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見網2012年09月08日】
“有個學員是山東某某市針織廠的,學法輪大法之後還教其他職工煉,結果把一個廠的精神面貌全帶動起來了。針織廠的毛巾頭過去經常往家揣一塊,職工都拿。學功以後他不但不拿了,已經拿家的又拿回來了。別人一看他這樣做,誰也不拿了,有的職工還把自己以前拿的都送回廠,整個廠出現了這個情況。”
這是法輪功創始人李洪志先生的著作《轉法輪》中的一段話。語言淺顯明白,修煉不修煉法輪功的人都能看懂。當然對於不修煉的人來講,要做到把自己以前通過不正當手段拿回家的東西,再送還給人家,可能有相當大的難度。可是作為一個真心修煉法輪功的人呢,他就應該送還;即使因為其它原因不能送還,他也要想辦法彌補。
明慧網二零一二年八月二十六日有一位河南大法弟子寫的文章《“真善忍” 的法理改變了我》。文中的女主人公以前在軍人服務社工作,經營的全是生活用品。為了防止監守自盜,單位讓她們兩個人上班,每人一把鑰匙,門鎖得倆人同時在才能打開。可是下班就不一定誰有事先離開了。當另一人不在時,她下班就往家拿東西。
一九九七年,已經退休的她開始修煉法輪功,拜讀了《轉法輪》後,才明白自己以前做了許多錯事。對照師父的要求,她就應該把東西退回去,可是談何容易,有些東西已經用過或送人了,而且她又轉業到了地方,退都退不回去了。她真想坐那大哭一場,悔恨自己以前太自私了。
後來單位組織一些活動,不管是旅遊、聚餐等等她都不參加。想為單位節約開支,彌補自己的過錯。
再後來她與兒子住到了一起。孩子單位有舞場,她就志願給兒子的單位賣舞票。在賣票時經常少錢,從沒有多過,不管少多少,或收到假鈔,她都自己補上。時間長了,和檢票員熟了,檢票員對她說:“你要是錢對不上給我說一聲,我不撕票,差多少我給你補多少票,要不咱在這兒辛辛苦苦的還得賠錢,多不划算。”她笑著說:“你真好,你是一片好心,我謝謝你的好意。出錯是自己粗心造成的,自己應該賠,以後我小心點就是了。你要是給我補上,以後我有依靠心,工作上不細心,這樣對我不好,對單位也不好。既然幹這份工作了,就認認真真的干好,對得起自己的良心。”
檢票員總是說:“你真是一個大好人,工作真認真。”她就笑著說:“做人要明明白白地做人,不貪不占,光明磊落才行。不是說人在做天在看嗎?好人才能一生平安。看你多善良,不然你會怕我錢對不上,想幫我補票嗎?可站在另外角度上看,你是幫助我做不該做的事,所以我拒絕了,實際我也是愛護你,使咱倆都不做不應該做的事,對你對我都有好處。所以咱倆以後在做事上或和別人交往時,就是對待親人也一樣,看這事對別人有好處沒有、對別人有傷害沒有,符不符合真誠、善良、寬容、忍讓這個原則。如果符合咱就是天地承認的大好人。就會有上天的看護。別看當時失去一點,忍受一點,這可是最大的欣慰和幸福。”她說:“你說的太好了,我聽你的。”
舞票都是工會主席用檔案袋裝好,袋上寫著日期和票數交給她。她經常發現多票,就寫條子說明多了多少張票,裝進檔案袋,等交款時退給工會主席。第一次退票時工會主席很吃驚:“你查清楚沒有,不會多吧!”她說:“我點清楚了,確實多了幾張。”可是後來還是經常多,不管多幾張她都如數退還。
後來兒子知道了,回家說:“媽,我們單位有人說你退還舞票,到財務科交款一有假鈔你馬上補上,從來都不說什麼。你真好,這可給我裝臉面了。”她說:“你知道媽是煉法輪功的,我要按照師父說的做,大事小事都得按真、善、忍的標準要求自己,當師父的真修弟子就必須這樣做。我要沒學法輪功,我絕對不會這樣做。因為票是她點清送來的,檔案袋上寫的清清楚楚,我不說誰都不會知道,現在誰怕錢扎手,想弄還弄不來呢!何況這沒有人知道的事呀!可我是修煉法輪大法的,絕對不能那樣做,師父叫我們同化真、善、忍做道德高尚的人,我不能不聽師父的話呀!希望你也要約束自己不要占公家和別人的便宜,記住吃虧是福。不是說人要積德行善,為子孫積德積福嗎?”兒子說:“我知道法輪功好,從你的脾氣改變和身體的健康,就能證明,法輪大法就是好。”
這一天還有一篇文章《法輪大法救我出苦海》,是一位化名“白蓮”的大法弟子寫的。白蓮自述說:一九八三年,我出嫁了。在婆家,我是唯我獨尊,丈夫象對待小孩一樣無微不至地照顧我。我不吃肥肉,他就把瘦肉剁成餡包餃子煮給我吃,甚至還給我打熱水洗臉、泡腳。在家裡,我說一不二,我說朝東他不敢朝西。我個性極強,得理不饒人。有一次托丈夫的叔父辦事沒辦成,我就跑到他家去指著他的額頭責問他。叔父大小是個領導,從來沒有人敢對他這樣,頓時他的臉都氣歪了,漲的通紅,以後看到我就繞開,不理我。我還會精打細算,拉關係走後門,做生意也有一套。我這麼“厲害”,應該過的稱心如意吧?恰恰相反,我沒過上一天舒心的日子。
白蓮患有一身的病:腎盂腎炎、B肝、胃竇炎、腸炎,貧血(血色素只有五、六克),渾身酸軟無力,面黃肌瘦;一次吃了一點豬蹄,卻九天睡在床上不吃不喝,肚子脹的象石頭,上頭脹,下頭拉,那是真痛苦啊。
象白蓮這樣的女人能變好嗎?您還別說,她看了法輪功的書籍後,一下子明白了自己年紀輕輕就弄了一身病的原因就是她太“厲害”了,太“自私”了,太“精明”了。
修煉後的白蓮對個人利益看淡了,對人也越來越寬容、真誠、善良,處處按“真、善、忍”的標準做好人。
白蓮在繅絲廠上班,任務是“選繭”,把蠶繭中的次繭挑出來過秤,按乾的多少付工錢。以前“選繭”,為了湊秤多得錢,亂撿一氣,把好繭當次繭,撿的快,錢得的多,自然廠子經濟損失的就多。可是她煉了法輪功了,她想修“真、善、忍”嘛,就得認認真真地選。一認真,手腳就慢了,掙的錢少多了,但廠子經濟損失的少,白蓮的心裡很踏實。
以前班上不了,在家裡象少奶奶,什麼也不做,什麼都做不了。現在可好了,每天騎自行車上下班來回跑三十多裡路;回到家從六樓下來提水,一隻手提一桶,一口氣從一樓上到六樓;拖地、做飯、洗衣服……,什麼活都搶著干。只因得了大法,什麼苦都不算苦了。
修煉啊,可不象人想像的那麼簡單,特別是去那些從自私派生出來的各種人心時,真是剜心透骨的。這一天發表在明慧網上的文章《大法使我變成了不計較個人利益的人》,從一個側面說明了這個問題。
這是吉林省的一位大法弟子寫的,她自述道:那時我在商場賣服裝,和另一個人合租一個攤位,當時我要不是學大法,一天不知要和人家打幾架呢?因為我上啥衣服,第二天她准跟著上啥衣服。去我那個利益心、爭鬥心、妒嫉心、怨恨心,那真是剜心透骨。我每天就是嚴格按照師尊法中要求的去做,去掉這些心,還得做到忍。那個忍真是象師尊在《轉法輪》中講的那樣,勾心鬥角不亞於韓信的胯下之辱,按著法的要求,嚴格要求自己。幾個月後她和我說:“我真服你們法輪功了,我有三個妹妹,沒有一個不和我爭的。”她說她是佛教居士,做不到我這樣,並要求和我合夥上貨。就這樣我們倆合夥做了一個專賣店。都說合夥生意做不了,我們做的很好。
這位大法弟子後來跟著一個老闆賣服裝,老闆同時經營好幾個品牌。有個廠家的業務員,想讓她多賣自己的貨,背著老闆每件貨給她另提二十元。在別的地方她都是這樣做的,只要貨一進店,錢就到位,可這位大法弟子從來不要,貨照樣賣,並給這個業務員講真相,講大法好。這個業務員很認同大法,她說其它地方的店員沒有一個給她退回的。
二零零八年,老闆又開了一個分店,叫她一人在那裡,可見老闆對她有多信任。去年有個業務員一再要求老闆把她調回總店賣她的貨,老闆說什麼也不同意,說換人這個分店就得黃。別人家的老闆很羨慕地對老闆說:你家雇了個好服務員。其實他們背著老闆和她說,要給她加工資,叫她去他們那裡工作,她都謝絕了,並給他們講真相,他們很認同大法。
法輪大法已經傳出二十年了,多少大法弟子在默默地感化著世人。他們為甚麼能變得這樣好?上述三位大法弟子的變化已經足以說明了:她們的變化來自於法輪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