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義審判〗吉林省九台市飲馬河勞教所迫害法輪功學員案例

(1999.7 -- 2003.4)


【正見網2003年08月26日】

吉林省九台市飲馬河勞教所在非法關押法輪功學員期間,進行非人道殘害,長期法輪功學員進行肉體上折磨和精神上的摧殘。肉體折磨手段主要有:用電警棍、木棒、塑料管、電纜線等毆打法輪功學員;拳打腳踢,嚴刑拷打,逼迫乾重體力活,超體力的強迫勞動,電擊,讓學員睡覺(惡警讓犯人每二十分鐘一次掀開學員的被子,還有意推醒入睡的學員),強制長時間坐板(坐板時間一天長達14--15個小時)。

被迫害的法輪功學員中,有被銬在床上七天之久,被用木棍打的昏過去的;有被打的大小便失禁的……被迫害致死的學員有孫世文、王秀芬、肖勁松、王洪田、孫世忠等。2002年4月19日,一名剛被抓進來的法輪功學員,僅三天就被惡徒們活活打死。進行肉體折磨的同時,在精神上也實行摧殘。

2001年12月份開始,九台飲馬河勞教所成為吉林省幾個對法輪功學員進行強制洗腦的基地之一,先後有四平市、吉林市、延吉市等地的幾百名法輪功修煉者被轉到九台勞教所。勞教所對學員進行非法的強制精神洗腦。

主要做法是:對法輪功學員天天進行強制灌輸,逼迫學員觀看那些污衊誹謗、栽贓陷害法輪功的各種音像製品和書籍,還有直接用拳打腳踢等方式逼迫法輪功學員寫放棄修煉的「決裂書」。二十四小時嚴密監控,不許法輪功學員之間交談,非法取消學員會見家屬的權利,不讓家人見面,不讓捎東西,而且超期關押,加大勞動力度。並斷絕勞教所內部和外界的聯繫。限制言論、散布謠言。

以下是部分送交「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和其他國際人權和法律機構備案的飲馬河勞教所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案例和不法人員的違法、基本犯罪事實。

主要涉嫌犯罪人員:
所長:楊勇
主管迫害法輪功的所長:郭某

一大隊:孟凡榮(教導員),曾凡義(大隊長),王衛東(隊長),盧建輝(幹事),李曉春(副隊長),李春輝(一分隊長),龐文彬(隊長)

二大隊:李均波(教導員),李成舟(大隊長),趙久勝(幹事),孫秋偉(副隊長)

四大隊:鄭海令(教導員),馬某(幹事)
五大隊:李艷秋(大隊長)

六大隊:於麗(大隊長),王秀艷(教導員)

後勤大隊:楊X(科長),張新(幹事)

教育隊:高克(教導員),解國新(大隊長),盧某(幹事)

政保科:孫彥宏(科長)

基建大隊二大隊大隊長: 彭XX

警察:管教幹部高科(現轉崗),郭一平(隊長),唐波(隊長),劉興遠(局長)、趙鳳山(隊長), 劉夕多(幹事), 李潢、初長周、孟某、楊勇、郭某、郭俊鵬、劉振發、徐學金、王旭有、潘XX、劉文利、劉賢忠、陸春海、呂天龍、史春風、盧延輝、高春博, 張遠秋,孟X、宋X、曲X、金X、張X、王X、張X、盧X,周凱明、張寶、尹春龍、趙久勝、杜峰、潘永強、張鐵、高玉成、孫景軍、李三兵、郭xx、李凱、孟凡榮、鄭禪、劉劍濤、劉彥輝等

大夫: 金XX

犯人打手: 王偉龍,林躍民,李永剛、張作海、葛中彪、安長林、馬長禮等

案例1
受害人:法輪功學員孫世文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勞教所的領導和惡警
基本犯罪事實:孫世文被打得頭部後面有一個坑,頭後面的左側有皰,前面有打壞的地方,鼻孔裡的血已凝固,手上有血。
詳細情況:2000年12月14日孫世文被非法關押在九台勞教所,於2001年1月8日慘死在勞教所裡。這是勞教所的領導指使乾的,他們對兇手不但不制裁,反而對外說:孫世文是犯心臟病而死的。親人看到孫世文的屍體時悲憤交加,他的頭部後面有一個坑,頭後面的左側有皰,前面有打壞的地方,鼻孔裡的血已凝固,手上有血。這是他們整容時沒弄乾淨留下的、只是表面還能看到的,身體內部的損傷還不得而知。

案例2
受害人:法輪功學員王秀芬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惡警
基本犯罪事實:虐殺。左腳脖子腫大,右腿部分青色,後背至臀部、肋部淤紫、呈血黑色,眼眉部有傷。
詳細情況:2001年12月21日上午,法輪功學員王秀芬與「曹姨」一同被惡警非法抓走。10天後,公安才通知其家人。2002年1月1日上午九點多,九台市公安局給王秀芬家中去電話告訴其家屬秀芬已被抓,下午就非法抄她的家。晚5點多公安局又去電話通知其家屬給王秀芬辦理保外就醫,家屬來到九台市公安局要求見人,卻被告知人在醫院。當家人來到九台市人民醫院時看到的卻是奄奄一息的王秀芬,大約十分鐘後,王秀芬離開了人世。當時王秀芬下身沒有穿任何衣物,左腳脖子腫大,右腿部分青色,後背至臀部、肋部淤紫、呈血黑色,眼眉部有傷,另據知情人說當時嘴、眼部有血,後被擦去。(和王秀芬一起被抓的「曹姨」,目前仍被關押在九台市看守所,不許她和任何人見面,其家屬仍不知道她的下落。具體情況待查。)

案例3
受害人:法輪功學員肖勁松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於麗、王秀艷、李艷秋、劉興遠、李潢、初長周、孟某、楊勇、郭某、郭俊鵬、劉振發、孫秋偉、徐學金、王旭有、潘XX、孫彥宏等
基本犯罪事實:使用多根電棍電擊,虐殺
詳細情況:2000年10月被非法勞教,又於2001年3月27日由吉林市歡喜嶺勞教所轉到九台飲馬河勞教所。在被非法勞教期間,肖勁松被惡警殘酷地迫害。勞教所的惡警瘋狂得人性全無,把肖勁松折磨得奄奄一息。2002年1月8日惡警看到他已被折磨得生命垂危,才通知肖勁松的妻子。肖勁松在醫院裡住了10天左右,花了近萬元,身體也不見好轉。1月18日家屬就把他接回了家。肖勁松在家時說話很吃力,一次他對他姐說:「裡面不是人呆的地方。他們[惡警]一起拿電棍電我,不知道有多少人,只感到[電棍]象雨點一樣落了下來。」2002年2月24日下午受盡了折磨的肖勁松離開了人世。

案例4
受害人:法輪功學員王洪田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惡警
基本犯罪事實:虐殺
詳細情況:2001年10月,法輪功學員王洪田被抓捕送到九台市飲馬河勞教所,在三年內被勞教兩次,最後於2002年9月20日被九台市飲馬河勞教所警察迫害致死。據其弟弟稱,王洪田是前一天他從九台市飲馬河勞教所接回的,當時王洪田已骨瘦如柴,奄奄一息,生命垂危。

案例5
受害人:法輪功學員孫世忠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高克、劉文利、劉賢忠、陸春海
基本犯罪事實:虐殺
詳細情況:2002年4月19日,法輪功學員孫世忠在吉林省九台飲馬河勞教所被劉文利、劉賢忠、陸春海折磨致死,這一切都是惡警高克指使的。

案例6
受害人:法輪功學員劉慶華、董鳳山、王恩會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惡警盧顏輝、史春風、高春博、張遠秋,勞教犯人王偉龍
基本犯罪事實:用盡了勞教所的各種警具、刑具,足足迫害了8個小時。上兩天大掛的酷刑。
詳細情況:2002年3月22日,惡警盧顏輝、史春風、高春博、張遠秋對法輪功學員進行了慘不忍睹的折磨,用盡了勞教所的各種警具、刑具,足足迫害了8個小時,看劉慶華已口吐白沫與鮮血,人實在不行了,才送進了醫院。3月23日劉慶華從醫院出來後,又被勞教犯人王偉龍用白塑料管毒打一頓。這時劉慶華已是遍體鱗傷,腳掌被電烙鐵烙得全是大泡,4月7日,惡警對他又進行了上兩天大掛的酷刑。法輪功學員王恩會、董鳳山也在次遭受殘酷的迫害。

案例7
受害人:法輪功學員趙靜濤、王振國、李柏春、潘剛、楊立東、王洪田、白鶴、姜立德、徐艷剛、趙喜順、潘剛、白鶴、郎佰明、延偉等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李均波(教導員)、李成舟(大隊長)、郭一平(隊長),周凱明、張寶、尹春龍、趙久勝、杜峰、潘永強、張鐵、高玉成、唐波、劉夕多(幹事)、趙鳳山(隊長)、孫景軍、李曉春、李三兵、郭xx、曾凡義、王衛東、李春輝、李凱、孟凡榮、 盧延輝、呂天龍、鄭禪、王偉龍、龐文彬、劉劍濤、劉彥輝等惡警,勞教犯林躍民等
基本犯罪事實:用電棍持續電擊,用鐵器將門牙撬掉,口腔撬壞;用大針猛扎頭頂,用電棍(直徑50mm)通過肛門插入直腸,電擊持續一小時左右,用鐵線 、塑料管毒打學員;給勞教犯減期為誘餌,教唆他們殘害學員。對法輪功學員天天進行強制灌輸,觀看那些污衊誹謗、栽贓陷害法輪功的各種音像製品和書籍;二十四小時嚴密監控,不許學員之間交談,進行肉體折磨的同時,在精神上也實行摧殘。
詳細情況:2000年7月18日,惡警李均波、李成舟、郭一平等對全體法輪功學員進行迫害,用電棍、塑料管(俗稱白龍)毒打學員。王振國三次被毆打,惡警李成舟用尖頭皮鞋猛踢其面部,鮮血染滿了臉,同時用電棍、拳頭、白塑料管等猛打。二大隊惡警不僅親自動手殘害法輪功學員,更陰毒的是以給勞教犯減期為誘餌,教唆他們肆無忌憚地殘害學員。惡警李成舟對勞教犯林躍民說:「管法輪功是你的特權。」自此,林躍民等幾個流氓就開始肆無忌憚地迫害學員。姜立德等三名學員被林躍民等用皮帶抽打,直到皮帶打折為止。勞動時,惡警教唆勞教犯在抬土時用木棍、鐵鉤子打法輪功學員,專打腳踝骨等要害部位,連續不間斷地打。讓勞教犯抓住學員雙腳拖走,其狀慘不忍睹。 更殘忍的是,林躍民用八號線猛抽學員的頭部,每一下都是一道血痕,慘不忍睹。惡警李成舟、李均波、郭一平多次毒打、電擊學員楊立冬,有一次打得昏死過去,還有一次被惡警周凱明毒打,最後竟被打得便在褲子裡。學員李佰春也遭到和楊立冬同樣的迫害。學員趙喜順被惡警郭一平、周凱明等多次毒打,有時用兩把電棍一起電,有時用四名勞改犯抬到空往地上狠狠地摔,在很長一段時間裡,趙喜順的嘴被電爛了,不能吃飯。

案例8
受害人:法輪功學員薛寶平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主要迫害法輪功的楊副所長及下屬科長,唐波(迫害法輪功的隊長)、劉夕多(幹事)、趙鳳山(隊長),及其它惡警。
基本犯罪事實:多根電棍一起電擊。用電棍(直徑50mm)通過肛門插入直腸,電擊持續一小時左右
詳細情況:2002年3月,主要迫害法輪功的楊副所長及下屬科長親自上陣,督促各大隊深入所謂的「揭批」,逼迫大法學員寫「五書」和「揭批材料」,要把學員打得「決裂」。暴徒們的迫害逐步升級,愈演愈烈。這一次幹警全部上陣,親自拿起電警棍對大法弟子電擊。電棍使用數量在一次次增多,有時用四根電棍一起電擊,沒電了充電後繼續施暴。令人髮指的事,改造隊長唐波、幹事劉夕多、隊長趙鳳山將河南法輪功學員薛寶平的衣服剝掉,實習警察幫助拽腿、按頭,他們用電棍(直徑50mm)通過肛門插入直腸,電擊持續一小時左右,薛寶平被迫害得發出悽慘的叫聲。

案例9
受害人:20名法輪功學員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勞教所惡警
基本犯罪事實:給勞教犯減期為誘餌,教唆他們殘害學員,在這裡只要不放棄修煉就打,迫害方式有用電棍打頭、臉、腦袋,拳打腳踢,乾重體力活等
詳細情況:3月中旬的一天晚上10點多鐘,45名法輪功學員被吉林市勞教所押上兩輛客車,分別送往九台、遼源、通化三個地方。二十名分到了九台飲馬河勞教所,其中教育隊五人,有李強、付春生、劉潤蛟,另兩名不知姓名。基建隊五名:付洪偉、朱玉君、趙國興、李文軍、陳剛。一大隊五名:史成斌、王小虎、李相作,另兩名姓名不詳。二大隊五名:羅光、姜貴林、裴吉林、白鶴、韓志平。其它25名送往通化和遼源。

案例10
受害人:法輪功學員李文龍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鐵西看守所、九台市飲馬河勞教所
基本犯罪事實:強制進行繁重的勞動
詳細情況:法輪功學員李文龍於99年因進京上訪遣送回長春關進鐵西看守所一個月,受了種種非人的折磨,每天睡立板,沖冷水,挨打挨罵是家常便飯,邪惡之徒不敢見人的四十多種刑罰他都嘗過了。出獄後單位要他寫保證不煉功,因他拒絕而將他開除工職。他於2000年12月15日被抓後,被非法關押在當地松柏鄉派出所,被勞教一年,現被關在九台市飲馬河勞教所,不寫決裂不准接見,每天被強制進行繁重的勞動,勞動完後他說棉褲都濕透了。

案例11
受害人:法輪功學員查德君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勞教所惡警
基本犯罪事實:灌食迫害,被迫害成大面積腦梗塞
詳細情況:2002年3月,法輪功學員查德君被抓到德惠市公安局拘留所迫害10天後,又被送到九台市飲馬河勞教所。他遭受灌食迫害,不到半個月時間就被迫害成大面積腦梗塞,生命處於垂危,惡警才通知家人接回,至今生活不能自理。

案例12
受害人:於建華、王鐵松、谷運東、張倍歧、肖國兵等300名法輪功學員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管教幹部高科(現轉崗)、彭XX(基建大隊二大隊大隊長), 李永剛、張作海等勞教犯人
基本犯罪事實:睡「死人床」,長期銬吊,用電棍及棍子打,關鐵籠子、蹲小號、長時間坐板等。
詳細情況:2001年12月19日,吉林省勞教所將101位法輪功學員綁架至九台勞教所。 2001年12月21日,延吉市勞動教養院又將67位法輪功學員綁架至九台勞教所。據統計,九台勞動教養所劫持了近300位法輪功學員。據內部透露,管教幹部高科(現轉崗),曾指使勞教犯人李永剛、張作海等人毒打多名法輪功學員。他們採用的手段極其卑劣,已經完全失去了人性,對法輪功學員採用睡「死人床」,長期銬吊,使電棍及棍子打,有的棍子被打成三截。還有每天背監規,看誣衊法輪功的電視錄像,超強度體罰、室外訓練,利用互聯保組監視法輪功學員的一切活動,不准法輪功學員講話,長時間坐板等迫害手段。基建大隊二大隊彭大隊長和正指導員經常打罵法輪功學員,法輪功學員於建華被彭打罵體罰關進禁閉室,用電棍拳腳擊打,睡「死人床」10餘天,還被非法加期一個月。

案例13
受害人:法輪功學員徐艷剛、潘剛、楊立東、薑桂林、趙喜順等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犯人打手葛中彪、安長林等,金XX(衛生所金大夫),
基本犯罪事實:輪流扇嘴巴,用拳打用腳猛踢,用木板猛打大腿的肌肉,還用打火機燒腳後跟、按鼻子取樂,兩個腳趾甲被木棍生生杵掉,強制灌濃度極高的鹽水。
詳細情況:法輪功學員徐艷剛被綁架進勞教所後,被押嚴管,由六名犯人看管,他們是葛中彪、安長林等人,徐艷剛在此期間受盡非人折磨:輪流扇嘴巴,用拳打用腳猛踢,用木板猛打大腿的肌肉,還用打火機燒腳後跟、按鼻子取樂。法輪功學員潘剛,被強迫強體力勞動,遭受毒打,他的兩個腳趾甲被木棍生生杵掉。後來被管教用手銬銬吊在床上達四天之久,期間一隻手被銬於床上,另一隻手被手銬銬住讓另一人向另一方向猛拉,手銬勒進了肉裡,慘叫聲不絕於耳。法輪功學員楊立東被強迫抬幾百斤重的台子,被暴徒用鐵鉤子猛擊後腦海,頭部當即被打出兩個血口子,鮮血殷紅了頭髮。法輪功學員薑桂林(一位57歲的老人),被強迫抬土三天時間,肩膀被壓出血,肉皮磨掉鮮紅一片,清晰可見,一連數天不能出工勞動。法輪功學員趙喜順被強制灌食,但所灌的是濃度極高的鹽水,已遠遠超出了身體所能承受的範圍,多次的灌食令他身心疲憊不堪,後來被五個勞教分別按住手腳和頭部,由衛生所的金大夫用針刺手心、腳心,人中等部位並攪動。鮮血順針眼射出,它們又用鐵器猛撬,以致下門牙被撬掉三顆,現受害人仍保留兩顆為證。法輪功學員白鶴被強迫抬幾百斤重的大台子,被兩名犯人扯著兩條腿在地上拖著跑,從坡上拖到坡下,情況極其危險。當法輪功學員姜立德大喊救命時卻被勞教高玉成拳打腳踢打進河裡。法輪功學員姜立德在工地出工被記錄的勞教毆打,8號鐵絲抽打。有一次被用皮帶猛抽頭部,直到打得他意識模糊,忘了周圍的一切。法輪功學員王洪田是羅鍋(駝背)被按在地上,隨後站在他的羅鍋上猛跺腳,說是為其治羅鍋。法輪功學員在宿舍裡被逼迫多幹活,要擦地板,暴徒隨時以擦不乾淨為由進行毆打,而且工地上也和宿舍內所謂「裡應外合」,以各種藉口刁難,不准干輕活,抬土時要快走甚至小跑。

案例14
受害人:法輪功學員李東軍、鹿士增等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呂天龍等勞教所惡警,勞教犯人打手,惡徒馬長禮
基本犯罪事實:搜刮大法學員的錢,非法罰站40小時,關在鐵籠子裡,百般虐待。
詳細情況:99年9月1日,法輪功學員在松原紅光農場廣場集體煉功,被當地公安非法罰站40小時〔白天立正站著,晚上有人看著〕。警察搜刮因上訪被非法關押的學員的錢財。學員李東軍就被搶去一千多元錢。李東軍、鹿士增等學員,被手銬連在一起銬在椅子上三天三宿。某學員回到松原市先後被非法拘留55天後被判勞教一年,被在拘留所裡象動物一樣被關著在鐵籠子裡,百般虐待。在勞教所不許學法,不許煉功,坐著不許閉眼,一律背所規所紀。幾天一訓話,開口就是還煉不煉;如果說煉,就被罵一頓,從此就開始虐待。用最壞的勞教人員百般刁難,給你分到最苦的大隊,最壞的小隊,用最壞的犯人24小時看著。惡警呂天龍用旱傘杆用力抽學員的脖子,立刻把學員打倒在水裡。「護舍」馬長禮用拳頭揍學員,警察在一邊看著不管。學員的6900多元錢被公安搶去。

案例15
受害人:黃躍東、於建華、宋旭、劉星華、殷向輝、石國君等三百多名法輪功學員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史春風、盧延輝、高春博等惡警
基本犯罪事實:用電棍電著每一位法輪功學員的敏感部位,為了加大電棍的能量,還在塑料布上倒上涼水。將硬塑料管的斷面按在法輪功學員身體上,轉動塑料管,用斷面將人的肉皮撕開,然後用牙刷蘸食鹽擦刷血肉模糊的傷面,完後再用塑料管轉。
詳細情況: 2002年3月22日,勞教所接到江XX的「殺無赦」密令,對所有的法輪功學員進行強制「轉化」。所內的各大隊都在秘密地行動著,一大隊的具體做法是這樣的:先從一舍一分隊開始輪流提人審問,被提出去的法輪功學員不妥協就要遭到酷刑折磨,每天都有法輪功學員受重刑,然後被送到四舍進行「嚴管」。4月19日, 惡警將一名剛入所的法輪功學員當場打死。惡警把法輪功學員黃躍東帶到刑訊室,幾個人將他按到床上,把手和腳用手銬銬上,然後把基建用於走線的白塑料管端面用鐵鋸製成十字花形,用這種刑具鑽他的腋下,大腿內側和胸部。在露出肉後惡警在往上撒食鹽,再用牙刷刷,用電棍電。惡警在電學員時,專門找人的敏感部位,如面部、胸部、下體和腋下等。被迫害的法輪功學員由於用塑料管鑽的皮肉被鑽掉一大塊,最後爛成一個大洞,可見白骨,令所見者無不驚心。法輪功學員於建華被惡警關進「小號」,邪惡的刑事犯人在管教幹警的指使下,用木製鎬把打他,最後把鎬把都打折了。法輪功學員宋旭被每天都被邪惡之徒百般折磨,如不讓洗漱、不讓睡覺,上便所都不讓便完,還將其頭部按住往牆上撞等等。

案例16
受害人:法輪功學員王茵、於淑清等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於麗(大隊長),宋XX、曲XX、金XX、張XX、王XX、張XX等惡警
基本犯罪事實:拿著電棍輪番電擊、不鏽鋼傘把往臉上亂打
詳細情況:2001年元旦期間,非法抓捕很多法輪功學員,2月8日在九台飲馬河勞教所成立了兩個女監大隊(五、六大隊),300多人,並從長春先派36名「洗腦人員」。 勞教所逼法輪功學員寫放棄修煉的「五書」,不寫就不讓睡覺,在走廊裡面壁站著,又黑又冷,不讓動,一站就是20多天。腳都站腫了,都站不住了。四月份的一天,管教於力,找來宋、曲、金、大小張等管教和王教導員、張幹事等七八個惡警,拿著電棍對法輪功學員王茵輪番電擊。電了兩個多小時,她臉腫得已變形,滿臉水泡,脖子又青又紫。七月份有一天,王教導員把法輪功學員於淑清叫到管教室拿著不鏽鋼傘把往於淑清臉上亂打,打得她眼前直黑。

案例17
受害人:王茵、於淑清、王XX、薛XX、萬XX、孫XX、董XX等法輪功學員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唐X(隊長)、唐X(幹警)、孟X、於麗(大隊長),宋X、曲X、金X、張X、王X、張X、曾X(大隊長)、盧X等惡警
基本犯罪事實:毒打、誣衊誹謗、電棍等
詳細情況:2001年10月24日。事情發生在一大隊二分隊宿舍裡。惡警宋某、宋某對法輪功學員王XX、薛XX、萬XX進行野蠻的拳打腳踢,還用電棍殘忍地電學員。同時滿口髒話不堪入耳。25日上午,大隊長曾某對法輪功學員進行了一次殘酷的電棍和拳腳毒打。特別一位姓孫的法輪功學員和一位姓董的法輪功學員被扒光上身衣服,承受了五把電棍的輪番「電療」,有時幾把電棍同時在一個人身上,兩位法輪功學員被電得滿地翻滾,痛苦的樣子難以形容。特別是幹事盧某,一邊使用電棍,一邊用腳猛踢董某的胸部。大隊長曾某對被打倒在地的王某的頭部用腳狠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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