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風悠悠:為民申冤,仗義挺堅!

嚴謹 整理


【正見網2011年09月22日】

閻敬銘(1817―1892年),字丹初,陝西朝邑(今大荔)人。清代道光進士,曾赴湖北總管營務,後任湖北按察使、布政使、山東巡撫等職。光緒八年(1882年)升戶部尚書,次年充軍機大臣,後因反對朝廷濫耗民財修圓明園,被革職。

閻敬銘任湖北布政使期間,湖廣總督官文,手下有一武弁,此人因善於逢迎、諂媚,而深得官文的寵愛。官文特地將他留在身邊,命他掌管自己的衛隊,並保舉他為副將。此武弁仰仗總督官文的權勢,橫暴恣虐,氣勢非常囂張。一日,這個武弁率親兵數人,闖入民家,欲污辱這家的女兒。民女不從,奮起反抗。武弁逼奸不遂,當場將此女殺死後,揚長而去。民女的父母在悲憤之餘,赴縣、府訟冤。縣府兩級官衙,皆知此武弁是總督官文的親信,都不敢立案訊審。這件事,最後鬧到了閻敬銘手中。

閻敬銘問清情由以後,大怒,馬上去拜謁官文,向官文交涉懲處武弁的問題。此武弁也從別人處,得知了閻敬銘要懲治自己的消息,他先到官文面前,痛哭流涕的請求保護。官文將他藏匿起來,準備庇護此武弁過關。當閻敬銘前來謁見時,官文即稱疾謝客,拒閻敬銘於門外。

閻敬銘稱:有要事,必須向官文面陳。他還表示:如官文有病,害怕受風,就請在臥室接見,也可以。但又一次受到官文的謝絕。閻敬銘再也耐不住了,他堅決的說:「中堂病必有痊時,俟痊,必當傳見,吾即居此以待,可耳!」說著,他命跟從的人,從乘輿中搬出被褥等物(閻敬銘早就有備而來!),表示:「吾即以司道官廳,為藩司行署矣。」並真的「(在官文的廳堂裡)臥、起官廳者,三日夜。」官文看到事情鬧僵了,便授意別人勸閻敬銘回去,閻敬銘說什麼也不走。官文作為總督,身份品位雖然比閻敬銘高(總督從一品,布政使司品位同巡撫,為從二品),但閻敬銘並不是他的屬官,不直接聽命於他,所以搞得非常窘迫。後來,官文也怕事情真的鬧大了,只得在下屬官員中,找到閻敬銘的兩個同鄉,前來為自己斡旋。閻敬銘則仍然表示:「不重懲武弁,誓不還署!」

不得已,官文只好親自出來接見,因自知理虧,出來後,官文即「長跽賠禮」。閻敬銘「岸然仰視,不為動。」旁邊的人,看到官文實在無法下台,一再為官文說項。閻敬銘不得已,這才攙扶起官文,當即與他立約:讓官文罷斥武弁,令健兒押歸原籍,並要馬上啟行。官文一?答應後,將武弁呼出,向閻謝恩。閻敬銘「叱健兒執詣階下,褫其衣,重杖四十。杖畢,立發遣。事訖,始詣文恭(即官文)相謝。」意思就是:閻敏銘喝令手下健差,把武弁拖到階下,脫下外衣,重打四十棍,打完,立刻帶走。閻敬銘處理此事後,才向官文講:謝謝總督您的支持!

閻敬銘最後沒有能完全按照律條,去徹底處理武弁,給了官文一點面子。這是他受當時官場局限,而不得不如此的行為。但他堅持懲處惡人,耿直不阿的精神,總算給了官文一次深刻的教訓。

值得注意的是,官文在事後,不但沒有打擊報復閻敬銘,反而向朝廷保舉他出任山東巡撫之職。

正是:

嚴峻歲寒應堅挺,
八級風浪腳站穩;
一身正義何所懼?
敢將惡徒予嚴懲!
畢竟邪鄙不壓鼎,
耿介君子勇豪凜;
未遭報復反升職,
此系天公加勛准。

(事據《清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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