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談嚴正聲明

同真


【正見網2017年07月04日】

年初,接觸過一位在監獄被所謂轉化過的同修,當我得知同修從監獄回來後一直沒有發表「嚴正聲明」,就從法理上和同修交流,我問同修:「你還是不是大法弟子?」同修說:「當然是了,我每天學法煉功還不是大法弟子?」我又問同修:「既然你是大法弟子,當初在邪惡的環境中寫了「四書」,最起碼要寫嚴正聲明吧?入過黨團隊的都被打了烙印,不退出就不能得救,何況我們向邪惡做過保證,不公開聲明,舊勢力認為你已不是大法弟子,想辦法也會把你拖下去的。」

同修在我的勸說下寫了嚴正聲明,可是我投過去後,遲遲沒有發表,原因是同修沒有在嚴正聲明中寫「加倍彌補」的話,我讓同修修改後,嚴正聲明發表了。

為什麼世人做過對大法不好的事或說過不好的話,發表聲明時叫「鄭重聲明」,而大法弟子叫「嚴正聲明」呢?這兩個聲明是有區別的。從字面上講,「鄭重」就是嚴肅、認真的意思;而「嚴正」除去有鄭重的意思外,還有「莊嚴」的意思。所以,大法弟子的嚴正聲明決不是簡簡單單的「聲明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就完了,至少要有三層意思,第一、聲明在邪惡的壓力下所說所寫的一切作廢;第二、表示從新修煉;第三、要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一切損失。

一個常人犯錯或對某個人做過不好的事後,也不是一個簡簡單單的對不起或道歉就完了,大法弟子在邪惡的壓力下犯過大錯,寫個嚴正聲明決不能草率、更不能走形式,必須是發自內心的,嚴正聲明比一般的誓言更嚴肅,這也是大法賦予的慈悲,在過去修煉中根本沒有嚴正聲明的機會,修煉機緣一旦失去就永遠沒有了。今天,大法賦予了這樣的機會,發表嚴正聲明後,一定要紮紮實實的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負面影響。

另外,大法弟子犯過原則性的錯誤,也一定要發表嚴正聲明,如:傳遞假經文、演講亂法的,修煉後在男女方面犯過錯的,大法弟子參與傳銷的,花過資料點的錢的,等等,都要公開發表嚴正聲明,否則,舊勢力會盯死你,關鍵時會下死手的。

大法弟子不管今天在證實法中做的再好,如果有過以上經歷的,一定要放下人心,公開聲明過去所做的一切作廢,加倍彌補,走好最後的正法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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