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風悠悠:順乎民意、損上益下的林則徐

林靈


【正見網2011年09月02日】

「竊維盡職之道,原以國計為最先,而國計與民生實相維繫,朝廷之度支與積貯,無一不出於民。故下恤民生,正所以上籌國計,所謂民惟邦本也。」這就是中國近代著名大臣林則徐的「為官盡職之道」。

林則徐(1785―1850年)字元撫,福建侯官人。他22歲中舉,後進京會試,賜進士,開始了宦海生涯。1832年,林則徐官至江蘇巡撫。本文寫的就是這個時期的林則徐。

當時,閉關自守的清朝政府,已腐敗不堪,災禍叢生,民生凋敝。正所謂「積年凋瘵,難以拊循。」林則徐面對「日之將夕,悲風驟至」的清王朝,深感「盡職之道」應一反貪官污吏做官當老爺的傳統習性,而應「下恤民生,以上籌國計」,主張「多寬一分追呼,即多培一分元氣(意思是:上方的政令多寬鬆一點,少一些追索與呵斥;就可以讓百姓有一口飯吃,給社會多留下一條生命,給國家培植一分元氣)。」

1833年,江蘇水患成災,林則徐經過調查,認為這是江南水利年久失修所致。他想:救災救民的根本出路,在於興修水利,於是決定由官府借銀16.5萬餘兩,修劉河;由官民捐資銀1萬兩,修白峁河。

他自己拿出平生積俸,帶頭捐銀1000兩。工程開工後,他為了防止官吏督辦失職和貪污工款,便親自到兩個水利工地查勘,歷盡千辛萬苦。工程結束後,又親自驗收工程質量,做到奉公無私。當他發現劉河挖得深而堤岸高,有崩塌的危險,就下令逐段挑切加固。發現白峁河「有偷減率、略不如式者,察出補復,其尺寸符合,或過深者,即一覽而得,或獎或斥,人人驚服。」劉河和白峁河的疏浚成功,當年就起了大作用:避免了一場天災巨患,保證了災區經濟的復甦。「如甲午(1834年)秋之大雨,乙未(1835年)夏之抗旱,皆几几(屢屢之意)為害,賴水利治,歲仍報稔(意思是:由於興修好了劉河與白峁河,這年沒有造成災害,並且獲得了大豐收)」,使「農田大裨益」,「農民亦咸沾其利。」

積極的防治,避免自然災害的發生,是一回事;自然災害一旦發生,災區的善後處置,則又是一回事。1833年夏秋之際,江淮一帶大雨滂沱,江蘇沿江府縣,十之八九被江水淹沒。糧食損壞,致使「歲不敷日食」,「閭閻生計日蹙,朝夕不飽」,農民「口食無資」,「生計維艱」。林則徐面對如此災情,憂民之心,促使他準備向朝廷奏報,請求緩徵江南漕賦,撥發賑銀,以蘇民困。然而,根據清朝慣例,巡撫不能全權辦理漕政,而且報告秋災請緩徵賦,例定:不得超過舊曆九月內;可這時已超過了九月的限期。恰於此時,又接到道光帝的諭旨,江蘇不得緩徵漕賦!林則徐「終夜輾轉不能已」,但想到江蘇百姓「旦夕就斃」,最後,還是決定:甘冒犯上違旨的危險,「不揣冒昧,破格具奏」。他在奏摺中說:「竊惟盡職之道」,應「下恤民生」、「暫紓民力」,如「小民口食無資,而欲強其完納(賦稅)」,則會激起民變「滋生事端」。隨即,他在道光帝還沒有回覆的情況下,林則徐就仿照明代周忱的「酌劑公私田加耗減耗」的辦法,即:百畝之中,有二三十畝受災,即將百畝一律緩徵數份,名為「暗減」。此事,雖然使道光帝大為震怒,要追查林則徐的責任!但因林則徐「俯順輿情」,適與民生,深受百姓的愛戴,道光帝最後,也無可奈何,只好同意,未予追究。朝臣及百姓,都曾為林則徐擔驚受怕,捏過一把汗!

林則徐的「民為邦本」、「損上益下」的主張,以及他推行的「順乎民意、下恤民生」的措施,留下了清名,深得江蘇父老的讚揚:所謂「大江南北,數十州之遠,億萬戶之眾,雖鄉曲婦人孺子,絕不知大吏名氏者,獨於公(則徐)名氏甚熟,莫不知其為好官!」還有人把他比擬為明代的海瑞,甚至把他的政績,編成歌謠,傳遍荒村野市。

正是:
帶頭掏錢修兩河,
兩河修成萬民樂;
旱澇豐收百姓喜,
本人盡責瘦消磨。
老少婦孺皆稱道:
恩公海瑞又復活!

(事據《清史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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