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文之神

華風


【正見網2002年09月04日】

散文是心靈的寫照。

當你為生活與生命本身感到心動的時候,流淌出來的文字便是散文。

真正的好散文必定來自心靈的真實,來自心靈的純正。一篇散文,如果讀者從中看不到心靈的顫動,人性的袒露,情感的真切,不能與作者產生共鳴並參與,這篇文章其實沒有完成。

我始終認為,無論做人還是作文,只有敢於顯出真性情,才是不枉為人為文。

散文必須見性見情。我不知如何形容從詩走進散文的感覺,大致像從精緻的象牙塔來到了寬敞無遮攔的廳堂,感到絲毫虛不得,朦朧不得。

因此散文之於我,不僅是一種文學形式,更是一種生活方式。

我相信每一個懂得生活的人,都會發現一種東西始終與你的生活同在。可能是茫茫雪夜裡的一串足音,可能是殘荷枯葉上的一顆雨滴,可能是村野荒郊的一抹夕煙,可能是深山空谷的一聲鳥鳴,它會穿起瑣碎的日子,消除勞作的艱辛,淡去內心的煩憂。發現了它,便發現了生命之戀,人生之夢,歲月之趣。

我還相信每一個熱愛生命的人,都會發現一種東西始終與你的生命同在。可能是難以忘懷的幽深往事,可能是閃現在頭頂的幻滅之光,可能是打開心靈之鎖的鑰匙,可能是來自神宇的冥冥啟示,它會使人沉思,使人內省,使人求索。發現了它,便發現了生命之實,人生之理,歲月之珍。

於是我們看到,生活與生命本身,那在平實和自然中讓你觸動的一切就是散文,假不得也欺不得。

誠然,散文是語言的藝術,具有獨特的形式美,擅長語言者或可營造出優美的意境氛圍。但語言所能抵達的,和生存本身究竟能有怎樣的切合?當你畫了一幅逼真的風景,迴轉身來,忽又覺得那麼陌生。

像海水般涌動不已的日子,在撲來捲去中透著某種澄藍,這是生命自身的光亮,並不因狂風的肆虐而消失。

而每一種人為的完美,都將在時間的剝離中剩下真實。

散文重真。在坦露自己內心世界的同時折射著社會人生,閃爍於其中的真實、真情、真誠、真理,激發著人的向善之心,陶冶著人的道德情操。

真為魂,真即美。但表現這生命之真卻須強大的人格力量和精神境界。人類如此軟弱,在物慾橫流中,會使一切變得面目全非……於是你想唱的,是你一生也唱不出的歌;你想抵達的,是你永遠無法抵達的自由。於是更多的時候,我們被出於本真的無聲的韻律所吸引,因為源自本真,而感到絕對自主。

一堵牆在沉默中伸延。如果不可能改變一種慣有的態勢,卻可以有拒絕任何說謊的權利。守住了「真」,就凝住了散文之神,就擁有了生命的亮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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