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修煉人的標準對待家庭矛盾也是正法修煉的一部分

─與受家庭矛盾困擾的同修切磋
紫雲


【正見網2004年08月13日】

一段時間以來,有些同修一直被大小不同的家庭矛盾所困擾,長期陷在其中出不來,而且有的越演越烈。在這個特殊的正法時期,能否正確對待家庭矛盾,還不僅僅是一個簡單的「內部問題」,如果處理不當,影響的不僅僅是個人,還會牽扯到大法的形像與聲譽。

我們都在做著師父交待的三件事,而且也感到了救度眾生的緊迫。師父在《2004年芝加哥法會講法》中說:「只有在今天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在證實法中才能做得了,才配做,才允許做,那麼也就是說肩負的歷史責任是很重大的,同時也是在奠定著未來。」也就是說,只有大法弟子才配證實法。我個人理解,我們得首先符合大法弟子的標準,才能走好證實法的路;我們首先要純正自已,才能做好救度眾生的事。這個「走好」與「做好」,應該是在任何環境中。

家庭,是社會的最基本單位。人類就是這樣繁衍過來的。人中的一切,都滲透著情。人,也是不能沒有情的。做為一個修煉人,看問題、衡量事物的標準就應該高了,應該跳出情的局限。一切情皆源於私。而私又在生命的思想與行為中,表現在各各方面。在個人修煉時期,修掉自已方方面面的執著,這僅僅是一個基礎。

如果在個人修煉時期基礎打的不牢,那麼在正法時期,那些問題必然會表現出來。因為,在這箇舊的宇宙中,一切都是被正的對像,從上到下,包括人類社會,一切都發生了變異,人生觀、價值觀、婚姻觀、感情觀、道德觀等方方面面,均在變異之中。用盡舊宇宙中的理去衡量,都無法擺脫變異的因素。而且,對我們大法弟子來說,我們自已也是被正的對像。

正法進程越到表面,觸及到人的各種舊的因素必然會越來越多,觸及到的變異因素也必然會越來越多。在正法修煉中,對自身存在的問題若沒有一個正確、清醒的態度,不能時時用大法去衡量,就會做錯事,給自已和大法帶來損失。

正法弟子的標準遠遠高於個人修煉時期的標準,因為正法弟子在正法時期所擔負的責任重大,這個責任絕不是常人社會的什麼工作上的責任,也絕不是靠做了多少事的數量來體現,絕對是與心性的實修融在一起的,那麼要求也一定是高且嚴格的。

大法弟子時時處處都應該講德,講善,無論是在社會環境中,還是在自已家裡,如何能體現出一個大法所造就的大法弟子應有的風範,這絕不是一個小問題。就好比一塊金,放在土裡是金,放在水裡仍是金,而不會變成別的什麼。同樣,做為一個大法弟子,在社會上,通過你的言行,通過你所做的事情,人們都會判斷你是否是一個好人。那麼在家裡,不修煉的家人也會通過你的言行,通過你所做的事情,來判斷你是否真的是象自已在洪法時所說的那樣的好人。

作為一個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在任何環境中都應該證實大法,不可能說在外才是證實大法,而回到家裡就不是證實法了。

大法弟子在哪裡都應該是大法弟子,大法弟子在哪裡都應該救度眾生,包括在自已家裡。其實自已的家人更應該救度,因為他(她)們就在你的身邊,親眼目睹你修煉的過程。自已若做的好,家人對大法必然會理解與支持,還會主動對別人去講真象?若自已做的不好,家人會因你而對大法產生錯誤的認識,甚至因此而喪失了得救的機緣。能說這其中自已沒有罪過嗎?

往往在社會上,多少還講個禮儀,講點面子,心裡再過不去,也不好扯破臉皮,都記得要求自已做好。而在家中,在外的所有包裝都卸掉了,顧忌也不會象在外那樣多,所以很容易放鬆了對自已的要求。再加上「情」的影響與未修去的執著,有時所做出的事真的引發了這樣或那樣的家庭矛盾。

在這些家庭矛盾中,如何能排除「情」的影響,靜下心來,想想自已存在哪些不足,這本身也是正法修煉的一部份。有一個問題應該引起重視,就是有些同修知道把家庭矛盾歸為舊勢力的干擾,甚至把與已有矛盾的家人當成是舊勢力在破壞自已而敵對起來,卻不去看自已存在哪些問題,這也是矛盾一直存在的一個主要原因。

家庭矛盾與別的矛盾不同,「情」的因素體現的比較突出。如果學法跟不上,不能時時把自已當成一個大法弟子來要求的話,在「情」的私念影響下,也會做出錯誤的選擇,不但會影響到家人以及親戚朋友對大法的看法,嚴重的還會影響到大法的聲譽。

做為一個正法時期肩負使命的大法弟子,在任何矛盾中,所起的作用只能是「真、善、忍」,而不是挑起矛盾或加劇矛盾。否則,就不是在證實大法,而是在給大法抹黑。師父在《在2002年華盛頓DC法會上的講法》中說的很明確:「你們修煉人的表現是純正的,有多少人是看到了你們的表現就覺得你們就是好。如果我們自己平時不注意自己的行為,那你們的表現常人就會看到,他不能夠象學法一樣深入的去了解你,他就看你的表現。可能你的一句話,一個表現,就能使他得不了度,就能給大法造成不好的印象。」

有位同修因忙於做大法的事,經常與不修煉的妻子發生矛盾,因沒有真正的向內找自已,最後兩人鬧的以離婚收場。女方的所有家人、親戚朋友對大法與大法弟子都不同程度的產生了不好的看法,使得這位同修猛然驚醒,才發現自已原來存在著許多的問題,以至給大法帶來了不好的影響。後來,他通過向內找,終於真正明白了心性不是靠做事做出來的,而是一點一滴靠向內修修出來的。他找到已離婚的妻子,誠心的講出了自已的不足,並希望能與她復婚。當時女方很吃驚,同意先交往一段時間再說。這位同修處處要求自已做好,時時體現出一個大法弟子應有的風貌,女方發現他真的變了,變的比以前大度而高尚了,於是,同意復婚。

通過這位同修的努力,終於扭轉了女方的家人與親戚朋友對大法的看法,沒有造成太大的損失,但畢竟走了段彎路。

很多時候,當我們在外面對常人洪法、講真象時,我們很容易發現常人在認識大法時所帶的變異觀念。但卻經常忽略了在我們自已認識與對待家庭矛盾時,往往不知不覺的也會陷在常人那變異的標準中,這也是矛盾難以解開的一個主要原因。

有一位同修,一直與公公、公婆住在一起,先生不修煉,因工作原因先生經常出差。公公性格倔強,說一不二,這位同修雖然嘴上不說什麼,但心裡經常感到不舒服。開始時,還能抑制住,慢慢的,這種不舒服越來越強,而且學法也靜不下心來。她曾幾次建議先生給公公、公婆申請老人公寓,讓他們搬出去,但因公公不願意,再加上先生是個孝子,所以沒成。她一想到在自已的家裡,自已說了不算,這心裡怎麼也無法平衡。終於有一天,因一點小事與公公大幹了一場。先生回來後聽說此事,不但不象她所想的那樣安慰她,反而指責了她一通,認為她沒有做好,對公公不尊重。

當時,這位同修心裡真是委屈極了,覺得自已嫁給了一個沒用的丈夫。於是,與公公、丈夫的「冷戰」開始了。有許多同修都提醒她要記住自已是大法弟子,但她覺得自已除了不該與公公爭吵之外,別的沒做錯什麼。公公、公婆以前還會看一些大法的資料,但自從那以後,公公、公婆不但不看了,而且別人一提到大法就搖頭,私下裡總是對別人嘆息命不好,娶了象她這樣的一個兒媳婦。

有一天,她在大街上發洪法真象傳單,遇到了剛剛搬走不久的鄰居帶著父母在逛街,大家以前雖是鄰居,也都是中國人,但因為太忙了,她從未向鄰居講過真象,這次碰上了,正好是機會。於是,她把傳單遞給他們,但不知為什麼他們都不接,而且表情很奇怪。她又向他們講真象,他們只是簡單了說了一句:「聽你公公說過」就匆匆走了。這時這位同修才明白,鄰居一定知道了她與公公、公婆的矛盾,而且公公、公婆一定私下裡向他們抱怨過自已,所以今天人家才不肯聽她講真象的。碰到這樣的事情,這位同修並沒有警醒該想想自已了,矛盾發展到這一步已經不是一個小問題了。但她首先想到自已一直維護很好的面子受傷了,心裡對公公、公婆的意見更大了。

因心裡不順,每次先生一出差回來,她就跟先生數落公公的事,有一回先生實在煩了,生氣的說:「就你這水平,還想成佛?」當時,先生的話把她氣得夠嗆,但同時也把她敲醒了,她意識到自已有問題了。於是,她靜下心來學法,痛下決心向內找,開始時,一天、兩天怎麼也找不到,三天、四天找到一點兒,堅持學下去,堅持向內找,終於,七天後,她一下子發現了自已的問題所在。

以前,她之所以嫁給先生,就是因為先生重感情,可以信賴。然而,當這些矛盾出現後,先生沒有象自已所期望的那樣站在自已一邊,這對自已簡直就是一種不能接受的打擊。先生如果真的愛她,就應該去指責公公,而不是指責她。而且她一直認為先生的心裡只能裝著她,忘了先生除了是自已的先生外,也同時是一個兒子。而且每次當她看到先生對公公、公婆體貼甚至超過了對自已時,心裡就感到不平衡,總覺得公公、公婆是在與自已爭奪先生。現在,這位同修才發現原來自已的感情觀其實是變異的。在這種變異的感情觀裡面,自已太多太多所認為「對」的事情,其實與大法的標準差的太遠了。

自從自已修煉大法後,公公、公婆與先生從未有過阻攔,但在她的內心深處,卻一直認為公公、公婆是多餘的,自已嚮往著排除一切外人的「兩人世界」;自已對公公、公婆的態度雖然表面過得去,但並沒有發自內心的尊重他們,也沒有真正的把二位老人當成父母一樣對待,而是把他們當成與自已毫不相干的人。而且他們年紀大了,就應該住進老人公寓,而不應該給自已添麻煩,現在整個社會都是這樣的,自已這樣做也不為過。種種的「心」被挖出來了,這些「心」對一個常人來說不算什麼,因為常人的標準就是那樣的;但對一個大法弟子來說,衡量的標準與基點就要高了。

常人的道德標準在一日千裡的往下滑著,這位同修終於悟到作為一個大法弟子,那衡量標準是不能和常人一樣的,只能是越來越高出常人。要不,人們怎麼會覺得大法弟子是好人呢?不就是因為大法弟子的衡量標準是高的,是與常人不一樣的嗎?當我們告訴常人大法弟子是好人,人家憑什麼信你呢?不就是因為大法弟子的所言所行,都是高標準的嗎?

這位同修認識到自已在矛盾中並沒有真的挖自已的問題,還總覺得是不修煉的公公、公婆的問題,以至這矛盾一直都在發展著,自已的私心也一直都在放大著,影響到了自已講真象的效果,影響到了常人對大法與大法弟子的看法了都還不警覺。

大法修煉是不分巨細的。挖出這些看似不起眼的「心」之後, 這位同修感到自已仿佛破了一層殼。她馬上向公公、公婆、先生道歉,請他們原諒。並在以後的行動中,這位同修處處都要求自已一定做好。終於,家裡又有了和諧,有了笑聲。而且公公與先生從她實實在在的變化中看到了大法的威力,現在,不但自已積極的向親朋好友講真象,還開始認真的閱讀《轉法輪》了。

在社會上遇到矛盾時,我們都會記得本著善念去對待。同樣,在面對家庭中出現的矛盾,也應該跳出「情」的局限,本著善念去對待。當因自已沒做好而造成矛盾時,應該積極的去彌補,挽回自已所造成的負面影響。不能讓自已所造的負面影響讓不修煉的常人對大法產生錯誤的認識。

大法弟子無論在哪裡都首先應該是一個好人,這對大法弟子來講是最基本的。在任何矛盾中,都應該體現出一個好人來,都應該本著為對方著想的心態向內找,才能解決矛盾。

有一位六十多歲的老年同修,一直在幫兒子、兒媳帶孩子。因兒媳總是處處象防賊一樣防著她,終於有一天,因忍受不了兒媳的小心眼與兒媳吵了一架,結果被不修煉的兒子、兒媳從家中趕了出來,借宿在一位同修家中。當時這位老年同修心裡非常難過,怎麼也想不通自已一手養大的兒子對自已如此絕情,取了媳婦忘了娘。後來通過學法與交流,漸漸意識到自已沒有守住心性,不該與兒媳爭吵。

從傳統的道德角度來看,一個人將養育自已的母親趕出家門也是不對的。社會的變異,人類道德標準的下滑,使人在做這些事的時候已經意識不到是錯的了。於是,三位同修上門找到她的兒子、兒媳,向他們講道理,勸善,並希望他們能善待老人,把老人接回家。當時被她的兒子、兒媳一口拒絕,並說「你們不是講做好人嗎?那你們就把她當媽養著吧。」

一年後,這位老年同修的兒媳生第二胎,因兒媳的父母簽證未批,再加上又捨不得花錢請人,於是,兒子找上門來,想請她回去照顧生產的妻子。當時這位老年同修心裡鬥爭了許久,一想到兒子、兒媳曾那樣對自已,現在用得上這個媽了就來找,到時用不上了還不又得再趕走?於是就不想回去。但又想到自已是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也很想讓兒子、兒媳對大法與大法弟子有一個正確的認識,於是二話沒說就回去了。她不計前嫌,非常用心的照顧坐月子的兒媳與出世不久的孫子,令兒子與兒媳都非常感動。一天晚上,兒媳拉著她的手,流著淚說:「媽,我對不起你」。兒子開車找到了那位曾上門向他講道理的同修,真誠的向他道歉,並感謝他收留了自已的母親一年。這位兒子慚愧的說:「與你們大法弟子相比,我算不上好人,但我願意交象你們這樣的朋友,因為你們是真正的好人。」

以前,這位老年同修幫兒子、兒媳帶孩子,做家務,兒子、兒媳從來都不捨得給老人一分錢。但現在,兒子、兒媳不但變得非常尊重老人,還每月給老人一些錢用,還經常問她夠不夠花。這位老年同修參加大法的活動,兒子、兒媳都不再象以前那樣冷眼,而是非常支持。

在任何矛盾中,大法弟子都應該體現出善良,這種善良可不是好欺負,他的威力是巨大的。因為那是在大法中修出的境界的體現,是與大法連在一起的。「善是宇宙的特性在不同層次、不同空間的表現,又是大覺者們的基本本性。所以,一個修煉者一定要修善,同化真、善、忍宇宙特性。」(《精進要旨》「淺說善」)。

當不修煉的家人都認為你真的是一個好人時,從你的一言一行中看到了你所體現出來的善良,這本身不就是在向家人證實大法嗎?

無論是面對在外的矛盾,還是家庭矛盾,大法弟子的一言一行對周圍的人都是有影響的,周圍的人都在看著,判斷著。若自已做好了,對洪法講真象所起到的作用一定是正面的;若自已沒有做好,那所起到的作用只能是負面的。然而,對一個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來說,是有責任必須做好的。

我與先生98年得法,我們有二個女兒。在沒修煉前,家中平時都是我說了算,先生也不與我爭,因為這家中平時的大小事都由我一個人張羅,所以自已也覺得理應如此。而且先生的收支情況每月都按時向我「匯報」。自從我與先生修煉後,我並沒有意識到自已有什麼問題,只是對先生的「要求」放鬆了,不再象以前那樣「嚴」了。

我先生的弟弟和弟妹自費來美國讀書,條件很艱苦。我與先生的工作都算不錯,工資收入都不算低。先生幾次提出來想在經濟上幫幫弟弟與弟妹,但都被我給堵了回去,我的理由也很充分:買房子的貸款還沒付清,兩個女兒的教育與成長過程都需要錢等等。因我們的住房很大,地點也與他弟弟就讀的學校很近,先生又提出可以讓弟弟與弟妹搬過來住,這樣能為他們節省一些開支。我聽先生這麼一說,潛意識中本能的就是反對,以「不方便」為由拒絕了先生的提議,還對先生說自已當年讀書時如何如何苦,還不照樣走到了今天?我還勸先生放下情,不必為他弟弟擔心,應該讓他弟弟在這苦中鍛鍊鍛鍊。

有一天,我在清理銀行寄來的清單時,發現連著三個月以來,先生的帳戶每月都有四百元的支出,而且這筆支出我一無所知。憑直覺,我知道一定是先生在偷著幫他弟弟。我心裡越想越氣,覺得自已一心一意的打理著這個家,操心著兩個女兒,在為這個家付出著,可他到好,不但不與自已保持一致,還胳膊朝外拐。先生回來後,可想而知,為此與先生大幹了一場,先生一氣之下搬到樓下的客房裡去睡了。我獨自一人越想越傷心,覺得與先生結婚七年,先生從來都沒有反對過我,自從他的弟弟與弟妹來了美國,先生好像變了個人似的,心裡對他弟弟好像比對這個家還要關心,我心裡為此對他弟弟與弟妹充滿了排斥。

沒過多久,我又發現我們的銀行帳戶裡少了兩千美元,我問先生錢哪去了,先生說是幫他弟弟與弟妹買了一部車。當時我聽了心裡就像投進了一顆炸彈,簡直氣得怒髮衝冠,又與先生大幹了一場。先生在我憤怒的指責中摔門而去,一個星期都沒回家。

在周未的一次集體學法中,我振振有詞的哭述著先生的不是與自已的委屈,而先生則鐵青著臉,一聲不吭,自然我得到了許多的「同情」。一天晚上,我與一位得法很早的老阿姨在電話裡交流,當時我的心仍然難以平靜,認為先生對我的所為很不負責,師父都說了一個女人嫁給你,你就應該對她負責,怎麼可以摔門而去,一走了之?這位老阿姨聽完我的述說之後,對我說其實所有的矛盾都是我的原因,她很同情我的先生,師父是說了做為一個男人應該對自已的妻子負責,但是做妻子的也應該賢慧,不光是表面做做樣子。負責不僅僅是男人的事,也是女人的事。當時我被噎的一句話也說不出來。其實我心裡知道自已有問題,出於面子,出於情,就是不願意在同修面前承認,甚至還找一些法理出來證明自已是如何的對。

這是一年前的我,現在說起來真是感到羞愧難當。當時在矛盾中找自已真的不容易,特別是當你根本就意識不到自已有問題的時候。那個找自已的過程很痛苦,經常在放下與不願放下、甚至是下一次再提高之間權衡著,鬥爭著。但是自已又真的很想做一個合格的大法弟子,那就得狠下決心,不能再用常人的得失來權衡自已的那點東西到底是放下還是不放下,或者是先放下一半再說。

我在家中獨攬著決策權與經濟權,而且還要求先生每月必須向我匯報收支動態,若先生不這麼做,就是先生心裡沒有我,我從來沒有想過先生的感受,仿佛這個家就該我是老闆,而先生只能是必須服從我的「秘書」。我用各種理由反對先生幫助他弟弟與弟妹,可我自已對娘家人是想盡辦法的幫,還按時往娘家寄錢,以補家用,而且寄錢的事我從來沒有告訴過先生。在我的意識中,先生的家人與我毫無干係,所以他的弟弟與弟妹再苦再難,對我來說根本就無關痛癢。在與先生的衝突發生之後,根本就沒想到要找自已,而是認為先生心裡不為這個家著想,不與自已保持一致,甚至還遷怒先生的弟弟與弟妹,覺得他們過分。在我的邏輯中,覺得自已讀書時苦過,所以先生的弟弟與弟妹也應該苦一苦。這些心理現在想一想,真是很可怕。我的「傷心」,我的「委屈」,都是因為自已的變異受到了衝擊,自已「苦心經營」的小家庭的利益受到了衝擊而引發的,是自已的執著所致。這些執著甚至在潛意識中都有。不挖不知道,越挖真的越感到害怕,這幾年來自已到底有沒有在修?

其實,說一千道一萬,在家庭矛盾中,最難放下、最不願被觸及的就是個人的感情、個人的面子、個人在常人中形成的各種認為對的假理、個人在常人中形成的種種所謂邏輯思維等等方方面面,就是這些東西。在微觀中,這些不都是一座座大山嗎?這些大山都一個共同的來源,那就是「私」。

象我一年前的這種表現,在現在道德標準下滑的常人社會不算什麼,可能還會找到許多「知音」。但是,若用大法的標準來衡量的話,那就差勁透了。當我認清了自已的問題後,我下定決心一定要去掉這些不好的東西的瞬間,我感到自已的生命正在被大法清洗著,在那一瞬間,我才真正的體會到了修煉的內涵與神聖。

我向先生道歉自已以前的行為,同時也要求自已一定要用大法弟子應有的姿態來對待先生的弟弟與弟妹,真誠的關心他們,幫助他們,一言一行都要求自已做好。我發現,在這個真正修自已的過程中,我感到自已說什麼做什麼不再象以前那樣發虛發飄了,而是比以前硬實了。

我感到自已比以前純正了,現在,不但我的家庭充滿了祥和,連兩個孩子在這種祥和中也變得懂事了,互相之間也不再為爭奪玩具而吵鬧,而是會為對方著想了。先生也變得比以前更體貼了。我現在才真正懂了什麼是「佛光普照,禮義圓明」。

當自已的一言一行都做好了,比講多少話都管用,因為,那發自內心的一言一行就體現著真象。我先生的弟弟與弟妹從我們的言行中都感受到了大法好。慢慢的,大法在他們的心中也紮下了根。如今,他們已經是大法中的一員了。

我感到在這個正法時期,家庭矛盾已不再是簡單的個人修煉或個人問題了,所遇到的任何事都與證實大法、救度眾生有關。而且與自身修煉是緊緊聯繫在一起的。如果自已做好了,對周圍不修煉的親人和其他人來說,本身就起到了揭露邪惡謊言的作用,有時表現的形式可能不太直接,但間接的對救度眾生也起到了一個積極的作用。

我發現我們有些同修,在對外講真象的時候,會記得自已應該表現出大法弟子的樣子,但是一回到家裡,就好像理所當然的給修煉放假了,我行我素。甚至覺得反正自已在家中的表現外面的同修不會知道,所以表現的差一點也無所謂。也有的同修愛面子,不願讓同修們知道自已在家中沒做好,怕影響了自已的形像。直到最後家庭矛盾鬧到煉功點上去了,同修們才知道原來那個同修的家裡已經打成一鍋粥了。

一個大法弟子與常人發生矛盾,這本身就有問題了。 一個大法弟子與不修煉的家人發生矛盾,同樣是有問題的。師父在講法中不是指出過,今天社會上的一切事,都是大法弟子的心促成的嗎?僅僅將這些家庭矛盾簡單的歸為是舊勢力乾的,或者是象徵性的嘴上說說自已有漏是不夠的。做為一個大法弟子,應該去深挖一下自已根子上的問題,家庭矛盾長期不解,與那些根子是密切相關的。

一個真正的大覺者,是表裡如一的。不管是在家還是在外,表現始終都應該是一樣的。覺者的光芒在哪裡都是不會變的,不可能對外特別光芒,而在家裡就變得暗淡無光。同樣,一個大覺者的慈悲在哪裡都不會變,不可能在外顯出慈悲,而在家裡就毫無慈悲可言了。

無論是在社會上,還是在家庭中,大法弟子時時處處都應該體現出應有的風範,時時刻刻都應該記住自已是在證實大法,在救度眾生。特別是對一個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來說,這不僅僅是應該做的事,而是本職。

同樣,一個真正懂得救度眾生神聖內涵的大法弟子,對生命是一視同仁的。不會因為這個生命與自已無過節就告訴真象,那個生命與自已有過節就不願讓其得度。這樣的話,與常人中的你對我好我對你好有什麼區別呢?這絕不是作為一個大法弟子應該有的思想。

在家庭矛盾中,有的夫妻矛盾有時也會很難擺,但只要能時時以大法的標準為指導,排除「情」的私念影響,總是能擺得正的。

有一對得法已三年的夫妻,兩人總是指責對方做的不好,這種狀態持繼了很久。有一天妻子在學法時,忽然意識到了自已的問題。因為先生未修煉前,對自已很深情,而且在許多方面都儘量與自已保持一致。但自從修煉以後,慢慢的,先生對自已不再象以前那樣用情了,而且先生在許多方面的想法也不再象以前那樣與自已一致了,特別是有時還當著同修的面指出自已的缺點。潛意識中,自已產生了一種不平衡,於是引發了與先生的一場又一場爭執。這位妻子找到了自已的問題後,不再與先生爭吵了,而是開始要求自已做好。

當有一天她告訴先生自已的認識時,出乎意料,先生非常高興。也告訴她自已的認識,以前情重並就著她是因為他不想讓任何事影響夫妻感情,但自從修大法後,他覺得自已的感情觀變了,覺得兩人雖然這一世有著夫妻的緣份,不就是為了得法修煉嗎?在修煉中就是兩個不同的修煉人,都必須為自已的修煉負責,妻子修好了不等於自已修好了,反過來自已修好了也不等於妻子修好了,誰也代替不了誰。不能只為了遷就夫妻感情而置大法的標準於不顧。他覺得妻子也修煉,也應該懂得這些道理,所以當她一次又一次與自已爭吵時,他覺得妻子是在無理取鬧,所以也沒有及時的與她溝通。

雙方通過坦誠的交流,解決了長期爭吵的問題。於是,兩人約定,在修煉上大家都要排除「情」的影響,把對方當成同修,對對方的缺點決不包庇縱容,而是點醒不足,共同精進。

也有的兩口子,雙方都修煉,但因互相之間經常意見不一,越打越白熱化,雙方都覺得自已沒錯,都能拿出法理來往對方頭上打棍子,誰勸也不行,最後打上法庭鬧離婚,各自都請了律師,大有「不干到分勝負不收兵」的陣勢。這真的是不應該的。如果雙方都能向內找找自已,挖一下根源,也就不會鬧到這一步。

都是大法弟子,為什麼最後會鬧上法庭呢?上法庭的基點是什麼呢?為的是出一口氣或為自已認為對的、不容傷害的「情」找支持,打擊一下對方。說白了不就是覺得大法的法理用不上了、覺得治不了對方了才會上法庭的嗎?兩個同為大法修煉中的弟子,不是憑著大法的法理為指導來解決矛盾,而是靠人中的理,這還不是根子上的問題嗎?做為一個大法弟子,難道這不是恥辱嗎?

正法已經是最後在做了,真的該問問自已這正常嗎?雙方發生了矛盾,應該想辦法去化解,但因雙方都陷在情中,因情生恨,越打影響越大。身為大法弟子,有沒有想過,周圍的常人又該如何去想在大法弟子身上發生的這些事情呢?這是證實大法嗎?如果雙方能把這勁頭用在鏟除邪惡上那該多好,那才是真正用對地方了。

先不說身為大法弟子的兩口子鬧離婚本身就有問題,就算兩口子最後真的鬧離了,那些矛盾就沒有了嗎?所執著的東西就放下了嗎?根子上的問題就消失了嗎?那些微觀中的大山就因此而不存在了嗎?大法修煉者都清楚,人中的一切手段都解決不了自已根子上的問題,更搬不走那些微觀中的大山。只有大法,才是解決這一切的根本。也就是說,只有向內找,同化大法,才能解開這一切。

作為一個大法弟子,應該有勇氣面對自已的不足,如果雙方都僵持著,誰也不肯先高姿態,那就不是大法弟子該有的狀態。這其中雖有舊勢力干擾的因素,但只有向內找,才能徹底的否定它。就連天上那些舊的神都不拿正眼看因「名利情」而打起來的大法弟子。真的該想想自已,要配得上「大法弟子」的稱號啊。

也有的夫妻矛盾,一方修煉,另一方不修煉。首先應先找自已的問題,按大法的標準,要求自已做好。關鍵是在「情」中如何擺正自已的心。

有一位同修,因妻子不修煉,而且也不支持他做大法的事。所以這位同修在很多時候做事總是瞞著妻子,生怕妻子知道了跟自已鬧彆扭。而且每次妻子一鬧彆扭,就拿離婚來威脅。

這位同修很是苦惱,這種狀態持續了一年。這位同修曾想了許多辦法,但都無法解決這個難題。直到有一天,他突然想到了是不是與自已的心有關係時,眼前仿佛一下子亮起來了。在這位同修的內心深處,很怕妻子與自已離婚,因為他認為自已的妻子漂亮,每次與她走在街上,他都能感到別人投來的羨慕眼光,而且自已也很得意。如果妻子真的與自已離婚了,一是怕別人瞧不上自已,二是怕自已找不到比現在的妻子更漂亮的了。

這些常人心被挖掘出來之後,這位同修覺得自已太不精進了,被這些心足足磨了一年都不曾意識到。當這位同修放下這些心的瞬間,他感到自已無比的輕鬆。他向妻子誠心的表明了自已想做一個大法弟子的願望,並告訴妻子如果她堅持離婚,並能找到一個比他更愛她的人,他真心的為她祝福。當時妻子一下子楞住了,沒想到他變得如此的大度與豁達。

從那以後,妻子再也不與他鬧了,也再也不阻攔他做事了。而且,妻子從他的變化中感到大法太不一般了,也跟著這位同修開始學功了。

在家庭矛盾中,當自已陷在「情」中時,是很難發現自已的問題的,只有時時用大法的標準來對照自已,要求自已,才能跳出「情」的局限,才能夠擺正自已的心。

其實,早在個人修煉時期,大陸弟子在對待家庭矛盾方面有許多感人的例子,做的非常好。雖然那是在個人修煉時期,但對一個大法弟子來說這些都是最基本的。大法在大陸可以以人傳人、心傳心的方式迅速傳開,除了大法自身的威力外,還與大陸弟子在方方面面做的好有關係。相比之下,我們海外的弟子在許多方面還有待提高。特別是在這個特殊時期,更應該警醒。

當我們面對在外的矛盾,我們都知道要做好,因為那直接影響到社會對大法與大法弟子的認識,以及眾生能否因我們的所為得到救度。在家中遇到矛盾時,更應該要做好,因為那也直接影響到家人與親朋、左右鄰居對大法與大法弟子的認識,以及能否因我們的所為得到救度。

大陸弟子在那樣嚴酷的環境中,為了向世人證實大法好,為了告訴世人大法弟子是好人,所付出的是生命和鮮血。相比之下,我們海外的弟子先不說別的,就在自身家庭矛盾中都不能做好的話,是否真的應該清醒的想想自已到底是不是在修煉?是不是在證實大法?事做的再多,都不能忘了最基本的實修。

無論我們面對的是社會上的矛盾,還是家庭中的矛盾,我們是沒有理由不做好的。正法走到了今天,我們能得到世人的理解與支持是多麼不容易,這其中得有多少大法弟子的付出?這其中,師父又費盡了多少的心血?特別是我們海外的弟子,在如此寬鬆的環境中,有什麼理由在自已家裡都做不好呢?若因自已沒有做好,使得身邊等待大法救度的人因此而對大法產生了不好的想法,那可不是一般的小問題?而且給自已的正法修煉帶來的損失是小,給大法帶來的不好的影響卻是大,那是罪責。

「悠悠萬世緣,大法一線牽」,所有的因緣,都因大法而來。做好吧,擺正吧,珍惜吧,莫讓一念之差給自已帶來遺憾。正法的進程在迅猛向最表面推進著,不會因為自已沒做好、沒有達到大法所要求的真正標準就等著誰不向前推進了。那一念之差在正法的進程中,決定的是自已所代表的天體中那一層的眾生是留下還是淘汰。

無論是在社會上,還是在家庭中,無論是面對外人,還是面對家人,做為一個大法弟子,沒有權力不做好,因為,我們都曾受益於大法,而且,這是正法時期大法弟子的本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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