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見網2012年11月10日】
【原文】
勃海鮑宣妻者,桓氏之女也,字少君。宣嘗就少君父學。父奇其清苦,故以女妻之,裝送資賄甚盛。宣不悅,謂妻曰:“少君生富驕,習美飾,而吾實貧賤,不敢當禮。”妻曰:“大人以先生修德守約,故使賤妾侍執巾櫛。既奉承君子,唯命是從。”宣笑曰:“能如是,是吾志也。”妻乃悉歸侍御服飾,更著短布裳,與宣共挽鹿車歸鄉裡。拜姑禮畢,提瓮出汲。修行婦道,鄉邦稱之。
——《後漢書•列女傳•鮑宣妻》
【今譯】
西漢時代的勃海人鮑宣的妻子,是桓家的姑娘,字少君。鮑宣曾經跟少君的父親學習。少君的父親,讚賞鮑宣雖貧苦而為人清白,就把少君嫁給他,陪嫁的禮物很豐盛。鮑宣不高興,就告訴妻子說:“你生長在富裕驕奢的環境之中,習慣了美麗的裝飾。而我實際是處境貧窮,不敢承受這樣的厚禮。”
妻子回答說:“我父親因為先生注重品德修養,保持儉樸的生活,因此讓我出嫁而服侍你。既然我樂意嫁給你,就唯命是從”
鮑宣笑著說:“你能夠這樣,就符合我的志向了。”於是少君把華麗的服裝和飾物,全部收藏起來,改穿短布衣裳,和鮑宣一起拉著鹿車,回到家鄉。拜見婆母后,就提著水瓮去汲水。她修行婦道,鮑宣家鄉的人,都稱讚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