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煉點滴:修煉人絕不能傷害別人

大陸大法弟子


【正見網2019年07月02日】

迫害初期,惡警發現我的真相資料,並非法綁架了我,詢問我的資料是從哪個複印店複印的,我說記不清楚了(其實我是很清楚的,知道說出來會使複印店受到重大損失的)。於是惡警把我及我妻子「請上」公安車,到附近縣城街道到處轉來轉去,跑遍整個縣城,說只要我說出來是哪個複印店複印的,立即就釋放我。妻子更是焦急萬分,老是催促我仔細回憶說出來。我知道他們設的是圈套,另外,我也不能無辜的使複印店蒙受損失。我一直肯定地說真的是忘記了,結果惡警一無所獲。我被非法判勞教一年。由於我正念抵制,在送勞教所時,師父演化病業假象,體檢不合格,從而被拒收,超期關押半年後釋放。

事後當我與複印店的家人提起這事時,他伸出大拇指說:好樣的。

而我地另一同修甲,也與我出現同樣情況,他卻說出了複印店的名稱,甲被非法勞教一年後,回家發現那個複印店已不存在了,估計店主被巨額罰款損失慘重。一次,我在勞教所還發現有些複印店人員,因幫助大法弟子複印真相資料被非法勞教的,這樣使得複印店老闆對大法及大法弟子產生不好的念頭,從而毀了他們,同時也是使警察對大法犯罪。

修煉人都要為別人考慮,為別人好,只想自己得到好處的就是「私」,新宇宙的生命是為他的生命,修煉人就應該修去這個「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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