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風正氣:狄仁傑「真大丈夫」

羅忍


【正見網2016年09月30日】

狄仁傑(630—700),字懷英,并州太原(今山西太原)人,有“真大丈夫”之稱,是唐高宗、武則天皇后時期著名的諍臣、賢相,時稱“狄公之賢,北鬥以南,一人而已!”

上元二年(675),治理地方政績卓著的狄仁傑,被提升為大理丞,負責折獄斷罪。他上任後,立即著手清理以往積壓的各種疑難案件,“周歲斷滯獄 一萬七千人,無冤訴者。”“時稱平恕(當時的人,皆稱他公平、寬仁)”。

儀鳳元年(676)九月七日,有人告發負責宿衛昭陵的左威衛大將軍 權善才、右監門中郎將 范懷義,砍伐昭陵柏樹。詔命交付大理寺從嚴治理。狄仁傑受命後,很快查清了案情原委。原來,權善才曾依法嚴懲過一位違法的飛騎,此人懷恨在心。現在,利用到京城番上戍衛的時機,求見了唐高宗,一把眼淚一把鼻涕地哭訴了權善才、范懷義砍伐昭陵柏樹的大不敬之罪。素稱恪守孝道的高宗,聽說父皇陵墓的柏樹竟遭伐毀,使自己陷於不孝,頓時淚流滿面,“悲泣不自勝,命殺之。”

案情本身並不複雜,依律斷罪,至多判處 權善才 等二人,削職為民而已。但棘手的卻是高宗“命殺之”的諭旨。受理此案的狄仁傑,面臨著國法與皇權間抉擇的困境。經過慎重考慮,最終還是依律上奏:“斷權善才罪止免官”。表達孝心很切的高宗,覽奏後,勃然大怒,立即發下諭旨,指斥狄仁傑斷罪不當,並催促他趕快執行死刑:“令即誅之”。但出乎高宗意料的是,這位小小的大理丞,竟然將聖旨駁回,再次上奏說:權善才“罪不當死”。

高宗遣人召狄仁傑入見,不惜紆尊降貴地當面開導他。但狄仁傑反而說道:“法是陛下法,臣謹守之,奈何以數株小柏而殺大臣,請不奉詔。”高宗流著淚,痛惜地說:“善才斫我父陵上柏,這是我為子不孝,才會有這樣的事發生。朕必須殺之。”雖然高宗已如此哀懇,但仁傑仍不退讓。僵持間,高宗的臉色愈見陰沉,語氣也逐漸嚴厲,氣氛緊張起來。高宗左右的侍臣,唯恐狄仁傑再固執下去,會有不測之禍,急忙向他使眼色,“矚仁傑令出(叫狄仁傑出去,別再頂嘴)”。但狄仁傑仍然說個不停,懇請高宗收回成命。急得侍中張文瑾,連連揮動手中的笏板,示意他:趕快下殿。此時的高宗也強壓著怒火,“作色令出”,冷聲說道:“知卿好法官,善才等終須死。”這時候的狄仁傑,因歷任地方佐吏多年,宦海沉浮,早已不是涉世未深、不知輕重的書生了,他當然深知此舉的利害關係,對眾侍臣的良苦用心,也早已心領神會,只是不願因顧惜自家前程,而屈枉國法,去討皇帝一時歡喜。但皇帝已令他退下大殿,形成僵局,一味地執拗下去,不但國法難伸,連自己的身家性命也難保。在此情況下,狄仁傑話鋒一轉,引經據典地說起歷史來。他通過漢文帝時張釋之的廷爭、魏文帝時辛毗的牽裾(抓住帝衣不放手)而諫,使皇權屈從國法,留下千古美名的故事,闡述了“明主可以理奪,忠臣不可以威懼”的道理,啟發高宗應尊重法律。然後,狄仁傑語含玄機地說:“微臣常聽人說,頂撞皇帝是很難、很危險的事。但是我認為並不一定如此,如果是處在桀、紂那樣昏君當政的時代,當然就很難、很危險;如果是處於堯、舜這樣英明君主當政的時代,那就不是什麼難事,也沒有危險。”接著,他又順勢說了這樣一句話:“臣今幸逢堯舜,不懼比干之誅!”以守為攻,期待並迫使高宗行堯舜所行。在順耳的忠言之下,高宗顏色稍霽(怒顏逐漸平緩),狄仁傑又趁熱打鐵,將話題轉到權善才事上,他說:“今陛下不納臣言,臣恐瞑目之後,羞見釋之、辛毗於地下也!”實際上,不是狄仁傑羞見前賢,而是婉言提醒高宗,漢文、魏文二帝屈己從法,已在歷史上留下美名,高宗本人將以何面目、見前代帝王於地下,就在當前之舉。

高宗聽了此番軟中帶硬的話,有所動搖,承認自己的要求有悖國法,但仍堅持說:“善才情不可容,法雖不死,朕之恨深矣,須法外殺之。”狄仁傑毫不放鬆,繼續勸諫道:“陛下做法,懸於象魏,徒罪死罪,具有等差(大意是:您的做法不象漢文、魏文二帝)。豈有犯罪極輕,即令賜死之理?法既無常,則百姓何以措手足!陛下必欲變法,請從今日始。古人云:假使盜長陵一抔土,陛下何以加之?今陛下以昭陵一株柏,殺二軍將,千載之後,謂陛下為何如主(後世之人,怎樣評價您是否明君?)?此臣所以不敢奉詔殺善才,陷陛下於不道。”一席話,使高宗發熱的頭腦,冷靜下來,“帝意稍解”,(權)善才得以免死。權衡得失、轉變態度後的高宗,轉而讚揚狄仁傑道: “卿能守法,朕有好法官!”並傳下諭旨,命史官將此事,原原本本地記錄下來。過了兒天,高宗愈覺狄仁傑所為不易!為了獎勵他,向滿朝文武宜布道:“仁傑為權善才正朕(歸正我的錯誤),豈不能為朕正天下(使天下歸正)耶?”遂破格提拔狄仁傑為侍御史。

狄仁傑折獄斷罪,以匡正持法為己任,朝中群臣,都對他且尊且畏, “由是,朝廷肅然”!

許多法官辦案,是看上官的臉色行事,他們不是不清楚案件的真相,而是不敢有違上官的意願,於是便歪曲事實、或者用法不當的情形,就不可避免地出現了。

法官之所以不能秉公執法,除了出於對自身利害因素的考慮外,最大的困難,來自於上面的干預。在皇權至上、“官大一級壓死人”的時代,想要依律辦案,其艱難程度可想而知。本例中的狄仁傑,面對盛怒已極的高宗,仍能平心靜氣,堅持認為權善才罪不至死,這除了需要堅韌,更需要勇氣。要知道,直言犯諱,頂撞一言九鼎的皇上,會帶來怎樣嚴重的後果。但狄仁傑毫不畏懼,據理力爭,終使高宗屈服。這一方面體現了高宗還算識大體,更難能可貴的是狄仁傑不阿上意,秉公執法的決心、勇氣和智慧 。狄仁傑智、仁、勇三全,可謂“真大丈夫!”

(事據《唐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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