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故事:明仁宗納諫引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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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見網2010年08月26日】

【原文】

帝(1)監國(2)時,憾御史舒仲成,至是欲罪之。士奇(3)曰:「陛下即位,詔向忤旨者皆得宥(4)。若治仲成,則詔書不信,懼者眾矣。如漢景帝之待衛綰(5),不亦可乎?」帝即罷弗治。或有言大理卿虞謙(6)言事不密。帝怒,降一官。士奇為白(7)其罔(8),得復秩。又大理少卿弋謙(9)以言事得罪。士奇曰:「謙應詔陳言。若加之罪,則群臣自此結舌矣。」帝立進謙副都御史,而下敕引過。

(出自《明史・卷一百四十八・列傳第三十六》)

【注釋】

(1)帝:明仁宗朱高熾(1378年-1425年5月29日),明成祖長子,其母為仁孝文皇后。徐達外孫。
(2)監國:君主外出,太子留守代管國事監國。
(3)士奇:楊士奇(1365年-1444年),名寓,以字行,泰和人。前後侍奉過成祖、仁宗、宣宗、英宗四代皇帝,是名副其實的四朝元老。
(4)宥(音又):寬容,饒恕,原諒。
(5)衛綰:西漢文帝時為中郎將。景帝為太子時,曾召他去飲酒,衛綰假稱有病不去。景帝即位後,沒有因此而怪他,衛綰於是盡力效忠景帝,在平定吳楚七國之亂中建功。
(6)虞謙:明初金壇人,字伯益,自號玉雪齋主人,能書能畫,永樂初召為大理少卿。
(7)白:陳述。
(8)罔:沒有。
(9)弋謙:代州人,永樂九年進士,除監察御史。出按江西,言事忤旨,貶峽山知縣,復坐事免歸。

【語譯參考】

仁宗為太子監國時,恨御史舒仲成,現在想加罪於他。楊士奇說:「陛下即位,下詔說過去違背聖旨的人都能得到寬恕。如果懲治舒仲成,那詔書沒有信用,害怕的人就多了。像漢景帝那樣對待衛綰,不是也可以嗎?」仁宗作罷不懲治他了。

又有人說大理卿虞謙談職務之事不保密。仁宗生氣,將他降官一級。楊士奇為他辯白說沒有此事,才得以恢復官職。

又有大理少卿弋謙因為進言諫事而獲罪。楊士奇說:「弋謙是按照詔令要求發表意見。若給他加以罪名,那麼群臣從此就要閉口了。」仁宗聽後立即提升弋謙為副都御史,而且下詔令自己承認錯誤。

【研析】

明仁宗朱高熾隨父征戰多年,知道創業很難,故永樂二十二年(1424年9月7日)即位後,重用戶部尚書夏元吉,命楊榮、楊士奇、楊溥三人輔政。他任監國時,御史舒仲成曾得罪過他,他即位後便想將其治罪。楊士奇認為如果他能效法漢景帝對待衛綰,就能維持詔書的信用。大理卿虞謙、大理少卿弋謙也因上疏言事得罪他,由於楊士奇的調解才沒有獲罪,因此言路得以暢通,下情能夠上達,可見他能虛懷納諫,稱得上是位仁君。除此之外,他在位期間,褒獎直言,減輕刑法,對開封、山東等地賑災免糧,採取了一系列減少國家開支的措施,對國力的恢復發展相當有助益。不論用人或行政均得到後人稱善。可惜他體弱多病,登基後僅八個月,就一病不起,於洪熙元年(1425年5月29日)因心臟病崩於欽安殿,廟號仁宗。

【延伸思考】

1.同朝為官,居於某些原因,可能會有中傷之言,此時領導者若未能明察,可能無意中就使別人蒙受不白之冤。由此,對於別人批評他人之言論,我們如果聽到了,該如何對待?
2.仁宗貴為一國之君,卻能做到虛懷納諫,接受楊士奇的建言並下敕引過。想想自己,當別人批評我們的是非時,自己的心態如何呢?
3.若處罰進言諫事者,將會產生什麼弊端?縱使別人的諫言,與自己的想法相左,應該如何處理較恰當?

【參考資料】

1.《二十六史精粹金譯下》門歸 主編 建宏出版社 1994年8月出版
2.《白話二十五史精選・第四卷》吳樹平主編 1991年9月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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