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掉對「親情」的執著

大陸大法弟子 覺緣


【正見網2017年05月19日】

首先,祝師父生日快樂!祝法輪大法洪傳世界二十五周年!

師父說:「執著於名,乃有為邪法,如名於世間則必口善心魔,惑眾亂法。執著於錢,乃求財假修,壞教、壞法,空度百年並非修佛。執著於色,則與惡者無別,口念經文賊眼相看,與道甚遠,此乃邪惡常人。執著於親情,必為其所累、所纏、所魔,抓其情絲攪擾一生,年歲一過,悔已晚也。」(《法輪大法 精進要旨》- 修者忌)我們在修煉過程中,發生在我們身邊的任何事都不會是偶然的,都是為了提高我們心性而出現的,任何一顆人心,只要你有,到該你去這顆心的時候都會表現出來,讓我們發現它,修掉它,使我們最終達到圓滿的標準。

我們兄弟、姐妹六人,父母生前我們相處很好。父母死後給我們留下了兩間祖宅,按照世俗習慣,子承父業,父債子還。但是,按照我國現行法律,女兒也有繼承權,為此,在辦完喪事後,我就徵求她們姐妹四個對這兩間祖宅處理意見,她們都表示放棄繼承權,由我們兄弟二人繼承。

三月十二日弟弟找我談這兩間房產歸屬權的問題。我想:按市場價格作價,誰要都行,如果我要,我按正常價格給他,如果他要,我作為兄長儘量少要。然後,經過村委會成員出面作證,證人說:「現在咱們村兩間房產價值多的六、七萬,少的三、四萬,你們兄、弟二人誰要?誰要,誰出一半房價。」最後,商定我弟弟要。我說:「我們是一奶同胞的親兄弟,在價格上就按最少的算吧。」這樣我弟弟應該付給我一萬五千元。我又接著說:「我是哥哥,我應該讓著他,這一萬五千元我就再少要五千,給我一萬就行了。」這樣,在場的人都讚不絕口,也見證了大法弟子的寬容、忍讓。於是,我們順利的辦理了房產歸屬手續。辦完手續後,弟弟說:「我現在沒有錢,什麼時候有錢了再給你。」我一聽,心想:師父說「不失不得」(《轉法輪》)那就順其自然吧。於是我說:「你看怎麼辦合適,就這麼辦吧。」可是,在場的人都表示很氣憤,有的對我弟弟說:「你這個人哪,你哥哥處處為你著想,你還這麼做合適嗎?」

有的說:「買東西不付錢能行嗎?別的錢可以欠,這個錢不能欠。」

有的和我說:「你太好欺負了。」我想:不是我好欺負,是我明白了不失不得的法理,放下了對物質財富的追求,這是心裡坦然放下的境界表現。而我實質上並沒有失去什麼東西。於是,我就藉此機會再次給他們講真相,證實法輪大法的偉大。

剛放下兄弟情,接著又上來兄妹、姐弟情。原來我最尊敬的大姐和最關懷、愛護的小妹又來電話說要房產的六份之一房價錢,我想:這一下我由原來繼承一半房價的一萬元,又變成了繼承六分之一房價的三千三百元了。可是原來她們都是表示放棄繼承權的。看來, 我原來所看重的親情,在她們眼中還是不如金錢物質重要,為了利益,親情都不要了。這時,我忽然想到師父說:「可是往往矛盾來的時候,不刺激到人的心靈,不算數,不好使,得不到提高。」(《轉法輪》)我馬上明白考驗又來了。通過這件事也使我悟到:情是最靠不住的東西。親情、友情、人情在利益面前什麼也不是,一錢不值。在房產這件事上,我不但要放下利益,還要認清並放下親情,修掉它。這樣我心裡就徹底放下了,不去想它了。

這是在物質利益上,我們要放下對親情的執著,在我們喜愛的人中也要放下對親情的執著。

我有一個讀小學一年級的小孫女,我很喜歡她。夏天到了,為了讓她中午有個休息的地方,我在學校附近租了一間樓房,讓她奶奶在那陪讀。沒想到幾天以後,她經常打電話說:要我每天放學都去她那裡,她每天都有不會寫的作業需要我輔導,願意我待在她們身邊,她們娘倆夜間害怕等等。開始,我還以為能幫到孩子是好事,過了幾天我悟到,這樣下去我不是愛她,而是在害她。因為我是一個上班族,多年來,早晨煉功,白天利用上班的機會給有緣人講真相,晚上學法、做正法項目,都習慣了。如果每天下班去陪孩子寫作業,占用了我的學法、做正法項目的時間,耽誤了救人或使我修煉不能圓滿,那孩子會犯下多大的罪業。孩子投生在我們身邊來是來得法的,如果我們上了舊勢力的當,利用親情,利用對孩子的喜愛把我們拉下去,毀於一旦。那樣不但害了孩子也毀了我們自己。想到這兒,我立即發正念:「全盤否定舊勢力的一切迫害,走師父安排的路,不給眾生造業的機會,法正乾坤、邪惡全滅,--滅。」現在,一切恢復正常。

通過實修使我悟到:人在自己不情願的情況下,被別人竊取了自己的物質利益就是失,失去心裡會難受。當我們明白了法理,心性提高上來,心甘情願的失去物質利益的時候就是「舍」,捨是自願的,不是強迫的。在「舍」的過程中心裡能坦然放下,根本就不去想它。當上升到完全為了別人著想的時候就是慈悲。在逐漸、逐漸修煉到沒有了自我,總是樂呵呵的,什麼也不想那就是大自在。

有不符合法的地方,請慈悲指正。

再次:祝師父生日快樂!祝法輪大法洪傳世界二十五周年!

添加新評論

今日頭版

大陸文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