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就是範本!給當地公檢法司寫真相信感人至深的範本

長老


【正見網2023年07月30日】

在明慧網讀到一封大陸同修寫給當地公檢法司的真相信大為讚賞,覺得很有必要推薦給有同樣意願送真相信給公檢法司人員看的其他同修,特整理出來其中必要內容以供寫信時參考:

我叫林建平,今年62歲,是山東省煙臺市棲霞縣市的一退休女工。慢性支氣管炎、風濕關節炎等病長期治療無效,一九九八年修煉了法輪功都不翼而飛。所以我就得按法輪功真、善、忍的標準實話實說。執法者都知判案的基本準則是: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

事實之一:天安門「自焚」是造假

法輪功被迫害冤枉了,天安門「自焚」是造假,學生課本都刪除了知道嗎?參與「自焚」的劉思影氣管切開能唱歌,這不是造假是什麼?二零零一年八月十四日,假自焚被聯合國作為恐怖造假事件已備案,中國代表沒有辯詞。自從江澤民犯罪團伙以「莫須有」的罪名製造謊言迫害法輪功二十四年來,所有法輪功學員的講清真相,就是為了澄清這些對法輪功的所有造謠抹黑的假新聞、假報導,還百姓知情權。

事實之二:法輪功書籍合法

法律依據:二零一一年三月一日,由署長柳斌杰簽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新聞出版總署第50號令》廢止了161個文件,其中就有關於法輪功的第99條、第100條,法輪功書籍出版的禁令已被廢除。即法輪功的所有物品都是合法的。

事實之三:「執法者」的公信力就是這樣喪失的

二零二三年三月十日全國統一檢察服務熱線12309發來簡訊:你的來信材料收悉。我部已將來信材料轉煙臺市檢察院。——這是我發的多封控告狀中唯一得到的信息,但卻沒有得到煙臺市檢察院的任何答覆。

棲霞市國保大隊為了不讓我進一步依法控告,通知棲霞市所有快遞、郵政部門不准給我發控告狀。煙臺毓璜頂派出所扣留了我所有的控告狀,警察還從我家非法抄走了大法書、上訴狀等等。警察逼迫我鄰居簽字當迫害見證人,鄰居拒絕,卻被警察強制簽字。而我對門鄰居就是因為棲霞市警察來我家非法抄家逼其簽字後搬家了。我問煙臺毓璜頂派出所警察要抄家清單,辦案人員王勇撒謊說給了我家人一份。當我向煙臺毓璜頂派出所在場的所有警察要迫害法輪功及剝奪我控告權的法律依據時,沒有一個警察能拿出來。

事實之四:老百姓心中都有一桿秤

二零零四年到二零一零年,我因說真話被枉判冤獄六年,遭受了二十餘種酷刑折磨:包括吊銬七晝夜、打毒針二十餘天、當拳墊打、扒光衣服……我依然堅定信仰,堅信真善忍,堅守良知。在即將出獄的前一天晚,我所在監區的服刑人員自發為我舉辦了一個熱鬧的歡送演唱會。因長時間的接觸,服刑人員都切切實實的感受到了我因為修煉真、善、忍,而給她們帶來的真誠、善良和寬容,她們發自內心的佩服大法師父的慈悲教化。大法師父讓弟子在哪裡都要做一個好人,做一個更好的人。服刑人員尚且能明辨是非與善惡,更何況其他人了。誰好誰壞,誰正誰邪,老百姓心中都有一桿秤。

事實之五:這樣的兒媳婦天底下難找

在家庭中:我對癱瘓在床的公爹,對患骨髓癌的婆婆孝敬遠近聞名。婆婆住院,鄰床以為我是閨女;對癱瘓的公爹我端尿盆、洗頭、理髮、刮鬍子、洗腳、餵飯。公爹曾流著淚對他的二女兒說:「我擔不起這麼個好兒媳婦,太孝順了!」。

後來癱瘓的公爹聽大法錄音七天康復。患骨髓癌的婆婆聽大法錄音2天能吃能喝,疼痛消失出院了。這是當今的神話。

事實之六:大法弟子是真正的好人

我遇到三次重大車禍都毫髮未傷:第一次司機酒駕,把我撞飛;第二次是司機開著大貨車把我連人帶摩托車壓在底下了;第3次是騎摩托車的小伙子晚上逆行把我的摩托車車頭撞得報廢。在場旁觀者看到我遇難呈祥都說我是積大德了!

與我母親因家庭矛盾斷絕來往的叔叔嬸子看到我學大法後一直孝敬他們,感動的說:「建平,如果這個社會都學大法、都象你這樣,這個社會就好了!」

在社會上:我出錢幫流浪兒買衣物買日用品;買三輪車讓流浪兒撿廢品,靠勤勞養活自己。

我所在小區衛生很長時間沒有人管,我買來清掃工具汗流浹背義務清掃小區衛生,感動了很多人。甚至有的人提議給我錢,被我拒絕。直到來了清潔工才作罷。有人感動的說:「你真是個好人!」這樣的好事,我做了不知有多少,從來不求回報。

如果都能象法輪功學員這樣去為別人著想,這個社會還有壞人嗎?還有坑蒙拐騙偷,吃喝嫖賭抽嗎?還有貪污腐敗不孝敬老人這些事嗎?如果把我們這樣的好人都送進監獄去,這個社會能好嗎?

大法洪傳全世界,法輪功主要著作《轉法輪》被翻譯成四十多種語言在國際公開發行(網際網路可免費下載);法輪功及創始人獲得國際各國褒獎、支持議案、信函六千餘項;法輪功創始人被四次提名諾貝爾和平獎……法輪功真、善、忍所到之處,一片祥和。

事實之七:害人就是害己,真實不虛

公檢法人員在大環境中,上指下派,好多時候你們所決定的不一定是你們的本意,但,我為什麼要堅持續續上訴?因為我的信仰相對中國現行的法律是合法的,相對國際法也是合法的。在中國,這場對真善忍的迫害,完全是建立在謊言上發動的一場政治運動,迫害之慘烈一般人難以想像,真相大白的一天來臨時,每一個參與的人都脫不了干係,尤其是在迫害法輪功學員中違心簽下了名字的人。就像文革結束後僅北京一地就有810名公檢法人員被拉去雲南秘密槍決;就像二戰結束後參與希特勒法西斯的醫生護士都被判有罪一樣。有良知的任何一個執法人,都有槍口抬高一厘米的權利。

還有一件讓人痛心的事不得不說:參與迫害我的四個人已遭惡報身亡。因果報應真實不虛。

我第一次被冤判後,惡告我的那個男子(我朋友的丈夫)患胃癌死了;去勞教所要求「轉化」我的「610」副主任劉維東得腸癌死了;在濟南女子監獄我絕食反迫害,給我灌食時插到氣管裡幾乎致我死亡的女護士得胰腺癌死了。我擔心領著人抓捕我的昔日同事王軍再遭惡報,就去告訴王軍:不要再迫害法輪功了,這是佛法,學法輪功的人都是好人,迫害好人要遭報應的。他說:「上面讓我幹的。」我說:「迫害好人都沒有好下場知道嗎?」

後來他老母親真的在他買的一所平房裡被大火活活燒死了。老人家替兒子還了一筆債。不是我說的話多麼應驗,而是老天在警告他:迫害佛法、迫害修佛的好人,祖宗都要跟著遭殃,是真實不虛的。如果再不醒悟,後面還有更重的天懲。這是我能夠知道的迫害我遭報的,還有我不知道的。我不希望這樣的惡報再發生,因善惡有報是天理,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

在不公正的對待下,得允許人說話。我寫控告狀的目地,就是希望這個冤假錯案不再延伸下去,否則會有更多的人即使不被法律追責,也要遭到天懲。不僅是我,每一個善良的大法弟子都不希望更多的惡報發生。這就是大法弟子講真相的真正目地。「人在做,天在看」。很多人都知道瘟疫有眼,老天要收人,收不配做人的人。連真、善、忍都反對,就不配做人了,更何況迫害真、善、忍的人。上天有好生之德,還在給迷中人選擇的機會。

我的案子現在已經上訴到煙臺市中級法院,二零二三年六月十六日法官打電話讓我去煙臺做訊問筆錄。我要求重新開庭,公正透明。讓記錄員在筆錄上寫上:「判決書上的一切我全盤否定,每一個字我都不承認!」我在筆錄上寫道:「這是一起重大的冤案,我要求依法公開開庭申冤!」法官讓律師寫一份申請公開開庭的法律申請書,律師已經交上了。

一旦冤假錯案形成,將來所有參與者都要擔責——道德的懲罰、法律的懲罰、上天的懲罰!

你們都是上有老下有少的人,你的平安就是全家人的幸福!真的希望所有好人都能敬重高德大法,善待善良的大法弟子,不希望任何人抱著僥倖的心理拿命與天賭,誰的命也賭不過天。真誠的祝願好人都能一生平安!!

—— 摘自【明慧網二零二三年七月十四日】文章《害人就是害己 真實不虛》(山東林建平女士寫給棲霞市、煙臺市相關公檢法人員的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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