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見網2022年12月28日】
各位警官、檢察官、法官、610人員、維穩辦、綜治辦、掃黃打非辦、城管、街道社區相關人員:
我今天講課的題目是《修煉法輪功合法、迫害法輪功有罪》。開講之前先說明一點,我所講的法律是指中共治下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定並通過的法律,也就是現在中共政權體制下正在執行的法律等以及國家規範性的文件。因為涉及的面很廣、牽扯的面很大、內容也很豐富,多數內容只能提綱挈領的講、有的只能羅列數據、有的只能請大家回去看專著和相關專題片作補充。下面重點推薦 :大紀元編輯部《九評共產黨》、電視專題片《偽火》、大型電視記錄片《我們告訴未來》、大型真相片《鐵證如山》等。
首先請看明慧網報導的一組統計數字:二零二二年一至二月份獲知,又有782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和騷擾。其中,綁架423人,騷擾359人,送洗腦班29人,離家出走11人,抄家261,強制抽血19人,判刑165人,迫害離世31人。中共警察、社區人員對124名老年法輪功學員綁架騷擾,其中綁架73人,騷擾51人;80歲以上33人,16名老年法輪功學員被扣發養老金。
這個統計數據只是冰山一角,有的信息被中共嚴密封鎖、有的信息被肆意掩蓋、有的還沒有來得及報導出來等等。就是這個不完整的統計數據已經怵目驚心了。在座的人員在迫害法輪功這件事上都是犯了大罪的。我們講執法人員要學法、知法、懂法、用法、維護法。但是,你們或被裹挾、或被矇騙、或被欺詐等原因執行了江澤民政治流氓集團迫害法輪功的邪惡政策,因此犯下了執法犯法、執法違法、枉法、濫法、錯用法律等罪惡。你們要清楚,迫害法輪功違反的是天法、犯的是大罪,遭受到的將是天懲。但偉大的法輪功師父李洪志先生慈悲眾生,給你們今天這個贖罪懺悔的機會,也就是叫你們明白法輪功真相,懸崖勒馬,金盆洗手,遠離邪黨,對人生未來作出正確的選擇,得到大法救度。這個機會不多了,等到法輪大法師父法正人間一到,一切就停止!
第一節、簡單介紹法輪功
法輪功又稱法輪大法、法輪佛法,是按照宇宙「真、善、忍」最高特性修煉的佛家上乘修煉方法,包含五套緩慢、優美的功法動作,使煉功者身體健康、道德與精神昇華。
法輪大法自1992年5月由李洪志先生傳出後深受歡迎。在1993年12月北京東方健康博覽會上,李洪志先生獲博覽會最高獎「邊緣科學進步獎」和大會「特別金獎」以及「受群眾歡迎氣功師」稱號。法輪功不僅在民間廣傳,黨政軍系統中很多高級幹部都參加過李洪志先生的面授班,或稍後自學成為法輪功學員,當時中央七個政治局常委都看過《轉法輪》,他們的家屬都煉法輪功。
據中共1998年官方調查,當年法輪功修煉者已達七千萬到一億人。當年,北京、武漢、大連及廣東省,對三萬五千名法輪功學員做了五次醫學調查,調查結果表明,法輪功祛病健身有效率達百分之九十八。1998年下半年,全國人大喬石委員長親自率團,對法輪功獨立調查,得出「法輪功於國於民有百利而無一害」的結論,並向中央政治局提交了這一調查報告。
現在法輪功已弘傳到世界一百多個國家和地區,法輪功目前已出版五十本著作,主要著作《轉法輪》被翻譯成四十多種語言,風靡世界;所到之處,人心向善,道德回升,一派祥和的盛世景象。人們紛紛盛讚法輪功不僅能給人帶來健康,而且能提升人的道德境界。法輪功及創始人李洪志先生獲得世界各國家和政府要員褒獎超過六千多項,表彰李洪志先生對人類身、心健康做出的傑出貢獻。因此,李洪志先生為全人類所敬仰、感恩,這是開天闢地從未有過的!法輪功倡導的真、善、忍理念成為全人類的普世價值,這也是開天闢地從未有過的!
第二節、修煉法輪功完全合法
(一)、法輪功是「x教」之說,出自於1999年10月26日江澤民訪問法國接見《費加羅報》記者時隨意說出的。江澤民個人的講話是不能作為法律的,不具有法律效力。中國《憲法》規定,立法權屬於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任何其他機構、個人均無立法權。立法要遵守嚴格的法律程序,要有立法草案,並且必須經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審議通過,才能制定為法律。江澤民的個人講話、言論,沒有經過法定程序,根本不是法律,不具有法律效力,更不能作為司法機關執法的依據,更不能作為法院的定案依據。
(二)、修煉法輪功完全符合《憲法》。《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憲法》第5條規定:「一切法律、法規都不得同憲法相牴觸。」《憲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 任何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不得強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視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國家保護正常的宗教活動。〞這是中國法律體系中對宗教信仰自由所做的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保護,基本上與國際社會通行的宗教信仰自由的標準相同。宗教信仰屬於人類思想領域的問題也是人的基本權利中最重要的內容,在此憲法即保障著宗教或信仰的自由,不允許被個別人的非法意志,動用公權力和法律所打壓。《憲法》之所以明文規定公民有信仰自由和言論自由,不僅是對人類基本人權的尊重,人類理性智慧發展的必然要求,更是全體國民公意的選擇。
(三)、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於一九九九年十月三十日通過了《關於取締邪教組織、防範和取締邪教活動的決定》,這個決定根本沒有提到「法輪功」,只確定了對邪教的認定標準,而法輪功根本不符合這個標準,決定沒有指明哪些宗教是邪教,更沒有提到「法輪功」三個字。
(四)、一九九九年十月九日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聯名出台「關於辦理組織和利用邪教組織犯罪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1)」。二零零一年六月四日,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再次出台「關於辦理組織和利用邪教組織犯罪案件具體應用若干問題的解釋(2)」。這兩個司法解釋從頭到尾都沒有「法輪功」三個字。在這裡我要多說一句話:「兩高」的司法解釋不具備法律效應,制定法律的只有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至於 「兩高」的所謂『內部通知』更與法輪功無關。「法無明文不為罪」這是刑法的鐵律。
(五)、二零零零年《關於認定和取締邪教組織若干問題的通知》[公通字(2000)39號] 通知中明確的邪教組織有十四個,沒有「法輪功」。其中中辦、國辦確定的邪教組織有七個、公安部確定的邪教組織有七個。再說「是不是邪教不是政府、議會、法律說了算的,正教和邪教的區分是信仰領域的話題、邪教不應該成為一個法律術語」 。作為修煉人知道,法輪功不是宗教,但是法輪功倡導的真、善、忍是宇宙特性,是普世價值,是分辨真正的善與惡、好與壞、正與邪的標準,是衡量和判斷正教、邪教的唯一標準。
然而,中共國家體制是一黨專治,其實就是獨裁統治。因此,由中辦、國辦參與確定的《關於認定和取締邪教組織若干問題的通知》[公通字(2000)39號]通知雖然不是法律,但是在全國各級政府具有很高的權威性。所以,二零零五年五月, 胡錦濤主政之後,又重新將二零零零年《關於認定和取締邪教組織若干問題的通知》[公通字(2000)39號]文件,除了把2000年改為2005年之外,全文又照發了一次;習近平掌權之後的二零一四年六月二日,在《法制晚報》又公開登載了中辦、國辦、公安部確定的這十四種邪教,明確地向全世界表明中國最高領導人對法輪功的態度,明確宣布法輪功不是X教,修煉法輪功是合法的。
胡錦濤、習近平為甚麼這樣做呢?我簡單的解讀是:其1,他們用這種形式完全切割了與江澤民迫害法輪功犯罪集團的關係,不願意為江澤民迫害法輪功背黑鍋。其2,他們用這種形式表明法輪功不是X教,他們自己不會迫害法輪功修煉人。
(六) 、二〇一一年三月一日,國家新聞出版總署署長柳斌杰,發布新聞出版總署令第50號,廢止1999年7月22日發布的《關於重申有關法輪功出版物處理意見的通知》和1999年8月5日的《關於查禁印刷法輪功類非法出版物,進一步加強出版物印刷管理的通知》。《國務院公報》二〇一一年第28期刊登了國務院新聞出版總署第50號文件。這完全表明:法輪功書籍已被解禁,屬於國家合法出版物,與法輪功相關的書籍和資料也就是合法或正常的了。
(七) 、 二〇二一年中共黨史和文獻研究院編撰的《中共一百年大事記》, 其中,1999年,列舉了八件大事,但隻字未提法輪功。凡親歷過1999年中國歷史的人都知道,這一年,中共獨裁者江澤民做的最大一件事,就是動用全部國家機器,以天塌地陷之勢迫害法輪功。當年被江澤民及其追隨者認為是天大的事,到了2021年習近平等國家最高領導層編撰百年大事記時,竟然隻字不提「法輪功」。
同年十一月十一日中共十九屆六中全會通過的第三份歷史決議,決議涵蓋了中共成立100年來的「重大成就」和「歷史經驗」,全文三萬六千多字,還是隻字未提「法輪功」。
各位聽眾,你們知道《百年大事記》和「第三份歷史決議」不是法律,但這兩個文件的規格、地位是相當高的。那麼高規格、地位的文件都沒有列入法輪功,你們想想這是為甚麼嗎?在我看來,中共最高層都心知肚明:迫害法輪功是錯的,是天大的冤假錯案!它江澤民認為乾的天大的事情,現在的中共最高層都不買帳。核心問題是:一是不為江澤民迫害法輪功背黑鍋;二是其後為法輪功平反昭雪做鋪墊;三是不會被清算,為自己留退路、留後路!
各位聽眾都聽明白了吧,到目前為止,在中國現行法律中修煉法輪功是完全合法的,沒有任何一條法律說修煉法輪功違法,沒有一部法律說法輪功是X教,也沒有任何一條法律說法輪功學員發放法輪功真相資料、向人們講法輪功真相違法。根據「法無明文不為罪」的原則,法輪功學員修煉法輪功,發放法輪功真相資料,向人們講法輪功被迫害的真相,完全是合法的。
第三節、迫害法輪功有罪
(一)、首先說一下江澤民為甚麼要肆意迫害法輪功 。其一,在中國四、五十歲以上的人都知道,無德無能的江澤民靠溜須拍馬、踏著「六四」的鮮血爬上中共最高領導層的,出於小人妒嫉李洪志先生才華橫溢,德高望重;其二,當時的中共黨員只有七千萬,而修煉法輪功的有近億人,身怕失去手中的權利;其三,法輪功修煉的是真、善、忍宇宙特性,而中共靠假、惡、鬥起家,理念的截然不同,使這個日本漢奸、前蘇聯特務、加政治流氓坐臥不安,懼怕法輪功真、善、忍原則。江澤民不顧多方對法輪功的正面調查報告和上億人煉功受益的事實,不顧其他常委反對,一意孤行悍然發動鎮壓迫害,專門設立「六一零」非法組織,對公檢法統一指揮,使公檢法的相互制約機製成為空談。迫害的一切理由都是謊言欺騙,都是為了抹黑法輪功而編造出來的,是完全違憲、違法的。
江澤民叫囂「三個月消滅法輪功」、「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殺」「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的「群體滅絕」政策。通過「六一零」非法組織脅迫司法人員、政府人員參與迫害,有數萬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被非法投入監獄、勞教所、洗腦班和精神病院酷刑摧殘,致殘,致死,甚至被活摘器官,家破人亡,妻離子散,製造出無數冤假錯案,千古奇冤。破壞中國法制,摧毀人的道德根基。其罪行罄竹難書,人神共憤。到了上天要消滅它的地步。
(二) 、各位聽眾:你們要清楚,迫害修佛、修道的人違背的是天理,犯的是滔天之罪。俗話說:寧攪三江水,不擾修道人。在人類歷史上有過許多這樣的教訓:如古羅馬帝國強大無比、無人可敵,就因其殘酷迫害基督徒,被上天降下四次大瘟疫,滅掉了這個不可一世的強大帝國。因此,30歲的尼祿在內外交困中自殺身亡,遺臭萬年;強大的古羅馬帝國也遭到滅頂之災。
在中國歷史上,曾有四個帝王向佛法發難,四次釀成災難,史稱「三武一宗滅佛」,最後都遭到了惡報。北魏太武帝滅佛,燒佛經、殺僧尼,結果44 歲暴死,兩個兒子被殃及喪命。北周武帝滅佛更甚,揚言不怕下地獄,佛、道齊滅,35 歲暴死,兒孫和整個宇文皇族被滅門。唐武宗發動歷史上的會昌滅佛,強令26 萬多僧尼還俗,把佛像燒熔鑄錢,公元575 年暴死,年僅32 歲。後周世宗柴榮繼位第二年,下詔大毀佛寺,親自用大斧子砍毀菩薩像,公元959 年胸生惡瘡而死,年僅39歲。
上天是公平的,世上無論您是一國之君還是黎民百姓,只要誹謗佛法,不敬神佛都將遭到懲罰。不只是世間報應,在地獄還要繼續償還犯下的罪業。不是說人死了就沒事了,那地獄也是分層次的,直至形神全滅!
「三武一宗滅佛」是如此,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功亦是如此。江澤民政治流氓集團迫害法輪功,其邪惡程度遠遠超過了古代羅馬帝國的尼祿和中國歷史上「三武一宗滅佛」事件。
在座的各位看看:二零零一年一月二十三日,也就是黃曆大年初一,江澤民政治流氓集團炮製出震驚中外的「天安門自焚偽案」嫁禍法輪功。不久,北京薩斯病就爆發了。這是蒼天對迫害法輪功修煉人的警示!但迫害法輪功元兇江澤民和它的血債幫仍然我行我素,逆天而行,導致十九後的二零二零年一月二十三日,也是黃曆大年初一,中共病毒(武漢肺炎) 爆發,致使武漢市封城(這是人類歷史上的第一次)、湖北封省,延燒全國, 隨之毒疫全球爆發。「天安門自焚偽案」的炮製和中共病毒(武漢肺炎) 的爆發,都是禍源一處,根源就是迫害法輪功!時間驚人的一致!這就是因果報應!
你們可能會問:中共病毒(武漢肺炎)怎麼在武漢爆發?而不是在瀋陽、成都或者其它城市呢?世上有果必有因,有因必有果。一九九九年「720」迫害法輪功一開始在中共殃視等全國數百家電視台、廣播電台連續滾動播出半年之久的污衊誹謗法輪功所謂的「1400例」專題電視片,就是武漢電視台受元兇江澤民的指使、邪黨政法委勾結台長趙致真(武漢製造)早在一九九八年就密謀策劃、不擇手段的採用偷梁換柱、張冠李戴拼湊出來、嫁禍法輪功的。當時,全世界的媒體不知道法輪功的真實情況,轉載的都是中共媒體污衊法輪功的報導。造謠欺騙的不僅是中國人,矇騙蠱惑的是全世界的人。不管是「天安門自焚偽案」,還是「1400例」,謊言欺騙到哪裡,中共病毒(武漢肺炎)就禍亂到哪裡。污衊誹謗宇宙大法天怒人怨,人神共憤!迫害法輪功元兇江澤民不推上審判台、中共惡黨不解體、中共病毒(武漢肺炎)就不會終結,換一句話說,中共病毒(武漢肺炎)就是針對元兇江澤民和中共惡黨迫害法輪功這件事而來的。這就是天意,天滅中共!
再看一看早前落馬的高官,大都是積極追隨江澤民犯罪集團迫害法輪功的敗類,包括周永康、薄熙來、徐才厚、郭伯雄、令計劃、蘇榮、李東生、周本順、奚曉明、馬建、王立軍、張越、武長順等等。表面上,這些人是因貪腐落馬;實質上是他們迫害法輪功而遭了惡報。因為法輪功冤案尚沒得到平反昭雪,所以,還不能以迫害法輪功罪名治罪,只能用貪腐治罪。
再看看迫害法輪功首惡江澤民:在2004年,江澤民本來想在滾下台之前到海外風光風光,哪知到哪裡都會遇到抗議它迫害法輪功的隊伍,搞的它狼狽不堪。一次,它一行住在休斯頓的一家豪華酒店,當地法輪功學員事先得到消息,對其必經過的酒店門口向它遞交法院傳票,它氣得要死,嚇得要命,最後只得從垃圾道出口狼狽逃跑。冰島、加拿大、阿根廷等多個國家對江澤民下達了逮捕令,弄得他如坐針氈。為了逃避在海外被起訴、逮捕的厄運,江澤民就派親信去國外秘密的和法輪功學員談條件,這樣就把參與迫害法輪功的公、檢、法、司和610人員都出賣了。條件就是迫害死多少法輪功學員,就槍斃多少公、檢、法、司和610等人員來償命,以換取海外撤銷對它的控告和起訴。可修煉真、善、忍的法輪功學員理所當然的拒絕答應江澤民這個卑鄙下流的要求,因為法輪功學員深知公、檢、法、司等人員也是被欺騙和脅迫的,是不明真相的,同樣是受害者。所以法輪功學員堅持把迫害法輪功的罪魁禍首江澤民告上了國際法庭,給基層參與迫害者一個解脫、自救的機會。
在座的各位,你們都看到了,法輪功學員的大忍之心,修煉人不是為了解脫自己被迫害,而是在救人。如果不是法輪功救你們,在座中的不少人都將人頭落地、成了江澤民迫害法輪功的替罪羊、犧牲品。這就如同當年「文革」結束的時候,北京市公安局局長劉傳新第一個畏罪自殺;積極效忠中共「紅色路線」的七百九十三名警察、檢察官、法官,其中還有十七名軍管幹部被拉到雲南秘密槍決,然後只給家屬一張「因公殉職」的通知單了事,這段歷史距今並不遙遠。前車之鑑,後事之師,他們昨天的命運、就是你們明天的下場,令人毛骨悚然,不寒而慄!
卸磨殺驢這是中共歷次運動的慣用伎倆。目前,江澤民、羅幹、周永康、劉京、賈慶林、吳官正、薄熙來等積極參與迫害法輪功的三十多名中共高官,已在世界三十多個國家被以「反人類罪」、「群體滅絕罪」和「酷刑罪」等多項罪名,在五十多個刑事和民事訴訟案中被起訴,被判有罪。
2015年5月1日,國家司法新政實行,最高法院發布通告:「有案必立,有訴必理」這一司法舉措,為控告江澤民及犯罪集團違憲、違法迫害法輪功提供法律保護與支撐。到目前為止已有二十一萬多名法輪功修煉者和家人把控告元兇江澤民的刑事控告狀郵寄到中國最高檢察院、最高法院,要求最高檢察院向最高法院對江澤民提起公訴。同時,全世界有五萬多人簽名聲援起訴元兇江澤民。
江澤民等人迫害法輪功學員、活摘器官,被稱為「這個星球從未有過的邪惡」,構成「反人類罪」、「群體滅絕罪」和「酷刑罪」。禍福無門,唯人自招,因果報應,如影隨形,害人就是害己,這是天理啊!
在座的各位,再看看最近一年多的時間裡連續落馬的政法系統高官:其一、公安部常務副部長兼全國610辦公室主任、其後任司法部長的傅政華;其二、公安部副部長兼全國610辦公室副主任、公安部610辦公室主任的孫力軍:其三、江蘇省政法委書記兼公安廳廳長王立科三人被判死緩,死緩期結束被終身監禁;全國610辦公室副主任彭波被判重刑14年;重慶市副市長兼公安局局長鄧恢林被判重刑15年;上海市副市長兼公安局局長龔道安被判重刑16年;山西省副省長兼公安廳廳長劉新雲被判重刑14年。還有:遼寧省連續四任公安廳廳長全都落馬,重慶市連續三任公安局局長全部落馬。後面太多就不一一列舉。
據不完全統計,僅僅在2021年一年時間就有155個公安廳、局長落馬,遭到惡報!他們都是江澤民迫害法輪功犯罪集團的幹將,雙手沾滿了法輪功學員的鮮血。古人說:「寧攪三江水,不擾道中人。」 凡是參與迫害法輪功修煉人犯的是天法,遭到的是天懲,只是來早或來遲的事情。這些人現在遭到的只是人間的報應,那十八層地獄、豈止十八層地獄……那樣的報應就不是人所能想像到的痛苦。天網恢恢,疏而不漏,作惡者終遭惡報,善惡有報是天理!
(三)各位在座的,下面我再講講迫害法輪功非法組織610的問題 。610這個非法組織,是元兇江澤民擅權專門為了迫害法輪功搞起來的。610辦公室從1999年6月成立到2017年「十九大」被裁撤,歷經朱鎔基、溫家寶、李克強三位國務院總理,均未在其正副主任負責人的任免令上簽字。這是因為610辦公室直接關係到處理敏感的法輪功問題,據中共官方文件中沒有條例明確規定或正式介紹610辦公室職能,也就是說,610辦公室的歷任負責人均未經過中共法律的正式授權。
最早稱中央610領導小組,「十六大」後這個領導小組無聲無息的被消失,只剩下辦公室了。610主任、曾經進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的周永康於2014年7月宣布落馬,後被判無期徒刑,現被關押在秦城監獄,其家被「滿門抄斬」:其母上吊自殺;三弟被中央巡視組帶走、撞牆死了;兒子周濱被判重刑18年、沒收財產3.5億;妻子賈曉曄被判刑9年、沒收財產100萬;秘書周本順被抓捕。周永康其後的六任610主任就有四個先後落馬遭到報應,分別是周本順、李東生、張越、傅政華。因此,610被大家稱為死亡位置。
近來,中共迫於國際壓力,開始清理政法體系及「610」問題。中央「610」辦公室副主任彭波、孫力軍被查處;江蘇省公安廳副廳長、610辦公室主任陳逸中;山東省政法委副書記、610辦公室副主任惠從冰;山西省副省長、省公安廳廳長劉新雲(曾任「610」辦公室副主任);鄭州市政法委書記於東輝;江蘇省常州市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杜榮良(曾任無錫市「610」辦公室主任)、泰州市原610辦公室主任秦劍平、無錫市前610辦公室主任杜榮良、連雲港市原610辦公室主任孫曉兵等相繼落馬。中央政法委在2021年6月7日發文稱:將「倒查20年」升至「倒查30年」。不排除會有更多610頭頭落網,甚至有中央政法委大老虎落馬。
(四)、刑法第三百條及其解釋完全不適用於法輪功信仰者。所謂依法打擊實際上完全是蓄意錯用法律的枉法強加罪名。
公安機關錯用《刑法》300條為罪名,對法輪功學員的非法抓捕構成綁架罪,關押構成非法拘禁罪;檢察機關人員錯用《刑法》300條為罪名,對法輪功學員非法起訴構成徇私枉法罪,誣陷罪;法院法官錯用《刑法》300條為罪名,對法輪功學員的非法量刑判決構成枉法裁判罪和徇私枉法罪;勞教所、監獄場所轉化班等羈押場所,構成非法拘禁罪。
《刑法》第二百五十一條規定:〝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非法剝奪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和侵犯少數民族風俗習慣,情節嚴重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此司法機關以「組織和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來打壓、迫害、構陷某種信仰者,包括法輪功信仰者,已經構成刑法第二百五十一條的〝非法剝奪公民宗教信仰罪〞,應該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刑法只懲罰行為,思想(信仰)本身不構成犯罪,這是刑事司法的鐵律。信仰屬於思想層面,不能因為公民堅持某個信仰而遭受不公正對待;信仰本身或者信仰者這一身份不構成犯罪,不應受刑罰懲治。
每一位參與打壓法輪功學員的警官、檢察官、法官、其他政府工作人員等,都違犯了法律,都要自己承擔法律責任,必將受到法律的追究。不僅在國內要被追責,在全世界也要受到強烈譴責,制裁迫害人權的惡棍,目前已成世界各民主國家的高度共識。繼美國2016年通過《全球馬格尼茨基人權問責法》之後,加拿大、英國以及歐盟27國現在都有類似法律可循,澳大利亞和日本也在積極籌備立法,對人權迫害者拒發籤證,並凍結其海外資產,截斷他們的最後退路。不只是人權迫害者本人,其配偶、子女,都在懲罰之列。正所謂:善惡終有報,天道好輪迴。不信抬頭看,蒼天饒過誰!
(五)、前面講的多是省、部級高官迫害法輪功遭到的報應,下面再列舉幾部國家頒布的法律,規避在法輪功問題上違法犯罪行為。
2006年1月1日生效的《公務員法》第54條規定:「公務員執行明顯違法的決定或者命令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公務員法》與「依法治國」、「依憲治國」、「錯案終身追責制」、「責任倒查制」等新的法律法規共同斬斷了執行違法決定或違法命令迫害法輪功而欲逃避法律制裁的所有公務員的任何希望。
2013年8月,出台的《關於切實防止冤假錯案的規定》指出:「法官、檢察官、人民警察在職責範圍內對辦案質量終身負責。對法官、檢察官、人民警察的違法辦案行為,依照有關法律和規定追究責任。」
2016年3月1日,公安部實施新規,對公安執法造成的冤假錯案將進行終身追究。新修訂的《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執法過錯責任追究規定》中規定:「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錯案,不受執法過錯責任人單位、職務、職級變動或者退休的影響,終身追究執法過錯責任;如果在執法過程中存在因貪贓枉法、徇私舞弊、刑訊逼供、偽造證據、通風報信、蓄意報復、陷害等故意造成執法過錯等情形,將被從重追究。」 執法過錯是指公安在執法辦案中,故意或者過失造成的認定事實錯誤、適用法律錯誤、違反法定程序、做出違法處理決定等執法錯誤。這對江澤民迫害法輪功犯罪集團的人來說,無疑是告訴國家公務員、警官、檢察官、法官在迫害法輪功的問題上,只要是不合法的,就可以不執行,因為執行了錯誤的命令將來是要被追究責任的。在座的各位都應該對照對照、檢查檢查,好像每一條都是專門為你們量身定做的。任何人都不要抱僥倖心理,禍福無門,唯有自招。
江澤民政治流氓犯罪集團個個自身難保,更保不了下面跟著乾的人。如果「兩高」人員站在被告席上,為了自保,他們會這樣為自己開脫:我們沒有說法輪功是X教啊,是下面的人理解錯誤,是他們自己「條件反射」。 開脫者自會開脫。但確實「兩高」的司法解釋沒有一句提到「法輪功」。 那些執行「上級」命令或者指示正在抓捕、抄家、關押、開庭判刑法輪功學員的公、檢、法、司人員既拿不出一條法律依據,也拿不出任何上級命令的證據,你必須自己承擔責任,不會有哪個「上級」來替具體辦事人員承擔責任的。我說你們可憐不可憐?可悲不可悲?一邊是「上級」命令、強迫你們迫害法輪功;一邊是當權者制定法律對你們違法迫害法輪功治罪;同時,因迫害好人還要承受道德、良心的譴責。這如同三把利劍架在你們的脖子上,命懸一線!人說蓋棺定論,其實蓋棺也定不了論,還要倒查20年,甚至30年。兔子不能跟著狗跑,不知在什麼時候小命就丟掉了。何不堂堂正正做個人,棄惡從善、回歸正義、秉公執法呢?求得內心的平靜、祥和,神佛就會護佑你。
另據媒體報導:近年來僅北京一地就有五、六百名法官、檢察官拒絕執行「上面」命令而辭職的,並大有增長趨勢。法官、檢察官,失去了職業榮譽感,可他們卻說:留得青山在,何處無芳草!
第四節、結語
話講到這裡,也算是把「修煉法輪功合法,迫害法輪功有罪」這一話題講明白了。如果大家還有疑點,請登錄明慧網、正見網尋求解答。明慧網、正見網是個巨大的智慧之庫,可以為你解惑釋疑,還是免費的。
現在江澤民死了。人死了,事絕對不會了!不妨回頭再看看,由江澤民獨斷擅權、挾持中共惡黨搞起這場對法輪功的殘酷迫害,都是建立在謊言與欺騙基礎之上的,就如同一場虛無飄渺的夢幻、一個大水泡,大法弟子送來一陣清風,把夢幻吹滅了、水泡吹破了,真相出現了。
打一個比方:大魔頭江澤民挾持中共惡黨就好像街頭巷尾賣雜耍、玩猴的一幫討飯之人,一手拿著爛蘋果、壞香蕉,一手敲鑼打鼓,騙猴子往竿子上爬,猴子下來了得個爛蘋果,再敲鑼打鼓、再爬,得到個壞香蕉,如此這般玩的你們氣喘吁吁、筋疲力盡。如果這時猴子甩手不幹了,不往竿子上爬了,這場遊戲就玩不下去了,這幫討飯的也就拿不到錢了。這個比方雖然不好聽,卻是你們現實處境的真實寫照。如果在座的各位能識破這個真相,分清善惡,對大魔頭政治流氓集團迫害法輪功說「不」,大法弟子就會為你解開脖子上的鐵鏈;如再能夠寫一個鄭重聲明,退出曾經加入過的中共惡黨一切組織,誠心敬念「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九字真言。大法就會給你一個美好的未來!
由於層次所限,請求同修慈悲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