邪惡從未跟我們講過什麼法律

揚帆


【正見網2002年04月16日】

2000年6月,廣州1千多名大法弟子公開到公園煉功。面對強行抓捕、粗暴審訊,我們堅持和平理性地抵制迫害。

我被轉了兩個派出所、一個拘留所,它們用盡了車輪戰術輪流審訊,一天不報姓名,一天不讓睡覺。我6天沒報,它們連續6天不讓我睡覺,哪怕我趴在桌子上休息一會,也會被踢醒,或拿個大鐵盆扣在我頭上猛敲。

我一樣照睡不誤,睡不著也閉目養神,一臉祥和、智慧。它們的行為已經遠遠超越於法律範圍,也就是說,它們在知法犯法。我當然不會配合它迫害我自己。更何況我們不能配合它們迫害大法!

警察無奈,只好白天用車接我到派出所審訊,晚上送我到拘留所睡覺。警察還恬不知恥地恭維我:你看你多威風,江某某也不過如此,這麼多警察陪著,警車開路,車接車送的。

按照法律規定,在警察不了解我們個人資料的情況下,無權關押我們,(如果我沒記錯)應在48小時無條件釋放。當我被它們用手銬押送到拘留所拘留15天時,我指著牆壁上的明文規定質問它們,它們一臉無賴相。

是的,師父說得太對了:「邪惡的政治流氓集團對大法弟子根本就沒有講過什麼法律。」(新經文《用正念看問題》)

當我和同修們被關押了15天後,邪惡應該再沒理由迫害我了,可是它們又出一招,誣陷我們是「三無人員」(無身份證、無暫住證、無工作),關押在收容遣送中心,準備將我們這些有身份證、有暫住證、在當地有工作、甚至有家庭有子女的大法弟子強制遣送回祖籍,妄想將我們驅逐出當地。

我們繼續不報姓名、籍貫。紛紛闖了出來時已經是8月份了。我們這些因為被非法關押而結識的大法弟子自願走到一起,開始了轟轟烈烈大規模講清真相的正法新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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