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救同修的一次經歷

水蓮


【正見網2024年04月20日】

下面是我與三位同修在參與營救被迫害同修時,與家屬配合的一段經歷。

去年7月中旬,我地區有近二十名同修被非法綁架,一時本地籠罩著邪惡的恐怖氣氛,當地全體大法弟子們立刻行動起來,整體多次的、長時間發正念否定邪惡迫害,以各種方式參與營救。隨著時間的推移,大部分被綁架同修陸續回家了。

幾天後,P同修找我,想讓我見一位還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的A同修的家屬,因對A同修有一定的了解,自以為無法與其溝通,我抱著偏見,不想參與。見到P同修後,說了自己的想法,我說我與A很難溝通,我們的思維不一樣,我這樣說,她就會那樣理解,更何況讓律師稍書帶信了。P同修說:「A的家屬倆個孩子非常好,也很有正義感,現在很著急,都哭了好幾次了,就是不知道怎麼做。你準備一些參考材料帶來,我們跟他們嘮嘮,鼓勵鼓勵,肯定行。」我說那就見見吧。

當天晚上,我帶上一些反迫害用的相關法律文件及參考資料來到P同修家,我們與A同修的倆孩子交流了一些基本法律知識,並安慰家屬穩下心來,一步一步的做。我們先達成共識,就是堅定一念,信師信法,相信師父的安排一定是最好的,不追求結果,只管踏踏實實的做好我們應該做的。有的同修告訴家屬去派出所要人,要人是應該的,但是,怎麼要,到了派出所見到警察說什麼,怎麼說?通過這幾年與公檢法的接觸,知道現在的警察根本不按照法律辦案,也真是不懂法,只知道一味的聽從所謂「上級」的命令,不管對錯,只看眼前利益。

所以我們告訴家屬首先要了解和熟知一些最基本的法律知識,只有我們用正念和善用現在的法律,才能制止迫害,解體迫害。警察就是在鑽我們不懂法的空子,所以,我們就得掌握一些基本法律。不然的話,就是到了派出所要人,警察幾句話就把我們打發回來,也起不到任何作用。通過交流,家屬很有正念,配合的很好,在學習了一些基本法律、條令之後,就去派出所找辦案警察要人,警察想幾句話把家屬打發走,但家屬運用法律自如,問的警察無話回答。家屬不放鬆,我們又適時的列印了《變更強制措施申請書》給家屬,又同時向辦案警察遞交了證明無罪的證據材料:國家新聞出版總署令第50號與公通字【2000】39號。

並告知辦案警察:公通字【2000】39號通知中關於「現已認定的邪教組織情況」表明,到目前為止,共認定和明確的邪教組織有14 種,而這14種邪教裡面沒有法輪功,讓他自己在網上輸入「中國政府認定的邪教組織」然後搜索就能查到公通字【2000】39號文件全文。家屬明確告訴警察現在是「辦案終身追責」,希望不要被利用將來被追責,給自己留條後路。

家屬只要有時間就去找派出所要人,辦案警察就開始撒謊,躲藏,不敢見家屬。

家屬想請正義律師為遭受迫害的A同修做無罪辯護,我們與家屬商議,做無罪辯護確實只能請外省律師做,因為在我們省,邪黨有內部文件,不允許全省的律師為法輪功做無罪辯護,這是律師告訴我們的。那麼怎麼辦呢?因疫情原因,無法請到北京正義律師,而且,即使能請到,在公安階段也沒有什麼意義,還要花很多錢,得不償失。

我們建議家屬,如果案子走到檢察院階段,我們鼓勵家屬自己做親友辯護人做無罪辯護,到時自己去閱卷、會見親人會更好,省下錢不說,還沒有任何顧慮。並鼓勵家屬,這兩年來,我們本地已經有兩例被迫害同修家屬為自己的親人做了無罪辯護,親自閱卷和會見,與親人溝通,儘管是常人家屬,辯護詞也是有理有據,對當庭法官、公訴人的震懾很大,庭審進行一半就非法阻止親友辯護,同修家屬據理力爭,正告法官,你在違法辦案,現在我當庭就控告你!給法院很大的震懾!家屬聽後很感動,表示也要自己做無罪辯護。

現在是公安階段,我們就先請一位常人律師,能幫帶信給同修就行。於是,P同修幫助請了常人律師會見,我們與家屬交流如何寫信給A同修,並把反迫害應該知道的基本法律條文讓律師念給她,以及應該如何回答提審和做筆錄。這樣我們知道了A同修被綁架的整個過程,和怎麼做的筆錄,然後,再請律師會見,教A同修怎樣否定筆錄,讓同修認知到,無論筆錄做的怎麼不利,從現在開始,全部推翻和否定,因為我們從根本上就沒有違反任何國家法律法規,更沒有犯罪。所有做的口供都與辦案機關指控的罪名沒有關聯性,因此都是無效的,要求立即無罪釋放。

在這一過程中,家屬們的正念也越來越強,狀態也越來越好,也在努力的學習相關法律,知道怎樣回答應對,成熟了很多。多次的找辦案警察要求放人,最後,警察表示:「只要檢察院退卷,我們就放人。」

到了一個月零三天,因為家屬不斷的到派出所要人,知道了案子到了區檢察院。當天上午家屬又及時的請律師到看守所會見A同修,就是教A同修怎樣翻案和如何回答檢察院提審時的問答。律師會見還沒結束,區檢察院的提審檢察官就到看守所提審了,這樣A同修在檢察院的檢察官核實案情的時候,全部翻供,並慈悲的給檢察官講了大法的真相,希望他們都能給自己和家人選擇一個美好的未來。下午,我們又陪同家屬到區檢察院提交了《不移送審查起訴、撤案申請書》及證明無罪的證據材料:國家新聞出版總署令 第50號與公通字【2000】39號文件。那天下了一天的雨,因疫情原因,我們只能在檢察院大門口等,我們不斷的發正念清除操控檢察官迫害大法弟子的一切黑手爛鬼及共產邪靈及邪惡因素。

等了約半個多小時,檢察官出來了,態度很好,問我們是誰,與被迫害同修的關係,家屬一一做了介紹,我們都是親戚。我們遞交了法律文書,並提醒家屬拍照,檢察官說:「這裡不允許拍照。」我說:「我們不照你們檢察院,也不拍照你,我們只拍照一下提交的法律文書,留作證據用。」這時家屬拿著手機拍照,又邊錄像邊說:「某年某月某日我到某某檢察院提交了法律文書《不移送審查起訴、撤案申請書》及證明無罪的證據材料:國家新聞出版總署令 第50號與公通字【2000】39號文件」。

辦案檢察官愣愣的看著我我們。我解釋說:「我們只是留個證據。」原本我們和家屬說好了,以他為主講,我適時的補充,檢察官問還有什麼要說的,家屬問:「這個案子是不是你負責?」檢察官回答:「是她負責此案。」於是問她姓什麼,檢察官就把姓名及辦公電話都給了家屬。檢察官又問家屬還有什麼要說的,家屬一時卡住了,我補充說:「我們已經到派出所要求放人了,他們是在違法辦案,製造冤案。現在他們知道錯了,辦案警察說只要檢察院退卷,他們就放人。」當時我想說:「如果你批捕,我們就控告你。」但不知怎麼的就是沒說出來。檢察官笑著說:「那搜出來那麼多機器,誰家能有這麼多機器呀,那是幹啥用的?」我說:「有多少機器物品都是私人財物,與辦案機關指控的罪名都沒有關聯性呀!」檢察官笑了並說我們不懂法,問我們:「還有什麼事沒?」當時我們就像被抑制住了,感覺也沒什麼說的了。檢察官說要研究一下案子,再定結果,說完就回去了。

在回來的路上,車走到半路才突然想起來,怎麼沒問問,她們上午到看守所提審,批沒批捕呢?家屬趕緊打電話,沒有信號,因是在山路上,大山遮擋的原因。我後悔的不行,覺得這次怎麼就沒跟上話呢,唉,還是自己修為不夠,正念不足呀。我們回到當地就再次打電話詢問今天是否批捕了,正好是那位檢察官接的電話,告知沒批捕。我們都隱約的感到有希望了,別放鬆,準備第二天,再郵寄一份法律文書和勸善信。

第二天,家屬上午給檢察院打電話,無人接聽。下午再打,通了,還是那位檢察官接聽的,問家屬有什麼事兒,家屬說想談談A同修的案子。那位檢察官表示:「如果現在談這個案子,那你的親人就會晚回去一天。我們現在正在研究這個案子呢,今天下午就能出結果。」家屬馬上說:「好吧,先不說了,我們等結果。」

就這樣,檢察院以證據不足,不予批捕,退卷。當天晚上被非法關押的A同修被無罪釋放回家。

感恩慈悲偉大的師尊一路引領、呵護!

這些年來,在我們地區這是第一次在檢察院無罪釋放同修的案例。反思以前在營救同修時所做的和這次是完全不同的。之前我們配合家屬反迫害,任何事幾乎都是我們親歷親為替家屬去做,因而,家屬也產生了很強的依賴心,直到案件結束了,家屬對整個迫害案都沒有個頭緒;還有的家屬也是同修,律師會見信、法律文書、勸善信都得依賴著我們寫,那時也沒有悟道,不應該大包大攬,阻擋同修自己走出自己的修煉路,辜負了師尊的期望。同修沒能從迫害的假象上提高上來,我們配合的同修也是感覺身心疲憊,心性也沒有得到提高。

通過營救A同修的過程,讓我們轉變了很多固有的觀念。這次的做法是,聯繫律師會見,包括寫會見信都是家屬自己做,我們就是與其交流應該做什麼、怎麼做。真是就只是動動嘴、跑跑腿而已。過程中我們只管修去顯示心、爭鬥心、仇恨心等不好的人心與執著。一切都是師父在做,在幫我們做。深深的體悟到了:「修在自己,功在師父。」(《轉法輪》)法理的一層內涵。

感恩師父的慈悲加持與呵護!
謝謝同修們無私的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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