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謊言文化」的札記之五:中共是如何抹黑對手的



【正見網2021年01月15日】

上一篇中,我們說了中共是如何自我美化的,這一篇裡,我們再接著說說中共是如何抹黑對手的。

憑主觀臆斷篡改事實歪曲真像是其一。

以所謂「胡風反革命集團案」為例。在毛澤東之前,當年中共文藝界的領導給胡風問題定的性不過是「宗派主義小集團」。1955年4月13日,胡風昔日的朋友舒蕪交出了胡風當年寫給他的一些私人信件。很快,這些信件經過整理後,被送呈毛澤東審閱。在看了這些信之後,毛澤東未經任何進一步的調查,便大筆一揮,將胡風問題一下升格成了「反黨反革命集團」。5月13日、24日、6月10日,《人民日報》分三批刊登了《關於胡風反革命集團的材料》。這些材料出自在胡風及其朋友處抄家得來或他們主動交出的往來信函。毛澤東一一過目,親自編輯,又親自寫了按語。這些按語堪稱是憑個人的主觀臆斷篡改事實歪曲真像從而強加於人的典型。

通過搞逼供信製造假口供假材料是其二。

所謂「叛徒、內奸、工賊劉少奇」這頂莫須有的大帽子就是這樣製造出來的。

「文革」開始後,中共專門成立了劉少奇專案組。調查尚未開始,專案組負責人巫中就劃框框、定調子,肯定劉少奇已經「叛變自首」。他說:「查劉少奇罪證關係極為重大,這是一項戰略任務。有罪證是肯定的,只是查出來查不出來的問題,不存在有沒有的問題。」對調查方法,他明確提出:「要經過鬥爭」,「以政治鬥爭為主,也要採取一定措施,如鬥爭會、小型專政等。」按照這個指導方針,辦案人員對「知情人」採取了種種威逼手段。通過外調方式談話得不到他們需要的東西,就以隔離辦班為名進行拘留審查,剝奪人身自由,用專人監管,施加壓力。一次次的審訊,一次次的威脅恫嚇,直到證人俯首就範,讓說什麼就說什麼,讓證什麼就證什麼。一份份劉少奇被捕後如何叛變、如何出賣黨的機構和同志、造成共產黨多人被捕的假證詞,就是這樣出籠的。

移花接木張冠李戴嫁禍於人是其三。

如「六四」後中共將因被軍方自己誤傷等原因致死的士兵說成是被暴徒打死的,許多所謂六四暴徒的「暴行」就是這樣造假造出來的。據知情人揭露,當年一位被封為「共和國衛士」的陳姓軍人,是部隊的宣傳幹事,1989年5月22日,他乘坐軍車撤退,群眾歡呼時陳向學生揮手致意,軍車突然發動,陳當場被摔死,當時各報都做了報導(短消息),但兩天後軍委突然對陳授予「共和國衛士」稱號,他也因此成了六四的第一位「衛士」,軍報並開始宣傳他是被群眾擁擠的人流擠到車輪下的。另據在澳大利亞留學的前解放軍39軍雷達站上尉站長李曉明透露,「六四」時他所在高炮團的一名士兵後來被評為烈士,報紙上說是被群眾打死的,其實是在駐地時被身邊一位戰士不小心擦槍走火打死的。團裡領導為了團裡的利益、同時也是為了這位戰士,將他向上級謊報為是被暴徒打死的。李曉明說:「往上報說有暴徒開槍把我們的戰士給打死了。實際上不是那麼回事,是我們自己的槍走火了。我能證明。」

斷章取義穿鑿附會羅織罪名是其四。

1957年反右運動中「葛佩琦要殺共產黨人」一案便是一例典型。

1957年5月24日,在中國人民大學黨委召開的「黨外人士座談會」,應邀前來參加座談會的該校工業經濟系講師葛佩琦就黨內同志不要脫離群眾,不要看不起黨外知識分子,黨員幹部不能生活特殊化,努力克服主觀主義、宗派主義、官僚主義,等等,給校黨委提了一些批評意見,並語重心長憂心忡忡地簡略闡述了「水能載舟,亦能覆舟」的道理。

5月26日, 《北京日報》報導了葛佩琦的這次發言。然而第二天,即5月27日,他看到了中國人民大學內部刊物《人大周報》的報導,他頓時覺得炸了頭。因為它斷章取義橫加篡改地說他說了這樣的話:「不要不相信我們知識分子。搞得好,可以;不好,群眾可以打倒你們,殺共產黨人;推翻你們,這不能說不愛國,因為共產黨人不為人民服務。」當天下午,他就面見了學校校長、校黨委副書記聶真,指著《人大周報》的這段話情急氣沖沖地說:這不是有意誣陷我嗎?聶真說:葛佩琦同志,你不要著急;黨是實事求是的,登錯了,可以更正。

可是不但沒有更正,而且風聲鬧得越來越大,越來越離譜,在6月8日全國正式「反擊右派猖狂進攻」之前就對他展開了「批判揭露」。

6月8日,毛澤東讓《人民日報》發表了《這是為甚麼?》的社論,正式吹響了「反擊右派猖狂進攻」的號角,對葛佩琦的批判也隨之白熾化。在黨中央喉舌《人民日報》的帶動下,全國大小報刊迅速掀起大批大揭「葛佩琦要殺共產黨人」的高潮,使他成了「人人得而誅之」的頭號反共人物,被「理所當然」地劃成了「極右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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