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見網2003年02月17日】
「這人都關起來兩天半了,我們是唯一的親屬,連個電話也沒接著。」我說。
女警察剛要說什麼,從機房裡走出來一個小伙子,身穿便裝,看上去乾乾淨淨的。
「你們要查誰的名字?」他問。
我們報了父母的名字後,這個小伙子說「好像有點印象。」他隨手拿過桌子上的一個本,查了一會兒說,「一個關在了24倉,一個是14倉,都是十五天拘留。」
「謝謝您啊,」我們朝他笑了一下,「預審科在什麼地方?」
「在二樓,跟法輪功有關的都是二科在審,」那個小伙子很和善地說。
「謝謝,」璐璐說,「再見啊。」
「咱們還是去一下預審科吧,也許警察看了信能對抓進來的功友好一點。」我出了辦公室說。
我們一行三人上了二樓,樓道裡黑黢黢的,寬度似乎只能容下一個人行走。我們看著門上的牌子,魚貫走進了預審二科。
屋子裡擺了四張床和一張辦公桌,兩個警察分別躺在門口左右的兩張床上,一名胖胖的中年警察正坐在辦公桌旁抽菸。
抽菸的警察看到我們進來,就問「你們找誰?」
「請問是這個科審法輪功學員嗎?」我問。
「對呀,什麼事兒?」警察的態度倒是不凶。
「我父母前天都是因為法輪功的事兒拘留在這兒的。我想政府和法輪功之間有些誤會,所以我就寫了封信想解釋一下。」我一邊說一邊把信遞過去。
那個警察接過來後,認認真真地開始看。
「你們都煉法輪功嗎?」過了一會兒,門口一個躺著的警察用玩世不恭的腔調問。
我猶豫了一下,聽到姐姐說,「煉啊!」
「都煉啊?」他又重複著問了一句。
「對。」我也點點頭。
「得,又是仨法輪兒。」警察半開玩笑地說。
「我們希望您看完信後能把它轉給您的領導看一看,這些都不是什麼壞人。」我說。
那個看信的警察沒有吱聲,抬頭看了我們一眼。
我們仨沉默地站了一會兒,互相對望了一眼說,「我們先走了。」
大街上車水馬龍,人來人往。
我們仨在街上站了一會兒,我問姐姐,「你現在去哪兒?」
「我回公司宿舍,」 姐姐說,「你們呢?」
「正好開著璐璐公司的車,」我說,「我送你一下吧。」
「不用了,你們忙你們的,」姐姐說,「我坐公共汽車就行了。」
「我們也沒什麼事兒了,跟公司請了一下午的假。」我說,「璐璐有兩個瑞典的朋友明天早上到北京,我們想帶他們到潭柘寺去。趁著現在天沒黑,先把你送回家,然後順便去探探路。」
「這幾天,你們當心點,」姐姐說,「原來警察都不知道我們在煉功,現在我們也算掛號兒了。」
「沒關係的,」我說,「這一段時間趕上4.25事件一週年,每天去天安門的弟子都很多。我估計警察肯定在忙活那頭兒,因為管片兒裡有沒有人去天安門跟他們獎金是掛鉤兒的。真要是找咱們麻煩也得等過了五.一的。我趁這兩天把我能告訴的人都告訴一遍報紙電視裡是怎麼給法輪功造謠的。」
(第十八章完)
(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