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見網2026年07月07日】
最近看到有人提到一個非常有意思的論題。很多的有錢人,最怕自己的兒女證明自己。對很多有錢人來講,兒女奢侈也好、揮霍也好,都是小事。因為他們積累的財富太多了,但就怕他們要所謂的「證明」自己。
有人舉了個實例。說有個富二代從國外回來,準備繼承家業。但為了證明自己的才華和能力,便在自家的公司進行新的營銷方式的變革。結果因為決策失誤,使得公司瀕臨倒閉,諾大的家業幾乎在一夜之間歸零。後來雖然在父親的力攬狂瀾下,使得公司撿回一條命,公司最後還是奄奄一息了。
為甚麼「證明」自己會這麼可怕呢?其實這是法理決定的。
大法師父在經文《二零零四年紐約國際法會講法》中說:「如果你在證實法,別人說你什麼你都不會動心。如果別人衝擊了你的意見,沖了你的氣管,你覺的不舒服,你如果在別人針對你哪個問題對你提了反對的意見或者不同意你的意見、你覺的不舒服的時候,你要起來反對、辯解,因此造成跑題與不顧,哪怕是最善意的辯解,你都是在證實自己,(鼓掌)因為你沒把大法放在第一位,此時你最放不下的是自己。」
作為大法弟子,所做的一切都是在證實法。一切都是法的威德,而不是自己有多能耐。同樣的事情,其他大法弟子去做,同樣會做的好,甚至會更好。只要符合大法,就是對的。
比如大法弟子的寫作,不是這個大法弟子的智慧有多大,而是他符合了大法的標準,在證實法。如果想證明自己多了不起,那麼文章也就不會被選擇。因為神看得見內心。
有的同修很疑惑,自己的文筆不比別人差,為甚麼文章不被選擇呢?很多都是人心的原因,在證實自己。
再回到前面,大法弟子做的事情是在證實法,而不是證實自己。那麼世人的證明自己,很多時候也是想證明自己了不起,比別人強。這就是證實自己在人世間的表現。只不過換了一種說法,叫證明自己。
大法的理,不僅僅是修煉圓滿的,也包涵著做人的理。我們會發現,那些在人世間做的好的、讓人變好的哲理,都是大法在人這一層的理的展現。宇宙中任何的認知和理,都是大法在不同層次理的體現。靜下心來想一想,就會明白這個道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