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故事:泰山石敢當

山西大法弟子 吾靜


【正見網2011年10月20日】

金應傑,清代北直隸薊縣人。康熙三十一年(1692年)任興縣知縣。其時興縣連年大旱,餓殍遍野。金體恤民情,擅自減免丁糧,因而觸犯刑律。欽命大辟於十字街嵋山書院門口(今興縣中學大門口)。臨刑前,他為減輕邑民經濟負擔和政治壓力,又將自己的蓄銀1000餘兩,代民支付丁糧。

之後邑人感其恩,在刑場上立一石碑,上書「泰山石敢當」,以彰其德,並在城隍廟內設其靈位,春秋祭祀!至今仍流傳著「金爺一擔擔」讚揚金知縣為民受難的高尚品德。

現在縣城老居民大門外立有「泰山石敢當」的還依稀有見。足見好官在人們心目中的位置。

(以上摘於《興縣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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