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見網2023年02月19日】
從一九九九年七·二零至今,中共江氏流氓犯罪集團對法輪功進行了近二十四年的史無前例的血腥迫害,並一直對堅持修煉的法輪功學員實行「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和肉體上消滅」的群體滅絕政策,使眾多的法輪大法修煉者遭到了慘無人道的迫害。他(她)們有的被迫害的家破人亡,有的被迫害致殘、致瘋,有的被迫離婚,有的被單位無理開除公職,有的被單位扣發養老金,還有的被迫害的流離失所,漂泊異鄉多年,有家難歸,無數的家庭成員被無辜牽連,使原本幸福的家庭失去了往日的歡聲笑語……這一切迫害事實的發生,都是罪魁禍首江澤民及中共對神佛犯下的滔天大罪。
然而,那些具體參與和指揮的中共各級官員和公安警察們,都是受中共上指下派,盲目追隨迫害而不計後果的。當他們揮霍錢財忘乎所以的時候;當他們挽著情人去吃喝嫖賭的時候,他們卻萬萬沒有想到,上天正一筆筆記錄著他們的惡行。當他們惡貫滿盈時,報應也隨之降臨。
下面被曝光的是遂寧地區從九九年七·二零至今,參與迫害法輪功的公安及政府官員遭惡報的部份實例(已曝光的不在其中),他們有的被判刑入獄,成了階下囚;有的被查免職,失去了昔日的威風;有的身患肺癌,不得不做手術;有的年紀尚輕就已命赴黃泉,成了中共的犧牲品。
一、遂寧市公安局特警大隊、一級警長吳洋因患結腸癌死亡
二零二三年一月十八日,遂寧市公安局特警支隊三大隊大隊長、一級警長長吳洋因患結腸癌死亡,年僅42歲。
吳洋,男,漢族,生於一九八零年五月。二零零八年一月參加公安工作,中共黨員、一級警長,二零二一年六月被中共四川省委評為所謂的「四川省優秀共產黨員」。
遂寧當局在迫害法輪功時,經常指派公安、武警和特警夥同作案,綁架、抄家也少不了他們,有時甚至持槍恐嚇,狐假虎威。
※遂寧市身患殘疾的法輪功學員鄧麗(又名鄧輝),二零零七年曾被非法勞教,期間左腿被打殘。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二日,遂寧市國保警察與特警荷槍實彈,將鄧麗家團團圍住,欲實施綁架,當時鄧麗外出未歸。警察們像土匪一樣砸開大門,入室搶劫。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三日,流離失所近一年的鄧麗在租房內含冤離世,年僅五十六歲。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四日,遂寧市安居區石洞鄉法輪功學員吳明書(男、現63歲)與方正蓉(女、現70歲)送真相資料到大英縣城,遭不法人員跟蹤,被大英警察包圍綁架。晚上九點左右,安居區糾集了安居派出所和東禪派出所及安居國保等三十多個警察,開了七輛車,將吳明書與方正蓉分別劫回遂寧。
晚上十一點,警察又把吳明書拉到安居陶家灣小區的租房內,他們動用了特警、消防車等十幾輛車子,警察有的手持警棍,特警還荷槍實彈,在吳明書家裡大肆抄家,搶走了三張師父法像、四個鬧鐘,又把吳明書強行送到永興看守所,非法關押三十七天。
作為一級警長長的吳洋,對遂寧地區法輪功學員遭受的迫害,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二、遂寧市公安局船山分局鎮江寺派出所民警姚建國患肺癌遭報
姚建國,男,漢族,59歲。遂寧市公安局船山分局鎮江寺派出所民警,即將退休。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底,姚建國被確診為肺癌。二零二二年初,姚被推進手術室,其上肺被全部切除。這是他積極參與迫害法輪功遭到的報應。
作為民警,對轄區所發生的迫害事件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三、遂寧市教、體局副總督學吳寬被雙開、起訴
遂寧市教育局、體育局副總督學吳寬,因嚴重違紀違法被雙開,並被立案審查和調查,二零二二年十一月被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吳寬在職期間對發生在教育系統的迫害事件,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四、遂寧射洪市女副市長鄒清被開除公職、遭起訴
鄒清,射洪市女副市長,因嚴重違經違法,二零一七年被查。二零二零年受到遂寧市監委調查,受處分後繼續頂風作案,二零二一年七月被開除公職。
鄒清,女,漢族,生於一九七零年十一月,船山區人,省委黨校畢業。二零零七年四月至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任民進遂寧市委副主委、秘書長;二零一一年十一月至二零一五年一月任市政協副秘書長、民進遂寧市委副主委、秘書長;二零一五年一月至二零一六年七月任民進遂寧市委副主委、秘書長;二零一六年七月至二零一九年九月任遂寧市射洪縣政府副縣長、民進遂寧市委副主委;二零一九年九月至二零二一年一月任射洪市政府副市長、民進遂寧市委副主委;二零二一年三月涉嫌嚴重職務違法,接受遂寧市委監察調查,二零二一年七月被開除公職,收繳其違法所得,並被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鄒清從二零一六年七月至二零二一年六月在遂寧射洪市主政期間,對射洪市多名法輪功學員遭到的騷擾、綁架關押和非法判刑負有不可推缷的責任。
以下僅是該市發生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部分案例:
※二零二一年三月二十五日上午10點鐘,肖坤全(男、88歲)因在城南發真相資料,遇到攝像頭監控,被不明真相的人舉報。城南派出所出動7、8名警務人員,把肖坤全劫持到城南派出所,非法關押至下午5點鐘,以「取保候審」放肖坤全回家。
在肖坤全被非法關押期間,警察分兩部份行動。一部份去肖坤全家非法抄家,另一部份把肖坤全固守在派出所,肖坤全就給他們講真相。
十 多個警察非法抄家時,因肖坤全住的房門鎖著,他們就非法從住房外的窗戶鑽進去(肖坤全家住1樓)。警察把屋內翻的亂七八糟,非法拿走現金數百元、電腦一 台、播放機(大,小)數台、大法書籍幾十本、之前的週刊數百本,還有一些大法光碟和其他光碟都被非法拿走。參與非法抄家的有政法的、國安的、派出所和社區 的人員。經非法審問幾個小時後才回家。
※二零一四年,射洪縣法輪功學員王彩宇被冤判七年、胥執秀被冤判三年六個月、唐芳冤判三年(監外)。
※二零一八年五月二十七日,唐芳被射洪縣法院非法判刑五年六個月,楊素容一年二個月(緩刑已回家)。
※二零二零年十月中旬,射洪市法輪功學員楊雪梅遭綁架,後被非法關押在蓬溪縣看守所。被非法判刑一年。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十一日,王學珍被非法判刑八個月,劉高文被非法判刑一年兩個月。
五、遂寧市公安局高級警長張先和被逮捕、免職
遂寧市公安局高級警長張先和(正處級),因涉嫌徇私枉案,由遂寧市檢察院立案偵察,被執行逮捕。張先和曾任遂寧市公安局特警巡警支隊長、一級高級警長。二零一八年十二月,遂寧市政府決定免去其支隊長職務,保留正團級軍轉干待遇。二零二二年七月十二日,遂寧市檢察院對其作出逮捕決定。
作為特警巡警支隊長,對本地法輪功遭受的迫害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六、遂寧市大英縣蓬萊鎮原黨委書記張華安被審查
張華安,男,漢族,生於一九六四年一月,四川大英人。一九八四年六月參加工作,函授本科學歷,一九八七年五月加入中共。二零零一年七月至二零零三年一月任大英縣回馬鎮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二零一六年四月至二零二二年一月任大英縣蓬萊鎮黨委書記、二級主任科員;二零二二年一月退休。目前正接受紀律檢查、監委調查。
下面主要是張華安在大英縣回馬鎮任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期間發生在該鎮的迫害案例:
※二零零一年十一月十一日,大英縣回馬鎮第二中心小學教師郭春芳因向民眾散發真相資料被人惡告,遭遂寧市南強鎮派出所警察綁架,並與回馬鎮紀委和派出所對郭春芳進行構陷,捏造莫須有的罪名,將郭春芳非法判勞教一年。
作為該鎮當時的要員,對發生在本地的迫害事件有不可推缷的責任。
七、遂寧市公安局原副局長唐興勇退休後遭報被查
唐興勇,男,漢族,生於一九五八年八月,四川射洪市人。一九七六年十二月參加工作,一九八零年十二月進入公安系統,長期在射洪公安局工作。二零零五年十二月唐興勇出任遂寧市公安局黨委委員、紀委書記、警務督察長;二零零九年七月轉任遂寧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二零一三年九月任遂寧市公安局黨委委員、調研員;二零一六年十一月繼任調研員;二零一八年八月正式退休。二零二一年八月五日,已退休三年的唐興勇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唐興勇在任職期間, 多個資料點遭到破壞,大法資源受到巨大損失。至少有譚小蓉、張志軍、胡世才、肖雲強、全學金兩兄弟、文舉平、鄔陽、何祖兵、郭潤生、全會、王國其、周志華、郭定敏、張志軍、鄔陽、張召靜、呂燕飛、楊兵、
胡開國、李光進、羅興全、劉紅軍、劉雲、王國華、向昌銀、王素英、王繼芳、林書珍、吳瓊華、張珍華、王紅梅、唐德良等人被綁架;
被非法勞教的至少有:
周志華、王國其夫妻(三年監外);張召靜兩年;呂燕飛(三年);劉紅軍、劉雲兄弟倆三年半;王繼芳(兩年);林書珍(三年,留城北收教所);吳瓊華(兩年),其丈夫花了六萬人才出來;
被非法判刑的至少有:
王紅梅、唐德良(各六年半);王國華、向昌銀(各四年);羅興全(七年);李光進(七年);胡開國(五年);楊兵(九年);張志軍(君)(十四年)、郭定敏(七年)、譚小蓉(四年)等人被冤判。
八、遂寧市大英縣原副縣長、公安局原局長陳小平被判刑十五年九個月
陳小平,男,漢族,生於一九七五年七月,遂寧人。一九九九年八月參加工作,二零零三年十月加入中共。一九九九年八月至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在遂寧市公安局刑警支隊工作;二零零六年十二月至二零零八年十月任遂寧市公安局禁毒支隊副支隊長;二零零八年十月至二零零九年十二月曆任遂寧市公安局巡警支隊三大隊副大隊長、二大隊副大隊長;二零一六年五月至二零一六年六月任大英縣委委員;二零一六年六月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任大英縣政府副縣長、縣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二零一八年一月接受監委調查。
二零二零年,遂寧市大英縣原副縣長、公安局原局長陳小平因犯受賄罪、行賄罪、尋釁滋事罪,數罪併罰,被判有期徒刑十五年九個月。陳小平獲重罪,都是他策劃、指揮不法人員迫害該縣法輪功學員所遭到的應有懲罰,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陳小平在二零一六年六月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任大英縣政府副縣長、縣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期間,該縣多名法輪功學員遭到騷擾、綁架和非法判刑(很多學員因中共嚴密封鎖消息,至今沒有曝光)。其中,大英縣回馬鎮小學教師郭春芳(被無理開除公職、被迫離異),冤獄期滿剛回到她哥哥家,還不到二十天,就被回馬鎮派出所副所長任浩(受縣公安局長指使),並與該鎮防邪辦(鎮六·一零)主任夏和高(音)互相狼狽為奸,夥同大英縣十多名不法人員企圖將郭春芳綁架到遂寧市洗腦班迫害,但她走脫,從此流離失所,無家可歸。二零一六年過年期間,郭春芳回家鄉看望她哥嫂,因嫂子電話被監控,次日中午時分,回馬鎮派出所警察與鎮武裝部及鎮政府相關人員就開車闖到了她哥嫂家,意欲對郭春芳再次實施綁架,但她在好心人的幫助下及時離開,才未落入魔掌。
九、遂寧市公安局船山分局原局長助理唐雙全被查
二零二零年七月,遂寧市公安局船山分局原局長助理唐雙全,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查,船山區紀委對其進行紀律審查,經遂寧市監委指定管轄,射洪市監委對其進行監察調查。
唐雙全,男,漢族,生於一九六二年八月,遂寧船山區人,大學專科學歷。一九七九年十一月參加工作,一九八五年十一月加入中共邪黨。
一九九一年九月至一九九六年三月,在遂寧市公安局原市中區分局工作;一九九六年三月至一九九七年四月任刑警大隊三中隊副中隊長;二零零一年四月至二零零二年四月任遂寧市公安局原市中區分局禁毒大隊大隊長;二零零六年三月至二零零八年六月任遂寧市公安局船山分局原局長助理(副科職);二零零八年六月至二零一三年七月續任上職(正科職);二零一三年七月至今任遂寧市公安局船山分局正科職幹部(四級高級警長)。
唐雙全遂寧市船山區任職期間,遂寧船山區至少有幾百名法輪功學員遭到迫害。被綁架的至少有:廖大英、謝文玉、謝碧芳、謝明玉、袁瓊秀、郭秀瓊、郭秀英、楊中碧、鄭樹德、布春華、余秀花、劉大秀、陳孝芬、周學效、李玉瓊、劉顯碧、張木清、廖邦貴、田旭等人。
多人被非法判刑,現略舉兩例:
※安岳縣法輪功學員田旭,男、四十九歲。二零一八年五月十八日上午,流離失所在遂寧的田旭獨自上街向民眾講大法真相,遭不法人員跟蹤,被船山區公安分局國保大 隊秘密綁架,五月二十四日下午四點多鐘,國保大隊警察與南津路派出所及天宮路社區居委會的不法人員闖到田旭臨時暫住的小區,將門鎖、外牆砸爛,撬開磚頭, 強行入室,大肆抄家。家中所有的大法書籍、師父法像及現金等私人用品被洗劫一空。後被船山區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六個月。
※二零一七年十月中旬,船山區法輪功學員張木清,男,三十六歲,在機場小區張貼真相粘貼,遭小區保安誣告,被富源路派出所警察綁架。二零一八年,張木清被船山區法院秘密開庭,非法判刑一年半,九月,被劫持到樂山嘉州監獄關押迫害。
對上述迫害事實,唐雙全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十、遂寧市直屬機關工作委員會原常委副書記趙挺被公訴
二零二零年九月,遂寧市直屬機關工作委員會原常委副書記趙挺(正處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由遂寧市檢察院向市中級法院提起公訴。
趙挺,男,漢族,曾擔任遂寧市人社局黨委委員、市就業服務管理局局長。
趙挺在擔任遂寧市人社局黨委委員、市就業服務管理局局長期間,法輪功學員因堅持信仰「真善忍」遭到巨大的經濟迫害,令其家庭雪上加霜,生活陷入困境。其中法輪功學員陳家秀、袁瓊秀及廖邦貴被扣發養老金。對此,趙挺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十一、遂寧市政協原秘書長劉鋒華被公訴
二零二零年九月,遂寧市政協原黨組成員、秘書長、機關黨組書記劉鋒華(正處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由遂寧市檢察院向市中級法院提起公訴。
劉鋒華在任職期間對發生在本地的迫害事件,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十二、遂寧市「八零後」官員蔡樺軍被查、免職
遂寧市科學技術協會黨組成員、正縣級幹部蔡樺軍涉嫌嚴重違紀,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六日接受審查,二零一八年初被免去職務。
蔡樺軍,男,漢族,生於一九八零年一月,遂寧安居區人,研究生學歷。一九九八年參加工作,一九九六年加入中共邪黨,在當地小學教書;二零零四年三月至二零零六年五月,任安居區馬家鄉黨委副書記、鄉長;二零零八年任遂寧市紀委辦公室主任;二零一零年八月擔任射洪縣委常委、縣紀委書記;二零一四年十月任共青團遂寧市委書記、黨組書記;二零一六年八月轉任遂寧市科學技術協會副主席。
蔡樺軍在任職期間對發生在本地的迫害事件,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十三、遂寧市政協原主席孫志毅因受賄罪獲刑十年六個月、罰金一百萬
孫志毅,男,漢族,生於一九五七年一月,江蘇無錫人,中共黨員。二零零六年十二月擔任遂寧市委常委、市委副書記、市紀委書記;二零一一年升為遂寧市政協主席(正廳級);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九日,已經臨近退休的孫志毅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組織調查。二零一七年八月二十二日上午,該案在攀枝花市中院公開開庭審理;二零一八年一月四日,獲刑十年六個月、罰金一百萬。
孫志毅在十年任職期間,遂寧地區至少有二十九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秦正芳(三年)、方正榮(七年)、陳家秀(三年)、胡延順(九年)、李群英(三年)、譚曉容(四年)、郭定敏(七年)、全學金(六年)、全明(四年)、何祖斌(五年)、(張志君十四年)、胡士才(五年)、覃曉明(四年)、文舉平(十年)、(楊祖祥九年)、郭春芳(五年)、廖邦貴(三年)、鄧燕(三年半)、姚國秀(三年)、鄭世利(三年半)、鄭德亮(三年)、鄧中瓊(一年監外)、楊澤林(兩年)、鄭芳秀(兩年監外)、呂中正(三年)、陳鳳均(三年)、張中華(三年監外)、伍夕碧(四年)、張華明(四年)、張世鳳(四年)、王彩宇(七年)、唐芳(三年監外)、胥執秀(三年半)、陳祥明(四年)、文興太(七年)、曾祥銳(三年緩刑)、周雲燕(四年)
被迫害致死案例:
※羅興全,男,時年五十多歲,石油隊下崗職工。二零零四年被遂寧船山區不法人員綁架,被非法判刑七年,後被劫持在四川德陽監獄受迫害,被強制洗腦,監獄為了「轉化」他,叫幾個犯人拖著在壩子裡跑,身心遭到巨大摧殘。回家後,精神壓力大,致患腦梗塞,長期昏迷,終因腦出血,醫治無效,於二零一一年四月二十五日離世。
※法輪功學員鄭芳秀,二零一四年六月八日因攜帶真相資料,被便衣跟蹤,被南津橋派出所綁架,後被非法判刑2年,監外執行。在遂寧永興看守所期間,被強迫做奴工,獄警縱容監號的女犯人對她進行性侮辱。回家後,長期受居委會、街道辦及派出所的騷擾和恐嚇,思想負擔重,身體日漸消瘦,吃不下飯,水米難進,於二零一五年八月含冤去世。
※羅慶友,男,時年六十三歲,蓬溪三鳳鎮人。因堅持信仰,向世人講真相,曾遭中共不法人員5次綁架,被多次罰款,後在綿陽新華勞教所非法勞教一年半,期間被警、犯多次電擊、暴打,被折磨得皮包骨,回法家時人已脫形,家人都認不出來了。回家後,還多次遭當地派出所騷擾,思想壓力很大,原來強壯的身體的他,終因不堪重負,二零一二年五月三日含冤離世。
※射洪縣法輪功學員丁文斌,男,六十二歲,二零一一年十二月因向世人發放真相資料被惡人綁架,被非法勞教一年,後劫持到綿陽新華勞教所迫害。期間惡人為了「轉化」他,勞教所惡警使盡了邪招,二零一二年一月十九日,罰他站軍姿、坐小凳,每晚只讓睡3個小時,半個月後又強迫到車間做奴工,在酷熱難當的三伏天,強迫他穿厚厚的軍大衣,晝夜不准他脫下來,被折磨了十天,由於嚴重迫害,精神和身體受到非人折磨,出獄不久離世。
十四、原遂寧市大英縣委「博士後」書記謝代銀涉嫌受賄罪被逮捕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原遂寧市大英縣委「博士後」書記謝代銀因涉嫌受賄罪,嚴重違紀違法,被四川省紀委立案調查,並移送司法機關處理;二零一五年二月十五日,四川省檢察院對其決定逮捕。
謝代銀,男,漢族,生於一九六三年十月,遂寧市人,經濟管理學博士後。一九八二年八月參加工作,一九八九年四月加入中共。二零一一年九月至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任中共大英縣委書記、遂寧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主任、黨組書記;二零一一年十一月至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任中共大英縣委書記。
謝代銀在三年任職期間,有多名法輪功學員被騷擾。其中,回馬鎮第二中心小學教師冤獄期滿後,被上級教育部門無理開除公職,並企圖將其綁架到洗腦班迫害,最後被逼流離失所,本人及其家人多次遭到騷擾。
十五、原遂寧市大英縣縣長劉輝被查
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日,原遂寧市大英縣縣長、禁毒大隊副書記劉輝,涉嫌受賄罪被調查。二零一五年九月一日,被遂寧市紀委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劉輝,男,漢族,生於一九六三年十二月,遂寧安居區人,一九八一年七月參加工作,一九八六年四月加入中共。
二零零三年二月至二零零六年九月任大英縣政府副縣長;二零零六年九月至二零一一年十月任大英縣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二零一一年十月至二零一二年一月任大英縣委副書記、代理縣長;二零一二年一月任大英縣委副書記、政府縣長;二零一四年十一月被調查。
劉輝在十年任職期間,法輪功學員被綁架的至少有郭春芳、胡延順、胡琴遠、小秦、李群英、馬婆婆、周雲艷、郭定敏等人。被非法判刑的至少有:胡延順被判九年;李群英被判三年;
郭定敏被判七年;郭春芳被判五年;胡琴遠被判兩年,監外執行。
十六、原遂寧市委書記、市長何華章被判八年六個月、處罰金二百萬元
二零一四年三月二十四日,何華章(正廳級)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組織調查。二零一四年九月十五日,由四川樂山市檢察院立案調查。同年九月二十八日予以逮捕;二零一六年七二月十八日被開除黨籍;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十九日,由樂山市一審宣判何華章犯受賄罪等數罰並罰,判有期徒刑八年六個月、處罰金二百萬元。
何華章,男,漢族,生於一九六四年六月,四川成都人,北京師範大學歷史系畢業,一九八四年六月加入中共,一九八五年七月參加工作。二零一二年四月至二零一二年五月擔任遂寧市委副書記、市委秘書長;二零一二年五月至二零一四年四月擔任遂寧市政府市長、黨組書記。
何華章在二零一二年四月至二零一四年四月期間,遂寧地區被綁架的法輪功學員至少有布春華、劉大秀、吳明書、盧洪友、顏曉東、張玉秀、胥執秀、王彩宇、王正凡、張武臣等人。
※顏曉東,女,五十多歲,家住遂寧市罐頭廠職工宿舍。二零一二年八月二十一日被綁架到北門洗腦班,惡人逼她寫攻擊大法的材料,遭她拒絕,惡人就把她雙手吊在鐵欄杆上,長達18個小時,還叫她面壁、站軍姿,體罰16個小時,關押期間不准她上廁所,不讓睡覺,打得她口吐鮮血,雙腳腫得很大,呈紫黑色,被迫害了近三個月才回家,臨走時洗腦班惡人還向她家人勒索了七千元的生活費。
※吳明書,男,現六十三歲,遂寧市安居區石洞鄉法輪功學員。二零一四年二月,我在石洞鄉發真相資料,我把《九評》書放到石洞鄉黨政辦公室,想讓幹部們了解真相得救度,不料被人發現,跟蹤到大街上,上午十一點左右,被石洞鄉派出所的警察和臨時僱傭打手前後堵住我的退路,被綁架到遂寧永興看守所,他們還抄了我的家,搶走了我二個平板電腦、一台刻錄機、四十多本大法書及新經文,知道當天被綁架的還有一名退休老師盧洪友。警察後來又把我關押到北門洗腦班十三天,他們還指使石洞鄉四個大學生村官:張揚、美奇、於奇和
汪洋到洗腦班給我做轉化工作,我就給他們講真相。
※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一日上午10點,張玉秀在給世人講真相時被惡人舉報,遭射洪縣國安惡警綁架,在政法委的唆使下,王姓惡警對張玉秀大打出手,隨後又夥同另兩名惡警將她強行摁住左手五指打了毒針。當時張玉秀的指尖流了很多血。王姓惡警見狀還在旁邊幸災樂禍的狂叫:「你要瘋,你要狂!」可見中共惡徒對法輪功學員的殘暴行為已經達到何種程度。
張玉秀被打了毒針後,立即出現頭暈、頭痛、意識不清,同時伴有心慌、心跳加速、口渴、全身乏力和不能言語的症狀。在被藥物和酷刑折磨到中午12點才放回家。臨走時,一個叫何局長的還假惺惺對她說「老太婆,你走不走得回去?知不知道路啊?」
回去後,張玉秀的眼睛、臉還很浮腫,呈青紫色,腰痛,手指、手掌發黑,脖子、後背出現許多小顆粒。
十七、遂寧市原大英縣檢察院檢察長任勇被查
任勇,男,漢族。二零一三年大英縣檢察院檢察長任勇因違紀被查。任勇對本縣發生的迫害事件,負有不可推缷的責任。
十八、遂寧市原蓬溪縣縣委書記李安邦被判刑七年
二零零九年二月十九日,原蓬溪縣縣委書記李安邦受賄案被遂寧市中級法院判刑七年。李安邦對本縣發生的迫害事件,負有不可推缷的責任。
十九、原遂寧市大英縣副縣長蔣天才因受賄被判刑七年
二零零二年七月三十一日消息,遂寧市法院對原大英縣副縣長蔣天才受賄案判處有期徒刑七年。蔣天才對本縣發生的迫害事件,負有不可推缷的責任。
二十、遂寧市經開區委原局長鬍智被雙開
胡智,男,漢族。胡智對本地發生的迫害事件,負有不可推缷的責任。
二十一、原遂寧市射洪縣縣委常委、政法委員副書記、公安局局長任民福被判刑三年
二零零一年十月,原遂寧市射洪縣縣委常委、政法委員副書記、公安局局長任民福因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
任民福在任職期間,對該縣發生的迫害事件,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二十二、遂寧市大英縣委書記胡道軍被查
胡道軍在任職期間,對該縣發生的迫害事件,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結語
古仙呂洞賓有首詩,寫道:「少飲欺心酒,休貪不義財。福因慈善得,禍向巧奸來。」正是說明了一個人如果做了虧心欺人的大壞事,一定會遭到上天報應的道理。
二零二三年一月二十日,大法師父在經文《為甚麼會有人類》中忠告世人:「過年本應講幾句大家喜歡聽的年話,但我看到的危險在一步步逼近人類。為此眾神、佛要求我向世界眾生說幾句神要說的話,句句天機,為的是叫人知道真相,再給人得救的機會。」「但是有與沒有、得與失,在人類社會的表現上是符合人類社會狀況的,所以人生在世無論你的生活貧富,一定要做好事,不做壞事,保持善良,敬天敬神,樂於助人。這樣就會積下福德,來世就會有福報。」李大師還告誡世人:「人生在世多積福德,為的是用來積累鋪墊自己回天之路才是最關鍵的,而不是為換取人生的一時一世的幸福!」
「人生天地,如白馬過隙,忽然而已」。明白人來世的目地不是為了爭權奪利,也不是為了吃喝玩樂。二零二二年底至今,中共病毒(新冠病毒)疫情在中國再一次大爆發,中共黨員、官員,以及為中共站台的專家、學者、名人密集病亡;高校系統及文藝界都成為重災區,中共黨員教授及紅色藝人病亡的消息接連不斷。這場持續三年之久的瘟疫,已經造成四億人不幸身亡,且至今沒有消停,追本溯源都是江澤民與中共惡魔沆瀣一氣,利用謊言毒害世人所致,罪在江澤民,罪在中共。
在這生死攸關的關鍵時刻,神再一次慈悲於人,首次向世界眾生揭示宇宙和人類的天機,為的是喚醒迷濛中沉睡的生命,給予眾生得救的生機,這是亂世中創世主洪大的恩典與希望。「天道幽微,深不可測」呀!希望世人能夠聽懂神佛的慈悲召喚,事不宜遲,趕快抓住良機尋找真相,並及時認清中共的毀人伎倆,退出中共黨、團、隊組織,抹獸記,保命保平安。萬望珍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