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貪慾而殺生的報應



【正見網2013年11月19日】

屠戶許方,他屠宰毛驢時,先在地上挖一個深坑,坑上蓋一塊木板,在木板上鑿了四個孔,把驢的四條腿插入孔中。當有人來買驢肉的時候,便隨其買量的多少,用開水澆在驢身上,使驢毛脫落,肉也半熟了,就把這塊驢肉割下來。他還說:“必須這麼幹,驢肉才鮮嫩味美!”

過一兩天,驢身上的肉被割完了才死去。驢在未死之前,雖因籠頭箍住它的嘴而不能號叫,但依然怒目圓睜,眼珠外突,炯炯然如兩火炬,使人慘不忍睹。而許方卻毫不介意。

後來,許方得了一種病,全身潰爛,體無完膚,形狀和被他所宰割的驢身上的傷痕一模一樣。躺在床褥上宛轉哀號,求生不得,求死不能,受了四五十天的活罪,才悲慘地死去。

他在病中知道自己一生用殘酷的方式來殺驢,所造的罪業極其深重,臨終時叮囑他兒子許志學趕緊改行。許方死後,他兒子卻改為殺豬。我(紀曉嵐)在小時候還見過他從事這個殺生的行業,如今卻沒聽說他還有子孫,大概他家早已滅絕了。

為了生存而殺生取食,有業而無過,但為了貪慾而殺生,會遭大報應的。故事中的許方就是一例。今天的人為了口腹的一時之欲,講新鮮,講美味,所做出的殘忍殺生之事不次於古人許方,會禍及本人與子孫的。古人云:“禍福無門,惟人自召;善惡之報,如影隨形。”無神論才是真正害人匪淺!

(事據《紀文達公筆記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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