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果報應實錄:害人終害己

妙筆蓮花


【正見網2012年12月21日】

姥姥給我講過一個她們家族中,曾經真實發生的事情,驗證了善惡有報,害人者終害己的天理。

幾十年前,姥姥的一個親戚家,夫妻倆感情很好,美中不足的是結婚數年也沒有孩子。倆人一商量就找人要了一個剛出生的小女孩作為養女。因為人到中年還沒有子嗣,夫妻倆對這個孩子很疼愛。可是女主人的婆婆很刁,覺得這是個外來的野種,沒有自家的血脈,非常不喜歡。這個小女孩不太大時,一次這家的女主人外出,把養女交給婆婆照看。沒想到她回來時看到孩子雙眼紅腫,哭鬧不止,怎麼也哄不好,可她離開前孩子還好好的啊!女主人心疼孩子,就問婆婆小女孩眼睛怎麼了,沒想到婆婆冷冷的說:“不知道!”就不再搭理她們了。等男主人回來後夫妻倆求醫問藥,終究沒能治好孩子的眼睛,從此後,這個本來健康的孩子就瞎了。

無巧不成書,過了很長時間,一次偶然的機會,女主人從鄰居門前路過,就聽到婆婆和鄰居聊天時說:“我告訴你,人的眼睛啊就是一汪水,你用樹葉蓋在眼睛上,用針一紮,噗,一汪水就出來了,倒點酒血都不出,誰也看不出來是扎壞的!”她說這話時滿臉得意的神色,可她沒想到,這幾句話被自己的兒媳婦聽到了。從此,女主人和她丈夫就懷疑小女孩的眼睛是婆婆用針扎壞的。

過了幾年,小女孩五歲時得病死了,夫妻倆很傷心。埋葬她時,養父說:“孩子啊,你可憐啊,誰把你眼睛扎壞的,你到閻王爺那跟她要眼睛!”結果小女孩死了不到一百天,女主人的婆婆就雙目失明,也瞎了!

我國大文學家吳承恩曾寫詩告誡過世人:人心生一念,天地盡皆知;善惡若無報,乾坤必有私!人生在世,所作善惡都有神佛記錄在冊,暗室虧心,神目如電!人無論做什麼都會得到相應的果報,善惡昭彰,毫釐不爽。以上這個事實再次驗證了這一天理。再次奉勸那些被無神論洗腦,還在追隨中共迫害法輪功的人,不要以為因果報應虛無縹緲,神佛是真實的存在!人所作善惡都要自己承擔,害人者終害己!看看薄熙來、王立軍,你們就該明白什麼是善惡有報。不要再助紂為虐,停止迫害法輪功,善待大法,生命才會有美好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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