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國惡警的奸詐

李淨明


【正見網2010年05月13日】

老子曰:「人無信不立,國無信則衰。」孔子說:「自古皆有死,民無信不立。」由此看來,兩位聖人都認為誠信非常重要。一個人如果在社會上喪失了信用從而得不到周圍人群的認同,這個人從此以後就再也沒有立身之地。誠信是立身之本,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這一點在同為華人國家的新加坡也是得到廣大民眾認同的。然而,最近新加坡的幾個警察為了捏造莫須有的罪名、達到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醜惡目的,所使用的手段奸詐無比,令新加坡舉國蒙羞,他們以謊言行惡的行徑絲毫不比靠謊言和暴力起家的詐騙大王――中共惡黨遜色。

為了慶祝五月十三日――世界法輪大法日,新加坡的法輪功學員黃才華女士曾多次到新加坡的中央警署申請遊行活動准證。由於想儘快拿到許可准證,黃女士也曾打電話到警署詢問但沒人接。5月5日,黃女士的9歲兒子收到一個來自警署的電話,要求黃女士本人5月 6日到警署去見面。黃女士知道後誤以為自己申請的准證有望被批准了,就帶著喜悅的心情在約定的時間來到警署。不料到達警署之後,在報案處警察表示沒這回事,但是讓她等15分鐘。

不一會兒,身穿便服的中央警署調查官林耀斌(Francis Lim)來到,承認是他打的電話,並立即掏出早已準備好的刑具手銬強行給黃女士戴上。黃女士質問林耀斌:你騙我,連小孩也敢騙。然後林耀斌又強行把黃女士帶入地下室,交給東陵警署的調查官Eidde Ho,要錄取黃女士的口供。黃女士正氣凜然拒不配合他,Eidde Ho一再誘騙黃女士說:「你有話要跟我說,你不說,上庭跟法官說,他也不大會相信。」

通過誘捕的方式抓到黃女士卻拿不到口供後,又來了中央警署的另二個調查官林文華和AngWee Kiat一唱一合。 Ang Wee Kiat說:你有沒有口供對我們已經不重要,我們老闆要起訴你,你去跟法官講,要展板去跟法官要。林文華嬉皮笑臉,得意洋洋地說:你看我的頭沒有象石頭做的獅子頭一樣被神雷擊中,我還活得好好的呀。儘管被荒唐無恥的惡言折騰了大半天,黃女士仍然不為所動。二個警察最終連控狀都沒打開來讀給黃女士聽,卻硬把沒有任何口供的黃女士強行押到法庭秘密受審。

在迫害黃女士的同時,去年10月在魚尾獅風景點講真相時護照被扣已經七個月之久的張先生、陳先生和高女士等五位法輪功學員也被要求去中央警署。林耀斌和一位姓左的警察告訴幾位當事學員,說是經過調查確認他們犯罪。其中四人因粘貼展板,扣上「破壞公物」的罪名,一人因運送展板而冠以「唆使」之罪。並要他們簽字承認莫須有的罪名,幾名當事人當場拒絕認罪。

新加坡警方同時還對四名當事人指出另一項警告,強調他們於去年10月5日之後,於10月7日至9日期間仍然去魚尾獅煉功講真相屬於違法,於即日起12個月內不得再去魚尾獅,否則還會再立案起訴,兩罪並重。

警察竟然還拿出警告信說,去濱海公園打坐是違法的。一名法輪功學員在得知此事後深感不解。調查官林耀斌曾親口說在那裡煉功不違法,怎麼現在又變成違法了?新加坡的法律可以隨便更改嗎?

在道德高尚的古代,有人失去誠信之後,會感到難以自容,自知可恥。在世風日下的今天,不知道這些警察還有知恥之心嗎?一個民主國家的警官,竟然只有利用欺騙的手段才能抓到人嗎?只有利用欺騙的手段才錄到口供嗎?假如果真如此,新加坡也到了一個極其危險的境地上了。因為不論古今中外,堅守誠信都是立身處世、從政經商的通理。不守誠信的人,即使可「贏一時之利」,但一定會「失長久之利」。不守誠信的政權必不能長久。古人云:「懸崖勒馬不為晚,船到江心拋錨遲。」新加坡政府何去何從,一百一十四個國家的一億多法輪功學員與全世界人民正在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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