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法理上證實法

王超


【正見網2002年01月11日】

最近在揭露邪惡、講清真相的過程中,總是感覺自己做得不夠好,無論是從表現方式還是到具體內容上,都有很多有待改進的地方,但是最主要的我發現自己總是在這個具體方式上考慮這個具體方式如何如何,沒能從中跳出來,從法理上認識法,從法理上展現法,從法理上證實法,所以收到的效果也被局限住了。

我們通過常人社會的各種形式揭露邪惡、講清真相。我認為,無論通過這個形式,還是利用那個工具,都是提供了一個方便。關鍵是從中要體現出法理來,展現佛法的威力。這就如同我們學習《轉法輪》,如果沒有大法背後那博大精深的內涵,那就是白紙黑字,則同一般常人書籍無異。

那麼,如何體現呢?我們知道,當一個事物產生的時侯,在另外空間它就會形成一個體。比如,我們製作一份傳單,從考慮編排內容到印刷,直至張貼,本身就是一個生命誕生的過程。也就是說,在這個過程中我們的一思一念,是否站在法理上,是否懷著慈悲善念與洪法效果密切相關。不能簡簡單單以為就是把一份傳單貼上去了,那上面不僅留下了我們洪法的文字,也留下了我們的理智、智慧、慈悲。過去的古廟裡的那個佛像為什麼能讓人產生正信,指導和尚修煉,起到度化人的作用呢?就是因為佛像上有一個覺者的法身,當然就具有佛法在那一層次的內涵,就能展現佛法在那一層次的威力。

師父在《轉法輪》第三講中談到:

「作為一個法輪大法學員,你將來出去傳功,我們對你有兩點要求:

第一個要求是不能夠收費。我們給你這麼多東西,不是叫你來發財、求名的,是為了度你,是為了叫你修煉。如果你收費了,我的法身會把你所有的東西全部都收回來,那麼你也就不是我們法輪大法的人了,你傳的也就不是我們法輪大法了。你們傳功的時候是不求名不求利的,義務為大家服務。我們全國各地的學員都是這樣做的,各地輔導員也都是這樣以身作則的。來學我們的功,只要你想學,那麼你就來學,我們可以對你負責任,分文不取的。

第二個要求是不要往大法裡邊摻雜個人的東西。就是在傳功過程當中,不管你天目開了也好,你看到什麼也好,出了什麼功能也好,你不能用你看到的那個情況來講我們法輪大法。你在那個層次上看到的那點事可差遠去了,和我們講的法的真正涵義相差甚遠。所以今後你在傳功時,千萬注意這個事情,這樣才能保證我們法輪大法原有的東西不變。

……」

我體悟到我們在發送真相資料及向世人講清真相過程中,要不斷歸正自己的念頭,堅定正念,在我們講真相時,經常是我們的念頭一變,還沒等開口說,對方的觀念就發生了大轉變,就明白了真相。正如師父在《轉法輪》第四講中所說:「咱們就講,好壞出自人的一念,這一念之差也會帶來不同的後果。」此外,應該明白我們所做的簡要真相說明都是引導對方來看《轉法輪》,來學法。在向世人講清真相過程中,應儘量使用大法書籍上的原話,因為這樣帶有大法的力量,不會把對方給局限住,層層破除著他的觀念,讓其真正的自己主宰自己。講清真相的效果會更好。

記得過去一次洪法,我們一群年輕人坐成一圈進行學法交流,周圍有一些人看了很受感動,我們並沒有向他們直接的洪法,但卻收到了很好的效果,為什麼會這樣呢?就是因為在這樣一個氛圍中我們每個人的語氣、善心及切磋交流本身就能更好的展現大法的內涵,從而讓周圍人明白的一面精神起來了,進而得聞大法。其實就是大法背後的內涵在起著作用。

在目前揭露邪惡、講清真相的過程中,我們都積累了許多通過各種形式洪法的經驗及心得,但是不要只注重發送真相資料的數量,更要注重發送真相資料的「質量」,試想想我們大法本身的流傳形式就是人傳人心傳心的,不具大法內涵的真相資料可能發給一個有緣人就斷了線,能不能讓其明了真相還很難說,反之,深具大法內涵的真相資料就可能人傳人心傳心傳得很廣。更能讓世人明了真相。那麼怎樣才能人傳人心傳心呢?唯有佛法。形式背後大法的內涵,如何更好的展現,我覺得我們應該在這方面多用用心,更充份的發揮每一個大法粒子的作用,從法理上認識法,從法理上展現法,從法理上證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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