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訴江過程看:邪惡迫害世人之深,我們救人責任之大

遼寧大法弟子


【正見網2015年07月12日】

在幫助同修寫訴江控告狀時,有幾個看似很小的案例,卻讓我很難從記憶中抹去,反而讓我看到了救他們的責任。

那是2008年九月份,A同修丈夫來勞教所看她,她不轉化又嚴打。沒能如願,回家後給她郵去300元錢。直到二零一零年被釋放也沒有收到。就想查清此事,可丈夫怕她再遭迫害,不讓她去郵局查找,她對丈夫說:“這次訴江師父給了我這樣一個說清的機會,把查出的結果,拿到最高檢這個最公正的法庭上,會給我一個公正的答覆。丈夫同意了。經查,在2008年10月15日,被警官證:2108609號,名叫李鎮的取出。

最近,A同修出了一趟遠門,現在鐵路上還在嚴格執行江xx的迫害政策:購票時出示身份證,因網絡有名,被監控,安檢翻袋、搜身,一位六十歲的老太太能做些什麼違法的事呢?連出門都沒有一點人身自由。

2012年4月24日,鄉派出所長於樹華等警察,闖入B同修家中非法抄家。

抄出四本《明慧週刊》和幾張歌盤,竟如獲至寶的威脅他說:“就憑這些東西就能定你的罪。”他說:“從憲法上也沒有寫煉法輪功有罪。”聽後所長惡狠狠地說:“就憑你這句話,我就能判你刑!”接著還賊喊捉賊地說:“你煉法輪功,把家折騰成什麼樣了?這幾年你得好了嗎?”他說:“是誰造成的?”所長說:“你不老實,坐這些年牢(指勞教)你也沒改。”最後,威脅他說:“這次先放過你,下次再看見一張紙(指真相傳單)就給你送進去(指判刑進監獄)!”說完,揚長而去。

2001年9月末的一天,片警帶人抄家並綁架了C同修妻子同修到看守所。第二天, C同修去看守所要人,人竟送馬三家勞教所,非法勞教二年。面對這突如其來的變化,C同修一邊收拾被翻的亂七、八糟的物品,眼淚止不住的流,一邊拉著被嚇得直哭的兒子,一起傷心的痛哭了起來。心想:我們哪都沒去,就因為學法輪功就從家裡給綁架勞教了。原來家務和輔導兒子都是妻子做,她走了可苦了我父子,我什麼都不會做。從此,家也不象個家了,兒子失去了天真的笑容,學習成績也下來了,慢慢的玩起了遊戲,可憐兒子原來學習成績那麼好,最後還是沒能讀完高中。妻子在馬三家被迫害的精神失常,回家後很長時間不愛說話、也不笑,兩年後才恢復正常。

上述四個小案例,它讓我想到:一個獄警人心黑的貪婪到連一點小錢(300元對他來說)都不放過的程度:一個小派出所長竟目無國法,口出狂言:” “就憑你這句話,我就能判你刑!”;一位片警一天一宿竟能把法輪功學員給綁架勞教的,毀了這個家和孩子的前程;鐵路的安檢和職工對一位六十歲的老太太翻袋、搜身還在嚴格的執行江xx的迫害政策,不給人身自由,竟做到如此的克盡職守。這都說明一個什麼問題?它說明:江xx發動對法輪功的這場迫害,不僅是對修煉人的迫害,也是對整個中國人及全世界人的迫害。而且迫害程度之深,手段之劣,都是古今中外從來沒有過的。我們不恨李鎮、李樹華、片警及鐵路安檢等世人,如今他們變成這樣,不是他們之過,那又是誰之過呢?就是江xx中共邪惡的本質培養出來而造成的。因此,我們訴江,公審他,那才能讓更多的象李鎮這樣的人真正明白真相得救。這是師父的慈悲,以前那麼多年我們講真相,沒能救了他們,它說明我們修的還不夠標準、沒有達到師父的要求,因此,我看到了自己責任的重大,就應珍惜責任、盡到責任,在訴江過程中修好自己,把更多的眾生給救了,不負使命。

一點感悟,不妥,請同修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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