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風悠悠:兩縣令競相為善(外四篇)(新加入錄音)

嚴謹


【正見網2010年06月24日】

一、善有善報

周武帝(五代後周開國皇帝郭威(904―954))還未顯達之時,曾經是漢隱帝的孔目官(掌管文書及帳簿的官吏)。

有一天,郭威看見一個小兵,赤著腳在雪地裡走路,郭威很可憐他,便將自己腳上的靴子,脫下來送給他穿。

後來,郭威奉命征伐契丹,在戰鬥中遇到危險,差點喪命,幸被一兵相救。而救他的人,正是從前穿過他靴子的那位士兵。

儒者有言:「與人為善,即為己善。」佛家有言:「善有善報。」
都是實言。

二、 急人之難

查道,是宋朝時的休寧(今安徽休寧)人。真宗時官至龍圖閣待制。

查道在淳化年間去趕考,因為家中貧窮,親戚們湊了三萬錢,他才得以上路。

查道途經滑州(地名,現在河南滑縣一帶)時,碰見了父親的好友呂翁,呂翁因家貧,沒錢埋葬母親,準備將女兒賣給別人。查道知道這件事後,立即將所帶趕考的盤纏,全部給了他,並幫他給女兒辦了嫁妝。

三、負三郎債,皆不須還

顧覬之,是南朝宋吳(今江蘇吳縣一帶)人。官至吏部尚書。

顧凱之的兒子顧綽,積財萬貫,鄉裡有很多人欠他的債,顧凱之勸兒子把債免掉,但他未能說服兒子。

顧凱之作了本郡的太守後,就設法誘使兒子顧綽將整整一櫥的欠債契約都拿出來。然後,他便趁機將那些欠債的契約,全部燒掉,並向遠近鄉鄰大聲宣布:「負三郎債,皆不須還!」(意思是講:不管誰借了我三兒顧綽的債,都不用償還!)

四、兩縣令竟相為善

鍾離君,即鍾離瑾。宋代合肥人。曾任德化縣(今江西九江)令,官至龍圖閣待制、開封知府。

江南德化縣令鍾離瑾與鄰縣的許縣令,他們已定為親家。鍾離的女兒將出嫁時,買來一婢女,作陪嫁丫環。這天,這個婢女拿著掃帚簸箕,走到堂屋前,凝視著周圍哭道:「小時候,我父親即在這裡教我玩踢球的遊戲。」

鍾離瑾說:「你父親是誰?」婢女答:「我父即是前縣令,他死後,我們家破了產,便流落到民間了。」

鍾離瑾令人查實後,給許縣令寫了一封信說:「我為女兒買的婢女,恰是前縣令的女兒,我非常可憐她,不忍心讓前縣令之女受辱,因此決定先拿出為我女兒辦嫁妝的錢,為前縣令之女辦婚事。我女兒的婚事,等一年再說,你同意嗎?」

許縣令回信說:「春秋時的蘧伯玉(春秋時衛國大夫,以賢德聞名)以君子獨善其身為恥,我也願意多積善德,願以前縣令的女兒與我兒結婚,你的女兒,可另擇良婿。」就這樣,前縣令的女兒,嫁到了許家。

五、富貴不忘少時友

有一天,陸孟昭送客人到門口時,看見一個討飯者,很面熟,就讓人把他叫了進來,對夫人說:「他非常象我小時候的朋友。」一問果然就是。陸孟昭拉著他的手說:「你怎麼成了這個樣子?」就讓他洗澡換衣服,留他在家住了下來,並熱情款待他。

過了十多天,老友提出告辭時,陸孟昭親自領他到一座房屋裡,說:「這是我為你準備的房子,用具已備齊了。」又給他留下十石米和十兩黃金,囑咐他:「 你以後,就在這裡生活,自力更生,勤儉持家,不要浪費。」

(以上均據明代鄭喧《昨非庵日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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