、遼寧本溪教養院和葫蘆島教養院。在幾個教養院關押期間,都受到了非人的折磨,經常蹲小號。在大連教養院曾經被嚴管迫害,手腳都被銬在床上;在本溪教養院曾經被打得渾身是血;多次被關在小號,限制上廁所,也不給水喝。在關押期間家人還被勒索「押金」、「罰款」等達一萬三千多元。

二零零三年五月,王哲浩在葫蘆島教養院抗議無理迫害而絕食,惡警劉國華、宋元彬、齊治平、范永傑、王永明、王大柱用六根電棍將王哲浩後背、兩肋電的全是水泡。當惡警發現王哲浩發燒38度才罷手,然後將他雙手綁在床上,插胃管灌入大量藥物及啤酒。第三天一早,王哲浩休克過去,被搶救過來後,惡警繼續插胃管灌食,並派人輪班看他不讓他睡覺。

二零零三年十月十九日,惡警劉國華不滿意王哲浩在「思想匯報」中寫的一篇證實法的文章,將其關入小號迫害。王哲浩再次絕食,由於身體虛弱,無法排尿,二十多小時後,才被送入醫院。大夫下導尿管一個多小時才勉強下進去,而後,王哲浩就是在留置胃管和導尿管情況下度過了三十八天。當通知家屬來時,已發現尿路感染並伴有心律不齊、心動過速等症狀,生命已垂危,惡警在向家屬索要押金五千元錢後,同意保外就醫。

二零零三年冬天,媽媽唐麗娟去葫蘆島勞教所看兒子時,人已奄奄一息,被手銬銬在冰冷的硬板床上,上邊插著灌食的管子,下面插著導尿管。冬天北方天氣很冷,可他卻還穿著單衣服單鞋。

二零零四年十二月初,王哲浩出現全身浮腫狀態,腹鼓脹,吐黑紅色液體狀物。在後一階段王哲浩意識時而清醒,時而迷糊。由於血壓、心跳、呼吸及其他的指標都正常,醫生也找不到他腹脹的根本原因,故無法確診。

王哲浩曾經六次被非法關押,在遼寧大連、關山、本溪、葫蘆島四個勞教所遭受過各種酷刑折磨:電擊、把頭往牆上撞、野蠻灌食——灌啤酒和不明藥物、不讓睡覺、不讓上廁所等等,最終於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含冤離世。

(二) 酷刑折磨致精神失常典型案例

1.黃鴻啟博士曾被多次非法勞教,酷刑折磨致精神失常

黃鴻啟,男,大連理工大學機械系博士生、法輪功學員,湖北省武漢市黃陂籍人。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惡黨迫害大法時,正值黃鴻啟在大連理工大學做畢業論文的最後半年。作為一名大法弟子,在江澤民及其邪黨造謠污衊、迫害大法時,他走出來告訴人們真相,卻遭到邪惡的迫害。當年九月他被非法綁架拘留,十二月開始被非法勞教三年,關押在大連教養院,十二月大連理工大學非法取消了他的博士生學籍。

黃鴻啟在黑暗的大連教養院時,因拒絕「轉化」,多次遭惡人毒打、頭頂扎針、皮鞭抽、坐老虎凳等酷刑折磨,耳膜被打穿,鼻子因野蠻灌食致殘,他還被惡警用電棍電擊生殖器等敏感部位,摧殘性灌食,身心受到極大摧殘,他被迫害得精神失常。

黃鴻啟重獲自由,修煉恢復健康後,因講真相,於二零零三年七月,再次被武漢市國安人員綁架。綁架他時,使用邪惡的恐怖手法,將他雙眼用黑布綁著到處換地方關押、恐嚇;其間,國安還許諾十萬元等利益作為條件,威逼利誘他當特務,被他堅決抵制。關押期間,惡警對他進行了極大的摧殘和迫害,將他迫害致精神再次失常後,才於同年十二月釋放他。

當時的黃鴻啟骨瘦如柴,神志不清,精神極度恐懼,見到警車、警察就害怕,時時懷疑有國安特務跟蹤監控,回到家中緊閉門窗,家人不解,他說國安來了。

堅持修煉恢復健康後,二零零六年正月初一,黃鴻啟去南方尋女友,於正月初二下午四點左右,在廣州火車站,被廣州鐵路公安處一黃姓警察綁架,強行帶到位於廣元西路30號的廣州鐵路公安處非法關押,並被非法勞教兩年,關押在廣州市赤坭鎮第三勞教所,遭到多名惡警抓住他的頭按在地上跪著踢他的腰部等各種酷刑迫害。在非法關押期間,黃鴻啟的父母曾先後兩次前去探望,都遭到冷酷拒絕,送去的衣物、生活用品也不轉交,黃鴻啟出門時隨身穿的一套衣服幾個月沒有換洗過。

幾個月後,邪黨人員電話通知黃鴻啟父母,黃鴻啟被非法勞教兩年,被非法關押在廣州市赤坭鎮第三勞教所。當黃鴻啟的父母向邪黨人員索要兒子被非法勞教的判決書時,他們說已寄給黃陂公安局了。而黃父托熟人向黃陂公安局索要時,回答說沒收到。

黃鴻啟在被非法關押期間,黃家未收到一個字的法律文書。由此可見中共暴政視法律為鎮壓民眾的工具,草菅人命,特別是迫害大法弟子從不講法律。

大約在二零零七年四月,黃鴻啟的父母見兒子時,兒子已經再次被迫害致精神失常。

黃鴻啟被中共邪黨三次非法關押長達五年時間,期間被多種酷刑折磨,如頭頂扎針、電擊生殖器、耳朵被打失聰、精神被迫害失常,二零零七年十月釋放回家後也未康復,至今生活靠無工資收入、老年多病的父母供養,凡知其慘境的人無不為其落淚。即便如此,惡人仍不肯放過他,不時打電話騷擾恐嚇他的家人和親屬。

 2.朱航副教授被迫害致精神失常

朱航,女,大連理工大學人文社科系副教授。

朱航和弟弟於一九九八年上半年先後得法,修煉後身心得到極大的改善。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氏流氓集團開始在全國範圍內迫害法輪功後,她和弟弟連續幾天到市政府上訪,被警察多次毆打關押。

一九九九年八月三十日,朱航和部份大法學員早上到原煉功點煉功被多名警察抓走並關進大連姚家看守所,在看守所,她因堅持學法煉功,被強迫戴上給死刑犯用的生鏽了的腳鐐和手銬,在被看守所負責人多次提審要求放棄信仰失敗後,警察指示同室的多名妓女圍攻朱航,逼迫她放棄修煉並許諾給她們減刑。

為得到減刑的待遇,這些妓女不分晝夜辱罵毆打朱航,不讓睡覺。她們一發現朱航合眼,就用針、牙籤之類的尖東西往臉上、額頭、眉頭處刺,有時就打嘴巴,朱航的臉上常是一塊青一塊紫的。由於長時期戴腳鐐,她的腳脖子化膿、紅腫,並造成她發高燒。朱航為反迫害,曾絕食抗議,後被強行灌食,致使身心受到極大摧殘。短短的兩週的時間裡,人被折磨得脫像了,渾身傷痕累累。在家屬的強烈要求下,朱航於九月十六日被釋放回家,回家的當天,被生鏽的腳鐐磨破的腳腕開始紅腫化膿並開始發高燒,人開始出現昏迷狀態。第二天被送往大連市第二人民醫院治療,由於傷口大面積潰爛,在沒打麻藥的情況下,醫生對朱航的腳腕傷口實施手術,割掉腐爛的皮肉並清理膿血,整個手術過程朱航忍受了巨大的痛苦,一聲未吭。

她從大連第二人民醫院出院後回家不久,因在看守所身體和精神遭受的摧殘,神志經常恍惚,生活無法自理,被送往位於欒金村的大連市精神病院。住院期間被強行吃麻醉神經的藥。如果她不吃,所謂的醫生就把手腳綁起來強行打麻醉針。還布置專人看著她不讓她學法、煉功。同修送給她一本《轉法輪》也被無理沒收。

二零零三年夏天,朱航的弟弟到大連市精神病院看望她,她被關在三樓。因她利用時間寫揭露迫害的真象數據向有關單位郵寄被發現,醫院停止她獨自外出,外來找她的電話一律拒絕轉接,同時在藥物上做文章。長期被迫服藥導致朱航神志恍惚,體質極差。反映在表面就是特別嗜睡,常常一個人坐那發獃,不願意講話。

二零零四年夏天,朱航母親去世,經朱航本人強烈要求,經學校黨委書記同意才在兩名同事的監護下回家奔喪,假期只有一天半的時間。到家不久監護人員就催促朱航服藥,弟弟趁監護人員不注意搶下朱航正要服用的幾種藥物。問她在醫院都吃什麼藥,她回答說不止這幾種,她也不知道。再問下去她什麼也說不出來,就像失憶了一樣。

朱航也多次表示不想在醫院住下去了,那裡沒有人身自由,伙食也極差,周圍是一群真正的精神病人。但迫害的直接責任單位大連公安和學校拒絕承擔責任,互相推諉。

自一九九九年十月份,朱航被非法抓進大連市姚家看守所,遭受酷刑,被折磨致精神失常。後被關進大連精神病院,強行吃麻醉神經的藥,被折磨得連起碼的生活都不能自理。好端端的一個好人,被抓進大連姚家看守所前還在給學生上課的大學教師,就是因為不放棄對真善忍的信仰,被大連公安、理工大學和精神病院聯手迫害得連生活自理都無法保證。

 3.李彬被迫害精神失常

李彬,女 ,出生於吉林省東豐縣。一九九九年碩士研究生畢業於東北財經大學,同年到北京工作。一九九六年八月開始修煉法輪大法。

一九九九年九月,她參加了在北京召開的法輪大法新聞發布會,向國際媒體揭露法輪功學員被迫害的真相。迫害的真相曝光後,江澤民下了「一個都不能放過」的通緝令。一九九九年十一月她到廣州參加法輪大法國際法會,被非法綁架、劫持,關押在廣州東山看守所。同時被抓捕的還有近百名其他法輪功學員,都被判了大刑或勞教。後來她被送到吉林四平精神病院,強行接受刺激性藥物和電療長達一個月,後因此刺激,部份失去記憶達兩三年之久。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左右,警察把李彬押送到東北老家,一路上日夜被銬著手銬,警察勸她放棄修煉法輪功,即立即就放回家和家人過年(當時很快就要過年了),她拒絕就被關押在吉林省東豐縣的東山看守所。李彬的親人因失去她的消息幾個月而非常的擔憂,她的母親甚至因此而精神恍惚。

二零零零年元月的一天,警察利用李彬母親怕她被送去勞教或被判大刑的怕心,將李彬關到四平精神病院迫害…… 。

一天上午 四十幾歲的「神經科主任」男醫生王凱騙李彬說:「我們樓上還有很多醫生想要聽你洪法,你跟我們來。」,於是她被關在一間病房,李彬渾身上下被強行用白色的帶子捆綁在床上。然後幾個人按住李彬的骼膊給注射了不明藥物,2~3分鐘的時間內,逐漸的失去知覺,最後昏迷過去,不省人事。大約沉睡了一整天,當李彬再次睜開眼睛時,發現自己是被關在真正的精神病房。李彬絕食抗議,結果被注射一種藥,而且醫生說:「不能這樣讓你餓死,所以得給你身體補充營養」。後來又被迫服用大量不明藥物。

期間,李彬還遭到給精神病人電擊頭部的多次電療迫害。電療時儀器發出震耳的聲音使人感到恐怖,整個頭部不停的顫動,而且口吐著白沫,樣子很悽慘。電療後出門走路去廁所都迷迷糊糊的,提著褲子,走不了直路。

李彬在精神病院每天吃的是大鍋飯,還要排長隊,她不記得在那裡曾經洗過澡。連上廁所用的衛生紙都是定量的。由於被迫服用了藥物和被施電療,頭腦那時已經不很清晰,做甚麼事情都是迷迷糊糊的,連自己說話的聲音聽起來感覺都不是很清楚,好像是在聽別人講話。

李彬的主治醫生王凱聽信了中共的造謠宣傳,所以每次談話都達不到他想要的結果(讓李彬放棄信仰),便說李彬是嚴重的「偏執性精神障礙」,簡稱「偏執」。在那裡,屬於隔離治療,是不允許輕易被家人探視的。有一天,李彬的妹妹和她的男朋友送禮給了主治醫師王凱,還請吃飯,才允許探視機會。

她妹妹來探視之後的幾日(在精神病院呆了近一個月的時間),父母帶李彬回家了。回到家裡,因為在精神病院服用了大量的精神刺激藥劑,包括安眠藥片,突然停止了服用,就造成失眠。李彬整夜整夜的睡不著覺,痛苦難以言表。

這樣持續了幾天,身心受到極大的傷害,失去了記憶。感到精神承受著極大的壓力,幾乎到了精神崩潰的邊緣,連呼吸都感到非常的困難。警察和政法委的人每隔幾天就要假惺惺的來李彬家「看望」,表示「關心」,其實是監督李彬的思想狀況。後來她的母親只好放李彬回北京。藉此逃脫了警察的魔掌。

二零零零年四月,她因到天安門廣場打橫幅被綁架。被非法關押在東城看守所,又被非法判處一年勞教。二零零一年四月被關押在北京團河調遣處、北京新安女子勞教所。

二零零零年八月八日,在北京勞教人員調遣處的小操場,發出高嚷的恐嚇聲,還有電棍放電聲。「小哨」對李彬進行脫光搜身,這個小哨(因盜竊而被判勞教的人)受了警察們的「授權」,一個耳光過來,打在她的臉上。

李彬一九九九年十一月因參加廣州法會被捕,二零零零年元月,因堅持信仰被警察送入吉林省四平精神病院,遭受了非人的迫害,而後二零零零年四月又被非法判處一年勞教,先後被關押在北京東城看守所、北京勞教人員調遣處、北京新安女子勞教所,九死一生。

李彬二零零四年七月輾轉來到美國。幾年的時間靠法輪大法給予的力量使李彬的記憶力恢復。

 (三)非法勞教判刑迫害案例

 1.王語絲老師曾被冤判十年,二零一四年又被冤判六年

王語絲,女 ,遼寧省大連市法輪功學員,畢業於大連外國語學院。

二零零零年,王語絲因堅持信仰「真、善、忍」被非法判刑十年,在瀋陽大北監獄關押十年,受盡凌辱,遭受多種酷刑。那時,孩子才兩歲,丈夫承受不住中共的壓力與她離婚,一個好端端的家被中共拆散了。

在遼寧女子監獄,王語絲遭受多種酷刑凌辱。二零零五年十二月,遼寧省女子監獄惡警利用刑事犯充當兇手,強迫法輪功學員「轉化」王語絲也不例外,身上被打得青一塊紫一塊的,脖子都被抓壞,大冬天往她們身上潑涼水,強迫脫光衣服凍著,拳打腳踢更是家常便飯。

出獄後,她開始做課外輔導英語教師,因教課好收費低,家長和學生都非常感激她,她說:「做人得憑良心,我不能把學生當作自己掙錢的工具。」

二零一三年八月二十九日晚七點左右,大連國保大隊王國江、王璽良等二十多個警察闖入家中,將王語絲強行抓走,非法關押到洗腦班(原大連教養院),同時把她的母親夏玉玲綁架到大連戒毒所,非法關押五天才放出來,致使老人高燒不退,臥床不起。九月三十日,西崗分局把王語絲老師綁架到大連洗腦班(對外聲稱「法制教育學校」)迫害,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惡警又把王語絲從洗腦班轉到大連看守所迫害。

八旬父母為討公道,寒冬奔波,申冤無門,母親終於承受不住思念女兒的痛苦和生活的重壓倒下了,消瘦了二十多斤,吃一點東西就吐,全身發抖,虛弱無力的整日躺在床上。後來,因見女兒的最後一線希望破滅,病情迅速加重,於二零一四年三月十五日凌晨四點含冤悽慘離世,死前終沒見到女兒最後一面。

二零一四年六月二十四日,大連西崗區法院對法輪功學員王語絲老師非法開庭,王語絲為自己辯護說:「寫文章沒有罪,信仰沒有罪」。王語絲在法庭上陳述:「自己僅僅因為信仰真、善、忍這種普世價值,曾於二零零零年起被非法關押十年,家庭破裂,當時孩子才三歲,孩子的童年沒有媽媽的呵護,現在自己再次被關押,母親又悲傷離世。這場迫害製造了太多的人間悲劇。」兩位律師從法律、道義良知多個角度對當事人做了無罪辯護,指出:修煉法輪功沒有違反國家任何法律,公安部公布的14種邪教沒有法輪功,用《刑法》300條「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法輪功教人向善,中共是真正的邪教)對法輪功學員量刑是張冠李戴,法輪功學員被判刑沒有任何法律依據。最後,律師鄭重向法庭提請:「立即無條件的釋放法輪功學員王語絲,以彰顯法律的尊嚴」。可法庭還是以休庭結束庭審。

對一位根本就不應該被關押的善良女子的開庭,中共官方「非常重視」,調動了特警坐鎮,雖然有心的摘掉了「藍鯊」的前後車牌,但車中的警力一目了然;同時部署了大量便衣警察,在法庭外巡視,並非法對前來關注王語絲的法輪功修煉者進行拍照。

非法庭審從上午十點開始,到下午兩點結束,歷時四個小時。二零一四年八月二十七日下午一點,大連市西崗區法院對英語老師、法輪功學員王語絲非法開庭誣判六年,前後不到十分鐘。

 2.在校學生王宏偉被退學,遭十年冤判

王宏偉,男,二十六歲,大連理工大學電信學院學生。一九九六年二月有幸開始學煉法輪功。一九九九年六月,王宏偉還是大連理工大學大三學生期間,中共惡警特務經常到校園煉功場騷擾王宏偉和法輪功學員們,七月二十日以後,王宏偉和法輪功學員們仍然到煉功場去煉功,惡警對他們毆打和辱罵,並且交給學校教育處處理。七月二十二日,王宏偉和法輪功學員們到大連市政府去上訪,被分局抓走,非法關押到深夜十二點左右,才被釋放回家。

二零零零年一月一日,王宏偉獨自一人從大連理工大學去北京天安門證實大法,在天安門廣場被抓回後,被大連市刑警隊非法拘留十五天,身上二百元財物被搶劫,三月被大連理工大學勒令退學,退學回農村老家之後的幾年中,王宏偉不斷遭綁架和非法關押,二零零四年一月四日被非法判刑十年。

二零零一年八月一日,王宏偉在大連市濱海大道張貼真相傳單,被大連市西崗分局非法拘留一百天,後被釋放,身上一千二百元財物被搶劫。

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王宏偉在大法弟子家開小型交流會,被大連中山分局非法拘留十七天,後釋放。

二零零二年一月二十九日,王宏偉回家過新年,同時照顧由於被迫害九個月而導致癱瘓的父親(現父親因修大法而痊癒)。王宏偉因給同修提供真相傳單,被鐵嶺市開原縣公安局非法抓捕,並且非法勞教三年,二零零二年九月二十六日王宏偉成功逃離鐵嶺市教養院,從此流離失所。

二零零四年一月四日,因遼陽市真相資料點被惡警破壞,王宏偉和其他十一名大法弟子先後被遼陽市國保大隊非法抓捕,身上五千元財物被搶劫,電腦、印表機、摩托車被非法沒收。王宏偉問他們為甚麼沒收?他們說這都是「作案工具」。在國保大隊,王宏偉被拷打,擗腿,多處被打傷,因無法走路,他們抬王宏偉到遼陽看守所,看守所看王宏偉被打的情形,拒收,他們通過疏通,才收留非法關押王宏偉。隨後王宏偉以「組織者」的罪名被非法判處十年,先後在遼陽市看守所、瀋陽新入監犯監獄、撫順二監獄、瀋陽一監獄非法關押。

二零一一年七月六日,王宏偉在瀋陽第一監獄關押期滿,出了監獄大門,直接被撫順市清原縣六一零劫持,隨後又劫持到撫順羅台山莊洗腦迫害。

 3.劉榮華副教授勞教期滿又遭誣判十年

劉榮華,女,研究生,原大連水產學校副教授。

劉榮華一九九八年修煉法輪功後,按照「真善忍」的法理要求自己,身心健康,道德高尚,在單位兢兢業業的工作,她的文章曾被刊登在《中國百科全書》上。可是,這樣一個大連教育界的精英人士,卻屢遭迫害。

二零零一年四月二十五日,劉榮華在上課期間被黑石礁派出所林海等警察綁架。原因是警察問劉榮華對「自焚」的看法,劉榮華善意地告訴他們真修大法的人絕不會自焚。因說一句公道話,劉榮華被非法拘留。她拒絕在拘留證上簽字,但大連水產學校領導蓋章,配合惡警將劉榮華非法拘留。扔下她六歲的孩子獨自一人,當時孩子的父親在外學習,雙方老人均在外地。

劉榮華被非法關押兩個半月後,於二零零一年七月十一日被非法勞教一年,被劫持到馬三家教養院。被馬三家教養院隊長蘇境作為強制轉化對像,被吊在水房站立二十一天,左手腕骨致殘,後背疥瘡都有拳頭大,多次受「抻刑」迫害。

在非法勞教期間,大連水產學校書記李元鵬擅自非法開除劉榮華。致使劉榮華失去了經濟來源,丈夫與她離婚,一個完整的家庭被破壞。

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三日,劉榮華在桃源的租住房內,被大連青泥窪橋派出所警察綁架,後被劫持到姚家看守所七樓三室非法關押,警察不准家屬接見。期間,警察多次非法提審劉榮華。有一次非法提審完後,為抵制非法關押和無理迫害,劉榮華拒絕面牆而站,被警察辱罵,劉榮華高喊:「法輪功無罪!法輪大法好!」被一所長暴力打耳光。

二零零九年十月二十一日,大連市中山區公安分局青泥窪橋派出所勾結大連勞教委,非法決定勞教劉榮華二年。這是劉榮華第二次被非法勞教。

二零零一年和二零零九年,她兩次被關押在馬三家教養院,在馬三家勞教所,警察不僅要求法輪功學員放棄信仰,還必須接受中共詆毀法輪功及創始人的強行洗腦,此外,還要做繁重的奴役。採用的手段有:1、寫「三書」(放棄信仰、詆毀法輪功師父的保證書、悔過書、揭批書等);2、隨時下發詆毀法輪功及其創始人的「調查問卷」或「作業題」等,強制法輪功學員按照警察的要求筆答;3、「現身說法」,要求法輪功學員按照警察的要求說詆毀法輪功及其創始人的話;4、看詆毀法輪功及其創始人的錄像等;5、每天早中晚背管制犯人的「30條」,唱吹捧中共的紅歌;6、在做奴役的考核表上簽名,等等等等。如果法輪功學員不按照警察的要求做,警察就會採取酷刑折磨等手段進行迫害。

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下旬,二零一零年十月,馬三家勞教所惡警成立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所謂「攻堅」小組,強迫法輪功學員放棄信仰、罵大法、罵李洪志師父,在血旗前宣誓等,不從者均遭暴力毆打及酷刑折磨。劉榮華等,均遭到「吊銬」「劈胯」等折磨。被拷打至滴水不進、嘴唇發紫、走路都不行了還被強迫幹活,遭到殘酷折磨。

劉榮華因堅持信仰,遭受上抻刑、暴打、非法加期、非法剝奪其它合法權利等迫害,在這樣精神與肉體的高壓迫害下,劉榮華多次被迫害的心臟病發作,最嚴重的一次,醫院醫生說再晚送兩天,人就沒了。劉榮華此次被迫害前比較胖,因酷刑折磨變的骨瘦如柴,行走困難,還被逼迫做奴役。

二零一一年九月,劉榮華在勞教期滿前三天,被大連桃源街派出所從馬三家勞教所綁架回大連,後被大連市中山區法院庭長姜曉紅再以同一藉口對劉榮華非法判十年。劉榮華上訴,大連中級法院非法維持原判。劉榮華於二零一二年七月十日被劫持到瀋陽女子監獄。

二零一二年一月九日,中山區法院對劉榮華庭審時,兩位正義律師做了無罪辯護,律師認為:信仰和傳播法輪大法都是受憲法保護的合法權利,根本不應受罰;而劉榮華勞教期未滿又被判刑,更違反「一事不再罰」的原則。說白了犯法的不是劉榮華,而是執法者。

為營救女兒,劉榮華年近八旬的父母不顧身體不適,四處奔走,申述冤情;劉榮華十六歲剛上高中的兒子也寫了呼籲信,希望善良的人能幫幫他的媽媽,讓他們母子早日相聚。可是,在中共的強權統治下,執法部門已經淪為中共迫害老百姓的暴力工具。在桃源街派出所,所長李利天恐嚇劉榮華的母親,如果再去派出所,就告訴檢察院和法院往死裡整劉榮華。

冤判劉榮華十年,卻不給劉榮華家人判決書。聽到宣判長達十年的重刑,劉榮華和其家人十分震驚,勞教二年期滿僅差二天就回家了,又得此冤判,劉榮華不服提出上訴。四月十日是遞交上訴書的最後一天,天下著雨,好像知道劉榮華的冤屈,老天也為之動容落淚。劉榮華的母親和丈夫來到姚家看守所遞交上訴書。

二零一二年六月五日,大連中級法院刑二廳下達二審刑事裁定書,非法維持原判。

 4.美術教師曹陽遭遇多次非法判刑,一家三口被折磨的死去活來

曹陽,一九七七年出生,一九九八年考入大連外國語學院。家住遼寧省新民市。遼寧瀋陽市雄獅美術學校老師。

曹陽父親曹廣富和母親趙敏都在醫院工作。一家三口都修煉法輪大法,並嚴格用「真善忍」要求自己,家庭和睦,為同事和親朋好友所稱道。

一九九九年十月,曹陽去北京信訪局上訪,被非法關押在遼寧駐京辦事處十四樓,後走脫。十一月曹陽和他父母一家三口再次去北京信訪局上訪,被非法關押在新民駐京辦事處,曹陽和其父親被轉移至新民拘留所,母親被非法關押在瀋陽五所,半個月後一家三口被轉移在新民二院關押,當時是二院臨時騰出來的病房,沒有床鋪,窗戶現焊的鐵欄杆。把門鎖上不許出門,沒有床、被,在水泥地上放個草墊子,放個馬桶,吃睡都在一個屋子裡,就這樣又被非法關押了七天,還勒索了他們五千元現金,才放回家。

二零零一年五月二日,瀋陽鐵西輕工派出所去了兩輛車,在新民將曹陽一家三口綁架,並非法抄家,計算機、印表機等大量私人物品被洗劫一空。參與此次綁架搶劫的惡人把曹廣富一家三口人折磨的死去活來,把曹陽和曹廣富吊起來打,用電棍電擊,受盡了各種體罰和酷刑,說:「弄死了,就說是自殺!」

後來,曹廣富和曹陽被非法關押到瀋陽市鐵西區看守所,趙敏被非法關到瀋陽市看守所。趙敏兩個月後被綁架到瀋陽市龍山教養院繼續迫害,非法勞教兩年。

曹陽在鐵西區看守所被非法關押到長達一年多,於二零零二年七月被非法判刑七年,關押到遼陽燈塔鏵子監獄,每天被迫從事奴工生產達十幾個小時。期間還被關押在大北監獄兩個多月。曹陽由於給大家看帶進去的師父講法,被發現後,關在禁閉室半年之久,關在一平方米的小屋裡,戴上手銬和腳鐐三個多月,又給他加刑三年。後將其轉至大連南關嶺監獄關押,於二零一零年一月七日釋放。

二零零九年七月初,大連監獄給家屬來電話,說是讓給曹陽送出監時穿的衣服。家人趕去送衣服,可是七月份並沒有放人,家人打電話詢問又說是整體往後延期了。

二零一零年十月,曹陽與惠麗綦喜結連理,二人同修大法,互敬互愛,琴瑟和諧。二零一一年十一月,女兒天馨出生。當時曹陽在瀋陽市雄獅現代美術學校任教,妻子住在新民家中照顧孩子。

二零一二年八月二十八日,新生剛剛入學,正忙碌在雄獅現代美術學校的曹陽與陳秀兩位教師遭到瀋陽市國保大隊惡警綁架。曹陽在學校被綁架的同時,警察闖到新民曹陽家中,將他妻子惠麗綦綁架(後放回),並搶走計算機等大量私人財產和物品。參與此次綁架搶劫的單位與部份人員:瀋陽市國保大隊、瀋陽市皇姑區公安分局陳福洋、新民市國保大隊李佳佳、新民市新城派出所、新民市前當鋪派出所。曹陽被非法關押在新民市看守所時,女兒天馨才九個月,剛會喊爸爸。

新民市法院分別於二零一三年一月九日、一月二十二日對曹陽非法開庭,最後罔顧法律、證據,強行非法判曹陽五年徒刑。二零一七年八月到期仍被關押在本溪監獄八監區。

據悉在法庭上,律師為曹陽做無罪辯護,指控新民市公安局警察有意造假構陷,並將所謂的證據光碟當庭播放,經證實都是對人有益的宣傳品,沒有任何違法內容,並且律師當庭指證:根本不能作為定罪證據的物品還被公訴人偽造了數量;所謂的證人三次簽名,竟然還是三樣同音字、不同筆體。女陪審員王萌竟說,因為曹陽修煉法輪功曾被判了九年,這回即便沒查出那麼多數量,只要有這些東西就可以判刑。公訴人計興中叫囂說:現在數量不是問題,就是只要有一個字,也要判刑。

 5.英語講師劉冬梅遭遇十年非法勞教判刑迫害

劉冬梅,大連外國語學院英語語言文學碩士研究生畢業,原東北財經大學國際商務外語系英語講師。

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公開迫害法輪功,一時間如烏雲蓋頂,全國,甚至全世界泛濫的都是江氏政治流氓集團誣陷法輪功的謊言。為維護法輪大法,澄清謊言,許許多多大法修煉者前赴後繼前往北京和平請願。同年十月二十八日,三十多名法輪大法修煉者,不畏生死,在北京郊區成功召開法輪大法新聞發布會,第一次使世界媒體對大陸大法修煉者有了直接的正面了解。劉冬梅,為此次新聞發布會三名翻譯之一。不久,劉冬梅回到大連,一下火車便被綁架,劉冬梅後被送往遼寧省馬三家教養院勞教三年。在馬三家教養院女二所,管教人員用專政的方式強行她放棄學法和煉功,每天播放污衊師父和大法的錄音錄像強行洗腦,特別是受被轉化者的邪悟的欺騙迷惑,從而走上了邪悟。

二零零一年五月二十九日,劉冬梅給明慧網寫了聲明自己要重新開始修煉法輪大法的《嚴正聲明》。劉冬梅嚴正聲明發表以後,第二天,她被邪惡勢力帶走,遭中共報復,再次被非法判刑三年。二零零四年期滿回家後,東北財經大學非法將其開除。

二零零六年七月二十六日,因為到農村講真相,被大連復州灣膠溜島派出所非法綁架,送至瓦房店市公安局政經保大隊,轉至瓦房店市看守所,被刑事拘留,後被非法勞教兩年。期滿那天,不法人員妄圖將其劫持到撫順洗腦班強制洗腦,導致劉冬梅精神崩潰,才得以回家。

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一日又被綁架,非法判刑二年,被非法關押在福州第一勞教所迫害。

 6.中國銀河證券大連營業部職員王濤被非法判刑九年

王濤,遼寧省大連市中山區大法弟子。一九九九年畢業於東北財經大學,曾在中國銀河證券大連營業部工作,職員。

二零零一年七月二日,王濤因在北京發光碟、傳單,被北京市國保大隊(隊長辛忠)及大興區公安局綁架,七月三日送至團河勞教所。二零零二年二月轉至豐臺區看守所,四月被豐臺區檢察院起訴,六月被豐臺區法院(審判長:王威)非法判刑九年。
 二零零二年十二月,王濤從北京市豐臺看守所轉至北京市外地遣送站,後到錦州入監隊,十二月二十一日到瀋陽第四監獄八監區。二零零三年四監,二監合併為瀋陽二監。

二零零三年十二月,王濤因抵制非法奴役,被關禁閉五十六天。

二零零四年六月,王濤再次抵制奴役,被罰站二十多天(一天站近十二小時),後絕食十天。

二零零四年六月二十二日,在瀋陽市第二監獄十四監區,遭到犯人毒打。當時警察坐在後台,邊打邊說:「就打你了,怎麼的。」並於次日對他們罰站,從早上七點到晚上七點,由四個犯人輪流看著。

二零零四年十二月,王濤因煉功,臉部遭犯人吳大明踢打。

二零零六年三月、二零零七年六月、十月,王濤三次絕食抗議「接見不讓吃飯」及「不喊報告不讓接見」。

在二零零七年十月二十四日接見家人的時候,因為他沒有按照惡警的要求喊報告、背誦所謂報告詞,被停止接見。王濤當天以絕食抗議。

第二監獄的大法弟子們聯名給監獄長王斌和管教監獄長朴炳錘寫了公開信,說明理由,可是獄方不但不給予解決,還對大法弟子王濤進行迫害至住院,他們一天給王濤打七瓶吊瓶。

惡警王德春、喻生、劉成軍等人得到管教監獄長朴炳錘的命令,對大法弟子言詞挑釁,叫囂:「你們不是已經死了幾個了嗎?能把我們怎麼樣,死了也算白死。」

二零零七年十一月,王濤因拒絕喊「報告」詞,獄方就拒絕家屬接見,獄方怕孟華等法輪功學員聲援王濤,而將孟華等四名法輪功學員強行調離四監區。

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二十日,王濤被轉移到盤錦監獄,曾被關進小號迫害。

二零零六年五月二十六日,大連甘井子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長宋玉龍、副大隊長董仕國又闖入王濤家,綁架了一家六口(張義君、王紅夫婦、父母以及九歲的孩子),並非法抄家,抄走大法書籍,私人財產電腦三台及印表機等物品。

王濤之後被送到環保賓館洗腦迫害,張義君、王紅夫婦被非法關押在姚家看守所。之後,宋玉龍又策劃參與了對張義君等大法弟子進行刑訊逼供、誘供,以莫須有的罪名進行栽贓陷害。
 
 7.苗俊傑被非法判刑九年

苗俊傑,男 ,畢業於大連水產學院,分配在開發區水產技術推廣站。大連金州大法弟子。

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八日,苗俊傑進京上訪,在北京被非法抓捕後,被金州區公安局駐京辦事處非法押回、敲詐勒索二千元,關押在金州看守所迫害,於二零零零年一月十六日放回。其女兒苗真真出生於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三十日,妻子一人在家裡承受了巨大痛苦。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元旦前一天,金州區公安局不法人員跟蹤其妻子李新,到李新娘家,在那裡連同孩子(當時只有一週歲)一家三口人一起被劫持。李新在公安局被扣押十八個小時,小孩受到極度驚嚇。苗俊傑被非法關押在金州區看守所,絕食二十天左右,經歷了野蠻灌食,於二零零一年五月二十三日放回。

二零零一年九月一日,苗俊傑與同修一起去唐王殿,被站前派出所非法抓捕,當天晚上走脫,之後苗俊傑被迫流離在外、有家不能回家。

二零零二年七月二十日,苗俊傑在大街上被巡警於衛東非法追捕,被站前派出所劫持到金州公安局,後被非法關押在金州看守所。大連市公安局及金州區公安局聯合非法把苗俊傑提審到龍王廟邊防派出所進行酷刑折磨,不法人員們把他吊起來,然後在脖子上掛上六十斤的水桶。經過幾次非法提審,苗俊傑被毒打得遍體鱗傷。金州區法院未經任何法律程序,在未通知家屬的情況下,對苗俊傑非法判刑九年,非法判刑日期為二零零三年三月三日,審判長:許沛;陪審長:魏永俊;書記員:於萍。

苗俊傑先被非法關押在瓦房店監獄第九監區,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九日被轉押到錦州監獄,二零零八年轉押至大連南關嶺監獄。

 8.楊兆穎被非法判刑七年, 全家四口及未婚夫全遭迫害和騷擾

楊兆穎,遼寧葫蘆島綏中縣大法弟子,大連外國語學院畢業。大學畢業後,楊兆穎在大連一家日資企業工作。

二零零一年,楊兆穎到北京為法輪功鳴冤,學校非法取消她的學士學位。

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九日,楊兆穎等三人被大連市中山區捷山派出所的惡警綁架,惡警準備將她非法教養。她在走脫時,從派出所的樓上跳下,導致粉碎性骨折,下半身癱瘓。大連醫科大學醫院大夫曾說她這一生都沒有站起來的機會了。然而,楊兆穎通過學法煉功,在沒有接受任何藥物治療的情況下,又站起來自己走路了,但一隻腳仍然沒有知覺。很多關心她的同學看到法輪功創造的奇蹟後終於明白了真相。回到家鄉後,楊兆穎辦起了新概念英語補課班。

楊家四口,父親楊光武、母親馮柯蘭、大女兒楊兆芳、二女兒楊兆穎,從一九九六年開始修煉法輪功,是遠近聞名的好人。然而這樣善良的一家人卻因為堅持信仰遭到了一次又一次的迫害和騷擾。楊兆穎的未婚夫、法輪功學員薛新凱在兩人辦好了結婚手續、準備辦喜宴的前夕,二零零六年三月二十一日早晨被邪黨警察綁架,被非法判刑七年,被關押在本溪監獄。

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五日早晨六點,一群警匪砸碎窗玻璃,跳入大法弟子楊光武家,楊光武及妻子馮柯蘭、大女兒楊兆芳被綁架。二女兒楊兆穎當時不在家。後來,楊兆穎在瀋陽再一次被綁架劫持到葫蘆島看守所,後到綏中看守所,三月十四日到大連看守所,在大連看守所絕食被鼻飼灌食,造成食道、胃部損傷,無法進食。四月二十八日到綏中後繼續絕食,被監禁到綏中縣醫院,葫蘆島看守所派了一名男普犯全天監視著楊兆穎。楊兆穎因絕食反迫害,內臟器官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損傷,體重只剩80多斤。在大連期間被大連公安局一處以「取保」並釋放其父母為條件,要求其做簡單筆錄,遭到拒絕,她是零口供。在大連期間一直靠輪椅,無法行走,大連親友曾為她請律師,本人也反覆要求見律師,此權利被公安一處李某某剝奪。

二零零八年五月十二日,遼寧省葫蘆島市綏中縣法院不法人員關樹森、李文靜到醫院,對掛著吊瓶、打著氧氣躺在病床上的楊兆穎進行非法宣判,非法判刑七年。被非法關押在遼寧省女子監獄。七年的冤獄,兩千多個日日夜夜被剝奪人身自由,猶如噩夢一般,二零一五年二月,終於和家人團聚,儘管七年冤獄給楊兆穎和家人造成了極大的傷害。剛剛回家五個月的時間,楊兆穎再一次被有預謀無理由的綁架,被非法關押在大連市姚家看守所,國家安全局是這次綁架的幕後黑手。

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四日,早九點多鐘,楊兆穎外出時,在離家不遠的干元賓館附近,被大連市沙河口公安分局國保大隊兩個警察攔截,之後,被六個男子強行往車裡拖,過程中,腿部被拖傷,隨後鑰匙被搶下。在姚家看守所非法關押二十八天後才放她回家。

大連市公安局國保支隊警察、大連市沙河口分局國保大隊大隊長尹興剛等人,夥同綏中縣公安局國保大隊劉喚雨等五人,拿著搶來的鑰匙闖入楊兆穎家中,搶走筆記本計算機、手機和移動硬碟、法輪大法書籍等私人物品,十點鐘左右,將楊兆穎劫至大連沙河口分局,當晚送到姚家看守所。楊兆穎被強行綁架時,身體受傷、惡化,在姚家看守所因拒絕穿囚服,受到犯人的毆打。

八月二十一日,楊兆穎被以「監視居住」的名義從大連姚家看守所釋放,卻被劫持到大連市甘井子區檜柏路三百號(原大連市教養院,現大連戒毒所)院內,所謂的「大連法制教育學校」,實際上就是洗腦班。

洗腦班醫生檢查身體時,說右腿上被擦傷的兩塊地方組織已壞死,必須手術,右腳大拇指呈黑紫色,淌膿水,也需要手術,並有截肢的危險。八月二十二日上午,還被苗姓、李姓、侯姓三個邪悟者以及兩個所謂「陪護」圍攻,下午,「校長」來查看了腿部和腳部的傷口後,怕承擔責任,通知沙河口國保大隊,下午三點,四個警察開車將楊兆穎送回家。

回家通過煉功學法 腰椎粉碎性骨折痊癒。

  9.副總經理叢中笑兩次被非法判刑六年

叢中笑,遼寧省大連市大法弟子,大連理工大學碩士研究生畢業,一九九七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一九九九年前在大連北大車行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公司)工作了六年,任公司副總經理。

叢中笑多年來,因為修煉法輪功,做好人,告訴人們真相,卻遭到兩次被非法判刑六年等殘酷迫害。

一九九九年那場邪惡的鎮壓開始後,他為了不給單位帶來麻煩,主動辭職,因而失去了工作。

二零零零年秋天,他在北京用貼傳單的形式向人們講著真相,揭露邪惡,在北京師範大學家屬區附近被警衛發現並舉報,被警察非法抓捕,關押在當地派出所被審問,並沒收身份證。當警察吃飯的時候,他闖出了派出所,又回到大連。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十六日,在離家不遠處,大連海事大學家屬區附近的地方,被早已等候在那裡的警察強行帶上了警車。執行非法抓捕任務的是大連甘井子區凌水鎮派出所,抓捕的理由是在他的背包中發現了大法的真相資料。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十七日,叢中笑被非法判刑三年,於二零零三年十二月十七日出獄。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到二零零一年八月,叢中笑在大連市看守所關押期間,因煉功,先後兩次七十多天被戴上手銬、腳鐐,手腳被銬在一起固定在鋪板上。不能活動、只能坐著、睡覺不能躺下,生活不能自理,需要別人照料,吃飯、大小便都在鋪板上。多次遭到獄警拳打腳踢。第一次四十多天,是張性所長下令戴的手銬、腳鐐。

在他生活不能自理,為了減少對別人的麻煩,只好不吃飯。同室其他在押人員(非法輪功學員)怕受獄警懲罰,連續十二天對叢中笑強行灌食、灌水。每天灌兩三次苞米麵粥(將苞米麵窩頭用涼水泡開),多次往粥裡摻胡椒粉、大蒜、藥。灌食時,將叢中笑的眼睛蒙住,捏住鼻子,用牙刷撬嘴,嘴唇、口腔被捅破出血,牙齒被損壞,每天多次灌涼水,不讓小便,有時憋不住,尿在褲子裡。期間,還連續三天不讓他閉眼睛、睡覺,並進行打罵,往臉上吐痰,拔頭髮等。值班獄警對這一切視而不見,置之不理。第二次三十天,是另一名所長下令戴的手銬、腳鐐。期間又被所長劉某關在禁閉室裡15天,戴背銬、腳鐐固定在地板上。

由於叢中笑在姚家看守所被非法關押期間拒絕寫任何保證,堅持認為自己證實大法沒有錯,被認為是強硬分子,因而被加重處罰。叢中笑因為堅強不屈,加上在北京關押期間「逃跑」,被正式逮捕,隨後於二零零一年七月二十六日被非法開庭審理。當天他的父母及親友到庭聽審,叢中笑在法庭上始終堅持認為自己修煉法輪功做好人沒有錯,最後他被非法重判三年徒刑。

二零零一年九月至二零零二年六月,被非法關押在瀋陽市第二監獄六監區期間,被二名以上犯人24小時監管,上廁所、洗漱都要請示,不許跟其他犯人講話。在被非法關押期間,叢中笑因拒絕看誣陷法輪功電視節目、堅持煉功,而多次被犯人暴打。施暴的犯人不僅不受處罰,獄警李季反而對叢中笑訓斥、恐嚇。 二零零二年七月起,叢中笑被非法關押在瀋陽市第二監獄十二監區。

二零零二年九月,因煉功被關在嚴管隊禁閉室十一天。二零零二年十一月,因在桌子上用紙卷寫字(寫不出字),監區大隊長李建國問寫什麼,叢中笑說寫真善忍,結果被關在嚴管隊禁閉室四個月零七天。嚴管隊禁閉室不足四平方米,不見陽光,每天坐在地板上十六小時(兩腿伸直,手放在腿上),不准活動,睡在地板上,不給洗漱、洗澡、換衣服。吃飯用手抓,每天兩頓飯,每頓飯是一個窩頭,一勺苞米麵粥,幾根鹹菜。大小便都在禁閉室。由其他犯人看管著,如有不從就遭到辱罵、拳打腳踢。半個月後,人已經骨瘦如柴。

由於身心受到嚴重摧殘,又染上一身皮膚病,全身腫脹,流黃水、掉皮,發高燒,失眠。期間九個多月後也沒痊癒。

二零一零年五月八日,叢中笑將神韻光碟送給一陌生人,被其誣告,又被遼陽南門派出所警察非法綁架並抄家,遭到毆打,叢中笑門牙被打掉三顆,後被關至遼陽看守所。期間經過二次非法庭審,二零一零年十一月四日,叢中笑被遼寧省遼陽市文聖區法院非法判刑三年。

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二日早晨七點,法輪功學員叢中笑在家樓下,被凌水派出所七、八個警察綁架到凌水派出所。在派出所,叢中笑被非法搜身,叢中笑反抗,被強行戴手銬,衣服拉鏈被扯壞,搶走兩部手機。

警察問訴江之事。叢中笑抵制他們,不配合他們做筆錄,不簽字,被關在派出所帶鐵欄的房間內。

上午九點,六個警察又到叢中笑家非法抄家,叢中笑父母不給開門,告訴警察抄家是犯法行為。警察用鑰匙打開門,強行抄家,搶走六本大法書籍和真相檯曆等。晚十二點叢中笑才被放回家。
 
  10.劉山老師被非法判刑三年

劉山,男 ,大連市沙河口區大法弟子,原是大連外國語學院日語系教師。

自一九九八年開始修煉法輪功後,遵循「真、善、忍」的原則,變得心境平和,耐心有加,是學院公認的好教師。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邪黨江澤民集團操控媒體對法輪功進行誣衊攻擊,大法弟子劉山依法去大連市政府上訪、說明真相,回校後即被學校領導嚴密監視,不許他與校內外的法輪功學員接觸,並逼迫他寫放棄修煉的「思想匯報」,還以出國之事相威脅。但劉山因切身體會到修煉後身心受益,拒絕違心地放棄自己的信仰。

二零零一年七月九日早上,一夥便衣闖入大法弟子劉山的宿舍,不由分說將劉山綁架帶走。據知情人透漏此事與大連外語學院有直接關係。七月九日正好是學校停課的日子,而且前不久學校決定下學期不聘任劉山。此外,學校保衛處長楊壽新曾揚言:「劉山不出半年必定教養!」他曾多次在學生大法弟子中以欺騙的手段給劉山「收集材料」。

二零零三年二月至七月間,大法學員劉山因阻止普犯打人同時被毆打。

二零零八年五月十三日早上八點左右,劉山出門上班,在自家樓下,被610惡警綁架。當時他的妻子與三歲的兒子被困在家中,惡警欲強行開門沒有得逞,但母子被迫離家。

劉山於二零一五年七月又被綁架,二零一六年一月十四日被沙河口區法院非法判刑三年,於二零一六年四月十四日被劫持入獄。家中只有一個十一歲的孩子整天喊爸爸,無奈遠在武漢的年邁的老母親只好將十一歲的孩子接到武漢去學習,而這邊還要到大連看守所給兒子劉山存衣服、存錢。
 
 11.校長助理叢日旭被非法判刑三年,研究生妻子田露被非法綁架、關押、抄家、毆打

叢日旭,男,大連法輪功學員,大連文都考研培訓學校校長助理。畢業於遼寧工程技術大學廣播電視編導專業。

田露, 女,遼寧師範大學畢業,最高學歷在讀研究生,大連市大法弟子。

二零零九年一月十三日下午,叢日旭和妻子田璐在大連香周路附近粘貼法輪功真相資料時,被大連市甘井子分局刑偵大隊便衣中隊幾個惡警抓捕。

抓捕迫害叢日旭期間,惡警對他拳打腳踢,並用黑頭套套住他的頭塞進車裡劫持到大連甘井子分局。在甘井子分局,幾個惡警圍起來對他刑訊逼供並非法抄家,惡警們拽他的頭撞牆,再將他踢倒,用腳朝他身上、頭、胸、腰踹了很多下。經過野蠻毆打後,叢日旭鼻子和嘴都出血了,右額角和右頭後側也腫了,肺部持續疼痛、呼吸困難並留有內傷。

在非法關押期間,大連南關嶺監獄獄警還多次阻止他與家人見面,剝奪會面的權利。監獄環境非常惡劣,叢日旭經常吃不飽飯,被迫害的面黃肌瘦的他出現了低血壓症狀。監獄還常常因各種藉口不讓家屬前去探視。

在大連市看守所,妻子田璐經歷了五次非法提審,其中有大連市國保大隊惡警焦健的兩次非法審問。焦健曾找到叢日旭讓他當特務,被他嚴厲拒絕。

在被非法關押看守所,叢日旭和妻子田璐倆人以絕食的方式反迫害,抵制邪惡。二月十二日晚,田璐被無罪釋放。

二零零九年六月十六日下午兩點至五點半,遼寧省大連市甘井子法院二樓五號法庭故意踐踏法律,對無辜好人叢日旭開庭。儘管三位律師做了無罪辯護,令在場的公檢法人員啞口無言,理屈詞窮,到最後已經沒有任何話說,法院當庭沒有宣判。但沒過多久即遭到大連甘井子法院將叢日旭非法判刑三年。

大連法輪功學員叢日旭被非法判刑三年後,他母親張秀珍悲傷過度,又遭中共警察多次上門恐嚇騷擾,導致雙目幾近失明,臥床不起,沒能看上兒子最後一眼,於二零零一年一月八日含冤離世。了解到孫子冤刑的爺爺也病重不起,癱瘓在床。

 12.胡淑珍教授、市政協委員被非法判勞教二年

胡淑珍,大連大學體育學院教授,市政協委員,大連市開發區大法弟子。

二零零三年七月三日在雙D港附近發真象材料時,被惡人舉報。不久來警車將她強制帶到大連開發區灣裡派出所,後被警察非法抄家。因為她堅修大法,曾被非法關押在大連戒毒所,又被關押在大連教養院被非法判勞教二年。在大連教養院,遭到刑罰、逼迫簽字、強行放棄修煉。因晚上煉功,遭到幹警用膠皮棍、電棍等刑具毒打,有個別學員被打昏過去。其中14個人遭強行嚴管,胡淑珍是遭強行嚴管其中之一。

 13.仲淑娟被七次非法關押勞教,遭到酷刑折磨、侮辱和性摧殘,家破人散

仲淑娟,女,大連理工大學商店職工,被開除工職,一九九九年以後她被七次非法關押,共達八年之久,在大連勞動教養院和馬三家勞教所,遭到非人的折磨、侮辱和性摧殘,酷刑和毒打等殘暴迫害。
 
(1)在大連勞動教養院遭到非人的折磨、侮辱和性摧殘

一九九九年她進京上訪後,在大連看守所被非法關押十八天,在大連勞動教養院被非法關押兩年零四十天,在大連教養院期間受盡了非人的折磨:不讓睡覺,體罰,在小號裡迫害了三次:絕食後被灌食,勞教所警察惡人拿起給別人灌食後沾有的苞米糊、塵土、頭髮茬的管子也不消毒,反覆插進抽出故意折磨、迫害她,還當示範給屋裡站滿了的、剛從警校畢業還沒穿上警服的小女警們看,教唆她們如何進行迫害。絕食時雙手背銬不讓睡覺,送小號敞窗凍著。

有一次她被惡警大隊長韓建旻用膠皮棒打,「飛機式」體罰三天三夜。因她堅定不屈,又被韓建旻扒光衣服,吊在鐵籠裡長達十七個小時,並用拖布柄對她下身進行折磨,以致大小便失禁。因不戴勞教牌,她就又被送入小號迫害,進小號脫鞋搜身,脫衣吊綁在小號鋼棍,嘴裡塞髒布,兩胳膊成一字形,把左腿腳面朝上綁著、右腿不綁,前後左右搬,疼痛難忍。小剪子紮腳心,把下身的會陰部對準椅子高出部位搖,被穿鞋的腳踹陰部,被帶尖的拖布把,往陰部搗,致使會陰部位破損、潰爛,血腫,造成大流血。被搖椅子疼得她緊塞在嘴裡的髒破布都噴出來了,身上綁的繩子在掙扎中都斷了。獄警又用大可樂瓶子,裝滿水,往她嘴裡灌。不張嘴,就用裝滿水的瓶子打腫她的嘴,然後拿紙、筆逼她寫所謂「轉化書」,不寫繼續折磨。日以繼夜反覆折磨,當吊刑卸下時腿殘手殘,褲子裡全是血和便。之後,兩個人架著拖到嚴管室,四肢銬綁在死人床上,大流血床板子都被染紅了,人已休克,頭戴刑具帽。其後,一天兩次上廁所,手腫黑紫,手殘不能握了,上廁所、吃飯只松一隻銬,後來才一點點恢復知覺。這樣過了八天,仲淑娟身上都長褥瘡了,才讓上樓,摘下刑具帽,發現頭頂一塊有兩公分大小的包,沒有頭髮了,特別疼,耳朵也紅腫了。就在這樣的情況下才結束了嚴管。

仲淑娟上樓後,晚上渾身疼痛不能入睡。拖著受創的身軀被強制勞役,扶著樓梯下一樓幹活,惡人怕曝光,不讓她洗澡,到期又加四十天。仲淑娟被折磨連續六天不讓睡覺、二十四小時體罰,困的站著就睡著了,一宿九個勞教犯折磨:鼻子、臉上、脖子上粘滿紙條,戴高帽子,紙腰帶,上面寫滿了攻擊大法的污言穢語,衣服被扒光,用彩筆往身上寫、衣服上寫髒話,還扯著滿庫房游鬥,邊走邊打,牆上掛滿了邪惡的標語、用一大板子吊牆上把著手寫所謂「三書」,手被摁得破皮青紫,腿被綁一起,頭被壓在木桌子上把著手寫進行迫害和侮辱。

有一次,因為晚上煉功,大連教養院把仲淑娟等14人強行嚴管,十來個幹警手提膠皮棍、電棍等刑具,氣勢洶洶地打他們,有的學員被打昏過去。所有被打的學員都有不同程度的打傷、淤腫,甚至臉都變形了。打人的幹警中以雍鳴久、王軍、林毅等隊長的行為最邪惡。雍鳴久從直接管法輪功學員開始就以各種手段破壞大法與迫害學員。他們在打學員時,一邊打一邊喊:「我們就是地獄的小鬼,馬三家的做法我們也會。江澤民說打死白死!……」其中孫隊長說:「我要把你們打成小鬼,打死你們不犯法,讓你們變成鬼轉世也當警察……」其惡毒盡顯。

(2)在馬三家勞教所遭到酷刑和毒打

第一次在馬三家勞教所非法關押兩年四個月,第二次在馬三家勞教所非法關押兩年零十六天。在馬三家勞教所被上大掛抻刑:頭被塞進二層鐵床裡,兩手用銬子銬在二層床兩邊,腿用一個三角鐵棍固定綁在一層鐵床上,腰彎的站不住,又累又疼,她們怕仲淑娟麻木沒感覺達不到酷刑的效果就又來活動她的手腕,使她更加疼痛難忍,被這樣抻了兩天兩夜,致使仲淑娟渾身肌肉萎縮。還經常被警察和勞教犯毒打。

二零零三年十月,仲淑娟被非法勞教兩年送到馬三家女二所。十月中旬打「攻堅戰」,第一次她被七天七夜不讓睡覺,之後又經歷了第二次七天二十四小時不讓睡覺。站在一塊方磚上,不許走動,不許上廁所,把頭和腳綁在一起,長時間「打坐」,用銬子吊起來,把衣服扒下來,滿身寫上謗師謗法的污穢語言,甚至強行按著手往已寫好的三書上按手印。第三次是肉體折磨。六個人兩個拍頭打肩扯下巴、扯耳朵、戴紙帽子、扎紙腰帶,滿屋子游鬥。脫光衣服往肩上用彩筆畫滿誹謗師父誹謗大法的話。被關在黑屋子裡十二天二十四小時不讓睡覺,造成高血壓、心跳過速、缺蛋白。在廁所裡被迫害近二十天,被按在地上灌食,惡人騎在身上。

二零零三年秋扒苞米,仲淑娟累得躺在床上睡不著,就起來煉功。結果被惡警楊曉峰關在昏暗陰冷的小庫房裡,兩手平架銬在凳子上。吃飯時只打開一隻手,而且不讓睡覺,這樣折磨了七晝夜,使她的心臟功能和血壓都出現了嚴重問題,化驗血和尿都出現異常。二零零四年秋季扒苞米,她又遭此厄運,身體嚴重受損。十二月二十八日,二大隊惡警把她等近40位堅定的大法學員集中關在靠大山的最潮濕陰冷的房間裡嚴管,安排在五分隊。有三個惡警和四個坐班的時刻監視,不讓說話,不讓活動,動輒訓斥,上廁所也要刁難,整個空氣都是緊張壓抑的。

二零零五年元旦,大法學員集體絕食,要求見司法局領導,要求停止迫害無罪釋放。仲淑娟被關小號七天,多人強行把她按倒在地,插鼻管灌食。當她告訴這些人這樣做是犯罪時,一個男惡警說:「沒辦法,不給你灌食,我們飯碗就沒了。」絕食時雙手背銬不讓睡覺,送小號敞窗凍。
 
14.優秀護士周艷波五次遭非法綁架勞教迫害九死一生

周艷波,女 ,一九八六年七月畢業於大連醫科大學附屬衛校,分配在大連開發區醫院從事護士工作。

周艷波,堅持修煉使他身心受益的法輪功,於二零零零年十月被綁架,不到一年的時間裡,她先後被劫持到馬三家勞教所、瀋陽張士勞教所、瀋陽沈新勞教所、大北監獄,經歷異常殘酷的酷刑摧殘,九死一生。作為大連開發區醫院的元老,為醫院的擴建和護理事業的發展做出了突出的貢獻,卻被剝奪了工作權利,不開一分錢的工資。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後,她們單位領導多次找談話,逼迫放棄信仰,交書。因她堅持信仰不放棄修煉法輪功,醫院先後給她警告、記大過、開除留院查看等處分;取消她先進工作者的資格;降低工資;扣發獎金。 有一次,書記找她丈夫談話,目的是逼他說服周艷波,說如果還煉就開除公職。她丈夫一聽急了,回家逼她放棄信仰,(過後他也後悔、自責),把她鼻樑骨打折了,眼圈青紫,渾身青一塊紫一塊的,家裡的玻璃窗和玻璃杯都砸碎了,滿地都是破碎的玻璃碴……

二零零零年夏季的一天,單位領導夥同當地派出所警察欲將她和單位另兩位護士綁架到洗腦班迫害,被她們正念抵制,結果綁架未遂。事後才得知單位為達到給她們洗腦的目的已經給她們三人每人交了2000元的洗腦費。

  (1)上訪被秘密綁架到馬三家

二零零零年十月十五日去北京為法輪功問題上訪,十月十八日被北京東巴派出所警察綁架,關押在北京東巴派出所二天一夜,二十日被劫持到大連戒毒所強制洗腦,他們用打、罵、罰站、罰蹲、電刑等辦法強制她放棄信仰。

十月二十七日,把她劫持到了開發區刑警大隊一中隊,特派重大案組的刑警對她整天整夜的審訊。連續五天五夜不讓睡覺,三、四個警察輪番的晝夜對她進行轟炸、引誘、欺騙、威脅、恐嚇、侮辱等,把她折磨的頭暈腦脹,反覆逼問她:誰讓你去的北京?和誰一起去的?

十月十一日把她劫持到大連看守所關押,期間強迫做奴工,選豆子,一百斤的大麻袋裝滿了豆子,運進來,選好了再運出去。強制坐板、不許煉功等。每天吃的是白菜湯和蘿蔔湯。五十一天,她被煎熬的身軀消瘦了二十多斤。家人去接見也沒讓見。因她去北京上訪,當地公安部門向家屬勒索5000元(罰款)。

十二月二十一日沒有任何法律程序把她從大連劫持到了瀋陽「馬三家勞教所」。在那裡為逼她寫「三書」(即「悔過書」、「決裂書」、「保證書」),打、罵、罰站、罰蹲、在廁所裡蹲著、強制坐板凳、超負荷的奴役。「包夾」二十四小時監視她的一言一行 ,一舉一動向管教匯報。給她身心造成極大的壓力和創傷。

她被秘密綁架到馬三家,沒有人告訴我家人,家裡人到處打聽、查找才知道的。二零零一年正月初五那天,我家人從大連趕到瀋陽,因為我堅持信仰不妥協而不讓我們見面。家人帶著對我的牽掛和擔心返回大連。

 (2) 投入男子勞教所折磨、強制洗腦

二零零一年四月十九日,她和其他不轉化的法輪功學員一同被劫持瀋陽張士教養院變換招術迫害。剛到那裡,警察就對她們說:「對不『轉化』的法輪功學員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殺;說這是江澤民的命令。」

男女同居一屋,同吃同住,三四個人整天圍著強制洗腦。她剛進去就有兩男一女在那等候,首先問這問那,了解底細實施對策。晝夜不讓合眼,閉眼打一下盹,他們就馬上推醒。他們輪番對她轟炸、謾罵、用惡毒的語言侮辱挖苦、栽贓師父和大法。經過二十天的強制洗腦他們也沒達到目的。

同年(二零零一年)五月十日,她們九姐妹被押送到瀋陽沈新勞教所。她被摧殘後的身體已經是弱不禁風了,還是逼她們走路、做操、拔草、報數,還逼她們觀看誹謗大法和師父的錄像。因她不准他們播放誹謗大法和師父的虛假報導,在大隊長郭勇指使下,他們把她關到禁閉室裡,還用手銬把她銬起來吊在鐵欄杆上,她在劇痛中連說話的力氣都沒了,沈新教養的警察還圍著她說著、笑著。在她絕食抗議他們的違法行徑時,大隊長郭勇指使男普犯把她按壓住進行暴力灌食。

在沈新教養院期間,她丈夫、兒子,還有媽媽、姐姐先後都去看望,但是都因為她不轉化就不讓接見,丈夫去看她時還被獄警騙去500元錢,說給她買吃的,結果她一分錢也沒花著。他們不但不讓家屬接見,還不許家屬給存錢,她們身上分文沒有,連衛生紙和洗衣皂都是那裡好心人給的。

在沈新教養院期間,兩次把她投入大北監獄地下監管醫院,在那裡遭受更嚴重的迫害,酷刑折磨,戴手銬、腳鐐,身體呈「大」字形扣在床上不能動。她和鄒桂榮(已迫害致死)、尹麗萍、王傑(已迫害致死)等絕食絕水抗議無理迫害,要求無罪釋放。獄警指使犯人把她們一個一個拖出去,按在地上揪頭髮、打嘴巴子、無數次的野蠻插管,往胃裡灌大量濃鹽水、生玉米糊等,食管被插破了吐出了鮮血,頭髮被他們一縷一縷的揪在地上……

在她身體極度衰竭,枯瘦如柴、體溫40度、心跳150-160次∕分、心電圖異常、醫院診斷心衰、腎衰的情況下,雙腿已經不能走路了,一「保外就醫」形式獲釋。回家後才知道放她時沈新教養院的警察還象她家人勒索3000元錢。

 (3) 再遭綁架毒打

二零零一年十月三十一日,她在發放真相資料時被不明真相的人構陷,被大連金州區擁政派出所警察綁架,一個年輕的男警察,姓雷(警號是:202277)來審訊,問她叫什麼名字?她沒說,他就劈頭蓋臉打她,到了晚上把她扣在「老虎凳」上,手銬銬的過緊,造成雙手青紫、發涼並腫起來了。

第二天又來了兩個男警察,又開始對她一頓毒打,刑訊逼供。她不想連累別人,沒有報出姓名、住址和單位。他們就惡毒的打她。十一月一日她關押到大連金州看守所,為反迫害爭取人身自由,她又絕食絕水十一天,遭受了毒打和殘暴的野蠻灌食等迫害,於十一月十一日晚以「取保候審」名義釋放。

  (4)被非法剝奪工作、流離失所

在獲得自由後,她多次找到醫院領導及相關部門要求恢復工作,遞交書面材料。繼趙文友之後上任的院長李學忠和人事科長李猛因她堅持信仰堅決不給恢復工作。李學忠和李猛說要想上班就必須寫「保證書」。

二零零一年九月,她們醫院三位護士一起多次找到院長李學忠,要求上班恢復工作,李學忠說:「你們已經不是醫院的職工了,被開除了」。我們說:「開除了?我們怎麼不知道啊,開除了也得有個手續呀」。李學忠說:「沒有手續,口頭開除。」要想上班就得寫「保證書」(保證不學不煉法輪功)。她說:「煉功不影響工作,我沒有違法」。李學忠不但不安排工作,反而攆她們出去,還打電話報警說她們妨礙他工作要抓捕她們。

從勞教所裡獲釋後,沈新勞教所就不時地往家打電話騷擾,連她姐姐家、弟弟家都不得安寧,經常接到騷擾電話,問她身體怎麼樣,如果挺好還得把她收回去,說「刑期」未滿。有一次她在家中,沈新勞教所獄警鄧陽往她家打電話,正好她接的電話,說他們在金州,問她家怎麼走,要來看看她。她放下了電話,為了她的人身安全,她離開了家,被迫流離失所……

年幼的兒子沒有媽媽的照料,在學校裡時常受不明真相的人歧視和欺侮,幼小的心靈遭受了極大的創傷,時常一個人在家裡哭。她丈夫是一個安分守己的人,那時派出所、勞教所及她倆雙方單位領導都給他施加壓力,又怕她再次被抓,警察還是不時地往家打電話,到她丈夫單位騷擾他,問她在哪兒干什麼等等。他於2003年他單方提出離婚,大連市金州區法院沒有給她送達,在她不知道的情況下開庭並判處離婚的決定。

她被迫流離失所,在外面過著朝不保夕的日子,生活上靠親戚朋友接濟,居無定所。這些年搬了十幾次的家。十五年單位沒給她開過一分錢的工資,連個下崗職工的最低生活標準都沒享受,生活上的艱難和精神上的壓力靠著頑強的毅力走過了一年又一年。
 

流離失所的日子,警察還到處找她,她也不敢公開露面,但生活所迫也得四處打工。記得她第一次經別人介紹到一家診所打工,老闆問她在哪兒畢業的?以前在哪個單位工作?為甚麼現在不上班?我如實地說了,結果乾了一天活就給她結帳了,給了她二十元的工錢,說以後什麼時候需要你再找你。她知道這一定是因為我煉法輪功怕受牽連。

  (5)在鐵嶺看守所遭「抻刑」等酷刑、九死一生

二零零二年十月八日,一位家住鐵嶺的朋友接她到她家去住,誰知剛到她家當晚,正趕上鐵嶺市公安局「大搜捕」,當時王立軍任鐵嶺市公安局局長,當時抓她的四個男警察對她劈頭蓋臉、拳打腳踢,打得她遍體鱗傷,把家中大法書籍和貴重物品搶劫一空,她本人隨身帶的錢物也被他們搜走,出獄也沒返還。

第二天她們被劫持到鐵嶺市看守所。更嚴重的是連續二十四小時的酷刑折磨,將她的四肢伸到極限再用鐵環固定在地板上,叫「抻刑」,長達一個多月。

鐵嶺的三九天零下三十多度,呼氣成霜,他們不讓她穿棉衣,只穿一件單衣服固定在地板上,並打開窗戶凍,還讓犯人在身上踩來踩去的。一個月後又把她脖子和腳用鐵鏈子拴在一起再固定在地板上,坐臥不安,令人痛苦不堪,撕心裂肺。由於局部長期受壓血流障礙,造成日後半年的時間右腿才恢復知覺。

那裡的獄醫錢大鵬更是狠毒,野蠻的給她插胃管,插不進去就打她嘴巴子,把她打得滿臉青紫、腫的象饅頭,嘴裡還不停的罵著、叫囂著。用大量的沖廁所水或濃鹽水在極短時間內往胃裡灌,直到造成胃出血才拔出,胃管已經沾滿了膿和血……

這期間三次給她往「馬三家」送,都因為體檢不合格而拒收。十二月九日,在她又一次生命垂危,醫院診斷心衰、腎衰的情況下才放了她,又向她家人詐取四千元錢,不給任何憑證。

  (6)第五次遭綁架、又一次生命垂危

她在弟弟家住了一個月,殘酷折磨後的身體還沒有完全康復,災難又一次降在了她的頭上。二零零三年一月十一日,她在朋友家被大連市公安局中山分局綁架,在中山分局地下室關押了兩天一夜後劫持到大連市看守所,二十天沒吃沒喝,凹陷的眼球都不能轉動了,舌根已經僵直了,乾枯的身軀摸上去似乎沒有了溫度……
她姐夫去接的她,把她送到了弟弟家。

這幾年,由於她的被迫害,家人一共被勒索了一萬三千多元錢。這筆錢就像巨石一樣壓了她好幾年。

由於她多次被抓,她媽媽驚嚇、焦慮、擔心、惶恐,精神上長期處於緊張狀態;又為她的工作和生活沒有著落而傷感,於二零零六年二月過早的去世了。

江澤民發出的「名譽上搞臭,肉體上消滅。經濟上截斷」對法輪功的滅絕政策,使很多不明真相的人在執行他的命令,大連開發區醫院剝奪了她十五年的工作權利,扣發她所有的工資和一切生活補貼以及中國公民應享有的待遇,直接經濟損失達200多萬。這些年來她一直在找,要求恢復工作,從李學忠院長到岳忠生院長,再到李元忠院長,還有人事部部長李猛,她無數次的找過他們,他們互相推脫不給解決工作問題。現任院長說找政府解決。其他相關部門她也找過,他們也是互相推諉,直到今天也沒解決。

15.董明三次被非法拘禁勞教,遭酷刑迫害

董明,男 ,長春市法輪功學員。原籍黑龍江省齊齊哈爾市,一九九四年七月畢業於東北財經大學經濟信息系本科專業,同年分配到長春吉林省科技信息研究所計算機室工作,一九九六年喜得大法並開始修煉。

董明原在吉林省科技信息研究所工作,於二零零一年被非法開除。他曾於二零零二年三月十三日遭綁架並送朝陽溝勞教所一年四個月,於二零零四年五月被再次送進勞教所一年四個月,二零零七年七月第三次被送勞教所一年又二十八天,在勞教所遭奴役和折磨。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董明到北京天安門廣場煉功,呼籲「關注和停止迫害法輪功」,告訴世人「法輪大法好」。被廣場上的便衣和警察毆打、綁架、送到吉林省駐京辦事處,董明眼睛被廣場便衣打得出現飛蚊症症狀至今未全愈。當天被戴手銬押送回長春市公安局,後又被送往南關區分局,被拘留15天。

二零零一年一月十八日,單位人事科以三個月未能聯繫上董明為由,並明確以董明不放棄法輪功修煉為藉口,由吉林省科技信息研究所所長夏景岐簽字做出了開除董明公職的決定。二零零一年五月九日,單位責令董明搬離單身宿舍。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董明在天安門廣場因阻止警察毆打法輪功修煉者被警察野蠻毆打,隨後被強行帶到天安門分局。在天安門分局,董明阻止警察搶奪法輪大法好橫幅,被警察猛烈拳擊左肋,致使董明在之後的一個月無法左肋朝下側臥,半年後才恢復。
 當天被送往燕山看守所。在燕山看守所期間,看守所警察為獲取董明姓名及戶口所在地,暗中指使看守所犯罪嫌疑人迫使董明以食指和中指夾方頭筷子,並用手握緊猛攪筷子,致使董明手指根部皮膚脫落。又被犯罪嫌疑人強行要求盤腿,並有人雙腳踩踏兩大腿和小腿連接的關節處猛烈跳躍以加重痛苦,不時遭受毆打。

隨後在警察審問中多次以秘密拉到野外挖坑活埋、被送新疆戈壁灘大監獄、長時間頭浸大水缸、灌辣椒水威脅恐嚇要求說出姓名地址。後又在提審過程中因董明不予回答姓名地址以拳頭猛擊面部。更以侮辱性的用皮鞋刷刷董明頭髮,反銬雙手披破舊大衣稱「像張大帥」。

在絕食抗議的第五天,被警察拉到附近一家醫院進行野蠻灌食,董明被綁在病床上,口腔及牙齦部被器具嚴重損傷,噴濺出的血液弄的衣服和病床上到處都是,一個警察當時說,幸虧董明穿的是棕色的衣服不顯眼,否則全是血太嚇人了。灌食後董明及其他七位法輪功修煉者一道被單獨關押在一間監舍,七天後,再次被野蠻灌食,被董明以死拒絕灌食未果,當日被診斷急性腎衰竭,隨時有生命危險。第二天二零零一年一月八日晚釋放。

二零零一年三月,董明在廣西宜州參加交流會被綁架,關押到宜州看守所,在看守所絕食遭到野蠻迫害。獄醫灌食不以能否將流食灌入腸胃為目的,而是以「讓他遭罪」手段進行所謂的灌食,董明因此以頭撞看守所石牆抗議看守所警察毫無人道的迫害行徑。

二零零一年四月,董明被送回長春關押進興隆山洗腦班。在洗腦班,被禁止外出,每日被強迫收聽收看誹謗法輪功的音像資料,終日被關押在一間無法與家人朋友見面的房間,在炎熱的天氣,還要被要求緊閉門窗,使室內氣溫升高,用高溫脅迫轉化。只有被轉化才可以有機會和家人見面。二零零一年四月十一日在無法承受的迫害中妥協才被釋放。

二零零二年三月十三日晚,董明與同是法輪功修煉者的李偉、李艷春在長春市朝陽區鳳凰樓董明的租住房內吃飯,被前來的警察強行綁架到朝陽區公安分局,並將董明當時的女友祖傳的玉手鐲盜走,董明抗議綁架,拒絕回答姓名等身份信息,遭到分局警察的毒打。
 警察先是將董明的高度近視眼鏡摘掉,然後重拳猛擊胸口處,董明當即倒地,被打人警察抓住雙耳強行拎起,豆大汗珠和失常的面色引來多個警察圍觀,之後被帶到另一個房間,警察用約2厘米厚4厘米寬1米長的木方抽打董明臀部,最後木方被打折成三節,之後警察一邊掐董明的臀部一邊詢問身份信息,強制不讓睡覺。

第二天董明被送到朝陽區公安分局建設廣場派出所,在那裡被派出所所長抓住頭髮往桌子上摔,要求轉化不修煉,被拒絕。當天被送往大廣拘留所,在拘留所檢查身體時,發現董明無法坐下,脫下褲子查看臀部,拘留所拒絕接受,被建設廣場派出所強行要求收留。進入監舍後,監舍裡面的班長得知董明的情況後,看到董明的臀部和大腿被打的全部黑紫,震驚了半天,才說出「這幫警察真狠」,給全監舍的人看,都說警察不是人。經過近半個月的毛巾熱敷,黑紫的部份尚未褪去。二零零二年三月二十九日,董明被送進長春市朝陽溝勞教所。

在朝陽溝勞教所的新生大隊,董明及其他法輪功修煉者一同被強制要求長時間坐塑料板凳,並且前後左右推擠在一起沒有任何空間,一動不能動,時間一長,酸麻得不能站起,最後臀部坐出了繭子,同時每日還要被強迫聽警察高士路(音)誹謗法輪功的講說,任何不聽的都要遭到毒打,定時大小便,家人會見也被剝奪。在新生大隊還發生迫害法輪功的運動,不轉化的法輪功修煉者被強制仰頭坐塑料凳,動作稍有偏差便遭毒打。

從新生大隊到三大隊後,董明遭犯人以腳砸腰(犯人叫摘腰子),坐、走路、站立、臥倒都會劇烈疼痛,走路一瘸一拐,而這一切作為三大隊從隊長到管教警察無人過問,一個月後才恢復正常。此外,董明還被強制勞動從天亮到天黑。

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二十八日,董明在全身長滿疥瘡、極度虛弱的情況下,因拒絕轉化被強制通宵坐板凳,第二天,董明抗議此酷刑,在早飯時間從食堂二樓跳下,造成腿腳部份受傷,外出到吉林大學第一醫院第一附屬醫院就醫後也未告訴本人診斷結果,只是允許長時間臥床,很長一段時間生活不能自理,證人安立國。

在之後的第三天,勞教所再一次搞迫害法輪功的運動,董明在不能行走的情況下,被勞教所所長王延偉命令兩個犯人拽著胳膊快跑,給董明造成極大的痛苦。

此後,還給董明加期四個月,勞教所不讓會見家屬。董明對此決定不認可,要求見司法局郎局長申訴,被勞教所警察張偉拒絕,無奈只好以書面形式通過父母會見傳遞申訴請求。董明父母在得知其跳樓後,認為該事件事出有因,是勞教所單方面侵犯對勞動教養人員的權利才造成此惡果,應撤銷對董明的加期決定。但勞教所方未予理睬。後董明父母上書司法局郎局長,對朝陽溝勞教所一系列違法違紀行為進行檢舉和控訴。

二零零三年七月十一日,董明被解除勞教,勞教所將迫害繼續延伸,與董明戶口所在地610機構勾結,董明再一次被非法限制自由送往沒有任何法律依據的迫害法輪功的興隆山洗腦班。

在這裡,董明被單獨拘禁在一處幾平米的房間,不得煉功、學法,做轉化的沈全紅(音),開始以偽善的不了解法輪功為藉口,要求對他所提出的所謂的「不解」的問題進行書面回答,如果不寫,就以暴力相威脅,董明還被沈全紅強制灌輸誹謗法輪功的文字及聲像資料,後來沈全紅以這些書面材料為所謂的證據,威脅恐嚇如果不轉化,這就是送勞教所監獄的證據。在董明提出不想轉化,既然中國不被允許修煉法輪功,那就出國好了,沈全紅回答不允許出國,就是要迫害你。

二零零四年五月二十七日,董明到郭姓法輪功修煉者家串門遭遇綁架。長春市寬城區小南派出所警察不問青紅皂白先是毆打董明,後董明不配合綁架,被手扳下頜骨強行拖進警車,被腳踩著拉到長春市公安局寬城分局。

在這裡,董明被摘掉高度近視鏡銬在鐵椅子上一晝夜不能動,期間,有警察進入往董明口鼻灌芥末油,董明抗議暴行以頭撞鐵椅子導致頭部流血招來更多警察才得以制止此暴行。除此之外,辦案人陳鵬還私自侵占董明財物,現金260餘元,手錶,腰帶,夾克,董明父親與陳鵬交涉要求歸還財物,陳鵬百般抵賴推脫至今未歸還。
  之後董明被送入鐵北長春第一看守所。第15日被提外審送到女子監獄東一處房產迫害,期間,董明被使用老虎凳酷刑,並被毆打,往身上澆涼水,晚上董明被帶到一處地下室,仍舊被坐老虎凳,全身澆水用風扇吹,董明被凍休克過去,後打開鎖銬後無法動彈,警察逼迫董明在編造的筆錄上簽字。

二零零四年七月,董明被送朝陽溝勞教所勞教,同年九月,被轉送葦子溝勞教所勞教。

二零零五年五月十六日,葦子溝勞教所舉辦迫害法輪功的攻堅行動,董明因拒絕轉化被強制要求坐塑料凳到半夜12點才可以睡覺,董明抗議此違法行為,以三根針刺左胸抗議,第二天被送公安醫院做開胸手術。在身體尚未達到出院標準情況下,被葦子溝勞教所強行接回勞教所開加期大會,董明抗議此加期大會被強行拖出會場,仍被加期四個月。

董明父母目睹董明再一次遭受迫害,對公安幹警及司法警察無視法律對董明進行無法無天的迫害悲憤至極,將辦案人陳鵬和葦子溝勞教所王本立陳杰等控告到上級主管部門。同時要求撤銷加期、立即解除勞教。

二零零五年九月二十八日,董明被解除勞動教養,但仍未逃脫被迫害,葦子溝勞教所以謊言欺騙手段欺騙家屬,將董明又一次送進洗腦班,後因董明絕食抗議被釋放。

二零零七年七月以來,董明被長春孟家屯派出所,及經濟技術開發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綁架非法關押並遭到酷刑逼供,包括用塑膠袋套頭,使人窒息;用筆桿夾手指;用裝滿水的礦泉水瓶猛擊頭部。董明被非法勞教一年,於二零零七年八月八日送至長春市奮進勞教所。超期非法關押後,又被邪黨以開奧運為由,劫持到長春零公裡附近的一個洗腦班進行非法關押。

二零零七年七月董明在自己經營的店面內營業時,被同是法輪功修煉者的朱曉光叫出,在尚未說話的情況下,被一群警察蜂擁而至綁架到孟家屯派出所,董明質問為甚麼抓人,被警察一頓暴打,董明質問在場的派出所高所長為何屬下打人,高所長不吱聲,換來的是更加猛烈的毆打。之後高所長將所有董明的財物一併搶走,在董明父母義正辭嚴要求歸還後仍不歸還,最後董明父母告到長春市公安局紀檢委後,才歸還部份財物。

期間被長春市公安局一處提外審到吉林女子監獄東一處房產,先是被警察以麻將塊夾手指,再被捏鎖骨造成劇烈疼痛,拳擊頭部,後又被塑膠袋套頭窒息迫害,最後辦案人員王善宇半夜不讓睡覺,用未開封礦泉水瓶連續猛擊頭部,威脅董明,如不交代「罪行」,便打得你看不出外傷,但終生處於病態。董明遭刑訊逼供被強迫簽字,後被送到葦子溝拘留所。十五日後被送往奮進勞教所勞教。因遭受一系列構陷迫害,董明對聆詢通知深覺無望,拒絕在這種冠冕堂皇實為無效的告知書上簽字,對法律體系徹底失望。
 
16.李東旭被非法綁架、抄家、馬三家教養院迫害

李東旭,女 ,畢業於東北財經大學。遼寧省瀋陽市法輪功學員,瀋陽東油管理局財務高管。

因家族有遺傳病史,李東旭從小就被肝炎、肺結核等病痛折磨,不斷醫治也沒有好轉。九十年代,她的父親遇車禍不幸身亡;第二年她三十多歲的哥哥又因家族遺傳病,花了巨額醫療費也無濟於事,最後還是早逝。

李東旭和母親在沒有活路的情況下,李東旭開始修煉法輪大法,不久身體奇蹟般地康復了,性格也變得開朗了。法輪大法給李東旭和母親帶來了人生的光明。李東旭女士善良隨和,嚴謹敬業,工作出色。

二零一三年八月三十日下午三點左右,李東旭在單位被瀋陽市國保支隊、皇姑區公安分局國保綁架,開始被非法關押在崑山派出所,並被非法抄家。當時李東旭八十多歲的老母親一人在家,被土匪惡警嚇呆而不知所措。李東旭與老母親相依為命。女兒被非法綁架、抄家,老人每天以淚洗面。

二零一三年九月,習近平要來瀋陽市觀看十二屆全運會,並安排去小區視察,遼寧省和瀋陽市政法系統人員懼怕法輪功學員親觸習近平喊冤,現身揭露對法輪功的迫害,於八月三十日晚強行綁架了包括李東旭、於溟、高敬群在內的十多位瀋陽法輪功學員。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十一日下午,瀋陽市國保、明廉派出所警察闖到法輪功學員李東旭的單位,綁架李東旭。李東旭八十多歲的老母親看女兒一直沒回來,去單位打聽才知道女兒被綁架,聽到這一消息,無助的老人號啕大哭。

非法審訊期間,瀋陽市國保一男警察強行脫光李東旭的衣服,把她單獨關在一屋內,三名男警察手持電警棍,聲稱要電擊李東旭的陰部。後來一名「王姓副局長」看到,說「像什麼話,趕緊把衣服穿起來!」才作罷。一警察又打了李東旭四五個耳光。李東旭的精神受到嚴重摧殘,迷迷糊糊,這時警察強迫她在「筆錄」上簽字。

隨後,瀋陽市國保將編造的「案子」交給瀋河區國保大隊和瀋河區檢察院,繼續迫害李東旭。李東旭於十一月下旬遭非法批捕期間,檢察官「檢提」時,李東旭對「偵查筆錄」的真實性予以否認。檢察官竟然「要求」她承認:手機是其它當事人提供。

第二天,李東旭的老母親去明廉派出所,正碰上警察要將李東旭劫持到看守所。就一天一宿的時間,老人看到女兒消瘦、憔悴了許多,看起來是沒吃、沒睡,受到了折磨。後來,老人不斷地去明廉派出所要人,可派出所推脫說不歸他們管,是皇姑分局國保大隊抓的人。老人又去皇姑分局找國保大隊的人,門衛不讓進門,說警察都去看守所辦案了。就這樣八十多歲的老人被推來推去的。

二零一四年三月二十六日,律師到瀋陽市看守所會見李東旭,看守所說因李東旭不服從規定,拒絕會見。

自從李東旭被綁架後,她的母親一直不停的去各部門要人。三月二十一日,老人家再次去瀋河區檢察院,被告之說「案子」退回國保大隊補偵。老人家接著去瀋河區國保大隊,卻被門衛擋住,說:有規定了,不讓煉法輪功的進。

二零一四年六月前後,構陷於溟、李東旭、高敬群的「案卷」已經到達瀋陽市瀋河區法院。十月三十一日九點四十分,瀋陽市瀋河區法院開庭,圖謀迫害法輪功學員李東旭、於溟、高敬群。當天的庭審只進行了程序性的審查,沒有進入實質的開庭。高敬群女士當庭拒絕法院指派的做有罪辯護的律師,使得法院而不得不休庭。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八日上午,瀋陽市瀋河區法院非法對法輪功學員於溟、李東旭和高敬群二次庭審,於溟和家屬們當庭要求法院使用大法庭公開開庭,要求更多的家屬參加旁聽,主審法官焦玉玲拒絕了這一合法合理的要求,宣布延期到周五開庭。所有辯護律師堅決抗議,法官最後自顧離去,所謂「庭審」成了一場鬧劇。休庭後,公訴人檢察官張晨宇還沒走,董前勇律師上前找他,問:「你證據不足,憑什麼起訴?」然後逐條和他講理。剛開始張還辯解,問了幾條後他就回答不上來了,匆匆離開。董律師追上去繼續和他理論,他慌忙跑下樓去。次日,律師寫了《關於要求瀋陽市瀋河區法院另行安排於溟第三次開庭時間的函》寄給了法院。在法庭內外一片抗議聲中,「延期到周五開庭」也最終取消。

二零一五年一月二十日上午十點半,瀋陽市瀋河區法院第三次非法庭審法輪功學員於溟、李東旭、高敬群。於溟和李東旭的母親去旁聽,竟遭所謂的「法警」拳打腳踢,於溟的母親一度被擊昏。這個法警又揪著年過八十的李東旭的母親的頭髮往門外拽,把老太太耳朵拽的通紅。法庭裡的李東旭聽到母親的叫喊聲,痛哭不止:『我媽媽都是八十多歲的人了,你們沒有父母嗎?」 之後,律師要求法官將對於溟等人施行誘供的國保警察趙晨驅逐出庭,並要求合議庭組成人員中相關人員進行司法迴避,合理合法的要求卻遭到陪審員劉勇對律師的指手畫腳、喧叫指責。法官宣布休庭十五分鐘商議後宣布不予以迴避,繼續開庭,此舉遭當事人和律師一致抗議。法官不顧抗議強行再次開庭,不到一分鐘後於溟因不能忍受母親被毆,突然摔倒在地,臉色蠟黃,不省人事,於母不顧自己的身體撲倒在兒子身邊哭喊起來,法庭亂作一團,不久,一一零與一二零救護車到達,法官焦玉玲氣急敗壞地喊道:「不開了,不開了」。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末,瀋陽市法輪功學員李東旭,被從瀋陽市看守所轉到遼寧省女子監獄新收大隊非法關押,李東旭不簽字(考核表),惡警就用電棍電她,不讓親人探視。李東旭於二零一七年五月十一日被非法關押到期。

17.陳麗艷被辭退公職,遭遇九年非法勞教迫害,九死一生

陳麗艷,女 ,英語專業自考大專學歷,家住遼寧省營口市鮁魚圈區蘆屯鎮簸箕寨村。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前,曾在大連市東北財經大學職業中專任外聘英語教師。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一日,陳麗艷再次去了大連市信訪辦。面對眾多的法輪功學員,交警按照上級的命令故意讓車輛都往法輪功學員集中上訪的街道方向開,其它街道卻很寬鬆,一時間,整個上訪的街面上很亂,交通阻塞,上級藉此以維護社會秩序為名,警察由引導性的驅趕法輪功學員變成暴力性毆打、野蠻驅趕,陳麗艷也遭到了警察的撕扯。法輪功學員陸續被驅趕到大連市政府門前的廣場上,大約有五千多人。大連市政府調動了海陸空軍隊在市政府廣場提前戒嚴,並動用數十輛大客車,將法輪功學員分別送到各個學校裡,不准出入,然後登記。到了晚上,由於法輪功學員的家人不見親人回家,就陸續去了大連市政府要人(當時的大連市市長是薄熙來)。迫於壓力,大連市政府通知各個學校在當天晚上釋放了法輪功學員。陳麗艷在當天晚上九點多被放回家。

正當陳麗艷為新學期的首任班主任和英語教學工作全力做準備時,校長於福潤多次找她談話,要求她說誣衊法輪功的話。修煉法輪大法使她身心受益,怎麼能喪失良心說法輪功不好的話呢?她無法接受這一無理要求,被迫辭職。

陳麗艷於九九年九月二十八日踏上了進京上訪的歷程,上午十一點多,當她在北京市某招待所休息時,被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展覽路派出所的警察非法劫持到派出所盤查,搜走她身上帶的大法書《洪吟》。下午四點多,又將她帶到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看守所。四天後被營口蓋州市公安局及蘆屯鎮的四個警察將她非法押回,途中她被銬著手銬。

九九年十月一日,陳麗艷被非法關押到蓋州市看守所。十月三十日,陳麗艷被非法勞教三年。十月三十一日,蓋州市公安局四個警察將她非法送進了馬三家教養院。教養時間是:九九年九月二十八日至二零零二年九月二十七日。

入所後,陳麗艷被拉到了一座三層的空樓裡,這就是最早的馬三家女二所。惡警強迫學員集體學背「三十條」(教養院的院規),陳麗艷不背,站在地中間起頭背《論語》和其他大法經文,惡警蘇境拿電棍電擊陳麗艷的脖子。第三天,陳麗艷被送進了女一所與普通勞教犯人同住在一起。

陳麗艷被分到女一所一大隊二分隊,幾天後,所長周芹帶領大約七、八名警察把十名學員叫到教室內,由周芹給學員讀誣衊法輪功的報紙,其中一名學員起頭背《論語》,所有學員便齊聲背,周芹及其它惡警狠狠地連喊帶叫的踢打學員,其中的一名惡警揪著陳麗艷的頭髮使勁往地上嗑,打她大耳光。

在車間,陳麗艷拒絕奴役勞動,惡警對她體罰,強迫她在車間門口撅著(姿勢為:雙手平行著地,兩腿繃直,不准打彎,上身與兩腿成九十度角。)陳麗艷繼續抵制迫害,惡警王艷平指使犯人張學旭(本溪人)揪著陳麗艷的頭髮,用腳使勁的將陳麗艷從隊長辦公室門外踹到門裡。

陳麗艷拒絕奴役勞動,大隊長王艷平、指導員顧全藝將陳麗艷強行送進了歸屬於馬三家教養院的瀋陽市新生看守所(即小號)。半個多月後,九九年十一月末,陳麗艷又被帶回女一所。

九九年十二月下旬,陳麗艷與其他學員集體煉功,惡警暗中指使十多名犯人對她毆打。犯人有:帶工頭本溪的張學旭、大連的張宏偉、瀋陽的韓雪梅、丹東的孟雲、本溪的臧晶、瀋陽的劉春榮等。陳麗艷的頭部嚴重受傷,鼻子被她們的拳頭打的大量流血,無數耳光打的她兩眼直冒金星……

第二天,陳麗艷因要煉功,被惡警王艷平強行關進了禁閉室,用手銬將她的雙手背銬在暖氣管上,每天24小時只能站著不能坐著,不讓睡覺,指定兩名包夾犯人看管。第三天時,惡警王艷平帶她到醫務所檢查,醫生說她嚴重脫水,需喝鹽糖水。陳麗艷不配合,惡警王艷平氣急敗壞地拿出高壓電棍猛烈電擊陳麗艷的脖子,渾身重傷的陳麗艷被電的全身顫抖,小便失禁。

二零零零年一月初,陳麗艷被關押在女一所一大隊三分隊,隊長叫周謙(迫害法輪功學員特別狠毒)。這個小隊關押的都是法輪功學員,與勞教犯分開了,目的想利用猶大給學員洗腦。幾個猶大把學員叫到一個房間,她們四、五個人輪流打了每個學員兩個大耳光,陳麗艷被打了十多個耳光。

二零零零年五月至八月,陳麗艷、蘇菊珍(已被迫害死)等幾名法輪功學員被送到女二所一大隊強制「轉化」。大隊長王乃民,分隊長張秀榮,所長蘇境。

首先是不讓睡覺,然後由猶大分批輪流對學員灌輸邪惡的謊言,想從精神上摧毀學員的意志,逼迫陳麗艷等學員轉化。陳麗艷不為所動。見軟招迷惑不了她,便開始來硬招罰她蹲,從晚上十點蹲到下半夜二點。

二零零零年五月二十五日上午,在女二所一大隊長、惡警王乃民的操控下,分隊長張秀榮把陳麗艷帶到辦公室,屋裡的黃海燕、王曉峰共三名惡警各持一根電棍,三根電棍同時電擊,陳麗艷被電擊的脖子上全是紅點。

五月二十七日下午,分隊長張秀榮把陳麗艷再次叫到辦公室,逼她把鞋和襪子全部脫掉,坐在地上,然後手持兩根電棍電擊她的雙腳心、腿部、上身、嘴唇,邊電邊大叫著:你轉不轉化。陳麗艷堅定的說:我不轉化。惡警張秀榮揪著陳麗艷的頭髮使勁的來回掄了幾圈,並惡狠狠地抽她耳光,酷刑四十多分鐘才停手,又強迫她蹶著,每次時間最少一小時,時間長的一上午。

二零零零年八月三十日,陳麗艷又被送回女一所,分到二大隊,大隊長叫盛穎,教導員叫李淑環,分隊長叫趙國榮。陳麗艷在九月四日下午集體出操時堅持煉功。被惡警趙國榮揪著耳朵、從一樓一直揪到三樓辦公室,強迫陳麗艷把鞋和襪子全部脫掉坐在地上,讓「四防」犯人用繩子把她的雙腳捆綁在一起,惡警趙國榮用手銬將她的雙手背銬在一起讓她無法活動,然後手持高壓電棍狠電陳麗艷。

二零零二年五月十七日,陳麗艷從女一所再一次被轉到女二所,被分在二大隊五小隊,分隊長叫王正麗。因陳麗艷的視力太差導致雙眼球經常疼痛,需要閉眼睛休息,惡警王正麗卻不讓閉目,否則就要給她加期處理。

陳麗艷於二零零二年四、五月間,分別給惡警大隊長張秀菜、副大隊長周謙、分隊長王正麗及其它一名隊長寫了四封講真相的信件,讓她們更好的了解大法真相,為自己選擇一條棄惡從善的路,因寫這幾封信卻遭到了三個多月的非法加期迫害。

二零零二年十月七日教養期滿,陳麗艷的哥哥接她時,得知她被加期一百一十五天,家屬氣憤地質問惡警為甚麼到期不放人?惡警無理搪塞。

陳麗艷不承認對她的非法加期迫害,到辦公室要求惡警王正麗撤掉包夾,惡警王正麗把她關進小號,酷刑坐了十天十宿的鐵椅子,每天只允許學員上兩次廁所,用不讓上廁所來逼迫學員轉化。陳麗艷因不轉化,被罰站、罰蹲。

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二十二日,陳麗艷被惡警王正麗帶到綜合樓酷刑迫害,每天晚上被轉化團隊惡警強迫洗腦到十點,三天後,見陳麗艷還不轉化,大隊長張秀榮指使分隊長王正麗把陳麗艷帶到綜合樓裡的本溪地區「攻堅團」,先由猶大洗腦,陳麗艷不聽。隨後,惡警郭某把手銬拿來把陳麗艷的雙手背銬在一起,把她揪到牆角處,惡警把她的鞋脫了,讓她坐在地上,強行把她的雙腿盤上,後背與牆之間用東西緊緊的塞住,讓她直不起來腰,只能低頭,弓著腰,同時,把撕壞的《轉法輪》強行墊在陳麗艷的臀部底下,然後,惡警把她身邊的雙人床用力往牆這邊推,使勁夾她的雙腿。陳麗艷的雙腿被夾的上不來,也下不去,把她憋的快要窒息了。

十二月三十日,陳麗艷又被分隊長王正麗送到一樓的密室(各個房間的門、窗全部封閉,專門用於迫害大法學員的地方),一進屋,分隊長王正麗就命令她蹲一上午,不許動,不許上廁所,由兩名猶大監控,一直蹲到晚上九點。

陳麗艷被非法加期一百一十五天的期限已到,於二零零三年一月二十二日被馬三家教養院女二所二大隊五小隊隊長王正麗和一名警察將她送到營口市蘆屯鎮派出所,負責接收的蘆屯鎮片警說,上面有令:因為陳麗艷沒轉化,必須嚴防死守,不准去外市工作,如果有事要走,必須跟他們打招呼。

二零零四年十月二十一日半夜十二點多,營口市公安局、安全局、站前區公安分局、建豐派出所聯合出動二十多名警察非法闖入陳麗艷的臨時住處,不出示任何證件,將她的雙手綁在背後,搶劫屋內的所有物品。其中一個細高個的年輕警察,在翻到她的錢包時,發現包裡有700多元錢,裝在兜裡後並說:「就這麼點錢,」當他翻出包裡的銀行卡時,急切的反覆逼問陳麗艷密碼是多少,陳麗艷沒告訴他們。此次被非法搶劫的物品價值約在兩萬元左右。

搶劫一空以後,把陳麗艷綁架到營口市建豐派出所。有二個警察對她非法審訊,其中一個是姓李的警察(警號是701419),另一個姓劉(警號是701316)。凌晨二點多,他們將陳麗艷非法送進了營口市看守所(所長是朱英傑,副所長是江海員)。

等到天亮時,營口市站前區公安分局警察繼續非法提審陳麗艷。陳麗艷拒不配合,不簽字、不回答。

陳麗艷絕食抗議,到第八天時,所長江海員指使犯人富強等人把她按倒在床上,用膠帶把她的身體緊緊的捆在床上,一點動不了,然後,所長江海員命令惡人往陳麗艷的鼻子裡插管,他們把管故意插到陳麗艷的嗓子裡來回攪動折磨她,藉口說管插不下去再拔出來,反覆多次,陳麗艷被憋的差點窒息死亡,暴力灌食二十多分鐘才停止。

陳麗艷因為煉功,她的一隻手被管教孟慶友用手銬銬在地環上大約七天,大小便不能自理。

在看守所七個月的時間裡,陳麗艷被強迫坐板、強迫勞動,迭紙袋,看守所並向家屬勒索伙食費。

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二十一日,營口市站前區檢察院對陳麗艷非法下了起訴書。參與的警察是檢查員范學峰、劉寶林。

二零零五年三月八日,營口市站前區法院對陳麗艷非法下了刑事判決書,被非法判重刑七年。(時間從2004年10月21日—2011年10月20日)參與判刑的有:審判長:隋傳義,審判員:肖紅、李品,書記員:尚媛媛。陳麗艷不服,提出上訴。二零零五年五月九日,營口市中級法院對陳麗艷非法下了刑事裁定書,結果是: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參與判刑的有:審判長:劉紹斌,代理審判員:陳友戰、 張軍華,書記員:王彥。

二零零五年五月十六日,在陳麗艷的身體嚴重抽搐和兩腿近於癱瘓的情況下,營口市看守所隱瞞病情,強行將她送到遼寧省女子監獄一監區。

監區長是孫德學(男),教導員是李紅,副監區長是夏茹,小隊長是楊芙。接收陳麗艷的是副監區長夏茹。陳麗艷被分到了二小隊。

陳麗艷被安排了兩個包夾犯人。分別是王秀蘭(黑龍江省佳木斯市人,詐騙罪)和王紅霞(遼寧省大連市人,搶劫殺人罪)。惡警安排她們對陳麗艷強制轉化。在車間,她們每天把陳麗艷帶到一個小屋強迫她看殃視對法輪功的造假新聞進行洗腦,此招不見效,便開始體罰她。王紅霞雙手把住陳麗艷的肩膀,用膝蓋猛擊陳麗艷的小腹。隊長楊芙對陳麗艷惡狠狠的說:「不轉化,就沒有你好果子吃。」

一年多以後,二小隊隊長已換成矯世英。那時,陳麗艷的身體被迫害的越來越嚴重,雙腿幾乎癱瘓,全身經常抽搐,蜷縮成一團。一次她從監舍的床上突然掉在地上,後腦勺被磕了一個雞蛋大的硬包,最重的一次是在出工時,她從樓梯上暈倒摔了下來,後腦勺磕了一個口子,被醫生縫了兩針。那次的值班警察是夏茹和劉傑。

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二日,副監區長夏茹、隊長矯世英、劉傑、李哲、包夾犯人王秀蘭帶陳麗艷去瀋陽市醫科大檢查身體。結果是:只有眼睛診斷為:「雙眼視神經萎縮」,雙腿及全身抽搐的檢查結果隱藏起來,不告訴陳麗艷,檢查費用是四百八十多元(從家屬那勒索的)。由於身體極度虛弱,陳麗艷再次要求監區帶她檢查身體,監區便一次次的向陳麗艷的公婆要錢,家屬又給了錢。所有的檢查單據及診斷書被監獄扣留,不給陳麗艷,也不讓她看到。

二零零八年,陳麗艷的雙腿已經不能邁步,出、收工時,必須得四個犯人抬著她上下樓。為逃避責任,二零零八年四月二日,一監區副監區長夏茹、幹事李哲把陳麗艷轉移到了十一監區(也叫老殘監區)。

十一監區監區長:王娟,教導員:楊鳳英,前任科長:張磊,現任科長:叢卓,幹事:石志紅。十一監區的勞動生產主要搓棉簽。陳麗艷在第一週被分到了三小隊,隊長叫沈旭陽。即使陳麗艷下肢癱瘓,十一監區還強迫她勞動。一週後,陳麗艷被分到了老殘監區的二樓四小隊。隊長叫陳曉波。

由於陳麗艷不能走路,老殘監區沒有年輕、有勁的犯人抬她,老殘監區迫害大法學員的主兇犯人李秀蘭便給陳麗艷找了一個大紙盒,讓陳麗艷坐在上面,一隻手拄地,一隻手拽著紙盒在地上一點一點往前挪。往前挪動的時候全身的力氣都集中在一隻胳膊上,挪幾下就累的大汗淋漓,氣喘吁吁,每次上廁所都要歇上幾次才能到。由於陳麗艷的身體極度虛弱,並且全身經常抽搐,被迫害的生命垂危,後期,她一點都挪不動了,無奈,她被迫坐上了輪椅。

在惡警的指使下,犯人李秀蘭是老殘監區迫害大法學員的主力。李秀蘭是葫蘆島人,犯銀行貸款詐騙罪,被判無期徒刑。所有被分到老殘監區的大法學員都要送到李秀蘭那裡暴力轉化。她經常造謠說陳麗艷是裝病,從精神上打擊她。

二零一零年十月十五日,陳麗艷向五小隊隊長沈旭陽要她在一監區的眼睛診斷書時,沈隊長說:「監獄不給。說監獄有規定——出監犯人的所有醫療診斷書監獄都不給。(註:普犯的診斷書包括看病拍的片子當時就給本人。)」

在遼寧女監期間,惡警還經常以檢查身體為名,大約有八次陳麗艷被惡警莫名其妙的帶到女監醫院從胳膊上抽動脈血,每次抽血的容量大約是300cc。

二零一零年十月二十日,陳麗艷被迫害的生命垂危,監獄將她放出。

二零一三年三月一日,陳麗艷和魏桂榮來到鮁魚圈區政府,找到政法委書記姜興業和鮁魚圈六一零辦公室主任左揚講真相,並真誠的送給其真相資料,姜、左二人不聽,還下令警察層層圍堵,區政府各個樓層布滿了警察,當陳麗艷和魏桂榮走到二樓大廳時,被十多個警察截住,並把其隨身攜帶的手機和皮包搶走。

國保大隊王洪魁的手下宋姓警察(警號為:703799),用車把她們二人劫持到刑警隊二中隊,分別關押在二審訊室和三審訊室,刑警隊的女警察對她們非法搜身,並強行拍照。

陳麗艷和魏桂榮一直被關押到晚上七點半左右,期間一直沒給吃飯,陳麗艷因為被過度驚嚇、全身抽搐、癱倒在地,已經不能行走,連衛生間都不能上了,被迫在審訊室裡方便。

在陳麗艷生命隨時出現危險的時候,政法委書記姜興業和公安局局長牛思群仍然泯滅人性下令拒不放人,繼續迫害,命令刑警隊大隊長關鳳興帶領全體二中隊,及一中隊部份警察,以「擾亂單位秩序」為名,把她們分別帶到兩輛轎車裡,(陳麗艷被關鳳興背到車上)送至 「營口市公安局監所體檢指定醫院」強行體檢。體檢醫院的醫生沒有佩戴任何醫生資證的證明標牌,她們被做全身檢查:抽動脈血、驗尿、量血壓、做心電圖。體檢後,在晚上十點二十五分,被送至營口市拘留所非法關押。

十五天的非法關押使陳麗艷賴以生活的「英語輔導班」錯過了三月一日學生開學的最佳招生時間,造成了很大的經濟損失。

(四)非法綁架拘禁 強搶勒索典型案例

 1.潘奇和姐姐潘嶺雙胞胎姐妹被非法抄家、多次關押拘禁、勞教迫害

潘奇,一九九九年畢業於大連醫科大學,臨床內科主治醫師。遼寧省大連大法弟子。

潘嶺,畢業於大連師範大學物理系,高中教師,一九九六年修煉法輪大法。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大法弟子潘嶺與妹妹潘奇去市政府反映真實情況,沒有得到結果,反而被警察驅趕、毆打,抓起來失去自由,逼著登記,給她們拉到一個很遠的地方,她們都不知道是哪,後半夜才將她們放了。

為了抵制謊言、迫害,一九九九年八月九日,她們姐妹包括七-八名大法學員在海茂5237子弟小學校園內集體煉功。海茂派出所以王國玉為首的警察把他們抓到姚家看守所,被非法拘留七天。潘奇堅持煉功,被戴上一種他們稱為地牢的刑具,已經生鏽很久沒有人用過了,她兩手兩腳被固定在一個日字形的框子裡,躺不下,站不起,想移動位置的時候,手腕和腳脖子就被磨得很厲害,只一天一夜就渾身哆嗦。當時整個一層樓裡都非法關滿了大法弟子,橫七豎八地排著。男女警察及犯人見到大法弟子背法就打,一個或者兩個人監視一個大法弟子。因為行動不便,為了減少麻煩,大家幾乎不吃飯或者少吃飯,晚上也沒有一點鋪蓋。

因大批抓法輪大法修煉者,監獄都被裝滿了,後來就送往金州看守所等地非法關押,堅持煉功的大法弟子被拽到走廊上。有的學員被用手銬固定在走廊上的鐵欄杆上,潘嶺和另一名學員背對背銬在一起,銬子擰個勁絞在一起,兩個人連著動也不敢動,因為一人動,另一個就會被扯得很痛。整個一層樓道裡站滿了人,大法弟子橫七豎八被扔在地上,躺著的,蹲著的,站著的,被打的,男女警察站立其間,大法弟子背法他們就打(用鐵夾子等)、拳打腳踢,兩個監視一個。七天後,潘奇與潘嶺被放回家,家中的法輪功書籍被警察抄走了。

一九九九年十月因有冤無處說,潘奇去北京上訪,被北京前門派出所綁架,押回當地被送往金州看守所關押,審問的警察問去北京誰給的錢,潘奇說是姐姐給的錢。沒想到潘奇的善良被警察利用,警察把潘嶺也抓起來,同時也被關進看守所。看守所伙食不好硬硬的玉米餅,一塊指頭粗的鹹菜,上衛生間的時間給限定時間,在那壓力下很多人便秘,但上廁所的時間還不夠用。六天後潘奇被送馬三家勞教一年,十五天後潘嶺回家了。潘奇被警察秘密將人送走,沒有通知家人。在馬三家潘奇寫了一封信《我的自白書》,表明她堅定修煉的信心。拿給惡警大隊長王乃民。得到的結果是加期三個月,並說她有精神病,拉到醫院灌藥(藥費由潘奇承擔),使得潘奇腿腳發飄,站不穩。當時大法弟子蘇菊珍也被灌藥了。在家人努力營救下,她在超期關押四個月後保外就醫,二零零一年二月離開馬三家。

二零零一年六月份,潘奇與姐姐潘嶺在大連東財校園內講真相被保安、警察抓捕,送姚家看守所,因為她不認錯,管教隊長呂一妹將她兩手、兩腳分別銬上,手腳之間連根短鏈,鏈的一端固定在床板上,身體一直呈捲曲狀態,正常規定最多十四天,超期對身體有害,她被銬了四十天。她兩次絕食抗議迫害,獄醫帶人灌進大量濃鹽水和粥,共十四天,惡警將她劫持到大連教養院,因體檢不合格,那時她站都站不穩,扶牆一點點挪,十五天後她被釋放。潘嶺被非法關押六十六天,潘奇被押八十八天。以後的日子裡警察不斷的去她家騷擾,抄過家,問過情況,大大小小多少次已記不清了,那年(二零零一年)潘嶺被關在派出所說要送勞教,說是內定的名額。二零零五年,潘嶺放棄工作,無奈的離開中國與丈夫流落到日本。

二零零四年四月五日,開發區派出所警察劉輝等十餘人將潘奇在開發區東特門診宿舍中綁架。她被迫絕食,惡警把她按在椅子上灌食,味道很刺激,不灌還好,灌完就噁心,王醫生說是痢特靈,怕她拉肚子,但是這種行為很讓人感到奇怪、讓人生疑。十天後她出現腎衰症狀,劉輝讓她媽媽拿五千元接人,媽媽見人好像不行了,就不答應接人,他連錢也沒敢要就走了。

二零零五年七月,羅幹來大連,以陳欣為首的國安特務對大法弟子電話監控、跟蹤、綁架,在下班路上綁架了潘奇、她的朋友田耘海、孫立文、臧連梅等。在看守所,她不吃、不喝,也很少睡覺。當時管教為王濤,她讓蘇醫生給她灌食時,將管子插到氣管裡,食物都噴出來了,因窒息而覺的死亡的臨近,當她被送回室裡,她向孟所長、王濤管教和她能見到的負責人反映情況,面對這樣的醫療事故,卻沒人管。

隔天蘇醫生又給她灌食,並將管子粘頭髮上,手腳固定,當她答應少量進食時,她的胃、口已受到嚴重損傷,十五天後她被家人接走。

因為多次關押,她的右邊身體是麻的,體力、體重都沒恢復。當地派出所、街道還常到她家騷擾,找家屬簽字,填表格,否則就會抓人,家人都害怕,發脾氣。

關押期間,她和很多法輪功學員一樣,遭到酷刑折磨,毒打、電擊、關小號、強行灌食和注射藥物,強迫罰蹲、罰 「燕兒飛」,強制洗腦。有的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精神失常,迫害致受害人胳膊斷,兩腿變殘。如對法輪功學員崔亞寧,劉鳳梅,林艷,張會雙,李素珍等, 強制洗腦,電棍電,鐵絲抽,凌辱折磨,扒光衣服反覆電擊,打昏死後澆冰水,威脅恐嚇,剝奪受害人的起訴權利。二零零四年六月十七日被「追查國際」通告追查。

潘奇父母開的智強網苑,也因海茂派出所警察說修煉法輪功的不能開網吧,被迫關閉。潘奇的姐姐在日本,因修煉法輪功,出國手續辦不成,潘奇無法去日本看望姐姐。

二零零七年,有一個機會潘奇毅然離開中國,二零零九年來到美國。

 2.中醫院大夫常力中多次被非法綁架勞教迫害

常力中,男 ,一九六九年出生,畢業於大連醫科大學,秦皇島中醫院大夫。二零零一年修煉法輪大法。

秦皇島市中醫院單位領導及保衛科長助紂為虐,主動告發親自參與三次非法綁架常力中。

二零零一年,用醫學的眼光他看出所謂「天安門自焚」是假的(如:做了氣管切開手術後的病人不能正常說話,而劉思影卻能清楚的說話、唱歌),常力中對中共製造這麼大的謊言來騙人感到奇怪,就去了解、研究法輪功,這一研究,發現法輪功特別好,就開始煉上法輪功了。他父親有氣管炎、肺性腦病、糖尿病、尿毒症,母親有糖尿病,打胰島素多年,胰島功能全部喪失,完全依賴人工胰島素,就這樣的身體,修煉法輪大法之後全好了。作為一個醫務工作者,常力中看到這些神奇,因此堅定修煉法輪大法。

二零零三年十月,常力中被單位構陷送高陽勞教所非法關押迫害兩週。

二零零六年三月十日下午3點左右,秦皇島市邪黨市委不法人員帶領幾十個國保大隊警察非法闖入大法弟子常力中家中,搶劫了筆記本電腦、印表機、大法書籍若干、真相材料、錄音機、DVD機,還有現金等私人物品。同時被綁架的還有一老年女大法弟子,常力中被非法關押在秦皇島市第一看守所。

二零零六年三月下旬,常力中下夜班在家休息,中醫院單位領導又一次配合610、國保大隊致電常力中,謊騙有新安裝不久的磁共振,要常力中到醫院操作。常力中剛到樓下車棚就被早已守候的國保大隊610」人員綁架,並從他身上搶走鑰匙非法抄家、搶劫。常力中被非法關押在秦皇島第一看守所期間遭到野蠻毆打,戴手銬、腳鐐、野蠻灌食,僅六天時間人已折磨全身、手、腳、頭部嚴重腫大,人不能說話,不能進食,不能行走、全身腫脹,在生命垂危時被放出。惡警怕擔責任,竟當著市工委及妻單位領導的面宣布說:「小常沒事了,回家好好養養,養好了再上班」。調養一個多月,身心尚未完全恢復的情況下,出於對工作的負責,常力中於二零零六年五月八日回到工作崗位。

二零零六年五月十一日早上(回任上班的第三天),常力中被單位領導交到國保大隊「610」惡警人員手中,當即被送往河北省保定勞教所,非法勞教一年半。

妻子帶著六歲的兒子多次找國保大隊要人卻遭到國保大隊等相關人員的互相推諉,不讓見人。在保定勞教所,大法弟子常立忠,堅持信仰,不「轉化」,不寫「五書」,絕食抗議非法迫害二十多天。惡警張占強、劉慶勇等用高壓電棍電擊他的兩腿內側、四肢,致使常立忠全身沒有一塊好地方,全是大泡的疤痕。他們把他銬在床板上,一連幾天不讓他睡覺,利用邪悟者對他進行強行洗腦,稍微一打瞌睡就對他潑冷水,雙手被銬在暖氣管上,不讓睡覺,只能站著,惡人輪番灌輸誣衊法輪功的謊言和歪理,不配合他們就暴力毆打,用盡恐嚇、威逼、利誘的手段。常力中不屈服,勞教所的惡警就將常力中的兩臂用手銬拉成水平銬在上鋪的鐵床上。就這樣站著,不讓睡覺,並且用電棍電擊。從保定勞教所回到家中時,常力中骨瘦如柴、目光呆滯發直,連腿肚子上都沒有肉了。

二零零八年五月三十日,常力中被警察以奧運檢查為藉口非法入室抄家、綁架,掠走電腦、電視機、音箱、大法書籍等價格二萬元的私人物品,並將常力中綁架到秦皇島第二看守所非法關押。十二天後,常力中被轉關押到秦皇島第一看守所,六月二十日,身體狀況不好才回到家中。

二零零八年十二月,陳秦來指使其派出所中隊長張宏全帶領十來個便衣,蹲坑抓捕秦皇島市中醫院的法輪功學員常力中,過程中毆打酷刑折磨常力中,致使常力中多處受傷,被打的耳朵流了很長時間的膿水。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一日下午一點半左右,常力中被秦皇島市公安局的便衣綁架,劫持到秦皇島市公安局。在被非法審問的過程中,得知警察想要抓捕的是發送手機簡訊的IS恐怖分子。常力中一再申明及解釋,警察也核實並確信了常力中是法輪功修煉者,警察抓錯人依法律應該無條件放人。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二日上午,常力中親屬接到秦皇島海港區公安分局王姓警察打來電話,才知道常力中被綁架。被非法關押在秦皇島市看守所。秦皇島市公安局強加「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的罪名把常力中非法刑事拘留,並關在秦皇島市看守所。常力中絕食抗議強加的迫害,看守所警察向其臉上噴辣椒水、噴芥末水、灌食,並指使犯人對其拳腳相向。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九日,常力中絕食八天後,血糖高達二十多,心衰,生命垂危,看守所找到家屬辦理取保候審接回家。當時常力中的身體非常虛弱,整天全身疼痛難忍,一度昏迷,經常出現幻覺,無法進食,只能靠喝水維持;整天全身疼痛難忍睡不了覺,最多能睡二十分鐘。回家近兩個月(二零一七年十二月),雙腿無力不能站立,更不能行走,生活不能自理,完全需要家人的護理。因常力中的私家車和隨身攜帶的現金及車內物品還被扣押在秦皇島市公安局海港分局刑警大隊重案二大隊,其家人多次去要自家的物品,幾乎都被擋在分局的密碼門外,見不到辦案人員,只能通過電話聯繫。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十三日,秦皇島市中醫醫院非法登報解聘常力中。秦皇島市中醫醫院在公告中表示:常力中自二零零九年六月二十六日至今未到單位工作形成曠工事實,該院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河北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第二十八號令有關事宜的函》規定,片面決定解除聘用合同,停發工資,終止社會保險等待遇。

3.退休醫務工作者宋月娟兩次被非法綁架、拘留

宋月娟,女 ,大連醫科大學附屬一院婦產科退休醫務工作者。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後,醫院婦兒邪黨支部書記張新宇三日兩頭的在上班時間找宋月娟談話,逼宋月娟放棄修煉法輪功,逼宋月娟交出大法書,逼寫不修煉的「保證書」,逼看誣衊大法與師父的錄像片。

綜合支部邪黨書記王麗麗、退休辦主任於淑珍等人。經常來宋月娟家裡騷擾,二零零一年「十一」前,醫院邪黨黨委書記金滿玉一行三人到宋月娟家,十分害怕自己受連累,要求宋月娟不能進京,否則如何如何。

宋月娟因為堅持修煉法輪功,兩次被非法綁架:

第一次遭綁架,並被非法拘留和關押

二零零二年四月九日晚八點多鐘,中山區秀月街派出所惡警李春山和洪順社區治保主任陳俊行(女)闖入宋月娟家,以談話為名將她騙到秀月街派出所進行非法審訊,並非法抄家,搶劫走大法書籍若干本、煉功音樂帶、真相資料等,把家裡弄得亂七八糟,不象樣子。李春山給宋月娟扣上「擾亂社會治安」的罪名,於當晚十點三十分左右把她和當天晚上同時遭非法綁架的同修甲、乙一起用警車送到大連姚家拘留所拘禁。

宋月娟在看守所大約兩個半月,法輪功學員們陸續被轉送到其它黑窩繼續迫害。宋月娟被非法拘留和關押三個月後,即二零零二年七月十日才被放回家。從看守所回家後的第二天,秀月派出所惡警李春山通知宋月娟丈夫,叫寫不修煉的「保證書」交給他。!」在宋月娟的堅決抵制下,交「保證書」的事不了了之,邪惡的陰謀沒有得逞。二零零三年四月十一日,宋月娟被迫離家出走,流離失所。

第二次遭綁架

二零零九年六月十三日上午十點,宋月娟和同修丁對世人講真相時,被惡人構陷,她倆被西崗區八一路派出所警察於浩等非法綁架,這是宋月娟第二次遭綁架。到了派出所,在二樓,警察於浩對宋月娟非法審訊。下午,警察於浩一行四人(倆警察、倆便衣)非法抄宋月娟和同修丁的家。在宋月娟家抄走師父法像、大法書、香爐、真相資料等。宋月娟和同修在派出所一直發正念,警車在非法抄家返回的路上翻了車。太陽落山時候,宋月娟和同修被送往大連戒毒所。因檢查身體不合格(血壓160/100),才放回家。
 
4.青年職工劉志宇經歷了一千四百多個日日夜夜的殘暴迫害

劉志宇,男 ,大連職業技術學院畢業,大連日月明動畫製片公司工作。

劉志宇,童年是一個性格內向,不善言語,不喜歡交流的人,孤獨自閉,整天沉溺在電腦遊戲中,尋找著快樂。修煉大法後,他變成了一個陽光、向上、充滿朝氣、懂事的孩子,善良樸實,樂於助人,人見人夸,學習成績也有了提高,順利考上了大連職業技術學院,三年學業期滿後,就職於大連日月明影視動漫公司。

二零零九年四月二十一日,由於在網絡上講法輪功的真相,被大連沙河口區錦繡派出所等單位惡人,在家中被綁架、後被非法判刑,關押在大連南關嶺監獄。當時年僅二十二歲的他,還是一個孩子,在那裡遭到了種種折磨:扇耳光、腳踹、長時間不讓上廁所、長時間不讓睡覺、不讓與其他人說話等等。

更嚴重的一次是,警察和犯人把他關進一個不到二十平米的房間,把窗戶用黑布擋住,強迫他坐在小圓凳上,左右手被分別銬上兩把手銬,另一端銬在坐在他左右兩側負責監視他的兩個犯人手上,在這種狀態下,不允許他睡覺,在他前面一米處的地方擺上電視和dvd,二十四小時不間斷的播放,強迫看那些誹謗造假的電視片,在他經不住疲勞睡著的時候,他們便用浸了冷水的毛巾抹他的臉或打醒;若反抗的話,他們就用破抹布塞進他的嘴,把他摁在地上一頓暴打,他的口鼻血不知被打出多少回,每次流到地上他們馬上就擦乾淨,怕留下痕跡。就這樣,折磨了他七天七夜。從那個漆黑的房間走出來後,他的臉、眼、口鼻都瘀青浮腫,一個多月才消退下去。

經歷了一千四百多個日日夜夜的殘暴迫害後,二零一三年四月二十日回到家裡,身體非常的虛弱,走幾步就得停下來喘一會兒,渾身無力。隨著不斷的學法煉功,身體又恢復健康了。

(五)強制洗腦典型案例

1.於曉艷博士、副教授多次遭到中共惡警的綁架迫害

於曉艷,女,法輪功學員,上海復旦大學醫學院博士,二零零九年畢業後就職於大連大學附屬中山醫院,因業務精湛,不到一年即被醫院聘為副教授。她是單位的業務精英,時時按照法輪大法的法理「真善忍」做人、做事。

她的丈夫王永航律師因為法輪功學員辯護被非法判刑七年。

二零零八年四月三十日,於曉艷被徐匯區公安分局綁架,警方在沒有任何罪名的情況下被處十五天行政拘留,由於她丈夫王永航的據理力爭,行政拘留未執行。王永航卻因此開始受到大連市公安局的嚴密監控。

二零零九年七月四日,王永航律師因為法輪功學員叢日旭進行辯護,被二十多國保警察等從家裡面抓走,當時王永航年近八十的母親和於曉艷的頭被按在地上不讓動,隨後非法抄家,搶走私人財物。老人被嚇得大小便失禁,臥病在床。王永航被囚禁在大連看守所,獄警還有犯人對他進行灌食、毆打、折磨。腿被打傷,送到大連中心醫院手術,手術費用二萬多元自行承擔。王永航被非法判刑七年之後,當局不許於曉艷到監獄探望丈夫。

為了讓婆婆得到些安寧,於曉艷借老人出去散心之機,找到錦霞小區書記石領娣,指出:其去年協助派出所綁架王永航已是助紂為虐,現在更不應再迫害家人,監視居住、上門騷擾對老人的傷害很大……於曉艷還講了法輪功真相。

石領娣隨後安排劉紅跟蹤於曉艷,於七月五日夥同錦繡派出所在工作單位綁架於曉艷,於曉艷后被劫持到撫順羅台山莊洗腦班強制洗腦迫害。於曉艷受到全天候騷擾。為了抵制這種強制洗腦,於曉艷進行了絕食。

於曉艷絕食八天,洗腦班的人員和大連公安局警察先後對她進行騷擾,但她堅持認為,有關當局對她的強制限制人身自由沒有法律根據,屬於非法關押,而且她堅持拒絕放棄法輪功,後在七月三十日被釋放。

於曉艷從洗腦班回家後,大連中山醫學院停止了她的教學和醫療工作。

二零一一年五月十三日於曉艷早晨上班時,被大連市錦繡派出所綁架,家中留下八十歲的婆婆無人照顧。於曉艷又被關押在大連姚家看守所810監室。幾年來於曉艷曾經多次遭到中共惡警的綁架迫害。

 2.大學商店職工仲淑娟多次遭到非人的折磨、侮辱和性摧殘,酷刑和毒打、強制洗腦等殘暴迫害

仲淑娟,女,大連理工大學商店職工,被開除工職,一九九九年以後多次被非法抓捕關押。在大連勞動教養院和馬三家勞教所被非法關押六年半,遭到非人的折磨、侮辱和性摧殘,酷刑和毒打等殘暴迫害。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末,仲淑娟想為法輪功說句公道話,希望政府給法輪功學員一個煉功環境,進京上訪被截回。她被便衣騙抓,被非法拘留十八天,勒索罰款五千五百元錢,並被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當時家裡沒錢,在單位再三催促下,她的丈夫只好把女兒的保險金取出來交了罰款。

二零零九年七月,華東路街道主任張雪蓮到仲淑娟家謊詐給孩子找工作探路。翌日,華東路派出所王所長和片警十幾個人上門綁架仲淑娟到街道,夥同街道「六一零」張姓、苑姓人員,把她綁架到了撫順羅台山莊所謂的「法制學校」非法關押二十一天,強行洗腦迫害。當時她剛出勞教所三個月,在馬三家被迫害身體還沒有恢復。

二零一六年三月十一日,仲淑娟因為給世人講法輪功被迫害的真相,被中華路派出所警察綁架,非法關押在派出所二樓。仲淑娟被迫從派出所二樓跳下受傷,被派出所警察送大連三院。在派出所警察監視看管下,仲淑娟住院十五天後堅持回家。大連第三人民醫院出院記錄-CT檢查報告:腰2椎體爆裂骨折。MR檢查報告:腰2、4椎壓縮骨折,節段椎管受累稍狹窄; 腰椎蛻變,腰椎間盤變性膨突出改變。

仲淑娟回家後,經過學法輪大法、煉功,又能夠坐起來、行走、料理家務,身體正在恢復的情況下,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八日早晨七點多鐘,又被大連春海派出所警察綁架到姚家看守所關押至今。

3.醫院職工王華曾被當地惡警綁架到洗腦班迫害

王華,女,大連醫科大學附屬第一醫院工作,曾被當地惡警綁架到洗腦班迫害。惡警在非法抄家過程中,曾企圖製造偽證。

二零零七年一月十三日上午十點左右,王華在單位上班時被沙河口區公安分局富國街派出所惡警李傳東、黃福德、潘永久及兩個女保安綁架,惡警當時搶走了王華手機和家裡的鑰匙、PDA掌上讀、一本九評書等物品。

下午一點半,惡警到王華家非法抄家,在家中無人的情況下,拉走兩麵包車的物品,其中一包大法書籍有三十多本、師父法像、桌上型電腦一部、筆記本電腦一部(新買的)、家用彩噴印表機一台、移動硬碟一個、mp3、電子書、影集、身份證及其它一些耗材,搶走的物品價值兩萬元。當晚六點鐘,王華被綁架到環保賓館洗腦班。後來單位院長向公安局要人。一週後放人。王華回家後發現家裡被翻的一片狼藉,惡警所有地方都翻了。王華發現地板上有兩團切的很整齊的碎紙條,她家從沒有這樣的東西,才明白是惡警企圖製造栽贓陷害的偽證。

 4.鐵路機關幹部武洪君多次遭受非法關押迫害
 
武洪君(武洪軍)畢業於大連鐵道學院,被分配到大慶市讓胡路鐵路車輛段機關科室任技術員,曾擔任過車輛段機關幹部和主任,保衛股股長。他處處按法輪大法「真善忍」的標準,嚴格要求自己做真正的好人,他文質彬彬,溫雅恭謹,工作中任勞任怨,勤勤懇懇,待人善良樸實,是單位、鄰裡公認的好人。

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邪黨公開迫害法輪功,武洪君堅持修煉,拒絕放棄對真善忍的信仰,被從技術員的職稱下降到車輛段下屬列檢車間,成了基層檢車工人,並多次遭受中共邪黨非法關押迫害。
  二零零零年,武洪君進京上訪,在天安門遭到綁架後,被齊齊哈爾鐵路公安分處的人,從北京帶回,關押在齊鐵公安分處第三監獄一個月。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二十八日,武洪君正在單位上班,以談話為名,被齊鐵政法委六一零辦公室的人(迫害法輪功的非法組織機構),騙到齊鐵公安分處在加格達奇市鐵路黨校招待所辦的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洗腦班。原因是他不放棄修煉法輪功,怕他進京上訪。在洗腦班這個黑窩,每個法輪功學員,都有單位派來的兩個人看管著,沒有言論,通信自由。一舉一動,一言一行都在嚴密的監控之下,並且不許家人探視,不許與外人接觸,失去了人身自由,武洪君被迫害兩個月。

二零零一年,武洪君因被惡人構陷在單位工具箱中有法輪功真相資料,還有齊鐵公安分處惡人,在明慧網上看到曝光揭露加格達奇洗腦班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惡行真相後。不但不悔改惡行,還邪惡地把正在單位上班的武洪君又強行綁架,非法勞教三年,送到齊齊哈爾市富裕縣勞教所關押迫害。二零零一年十月二十一日,武洪君要求煉功遭到惡獄警毒打。為了反迫害,抵制「包夾」、抵制勞教所對大法弟子殘酷的吊銬迫害,武洪君絕食抗議,還被勒索四十六元錢。

二零零三年三月,武洪君從富裕勞教所這個黑窩,被劫持到綏化勞教所這個黑窩,遭受慘無人道的邪惡迫害。四月份的一天晚上,惡警曾令軍、范曉冬用四根電棍電擊武洪君。在一中隊一個多月的時間裡,幾乎每天都遭到惡警曾令軍、范曉東、高宗海、刁雪松的殘酷毒打,臉都被打變形,多日不能正常吃飯。有時一天被多次打的渾身青紫,摸哪哪痛,不讓睡覺,強迫看誣衊大法、誣衊大法師父的錄像。在監室讓面朝牆站著,用煙燙臉、手等部位,還唆使惡犯人毆打,還把他與肺結核病人關在一起多日。

二零零五年,車輛段惡人和齊鐵分處惡警互相勾結狼狽為奸,為了讓武洪君放棄對法輪功的信仰,又把他強行勞教一年,又送到綏化勞教所黑窩,進行迫害。後被劫持至牡丹江監獄四監區迫害。

(六)強制退學、停職典型案例

1.鄭月,女,二十歲左右,大連民族學院工業設計系學生,法輪功學員。

二零零零年,鄭月與媽媽劉慧君同時進京受到株連,差點沒能參加當年的高考。後來雖然考上了大連民族學院工業設計系,入校不到三個月,又因為修煉法輪功問題,被同宿舍不明真相的同學及其家長舉報,並被當時的工業設計系黨支部蘭書記報送民院,由於不放棄修煉大法,鄭月被市公安和教育部門取消了學籍,這意味著以後沒有任何一個國內的高校能夠再錄取她。

二零零六年三月,鄭月在遼師大的美國分校讀了五年,即將面臨本科畢業時,被邪惡「610」和西崗分局公安警察發現。三月至七月間,警察不斷地將警車開進校園,非法搜查、沒收手提電腦、趕出學生宿舍、實行布控監督,騷擾學校的正常教學秩序和鄭月的複習考試。還以談話為幌子,對她實施威逼利誘:「我們隨時都可以把你抓起來,但我們沒抓你」,「你學習成績那麼好,你得給國家干點事」等等,其實就是讓她當特務。遭到拒絕後,警察再次故伎重演,向學校施壓,威逼學校開除她。這次,因遼師大美國分校的學生屬於美國學籍,被校方拒絕而未得逞。

二零零六年七月十六日,面對邪惡迫害的步步升級,步步緊逼,媽媽考慮到女兒鄭月一旦畢業很容易會落入魔掌,就在畢業考試的這一天,劉慧君沒有通知任何人,親自將女兒送到上海,登上了飛往美國的飛機,讓她徹底擺脫中共警察的攪擾,到美國密蘇裡大學本校繼續完成學業。

2.孫宇(孫羽),男,二十七歲,遼寧省丹東市人,一九八零年四月二十五日出生。於一九九九年考入大連水產學院,就讀於電子信息專業。

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孫宇向同學散發真相傳單,被同學舉報。警察來學校處理此事,先將孫宇看管起來了解情況並進行訓斥,時間已經很晚了,帶孫宇去校外小飯店吃飯,就再沒回來。據大連水產學院當時的學生處張處長說,警察帶孫宇去校外小飯店吃飯(時間已經很晚),在吃完飯回來的路上,孫宇逃跑。警察沒有追趕。事後孫宇的舅媽再次打電話到學校詢問孫宇失蹤的具體情況時,其班主任稱說不清楚,之後讓其班長王剛說明,王剛說:孫宇是在當晚警察讓他回來之後,於次日凌晨2、3點鐘,自己從宿舍離校出走。孫宇至此失蹤,時間是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凌晨。

大連水產學院校方的說法是孫宇自己跑了,自己離校出走。但是,孫宇從出事七年半多的時間,杳無音信,與家人沒有任何聯繫。家人、親戚、朋友、同學、鄰居,都不知道他的下落。沒有任何他的消息。

3.大連理工大學十名在校學生法輪功學員被強制開除學籍、退學、停學

(1)黃紅啟:男,32歲,博士研究生,大連理工大學機械系。一九九九年九月被非法拘留,同年十二月被勞教三年,被學校開除學籍。
(2)金鑫:男,34歲,博士研究生,大連理工大學化工學院。一九九九年九月被非法拘留,同年十二月被勞教三年,被學校開除學籍。
(3)張同斌:男,29歲,碩士研究生,大連理工大學化工學院。一九九九年九月被非法拘留,同年十一月被二次非法拘留,後被學校無理開除學籍。
(4)葉明俊:男,26歲,大連理工大學土建學院。一九九九年十一月被非法拘留,後被學校無理開除學籍。
(5)李東:男,26歲,大連理工大學土建學院。二零零一年三月被逼退學,二零零二年十一月被非法拘捕。
(6)林壽魁:男,24歲,大連理工大學機械系。二零零一年三月被非法停學一年。
(7)劉佳:女,26歲,大連理工大學電信學院。一九九九年被非法抓捕,並被學校無理開除學籍,二零零一年被非法勞教三年。
(8)田松松:女,27歲,大連理工大學電信學院。一九九九年被非法抓捕,並被非法停學一年。
(9)宋美蘭:女,29歲,大連理工大學數學系。一九九九年九月被非法抓捕,開除學籍,二零零零年被非法勞教三年。
(10)王宏偉:男,26歲,大連理工大學電信學院。二零零零年一月被非法拘留,同年三月被逼退學。

4.二零零一年,遼寧師範大學一次性開除六名堅定的大法弟子,全部都是在讀本科生。

劉芳老師是大連大學校工會社區服務站的職工,二零零五年底因修煉法輪功,大連大學拒與她續簽勞動合同。二零零六年五月,學校有關人員通知她待崗,很少的工資使她的家庭生活窘迫,本不富裕的父母還要時常接濟她。劉老師在大連大學工作的十年中,一直工作都是踏踏實實、任勞任怨,在學校換建搬遷的艱難時期,她挺著身孕工作並堅持到最後。這樣一個敬業的老職工只因修煉法輪功被剝奪了工作權利。

二零零六年四月,劉芳因講述法輪功被迫害真相遭惡人告發,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十四天。五月八日上班時,校工會主席通知劉芳,她的人事關係已經轉到人員交流中心,作待崗處理。待崗實際上是非法剝奪勞動權利的惡劣做法。

在待崗期間,劉芳多次找到校領導和人員交流中心負責人,要求及時安排工作崗位。但是,校方和準備上崗的單位都提出無理要求,要求劉芳承諾:不要在單位講關於信仰方面的話,不參加所謂的法輪功社會活動。對這些無理要求,劉芳一概拒絕。在為安排工作的交涉期間,人員交流中心負責人不但無限期推託,而且還當面重複中共的謊言,說些誣衊、誹謗別人信仰的話。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二十九日上午,人員交流中心負責人打電話讓劉芳三十日到校有事商談,劉芳按約定的時間去往學校時,在居住地大連大學教師樓小區門口被大連開發區610許雲剛等夥同灣裡派出所警察綁架,此次劉芳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三十八天,並遭受野蠻灌食等酷刑折磨。

此外,在兩次綁架劉芳後的非法抄家過程中,都有大連大學校工會教師樓社區辦公室負責人馬斌參與。尤為惡劣的是,第一次抄家時,劉芳的孩子在家,馬斌以「馬大大」(大連方言 「大大」是伯伯的意思)的身份欺騙孩子開門。可憐的孩子,當天不但受到大人的欺騙,而且受到警察抄家場面的驚嚇。

二零零七年夏天,大連召開達沃斯會議期間,校工會教師樓社區辦公室魏紅芳在劉芳家樓下按門鈴要上去,劉芳開門後,魏卻沒有上去,上去的卻是一個警察和兩個不明身份的人,他們以登記居民身份為由要進入劉芳家,劉芳拒絕開門,雙方僵持半個多小時,三位不速之客悻悻下樓。這次事件來看,他們的來意肯定不善,只是沒得逞而已。

可見,大連大學某些人在這場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中,扮演著不光彩的角色,助紂為虐,淪為中共的幫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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