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見網2024年10月11日】
「懟」字往往在生活中就是所謂的抬扛,互相揭傷疤、痛楚和隱私。然而「懟」字的本意是怨恨之心。
《春秋穀梁傳》中有「財盡則怨,力盡則懟。」的說法。從這裡看人們在盡力後還達不到目地的時候,就會懟人。
其實除了怨恨之心之外,懟字的真實內涵是認為自己做的對。因為懟字就是「對+心」的意思,心中認為自己做的對,才會認為自己委屈。
師尊在《二零零五年舊金山法會講法》中告訴我們「傳法的當初我定下來的叫中國富起來呀,我傳法的幾年舊勢力阻礙著不讓動,等迫害大法的時候它們開始往那裡弄錢,大量的往裡頭輸送。我不承認它們這麼幹時,它們就說不是你讓富起來的嗎?它們是在鑽正法的空子,實質上在干它們要乾的。」
舊勢力竟然敢懟師父,他們認為是按照師父做的去做的。其實真實的目地,是想做自己想做的、要自己想要的。懟人的人往往都是這樣的。為了自己的目地去做,卻反過來怨別人。
懟人的時候,向內找會發現自己的問題是想為了自己的什麼目地。大法弟子修煉也是這樣。遇到問題的時候,也許會認為自己是按照師父的要求做的,但真實的目地卻是在維護自己的執著不放。反過來還會怨師父沒有保護自己。其實一切都是自己的錯。
懟字的真實內涵,就是自己認為自己做的是對的,其實連自己都不明白自己原來是為了一個錯誤的執著而為的。向內找找到它,也就不會再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