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學會了路不拾遺

台灣屏東大法弟子


【正見網2006年10月26日】

汝汝現年九歲,是今年七月才加入明慧學校的小弟子。在未進明慧學校前,偶爾在地上撿到些許零錢,總會往自己的口袋裡攢,經屢勸不聽。

前些日子,汝汝和母親從菜市場返家的路上,撿到了正隨著疾駛而過的車輛起舞的兩張佰元鈔票。聰慧的汝汝當下決定要把錢送去警察局招領,原因是:掉錢的人一定會很著急,如果我們拿了不該得的錢會損德。在她小小的心靈,兩佰元可是筆大數目!

到了警局,汝汝毅然的獨自走進警局,慎重的遞交兩佰元。但見員警面有難色的步出警局,告知這區區小錢所引發的事後追蹤程序繁瑣,製作筆錄、公告招領六個月等。他好意的希望我們能把錢拿回去。我和善的告訴他:「從小我們教育孩子路不拾遺、拾金不昧,如果把錢拿回去,孩子要如何遵循?」警員先生很認同的點了點頭,但依然以暗示的手勢,懇求我把錢拿回去,或考慮捐給慈善機構。我明白的告訴他:「對不起,造成您的困擾,我們學的是「真、善、忍」,不會把錢拿回去,既然交進警察局,您怎麼處理我們沒意見。」警察先生明白後,欣然受理。汝汝在一旁認同且期待的猛點頭,因為她認為這錢不是我們應該得的。

出了警局,媽媽稱讚汝汝:「好乖,你做到了真善忍」。汝汝靦腆的說:「哎呀!媽媽你別炫耀,回去可不要說。」難得孩子懂得「為善不欲人知」的道理。回家後,她彷佛全忘了這一回事。時至今日,絕口不提。

從這件事情,看到孩子本質上的改變。她做到了「真、善、忍」:路不拾遺,不貪不義之財是-真;考慮掉錢的人會著急,有同理心是-善;在利益面前不動心是-忍。

在整個事件,孩子是主角,她全程參與決策過程,並做出明確的決定,沒有矯情和掩飾,展現出來的是從容不迫。跟以前的行為相比較,有如天壤之別。目睹了整個過程,媽媽心裡感動的直想流眼淚,真、善、忍的宇宙特性,在汝汝思想裡已經萌芽茁壯,從本質上改變了原本貪婪、自私的想法,就像李洪志老師在《轉法輪》中所說:「我們修煉法輪大法的主要目地是往高層次上帶人,並沒有想做這樣的事情,可是他卻能夠對社會精神文明起到很大的促進作用。如果人人都向內心去找,人人都想自己怎麼做好,我說那社會就穩定了,人類的道德標準就會回升。」

謝謝慈悲偉大的李老師!謝謝明慧學校同修們的努力!謹以經文《見真性》與同修們共勉:

堅修大法心不動
提高層次是根本
考驗面前見真性
功成圓滿佛道神


(English Translation: http://www.pureinsight.org/node/42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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