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見網2025年12月19日】
第1261期明慧週刊上有一篇文章《關於男女關係的問題》,同修在文章裡交流的話題很嚴肅,真心希望有類似情況的同修,引起警覺。下面,也說說關於男女關係的問題。
大約在2016年左右,我遇到一個遼寧某私企公司的老總,給他講述大法真相。他非常接受,並且表示出對大法弟子的尊敬,他說學法輪功的人都特別好,特別善良。他說,一次因經濟糾紛被誣告,他被關入遼寧朝陽看守所。他說,他當時非常痛苦,感覺到公檢法司的黑暗,他內心非常清楚,他是冤枉的,被陷害的,因此,他就絕食抗議,堅持好幾天後,身體出現了不好的症狀。當時,有個老年男大法弟子因為訴江被綁架,也被關在這個號裡。這個老年同修開導他,勸他注意保重身體,給他講善惡有報的因果關係,這個老總看到了希望,很快這個私企老總就被無罪釋放。
當時,他就問這個老年大法弟子:你這麼好的人怎麼也被關押呢?這個老年同修說:我要是修的好,完全按照大法師父的要求去做,我就不會被綁架的,我做了不該做的事,犯了原則性的錯誤。這個老年同修告訴他,法輪大法要求弟子們嚴格按照真善忍的高標準修煉,男女、酒色是大法修煉人必須戒掉的。他說他老伴死了之後,他找了一個後老伴,沒有辦理結婚手續,就是搭夥過日子。他說這個行為不好,但是他沒有聽師父的話,因此造了如此劫難。
這個私企老總把這個故事講給了我。聽了這個故事,我覺的老年同修已經認識到了自己犯下的罪錯,還是有希望的。然而我知道的一些男女同修,在這個方面明知故犯,也沒有引起重視,隨心所欲。有的中年同修喪偶後,重新組合家庭,兩人是同修,但是沒有辦理結婚手續,沒有結婚證,也是雙方親戚都認可的夫妻關係,對外人公開說對方就是丈夫或妻子。
也有老年同修喪偶後,找常人老伴搭夥過日子,由於涉及以後各自給孩子分配財產的問題,也是不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是外人都認為他們是夫妻關係,是後老伴。
大法修煉是嚴肅的,大法修煉者是肩負著助師正法的神聖使命,正一切不正的。那這種不是合法夫妻關係的,雖然在常人社會裡沒有人指責、抨擊,但是神是不允許有這種行為的。很嚴肅啊,希望同修儘快從法中歸正一切不良的做法及行為。
這個行為,在常人層面也是非法的,是非法同居,不好的行為。對修煉人來說,是犯了修煉人的大忌,犯了色關。
同修應該知道這種行為是不光彩的,但由於涉及各種因素,不辦結婚證就同居。有的人,已經出現嚴重魔難了,正如《關於男女關係的問題》這一文中舉的例子,有被綁架的,出現病業的,有離世的。
還有的同修,因經濟追責,辦理離婚證,是假離婚,實際上還是在一起過日子,根本沒有離婚。
現在已經是非常關鍵的時期了,是看每個生命行和不行的關鍵時刻了,希望有類似行為的同修,好自為之。
如有不妥,請慈悲指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