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文精選今譯: 一行不徇私亂法

鄭重


【正見網2012年11月22日】

【原文】

初,—行幼時家貧,鄰有王姥,前後濟之約數十萬,一行常思報之。

至開元中,一行承玄宗敬遇,言無不可。未幾,會王姥兒犯殺人,獄未具,姥詣一行求救。一行曰:“姥要金帛,當十倍酬也;君上執法,難以情求,如何?”王姥戟手大罵曰:“何用識此僧!”一行從而謝之,終不顧。                                  

——《太平廣記》

【今譯】

當初,—行(即—行和尚張遂)年幼時,家裡貧窮,鄰居有位王姥姥,前後接濟他大約有數十萬(銅錢),—行常想要報答她。

到開元年間,—行受到玄宗(李隆基)的敬重和款待,說話是沒有不聽的。沒多久,王姥姥的兒子犯了殺人罪,還沒有判決。王姥姥到—行那裡求救。—行說:“姥姥如果要金錢絲帛,我當用十倍的數目來酬答;現在皇上執法,我是難以求情的,怎麼辦呢?”王姥姥指著一行大罵道:“認識你這個和尚有什麼用!”—行連連向她表示歉意,而終究不過問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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