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見網2003年11月10日】
編者按:自從正見網發表“法輪大法大事記年鑑(更新版一)”後,我們又收到大法弟子寄來的補充資料和修改建議。根據收到的資料,我們對大事記年鑑再次進行了修改和更新。歡迎更多的了解或經歷了各類事件的同修繼續提供更翔實的資料,繼續加以補充、修訂,使這部“大事記年鑑”翔實完整地呈獻給歷史和未來。
時間 | 事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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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1年5月13日 | 法輪功創始人李洪志先生出生於中國吉林省公主嶺市。 |
1992年5月13日至22日 | 首期法輪功學習班在吉林省長春市開辦。李洪志先生首次面向社會傳授法輪功。參加人數約180人,主辦單位為長春市人體科研會。 |
1992年5月25日至6月3日 | 長春第2期法輪功學習班在長春市第五中學舉辦。參加人數約250人,主辦單位為長春市人體科研會。 |
1992年6月25至7月4日 | 第1期北京法輪功學習班在北京甘家口商場國家建材局禮堂舉行,參加人數約240人,主辦單位為中國氣功科研會。 |
1992年7月15日至7月24日 | 第2期北京法輪功學習班在北京南禮士路的二炮禮堂舉辦,參加人數約600人,主辦單位為中國氣功科研會。 |
1992年8月26日至9月4日 | 第3期長春法輪功學習班在長春市長空俱樂部舉辦,參加人數約550人,主辦單位為長春市人體科研會。 |
1992年9月7日 | 李洪志先生在長春舉行講法報告會。 |
1992年9月8日至17日 | 第4期長春法輪功學習班在長春市省委禮堂舉辦,參加人數約700人,主辦單位為長春市人體科研會。 |
1992年9月18日至9月25日 | 北京第3期法輪功學習班在北京二炮禮堂舉辦,參加人數約1000人,主辦單位為中國氣功科研會。 |
1992年9月 | 法輪功被確定為中國氣功科研會的直屬功派,傳功範圍為中國全國。 |
1992年10月 | 太原法輪功學習班在山西省太原市礦山機械廠工會禮堂舉辦,參加人數約120人,主辦單位為太原礦山機械廠工會。 |
1992年10月27日至11月5日 | 北京第4期法輪功學習班在北京二炮禮堂舉辦,參加人數約1500人,主辦單位為中國氣功科研會功理功法委員會。 |
1992年11月16日至25日 | 山東法輪功學習班在山東省冠縣釀酒廠禮堂舉辦,參加人數約150人,主辦單位為冠縣氣功協會。 |
1992年11月30日至12月9日 | 北京第5期法輪功學習班在北京雲崗航天部三院舉辦,參加人數約400 人,主辦單位為中國氣功科研會功理功法委員會。 |
1992年12月12日至12月21日 | 李洪志先生率弟子參加於北京大北窯國貿大廈舉行的北京92’東方健康博覽會。法輪功的治病效果在博覽會引起廣泛關注。李洪志先生成為該屆博覽會中榮獲獎勵最多的氣功師。 |
1993年1月3日至1月12日 | 北京第6期法輪功學習班在北京大北窯的核儀器廠禮堂舉辦,參加人數約1000人,主辦單位為中國氣功科研會功理功法委員會。 |
1993年2月7日至2月14日 | 北京第7期法輪功學習班在北京的二炮禮堂舉辦,參加人數約1500人,主辦單位為中國氣功科研會功理功法委員會。 |
1993年2月15日至2月22日 | 北京第8期法輪功學習班在北京3風航天部三院禮堂舉辦,參加人數約400人,主辦單位為中國氣功科研會功理功法委員會 |
1993年2月23日至3月4日 | 北京第9期法輪功學習班在北京核儀器廠禮堂舉辦,參加人數約1000人,主辦單位為中國氣功科研會功理功法委員會。 |
1993年3月15日至3月24日 | 武漢第1期法輪功學習班在湖北省武漢市武昌701所禮堂舉辦,參加人數約300人,主辦單位為武漢市氣功協會。 |
1993年3月29日至4月7日 | 武漢第2期法輪功學習班在湖北省武漢市漢口市委禮堂舉辦,參加人數約1000人,主辦單位為武漢市氣功協會。 |
1993年4月 | 李洪志先生著作《中國法輪功》由軍事誼文出版社正式出版發行。 |
1993年4月13至22日 | 廣州第1期法輪功學習班在廣東省廣州市橡校廠工會舉辦,參加人數約200人,主辦單位為廣州寶林氣功學校。 |
1993年4月29日至5月6日 | 北京第10期法輪功學習班在北京五顆松航天部二院禮堂舉辦,參加人數約1500人出席,主辦單位為中國氣功科研會功理功法委員會。 |
1993年5月8日至5月17日 | 山東法輪功學習班在山東臨清黨校禮堂舉辦,參加人數約500人,主辦單位為臨清市人體科研會。 |
1993年5月25至6月4日 | 貴陽第1期法輪功學習班在貴州省貴陽市舉辦,參加人數約400人,主辦單位為貴州省氣功科研會。 |
1993年6月5日至6月15日 | 貴陽第2期法輪功學習班在貴州省貴陽市舉辦,參加人數約700人,主辦單位為貴州省氣功科研會。 |
1993年6月 | 《中國氣功》刊文專題報導法輪功及李洪志先生。 |
1993年6月19日至6月26日 | 長春第5期法輪功學習班在長春市省委禮堂舉辦,參加人數約1000人,主辦單位為長春市人體科研會。 |
1993年6月27日至7月4日 | 長春第6期法輪功學習班在長春市吉林大學鳴放宮禮堂舉辦,參加人數約1200人,主辦單位為長春市人體科研會。 |
1993年7月14日至7月23日 | 黑龍江法輪功學習班在黑龍江省齊齊哈爾市郵電禮堂舉辦,參加人數約500人,主辦單位為齊齊哈爾市氣功科研會。 |
1993年7月25日至8月3日 | 北京第11期法輪功學習班在北京公安大學舉辦,參加人數約2200人,主辦單位為中國氣功科研會功理功法委員會。 |
1993年7月30日 | 經中國氣功科研會批准,中國法輪功研究會成立。 |
1993年8月4日至8月11日 | 北京第12期法輪功學習班在北京市五顆松航天部二院禮堂舉辦,參加人數約1500人,主辦單位為中國氣功科研會功理功法委員會。 |
1993年8月15日至8月21日 | 貴陽第3期法輪功學習班在貴州省貴陽市舉辦,參加人數約1700人,主辦單位為貴州省氣功科研會。 |
1993年8月27日至9月5日 | 北京第13期法輪功學習班在北京長辛店二七機車廠禮堂舉辦,參加人數約560人,主辦單位為中國氣功科研會功理功法類委員會。 |
1993年8月31日 | 中國公安部所屬中華見義勇為基金會致信中國氣功科學研究會,感謝李洪志先生為全國第三屆見義勇為先進分子表彰大會代表免費提供康復治療。 |
1993年9月12日至9月22日 | 重慶市法輪功學習班在重慶江北區區府禮堂舉辦,參加人數約480人,主辦單位為重慶市健身氣功學校。 |
1993年9月21日 | 中國公安部主辦的《人民公安報》刊登報導《法輪功為見義勇為先進分子提供康復治療》,稱公安部見義勇為先進分子“經調治後普遍收到了非常好的效果”。 |
1993年9月25日至10月2日 | 武漢第3期法輪功學習班在武漢武昌市舉辦,參加人數約1000人,主辦單位為武漢市氣功科研會。 |
1993年10月3日至10月10日 | 武漢第4期法輪功學習班在武漢漢口市委禮堂舉辦,參加人數約1200人,主辦單位為武漢市氣功科研會。 |
1993年10月11日至10月18日 | 武漢第5期法輪功學習班在武漢青山區武鋼禮堂舉辦,參加人數約1000人,主辦單位為武漢市氣功科研會。 |
1993年10月25日至11月3日 | 廣州第2期法輪功學習班在廣州市總工會禮堂舉辦,參加人數約700人,主辦單位為廣州市寶林氣功學校。 |
1993年11月21日至12月1日 | 合肥法輪功學習班在安徽省合肥市舉辦,參加人數約510人,主辦單位為安徽省氣功協會。 |
1993年12月11日至12月20日 | 李洪志先生再次率弟子以博覽會組委會成員身分參加於北京三元橋的國際展覽中心舉行的北京93’東方健康博覽會,李洪志先生於12 月15日、12月17日和12月20日作三場報告,博覽會後獲博覽會最高獎“邊緣科學進步獎”和大會“特別金獎” 及“受群眾歡迎氣功師”稱號。 |
1993年12月 | 《中國法輪功(修訂本)》由軍事誼文出版社出版發行。 |
1993年12月27日 | 李洪志先生獲中國公安部所屬中華見義勇為基金會榮譽證書。 |
1994年1月6日至1月15日 | 廣州第3期法輪功學習班在廣州市總工會舉辦,參加人數約800人,主辦單位為廣州寶林氣功學校。 |
1994年1月17日至1月26日 | 天津法輪功學習班在天津和平區建設路人民禮堂舉辦,參加人數約1000人,主辦單位為天津科技諮詢公司氣功開發部(施介新)。 |
1994年1月28日至2月5日 | 濟南第1期法輪功學習班在山東省濟南經十路27號青年幹部學院舉辦,參加人數約500人,主辦單位為山東省青年科技文化服務中心。 |
1994年2月11日至2月18日 | 山東法輪功學習班在山東省墾利縣縣委招待所舉辦,參加人數約400人,主辦單位為山東墾利黃河口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 |
1994年2月20日至3月1日 | 遼寧法輪功學習班在遼寧省凌源凌源鋼鐵公司總工會禮堂舉辦,參加人數約500人,主辦單位為遼寧凌源鋼鐵公司總工會。 |
1994年3月3日至3月12日 | 石家莊法輪功學習班在河北省石家莊市少年宮舉辦,參加人數約800人,主辦單位為河北石家莊永龍人體科研會。 |
1994年3月14日至3月22日 | 天津法輪功學習班在天津市和平區八一禮堂舉辦,參加人數約1200人。主辦單位為天津人體科研會聯合天津科技諮詢公司氣功開發部。 |
1994年3月27日至4月4日 | 大連第1期法輪功學習班在遼寧大連外國語學院南院禮堂舉辦,參加人數約600人,主辦單位這遼寧省大連氣功科研會。 |
1994年4月5日至4月12日 | 錦州法輪功學習班在遼寧省錦州市舉辦,參加人數約500人,主辦單位為遼寧省錦州市氣功科研會。 |
1994年4月15日至4月24日 | 合肥法輪功學習班在安徽省合肥市舉辦,參加人數約1000人,主辦單位為安徽省氣功科研會。 |
1994年4月、5月及8月 | 《文藝之窗》載文專題報導法輪功及李洪志先生。 |
1994年4月29日至5月8日 | 長春第7期法輪功學習班在長春市吉林大學鳴放宮禮堂舉辦,白天班約1000人參加,晚上班約1000人參加,主辦單位為長春市氣功科研會。 |
1994年5月20日至5月27日 | 重慶法輪功學習班在四川省重慶市重鋼三廠禮堂舉辦,參加人數約700人,主辦單位為重慶健身氣功學校。 |
1994年5月29日至6月5日 | 成都法輪功學習班在四川省成都市舉辦,參加人數約500人,主辦單位為四川省氣功科研會。 |
1994年6月11日至6月18日 | 鄭州法輪功學習班在河南省鄭州市風雨體育館舉辦,參加人數約1500人,主辦單位為鄭州市氣功協會。 |
1994年6月21日至6月28日 | 濟南第2期學習班在山東省濟南市皇廳體育館舉辦,參加人數約4000人出席,主辦單位為山東省青年科技文化服務中心。 |
1994年7月2日至7月9日 | 大連第2期法輪功學習班在遼寧省大連市機車廠體育館舉辦,參加人數約1500人,主辦單位為大連市氣功科研會。 |
1994年7月15至7月18日 | 湖南法輪功學習班在湖南市郴州市國家女排訓練中心體育館舉辦,參加人數約500人,只講法不傳功,主辦單位為湖南省郴州地區氣功科研會。 |
1994年7月19至7月27日 | 廣州第4期法輪功學習班在廣州舉辦,參加人數約1000人,主辦單位為廣州寶林氣功學校。 |
1994年8月3日 | 美國德克薩斯州休斯頓市政府頒布證書,授予李洪志先生休士頓“榮譽市民”和“親善大使”的稱號。 |
1994年8月5日至8月12日 | 哈爾濱法輪功學習班在黑龍江省哈爾濱市飛馳冰球館舉辦,參加人數約1500人,主辦單位為哈爾濱市氣功科研會。 |
1994年8月20日至27日 | 延吉法輪功學習班在吉林省延吉延邊州體育館舉辦,參加人數約1000人,主辦單位為延吉氣功科研會。 |
1994年9月 | 法輪功教功錄像帶由北京電視藝術中心出版社正式出版發行。 |
1994年9月18日 | 李洪志先生在長春為法輪大法輔導員解法,講法和解法5小時30分鐘。 |
1994年12月21日至12月29日 | 廣州第5期法輪功學習班在廣州體育館舉辦,參加人數約6000人,主辦單位為廣州市人體科研會。 |
1994年12月31日 | 李洪志先生在大連做講法報告會,參加人數約6600人。 |
1992年5月13日 | 李洪志先生先應各地官方氣功科學研究會邀請,在中國各地共舉辦54期法輪功面授班,每期約十天。數萬人次親自參加傳授班。 |
至1994年12月21日 | |
1994年12月 | 李洪志先生主要著作《轉法輪》由國務院廣播電視部下屬中國廣播電視出版社出版發行。 |
1995年1月4日 | 《轉法輪》首發式在北京公安大學禮堂舉行。李洪志先生在首發式上講法。 |
1995年3月13日 | 李洪志先生赴法國巴黎傳授功法,與當時中國駐法國大使等使館官員進行了小範圍會面,並應邀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駐法蘭西共和國使館文化處舉行了一場講法報告會。法輪功正式走向海外。 |
1995年3月13日至3月19日 | 第1個海外法輪功學習班在法國巴黎舉辦,授課時間為每日晚上。 |
1995年4月14日至20日 | 第2個海外法輪功學習班在在瑞典哥德堡舉辦。這是李洪志先生最後一次開辦面授班。另在哥德堡市(Gothenburg)舉辦了3場講法報告會,斯德哥爾摩(Stockholm)舉辦了1場講法報告會,Uddevalla 舉辦了1場講法報告會。每場時間約半天。 |
1995年5月10至14日 | 紀念法輪功法傳出三週年之《長春首次法輪大法書畫攝影展》在長春市舉行,共展出各類作品655件,近6000餘人參展。吉林省氣功科研會常務副理事長、省體育氣功協會主席,長春市氣功人體科研會秘書長等到展。 |
1995年5月13日 | 李洪志先生在香港大嶼山講法。講法內容後收入《轉法輪(卷二)》。 |
1995年8月 | 李洪志先生著作《法輪大法義解》由長春出版社發行。書中收入了李洪志先生在長春、北京、廣州接見法輪功輔導員(煉功點志願工作者)時的演講及答疑內容。 |
1995年11月 | 李洪志先生著作《轉法輪(卷二)》由中國世界語出版社出版發行。 |
1996年1月 | 《轉法輪》被《北京青年報》列入北京市十大暢銷書。 |
1996年3月 | 法輪功退出中國氣功科學研究會。 |
1996年3月21日 | 《北京青年報》刊載北京市一月份暢銷書,《轉法輪》名列其中。 |
1996年3月22日 | 《北京晚報》刊載一、二月份暢銷書,《轉法輪》名列其中。 |
1996年 | 李洪志先生移居美國。 |
1996年4月起 | 原法輪功研究會成員先後向中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民族事務委員會、中國佛教協會、中共中央統戰部申請成立非宗教法輪功學術團體。中共中央統戰部發出正式文件批示“不同意”、“不支持”,並責令六名發起申請的法輪功學員所在單位的領導找發起者談話,正式通知不支持決定。 |
1996年6月8日 | 《北京日報》刊載4月份前十名暢銷書,《轉法輪》名列其中。 |
1996年6月17日 | 中國官方媒體《光明日報》發表《反對偽科學要警鐘長鳴》評論文章,稱法輪功宣揚迷信,是“偽科學”。官方媒體首次公開攻擊法輪功。 |
1996年7月15日 | 李洪志先生在香港舉行講法報告會並回答學員有關修煉中的問題。參加人數約100人。 |
1996年7月24日 | 中共中央宣傳部下屬新聞出版署向全國各省市新聞出版局下發內部文件,以“宣揚迷信”為由,禁止出版發行《轉法輪》、《中國法輪功》等法輪功書籍。 |
1996年 8月3日 | 李洪志先生在澳大利亞悉尼演講答疑。演講答疑內容後整理為《法輪佛法(在悉尼講法)》出版。 |
1996年8月20日 | 李洪志先生在泰國曼谷Narai Hotel舉行講法報告會,參加人數約200人。 |
1996年10月12日 | 李洪志先生在美國德克薩斯州休斯頓市公開演講。約1000人出席大會,法輪功正式傳入美國。同日,休斯頓市政府授予李洪志先生休士頓榮譽市民和親善大使稱號,並將該日定為休士頓市李洪志日。 |
1996年10月19日 | 李洪志先生在美國紐約法輪大法報告會上講法及回答學員有關修煉中的問題。約2000人出席。 |
1996年10月25至11月2日 | 第一次國際法輪大法法會在北京舉行,李洪志先生於11月2日做講法報告。 |
1996年11月26日 | 李洪志先生在澳洲悉尼回答學員有關修煉中的問題。 |
1997年初 | 中國公安部在全國進行調查,搜集罪證欲定法輪功為“邪教”。全國各地公安局調查後均上報反映“尚未發現問題”,調查就此停止。 |
1997年3月 | 李洪志先生著作《法輪大法大圓滿法》出版發行。 |
1997年 | 李洪志先生著作《法輪佛法(在悉尼講法)》由法輪佛法出版社出版發行。 |
1997年3月17日 | 中國《大連日報》載文《無名老者默默奉獻》,報導古稀老者盛禮劍因修煉法輪功為村民義務修路1100多米的事跡。 |
1997年3月22、23日、 | 李洪志先生分別在美國紐約及舊金山演講答疑。舊金山報告會約2500人出席。演講答疑內容後整理為《法輪佛法(在美國講法)》出版。 |
4月6日 | |
1997年4月 | 李洪志先生著作《法輪佛法(精進要旨)》出版。共收入李洪志先生1992年6月至1997年2月發表的短文56篇。 |
1997年7月 | 李洪志先生著作《轉法輪法解》出版,收入李洪志先生在北京《轉法輪》首發式上的演講及在長春、鄭州、濟南、延慶、廣州舉辦法輪功面授班時的答疑內容。 |
1997年7月 | 李洪志先生著作《法輪佛法(在美國講法)》由法輪佛法出版社出版發行。 |
1997年7月14日 | 李洪志先生在香港舉行講法報告會並回答學員有關修煉中的問題。參加人數約150人。 |
1997年9月 | 美國《芝加哥時報》刊載《人與科學——“法輪功”的啟迪》連載文章,認為法輪大法啟迪了人類對新科學的探索。 |
1997年11月16日 | 李洪志先生首次赴台灣台北市演講,在台北市四興小學講法及回答學員有關修煉中的問題。法輪功正式傳入台灣。 |
1997年11月20日 | 李洪志先生在台灣霧峰農工學校講法及回答學員有關修煉中的問題。 |
1997年11、12月 | 原法輪功研究會成員分別向民政部、公安部提交報告,表示服從中央決定,不再申請成立社團。 |
1998年2月21日 | 中國《大連晚報》報導大連海軍艦艇學院法輪功學員袁紅存從大連自由河冰下3米救出一名落水兒童的事跡。 |
1998年3月29、30日 | 李洪志先生在美國紐約演講答疑。約3500人出席。演講答疑內容後整理為《法輪佛法(在北美首屆法會上講法)》出版。 |
1998年3月30日 | 《北京日報》報導一名法輪功學員向科技界捐款18萬元不留名的事跡。 |
1998年5月30、31日 | 首屆歐洲法會在德國法蘭克福召開。李洪志先生出席並做演講答疑。演講答疑內容後整理為《法輪佛法(在歐洲法會上講法)》出版。 |
1998年5月 | 中國國家體育總局對法輪功進行全面調查了解。同年9月由醫學專家組成的小組為配合此次調查,對廣東12553名法輪功學員進行表格抽樣調查,結果表明祛病健身總有效率為97.9%。 |
1998年5月 | 北京電視台《北京特快》欄目利用本台記者在北京玉淵潭法輪功煉功點採訪煉功學員時,法輪功學員介紹煉法輪功的好處的鏡頭播放中國科學研究院院士何祚庥對法輪功的攻擊,稱法輪功為封建迷信。節目播出後北京及河北數百名法輪功學員以寫信或直接造訪電視台的方式指出節目內容與事實不符。 |
1998年5月 | 李洪志先生在加拿大多倫多大學法輪大法交流會上講法及回答學員有關修煉中的問題。 |
1998年6月2日 | 北京電視台在了解情況後承認上次關於法輪功的節目是建台以來最嚴重的一次失誤,重新播出了一個採訪原當事人的正面報導作為更正。製作不實報導的一名責任人後被解聘。 |
1998年6月20日至22日 | 濟南上千名法輪功學員在《齊魯晚報》刊登攻擊法輪功的文章後到報社反映法輪功真實情況。 |
1998年7月19日 | 《中國經濟時報》以《我站起來了!》為題報導河北邯鄲家庭婦女謝秀芬在癱瘓16年以後因煉法輪功恢復了行走能力。 |
1998年7月21日 | 中國公安部一局發出公政[1998]第555號《關於對法輪功開展調查的通知》,稱法輪功為“邪教”,公安部據此對法輪功實行了一系列“先定罪、後調查”的行動,包括對法輪功輔導員的電話、行蹤進行監聽和監視、取締法輪功煉功點、強行驅散煉功群眾、抄家、私闖民宅、沒收財產等。 |
1998年7月26日 | 李洪志先生接見長春法輪功輔導員、演講並答疑。演講答疑內容後整理為《法輪佛法(在長春輔導員法會上講法)》出版。 |
1998年8月11日 | 《北京日報》載文介紹京城晨練,特別提及法輪功並配以法輪功學員煉功的壓題照片。 |
1998年 | 上海電視台兩次報導法輪功在上海及世界其它國家廣受歡迎的情況,並在其中一次稱已有一億人在煉法輪功。 |
1998年8月22日至8月23日 | 李洪志先生在新加坡首都法輪大法交流會上講法及回答學員有關修煉中的問題。講法內容後整理為《法輪佛法(在新加坡法會上講法)》發表。 |
1998年下半年 | 以喬石為首的部份中國全國人大離退休老幹部根據群眾來信反映公安不公正對待法輪功學員的問題,對法輪功進行了數月的詳細調查研究,得出“法輪功於國於民有百利而無一害”的結論,並於年底向中共中央政治局提交了調查報告。 |
1998年8月22、23日 | 李洪志先生在新加坡演講答疑。演講答疑內容後整理為《法輪佛法(在新加坡法會上講法)》出版。 |
1998年8月23日 | 《中國青年報》以《生命的節日》為題介紹98’中國瀋陽——亞洲體育節上1500人的法輪功隊伍的良好表現和法輪功的健身效果,並配以兩幅法輪功學員參加開幕式的壓題照片。 |
1998年9月4、5日 | 李洪志先生在瑞士日內瓦演講答疑。演講答疑內容後整理為《法輪佛法(在瑞士法會上講法)》出版。 |
1998年10月20日 | 中國國家體育總局派到長春和哈爾濱的調研組組長在對法輪功進行調查後肯定了法輪功的健身效果及對社會穩定和精神文明的促進作用。 |
1998年11月1日 | 中國《樂山日報》刊登攝影報導,報導有13000多名法輪功學員參加的樂山市和眉山地區心得交流會。 |
1998年11月10日 | 中國《羊城晚報》以《老少皆煉法輪功》為題報導了廣州烈士陵園等處法輪功煉功點5000人的大型晨煉及患高位癱瘓、全身70%部位麻木失靈的廣州皮革迪威有限公司統計員林嬋英在煉法輪功後恢復了行走能力。 |
1998年12月 | 李洪志先生著作《法輪大法》由內蒙古文化出版社出版發行。書中收入《轉法輪》與《法輪大法大圓滿法》兩部著作內容。 |
1998年12月31日 | 中國《深星時報》在“熱點專題”版以整版篇幅刊登法輪功簡介及《法輪功修心健身走俏鵬城 三千學員勤修煉樂此不疲》、《大學校園設練功點 教授學生自發練功》、《法輪功祛病效果明顯 不少病患者深受其益》等文章,並配以七幅法輪功學員心得交流會及煉功的彩色照片。 |
1999年1月 | 《法輪佛法(在北美首屆法會上講法)》由青海人民出版社出版發行。 |
1999年1月 | 《法輪佛法(在歐洲法會上講法)》由青海人民出版社出版發行。 |
1999年1月 | 李洪志先生詩作《洪吟》由青海人民出版社出版發行。書中收入了李洪志先生1976年12月至1998年11月的詩作72首。 |
1999年2月21、22日 | 李洪志先生在美國洛杉磯演講答疑。演講答疑內容後整理為《法輪佛法(在美國西部法會上講法)》出版。 |
1999年3月4日 | 哈爾濱市法輪功輔導總站被哈爾濱市公安局評為拾金不昧先進單位。 |
1999年3月27、28日 | 李洪志先生在美國紐約演講答疑。演講答疑內容後整理為《法輪佛法(在美國東部法會上講法)》出版。 |
1999年3月 | 《法輪佛法(在長春輔導員會議上講法)》由法輪佛法出版社出版發行。 |
1999年3月 | 《法輪佛法(在新加坡法會上講法)》由法輪佛法出版社出版發行。 |
1999年3月 | 《法輪佛法(在瑞士法會上講法)》由法輪佛法出版社出版發行。 |
1999年4月11日 | 何祚庥在中國天津教育學院《青少年博覽》雜誌上發表題為《我不贊成青少年練氣功》的文章,再次引述1998年在北京電視台用過的已被證明為不實的例子批判法輪功。 |
1999年4月18日 | 天津法輪功學員前往天津教育學院及其它相關機構反映法輪功實情。幾天內計有幾千名法輪功學員到場。 |
至24日 | |
1999年4月23、24日 | 天津市公安局動用300多名防暴警察毆打驅散反映情況的法輪功學員,抓捕45人。部分法輪功學員流血受傷。 |
1999年4月25日 | 萬餘名來自北京、天津、河北等地的法輪功學員前往北京國務院信訪辦公室所在地中南海外上訪。國務院總理朱鎔基出面接待。上訪代表提出三點要求:釋放天津被捕法輪功學員;給法輪功修煉群眾一個寬鬆的修煉環境;允許出版法輪功書籍。天津被捕學員當天得到了釋放。上訪法輪功學員於晚九點左右離開。 |
1999年4月25日當夜 | 中共中央總書記江澤民致信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及其他有關領導,稱“共產黨如果戰勝不了法輪功,那將是天大的笑話”。這封信被當作內部文件層層向下傳達。 |
1999年4月27日 | 大連市上萬名法輪功學員在大連華北路進行集體煉功,聲援北京4月25日上訪活動。 |
1999年5月1日、2日 | 來自12個國家和地區的約2500名法輪功學員在澳洲悉尼召開心得交流會,李洪志先生出席並演講、答疑。演講答疑內容後整理為《法輪佛法(在澳大利亞法會上講法)》出版。 |
1999年5月2日 | 李洪志先生在澳大利亞悉尼Darling Harbour國際會議中心接受了中英文媒體的採訪並回答記者提出的問題。 |
1999年5月8日 | 李洪志先生在紐西蘭演講答疑。演講答疑內容後整理為《法輪佛法(在紐西蘭法會上講法)》出版。 |
1999年5月23日 | 李洪志先生在加拿大多倫多大學演講答疑。演講答疑內容後整理為《法輪佛法(在加拿大法會上講法)》出版。 |
1999年5月30日 | 由海外法輪功學員創辦的中英文法輪功網站明慧網開通。 |
1999年6月6日 | 中國當局首次審訊100多名參加過“4.25”上訪的法輪功學員。 |
1999年6月7日 | 江澤民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上講話,稱“法輪功問題有很深的政治社會背景乃至複雜的國際背景”,“是1989年那場政治風波以來最嚴重的一次事件”。講話內容於6月13日在中共內部秘密傳達。 |
1999年6月10日 | “中央610辦公室” 成立,其任務為專門策劃和驅動對法輪功的大規模鎮壓。鎮壓開始後,“610辦公室”被定為正部級常設機構。全國各級“610”機構數以萬計,專職兼職工作人員達百萬規模,經費充分滿足,權力超乎一般政府部門和公檢法部門,只服從於黨委,並直接對上一級“610”負責。其職能是“指導和協調公、檢、法、司法、安全各部門偵查、抓捕、起訴、審判等處理法輪功工作的一切活動”。 |
1999年6月14日 | 中共中央辦公廳及國務院辦公廳信訪局負責人發表講話,稱人們有權相信或不相信某種功法,並表示即將鎮壓法輪功的傳說是謠言。 |
1999年6月18日 | 千餘名法輪功學員從遼寧本溪市啟程進京上訪,本溪公安層層設卡堵截,致28次進京列車被堵在瀋陽火車站一個多小時。經過警察地毯式大搜捕之後,500餘名學員突破封鎖於6月19日抵京到國務院信訪辦集體上訪。該事件驚動了中央,被稱為“6.19”事件。 |
1999年6月25日 | 美國芝加哥市市長宣布“芝加哥李洪志大師日”, 美國伊利諾思州州長致信李洪志先生表示嘉獎, 美國伊利思諾州財務長授予李洪志先生傑出服務獎, 美國芝加哥市市長致信李洪志先生表示歡迎信。李洪志先生髮表了演講並表示感謝。 |
1999年6月26日 | 李洪志先生在美國芝加哥演講答疑。演講答疑內容後整理為《法輪佛法(在美國中部法會上講法)》出版。 |
1999年7月3、4日 | 法輪大法歐洲心得交流會召開。 |
1999年7月14日 | 濰坊及周邊地區幾千名法輪功學員,到濰坊市政府信訪辦上訪。7月15日凌晨,得到了市政府簽章書面正式答覆,公文內容包括:不在公開發行的報刊上攻擊法輪功,准許法輪功學員在公共場所煉功,准許法輪功資料在內部發行,不對上訪學員進行打擊報復。 |
1992年5月 | 法輪功傳至40多個國家,學煉法輪功的人數達到7000萬至1億。 |
至1999年7月 | |
1999年7月19日 | 江澤民在高層會議中正式宣布定案,全面取締法輪功。 |
1999年7月20日 | 中國全國統一大規模對法輪功輔導員的抓捕和抄家行動開始,同日,數萬名法輪功學員聞訊後到國務院信訪辦上訪被抓捕,並被關押於北京市豐臺體育館、石景山區體育館等各大體育館。 |
1999年7月20日起 | 來自美國、加拿大、歐洲、以色列、新加坡澳洲、台灣及大陸的法輪功學員到美國首都華盛頓,向中國駐美國大使館,各國大使館、國際機構以及美國政府和國會議員呼籲給予法輪功學員道義上的支持。 |
1999年7月21日 | 日本關東地區近百名法輪功學員來到中國駐日大使館遞交緊急呼籲書。 |
1999年7月22日 | 鎮壓正式開始。中共黨報《人民日報》刊出了《李洪志其人其事》的長篇批判文章,民政部發布“關於取締法輪大法研究會的決定”的通告,公安部發布“六禁止”通告,包括“禁止任何人在任何場所懸掛、張貼宣揚法輪大法(法輪功)的條幅、圖象、徽記和其它標識;禁止任何人在任何場合散發宣揚法輪功的書刊、音像製品和其它宣傳品;禁止任何人在任何場合聚眾進行‘會功’、‘弘法’等法輪功活動;禁止以靜坐、上訪等方式舉行維護、宣揚法輪功的集會、遊行、示威活動;禁止捏造或者歪曲事實、故意散布謠言或者以其它方式煽動擾亂社會秩序;禁止任何人組織、串聯、指揮對抗政府有關決定的活動”,中共中央發布“關於共產黨員不准修煉‘法輪大法’”的通知。各地公安繼續抓捕法輪功學員,或強行將他們帶到警察局觀看電視宣傳,抄家、抄書,焚燒法輪功書籍和音像資料等。同時數以幾十萬計的法輪功學員開始走向北京和各地方政府部門和平請願。請願群眾被驅散或抓捕。 |
1999年7月22日 | 李洪志先生髮表《我的一點聲明》,呼籲各國政府、國際機構和善良的人們幫助解決在中國發生的危機。同日在紐約接受英國廣播公司採訪。 |
1999年7月22日 | 人權監測委員會強烈譴責中國政府禁止法輪功活動。 |
1999年7月 | 法輪大法日本及舊金山心得交流會分別於中國政府宣布取締法輪功之時召開。參會學員繼續開會並呼籲國際社會給予中國法輪功學員以人道支持。 |
1999年7月23日 | 李洪志先生在紐約新聞發布會上講話。加拿大向中國外交部遞交抗議信,譴責鎮壓法輪功。 |
1999年7月23日 | 日本法輪功學員在東京舉行新聞發布會,十幾家新聞媒體到場。 |
1999年7月23日起 | 德國各地的法輪功學員先後向波恩中國駐德國大使館遞交呼籲信、向德國外交部呼籲並在柏林舉行新聞發布會。 |
1999年7月24日 | 法輪功學員在美國華盛頓中國大使館附近的Hilton飯店會議廳裡舉行了新聞發布會,多家中西媒體到會,另有1000餘名在首都廣場國家藝術館和航天館之間的草坪接受多家中英文媒體採訪。 |
1999年7月24日 | 美國西部法輪大法修煉心得交流會在加州聖荷西市召開。來自世界各地的100多名學員以及約400名欲解法輪大法的人士參會,十幾家中英文媒體到會採訪。 |
1999年7月25日 | 李洪志先生在紐約接受法國國際廣播電台專訪。 |
1999年7月27日 | 李洪志先生托人向中國駐美大使館轉交一封署名信,敦促中國政府立即停止對法輪功的打壓,用和平對話方式解決問題。 |
1999年7月27日 | 美國國務院發表聲明,呼籲中國政府在對待法輪功的問題上採取克制態度。 |
1999年7月28日 | 中國公安部發出對李洪志先生的國際通輯令,指控他試圖推翻政權。國際刑警組織拒絕對此協助。5000多名大連法輪功學員到大連市政府前人民廣場呼籲停止迫害。 |
1999年7月27日至8月1日 | 來自紐約、新澤西和康州的200多名法輪功學員在紐約聯合國對面廣場呼籲停止迫害法輪功。 |
1999年7月29日 | 美國法輪功學員在華盛頓DC召開新聞發布會,呼籲停止鎮壓。 |
1999年7月29日至8月6日 | 加拿大溫哥華法輪功學員在溫哥華藝術館外連續九天呼籲世人了解法輪功真相。十幾家新聞媒體到場採訪並作正面報導。 |
1999年7月31日 | 李洪志先生髮表聲明對中國政府通過國際刑警組織通緝深表遺憾。 |
1999年7月31日、8月7日、8月8日 | 法國法輪功學員在巴黎鐵塔對面的人權廣場呼籲世人給予支持和幫助法輪功。法國電視台、電台、國際廣播電台、法新社等新聞媒體到場採訪。 |
1999年8月4日 | 聯合國世界公民聯合會提出議案,譴責中國侵犯人權與基本自由。 |
1999年8月6日 | 25位美國參議員聯名致信江澤民,要求停止鎮壓法輪功。 |
1999年8月7日 | 首屆英文法輪大法交流會在美國新罕布夏召開。約60人到會。 |
1999年8月8日 | 美國新澤西州澤西市市長向法輪功頒發自鎮壓以來第一個褒獎節日“李洪志日”。 |
1999年8月8日 | 138名法輪功學員在海南省海口市萬綠園公開集體煉功,並在被公安團團圍住後堅持煉完。該事件後被稱為“海口8.8事件”。 |
1999年8月14日 | 200多名法輪功學員在華盛頓中心廣場大草坪舉行大型集體煉功和心得交流會,慶祝華盛頓哥倫比亞特區市長將8月9日到13日定為“法輪大法周”、巴爾的摩市長將8月13日定為“李洪志日”、馬裡蘭州州長於8月14日向李洪志先生頒發“榮譽市民”證書及費城市長將8月16日定為“法輪大法日”。 |
1999年8月16日 | 中國黑龍江省佳木斯市樹人中學高一二班17歲女學生陳英在去京上訪被押返途中,被警察打罵、恫嚇,被迫跳車身亡。這是明慧網於1999等10月25日公布的第一起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案例。 |
1999年8月 | 第二次德國法會在柏林召開。 |
1999年8月29日 | 英國法輪大法心得交流會召開。來自英國、愛爾蘭、瑞典、瑞士、法國等地的300多名學員參會。 |
1999年9月 | 來自紐西蘭、澳大利亞、瑞典、台灣、新加坡、日本等國的200多名法輪功學員聚集到紐西蘭向前來參加APEC會議的江澤民抗議。 |
1999年9月18、19日 | 首屆獨立國協法輪大法心得交流會召開。來自俄羅斯、烏克蘭、拉脫維亞、哈薩克斯坦、瑞典及中國等地的200餘名學員參會。 |
1999年10月9日 | 首屆新澤西州和費城英語法輪大法修煉心得交流會在新澤西州立羅格斯大學召開。百餘名學員參會。 |
1999年10月12日 | 休士頓法輪大法修煉心得交流會召開。100多名學員參會。 |
1999年10月16日 | 明慧網上刊出第一起法輪功學員被關入精神病院的報導。江蘇省法輪功學員誠種於1999年9月28日被帶到武進市(縣)第三人民醫院(精神病專科醫院)被強制服藥及上電刑。 |
1999年10月16、17日 | 大紐約地區召開紀念李洪志老師紐約講法三週年修煉心得交流會,近600名學員參會。 |
1999年10月24日 | 首屆北歐法輪大法心得交流會在瑞典哥得堡市召開。來自瑞典、丹麥和挪威等國的100名學員參會。 |
1999年10月25日 | 中國中央電視台《新聞聯播》播出了江澤民在法國訪問時答法國費加羅報記者時的講話,稱“法輪功就是邪教”。數百名法輪功學員在看完節目後到天安門廣場及人民大會堂上訪被捕。 |
1999年10月26日 | 中國各大官方媒體以“法輪功就是邪教”為題在頭版頭條刊載了江澤民的講話。外界普遍認為這代表著中國官方對法輪功的定性。近千名法輪功學員走上天安門、信訪辦被捕。 |
1999年10月27日 | 《人民日報》刊登特約評論員文章《“法輪功”就是邪教》。約600名法輪功學員在天安門展開橫幅被捕。17名法輪功學員在天安門城樓上展開法輪功橫幅,其中15名北京法輪功學員後被判4個月至兩年監禁,另兩名外地學員被押回原籍關押。 |
1999年10月28日 | 約30名法輪功學員於北京郊區舉行了秘密新聞發布會,以真名和真實形像接受了來自美聯社、路透社、法新社、紐約時報等西方主要媒體駐京記者的採訪和拍照,第一次將鎮壓法輪功的詳情從中國內地公布於西方媒體。美聯社及路透社當天向外發布了消息,《紐約時報》、《南華早報》和歐洲數家報紙次日刊登了新聞發布會的報導和大幅照片。參加發布會的學員後來陸續被捕,其中丁延、蔡銘陶於2000年被迫害致死,谷林娜被判刑四年,蔣朝暉、張珂被判刑三年,劉冬梅被勞教三年,雷曉婷被判刑兩年。余者下落不明。 |
1999年10月30日 | 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了《關於取締邪教組織、防範和懲治邪教活動的決定》,各大媒體公布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組織和利用邪教組織犯罪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決定”和“解釋”未提及法輪功,但被外界認為是鎮壓法輪功的法律依據。 |
1999年11月1日 | 中國司法機關通過媒體公布已被關押數月的原法輪功研究會四名成員李昌、王治文、紀烈武、姚潔等四人被執行逮捕。 |
1999年11月6日、7日 | 澳洲首屆英文修煉心得交流會在黃金海岸召開。來自澳洲各地及廣州、香港、加拿大、紐西蘭等地的250多名學員參會。 |
1999年11月12日 | 首次對法輪功學員判刑,四名法輪功學員宋岳勝、陳元、江詩龍、梁玉琳被判監禁兩到十二年不等。另有數百名學員被處以勞動教養三年。 |
1999年11月18、19日 | 美國眾議院、參議院分別通過了要求中國政府停止鎮壓法輪功的218號參眾兩院共同決議案及相關的217號決議案。 |
1999年11月19日 | 百餘名來自中國13個省市及澳大利亞、美國、瑞典等國的法輪功學員聚集在廣州,準備召開心得交流會。在會議正式召開之前的25日,警察闖進了他們的住所之一,逮捕了在場的17名法輪功學員。其中一名學員趁警察搜查房間之際緊急將大會所有發言稿用電子郵件發與明慧網後將手提電腦從窗戶拋到樓下。交流會15名學員的發言稿、會議開幕詞、閉幕詞後來全部在明慧網上發表並在全球法輪功學員中廣為流傳,其中閉幕詞寫於獄中。 |
至25日 | |
1999年11月28日 | 法輪大法西雅圖法會召開。來自世界各地的700多名大法學員參會並於會後舉辦新聞發布會。 |
1999年12月3日 | 傳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將開庭審理李昌、王治文、紀烈武、姚潔,千餘名法輪功學員聞訊到場要求旁聽被捕。 |
1999年12月4、5日 | 澳洲墨爾本首屆法輪大法心得交流會召開。 |
1999年12月6日 | 北京房山區52名法輪功學員被關進周口店精神病醫院。 |
1999年12月12日 | 來自20多個國家的1000多名法輪功學員在香港舉行心得交流會、請願集會及大型煉功等活動,並向中國政府遞交請願信。 |
1999年12月18日 | 蘭州市約108名法輪大法弟子在蘭州市召開一年一度的蘭州法輪大法法會。 |
1999年12月25日 | 新加坡1999年法輪大法修煉心得交流會召開。約130本地學員和來自馬來西亞、澳州的學員代表及對法輪功感興趣的人士參會。 |
1999 年 12 月25、26日 | 法輪大法台灣修煉心得交流會在台北師大體育館召開。來自台灣各地的1000多名學員及美國、澳大利亞、日本、新加坡、香港等地的海外功友及社會各界人士參會。 |
1999年12月26日 | 北京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以“利用邪教妨礙法律實施罪”等罪名分別判處原法輪功研究會成員李昌、王志文、紀烈武和姚潔18年、16年、12年和7年有期徒刑。同日法庭外千餘名要求旁聽的法輪功學員被捕。 |
1999年12月31日 | 數千名來自全國各地、40餘名來自日本及幾十名來自台灣、澳大利亞的法輪功學員到天安門廣場煉功、展示法輪功橫幅被捕。 |
至2000年1月1日 | |
2000年1月1日 | 波士頓2000年法輪大法法會召開。約500名學員參會。 |
2000年1月3日 | 一名法輪功學員成功地將法輪旗懸掛於戒備森嚴的天安門城樓毛澤東巨幅畫像上方兩分鐘。 |
2000年1月5日 | 法新社報導,中國海外秘密情報人員已搜集了1000多個海外法輪功學員的黑名單。 |
2000年1月9日 | 三名澳大利亞西人法輪功學員到北京新華社總部遞交呼籲信而被扣留、審訊,之後被押解出境。這是第一起西人法輪功學員到中國為法輪功呼籲事件。 |
2000年1月19日 | 明慧網發表李洪志先生在山中打坐的照片,照片說明為“1999年7月20日後,師父離開紐約,在山中靜觀世間。” |
2000年1月19日 | 來自中國各地及海外回國大法弟子共100多人在北京城區召開法會。 |
2000年2月4、5日 | 數千名中國各地及來自美國、日本、澳大利亞的法輪功學員在天安門廣場請願被暴力抓捕。 |
2000年2月12日 | 拉托維亞法會在首都裡加召開。 |
2000年2月12、13日 | 蒙特婁法輪大法修煉心得交流會召開。260多名學員參會。 |
2000年2月19、20日 | 北加州學法心得交流會在加州大學柏克萊分校舉行,近400名學員參會。 |
2000年2月20日 | 2000年南加州法輪大法心得交流會召開。 |
2000年3月20、21日 | 500餘名世界各地法輪功學員於日內瓦聯合國人權會議第56屆年會開幕當天在聯合國大廈外煉功、呼籲停止鎮壓並召開心得交流會和新聞發布會。 |
2000年3月23日 | 國際特赦組織在香港強烈譴責中國鎮壓包括法輪功在內的精神運動。 |
2000年4月 | 法輪功學員以世界公民協會成員身份在第56屆聯合國人權大會上就中國政府鎮壓修煉法輪功婦女的問題作專題發言。 |
2000年4月13日 | 至少200名法輪功學員在天安門廣場為敦促聯合國人權委員會表決譴責中國人權議案被捕。 |
2000年4月15日 | 河北省某縣幾十名學員舉行心得交流會。 |
2000年4月16日 | 湖北省某地學員舉行了法輪大法修煉心得交流會,得知消息的90多名學員參會。 |
2000年4月22日 | 紐約法輪大法修煉心得交流會在曼哈頓喜來登飯店召開。千餘名學員參會。 |
2000年4月25日 | 北京出動3000警力在天安門廣場布防。百餘名法輪功學員到天安門請願被捕。海外法輪功學員舉辦活動紀念“4.25”周年。 |
2000年5月13日 | 海外十幾個國家和城市的法輪佛學會共同決定將每年的5月13日定為“世界法輪大法日”。中國大陸幾百名法輪功學員到天安門請願被捕。 |
2000年5月22日 | 李洪志先生自鎮壓後首次發表寫於1999年10月12日的詩作《心自明》。 |
2000年5月 | 法輪功網站新生網成立。 |
2000年6月16日 | 李洪志先生經文《走向圓滿》發表。 |
2000年6月17日 | 2000年芝加哥法輪大法修煉心得交流會召開。 |
2000年6月18日 | 黑龍江省大慶市近500名法輪功學員在大慶石油管理局門前鐵人廣場集體煉功。 |
2000年6月25日 | 台灣北區修煉心得交流會在台北三興國小體育館召開。上千名學員參加。李洪志先生向大會發來傳真。 |
2000年6月29日 | 李洪志先生經文《預言參考》發表。 |
2000年7月2日 | 李洪志先生經文《隨意所用》發表。 |
2000年7月5日 | 李洪志先生經文《排除干擾》發表。 |
2000年7月21日 | 李洪志先生經文《昭示》發表。 |
2000年7月22日 | 來自加拿大、新加坡、澳洲、日本、法國、台灣、美國等近10個國家和地區的上千名法輪功修煉者在華盛頓DC召開心得交流會。 |
2000年7月 | 加拿大總督伍冰枝(Adrienne Clarkson)寫賀信祝賀法輪大法周。 |
2000年8月10日 | 李洪志先生經文《理性》發表。 |
2000年8月12日 | 李洪志先生經文《去掉最後的執著》發表。 |
2000年8月12日至22日 | 法輪大法書籍參加一年一度印度德裡書展。 |
2000年8月 | 法輪大法信息中心在美國紐約成立。 |
2000年8月 | 加拿大副總理荷伯·格雷(Herb Grey)及加拿大司法部長、文化傳承部長等多位內閣部長共寫信70封祝賀加拿大法輪大法周。 |
2000年8月26、27日 | 第二屆俄羅斯獨立國協法輪大法心得交流會在俄羅斯聖彼得堡召開。來自俄羅斯近20個城市及瑞典的300多名法輪功學員參會。 |
2000年8月 29日 | 香港法輪功學員朱柯明和北京法輪功學員王傑向中國最高檢察院起訴江澤民、中共組織部長曾慶紅、中央政治局秘書羅幹,指控三人違反法紀迫害法輪功,並提出了撤銷對李洪志先生的通緝令、撤銷公安部違反憲法的“六禁止”通告、釋放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追究江、曾、羅等三人的法律及刑事責任等六項起訴要求。 |
2000年9月4日 | 紐約法輪大法修煉心得交流會在曼哈頓世貿中心Marriott飯店召開。來自北美各地、亞太地區及歐洲各國逾1500名中西人大法弟子到會。 |
2000年9月7日 | 朱柯明和王傑在北京被捕。 |
2000年9月 | 30多個國家近2000名法輪功學員聚集於紐約,向前來參加聯合國“千喜年高峰會”的中國代表團請願,並舉行了新聞發布會、遊行、集體煉功等一系列活動。 |
2000年9月17日 | 全澳法會在悉尼召開。來自澳洲、香港、澳門、新加坡、紐西蘭、台灣及中國大陸的400多名學員參會。 |
2000年10月1日 | 數千名中國大陸法輪功學員在天安門廣場請願被捕。 |
2000年10月6日 | 數千名中國大陸法輪功學員在天安門廣場請願被捕。 |
2000年10月8日 | 由法輪功學員主辦的法輪大法電台在美國舊金山開播。 |
2000年10月 | 中國遼寧省瀋陽馬三家勞改所為強迫法輪功學員放棄法輪功而將18名女法輪功學員扒光衣服後投入男牢房。 |
2000年10月 | 美國、英國等地超過30名議會議員及大學教授提名李洪志先生及其弟子為2001年度諾貝爾和平獎候選人。 |
2000年10月中旬 | 大陸某縣80多名大法弟子召開法會。 |
2000年10月15日 | 休斯頓紀念“李洪志日”四周年法會召開。 |
2000年10月16日至22日 | 美國西部法輪大法周暨美西修煉心得交流會召開。 |
2000年10月21日 | 800多名法輪功學員在美國舊金山舉行心得交流會。李洪志先生自鎮壓後首次再度出席交流會並發表演講。演講內容後收入李洪志先生著作《導航》。 |
2000年10月22日 | 李洪志先生經文《窒息邪惡》發表。 |
2000年10月26日 | 為抗議法輪功被打為“邪教”周年,數百名法輪功學員天安門請願被捕。 |
2000年10月26日 | 新加坡法輪功學員召開“講清真相,向政府洪法”主題法會。近200名學員參會。 |
2000年10月28日 | 由海外法輪功學員製作的“放光明”法輪功電視節目在北美衛星電視台通過衛星和部分有線電視播放,覆蓋面包括美國、加拿大和墨西哥。 |
2000年10月29日 | 韓國法輪大法漢城地區修煉心得交流會召開。來自漢城、大邱、廣州等地的100多名學員參會。 |
2000年10月30日 | 法輪功電視節目《法輪功真實的故事(1)》在美國維吉尼亞州費郡30台國際節目首次開播。 |
2000年11月2日 | 中國法院以非法印刷、售賣書籍罪分別判處印刷法輪功出版物的梁建田(音譯)和劉景頌(音譯) 無期及20年徒刑。 |
2000年11月3日 | 李洪志先生經文《在美國西部法會上講法》發表。 |
2000年11月18日 | 迎接新紀元北京法會召開。新加坡法輪佛學會主辦面向公眾的心得交流會,近500人參會。 |
2000年11月19日 | 法輪大法正見網成立。 |
2000年11月19日 | 山東大法弟子召開法會。來自九個地區的幾十名學員參會。 |
2000年11月 | 美國“法輪功之友”協會成立。 |
2000年11月29日 | “澳洲公眾支持法輪大法信仰權利”協會成立。 |
2000年12月 | 《法輪功挑戰中國》一書上市,作者為曾四度獲艾美獎的美國記者丹尼.謝契特(Danny Schechter)。這是第一本試圖全面反映法輪功問題的英文書。 |
2000年12月9日 | 北美五大湖法輪大法修煉心得交流會在安娜堡召開,李洪志先生到場演講。演講內容後收入《導航》。 |
2000年12月18日 | 李洪志先生經文《在北美大湖區法會上講法》發表。 |
2000年12月23日 | 18個國家和地區的3000多名法輪功學員在台灣台北市舉行心得交流會。這是台灣首度舉辦跨國修煉心得交流會。副總統呂秀蓮到場致詞。 |
2000年12月23至26日 | 法輪大法2000年亞太地區修煉心得交流會在在台北中正紀念堂召開。來自五大洲的3000多名學員參會。副總統呂秀蓮到場致詞。會後參會學員舉行了遊行、燭光紀念會和排字活動。 |
2000年12月28日 | 第三屆德國法輪大法心得交流會在愛爾巴赫召開。 |
2000年12月30、31日 | 加拿大西部法會在溫哥華召開。200多名學員參會。 |
2000年12月31日 | 幾十名中國大陸法輪功學員在天安門廣場展開一幅長99米,寬1.5米的黃底紅字巨型橫幅,上書《洪吟》中的全部72首詩作。同日約1500名法輪功學員在天安門廣場請願被捕。 |
2001年1月1日 | 李洪志先生經文《忍無可忍》發表。 |
2001年1月1日 | 至少有700名大陸法輪功學員天安門請願被捕。警察一度平均兩分鐘逮捕一名請願學員。 |
2001年1月10日 | 加拿大籍法輪功學員張崑崙教授在中國被判三年勞教近兩個後通過加拿大政府的干預提前獲釋。這是第一起國際社會成功營救法輪功學員的案例。 |
2001年1月 | “加拿大法輪功之友”協會成立。 |
2001年1月4日 | 專事揭露迫害法輪功案例和責任人的網站《法網恢恢》正式運行。 |
2001年1月13日 | 第一份公開真實姓名聲明在高壓下所簽署的不利於法輪功或放棄法輪功的文字材料作廢的“嚴正聲明”發表於明慧網。 |
2001年1月13、14日 | 法輪大法2001年香港修煉心得交流會召開。來自23個國家的1200餘名學員參會並舉行了遊行、集體煉功和排字等活動。 |
2001年1月14日 | 李洪志先生經文致香港法會經文《賀詞》發表。 |
2000年1月14日 | 來自23個國家的逾千名法輪功學員在香港舉行心得交流會並遊行抗議迫害。 |
2000年1月15日 | 歐洲議會通過決議要求停止鎮壓法輪功。 |
2001年1月23日 | 震驚中外的“天安門自焚”慘案發生。中國官方通訊社新華社一小時後向海外發布消息,稱5名法輪功學員在天安門自焚,後改為7名。同日,法輪大法信息中心發表題為“中共製造自焚慘案,新華社造謠陷害法輪功”的聲明,呼籲對事件進行第三方獨立調查。 |
2001年1月23日 | 第一屆基輔法輪大法心得交流大會召開。80多人參會。 |
2001年1月24日 | 塞班島新春心得交流會召開。 |
2001年1月27日 | 維吉尼亞州舉辦首屆法輪大法心得交流會,200多名學員參會。 |
2001年1月27、28日 | 奧蘭多首次英文法輪大法心得交流會在佛羅裡達州奧蘭多市召開。 |
2001年2月1日 | 愛爾蘭法輪大法學會成立。 |
2001年2月4日 | 美國《華盛頓郵報》發表由菲力普.P.潘(Philip P. Pan)撰寫的報導《自焚的火焰照亮了中國的黑幕--當眾自焚的動機乃為加強對法輪功的鬥爭》,指無人見過“自焚”中死去的劉春玲練法輪功。 |
2001年2月12日 | 李洪志先生經文《正大穹》發表。 |
2001年2月17、18日 | 2001年美西法輪大法心得交流會於洛杉磯帕薩迪納(PASADENA)市人民劇場召開。1000多名學員參會。 |
2001年3月3、4日 | 全日法輪大法心得交流會在大坂召開。來自日本各地的100多名學員參會。 |
2001年3月4日 | 李洪志先生經文《強制改變不了人心》發表。 |
2001年3月10日 | 新英格蘭地區法輪大法修煉心得交流會召開。 |
2001年3月14日 | 法輪功獲美國人權組織自由之家“團體宗教自由獎”。 |
2001年3月18日至20日 | 歐洲法輪大法交流會是在日內瓦召開。約1500名各國法輪功學員參會並向聯合國人權大會請願。 |
2001年3月19日 | 李洪志先生致歐洲法會經文《致詞》發表 |
2001年4月5日、6日 | 法輪功學員分別以世界公民協會和自由之家代表身份在日內瓦聯大人權大會上就鎮壓法輪功問題發言。 |
2001年4月 | 愛爾蘭“趙明之友”社團成立並舉辦徵集簽名、遊行等呼籲解救回中國探親時被捕的愛爾蘭三聖學院研究生、法輪功學員趙明的活動。 |
2001年4月10日 | 李洪志先生經文《建議》發表。 |
2001年4月10日 | 來自美國和英國的精神病醫生在日內瓦舉行新聞發布會,譴責中國使用精神病院監禁法輪功學員。 |
2001年4月15日 | 澳大利亞墨爾本第二屆法輪大法修煉心得交流會召開。近200名本地學員及部分悉尼學員、社會人士參會。 |
2001年4月16日 | 《華爾街日報》由伊恩·詹森(Ian Johnson)撰寫的有關打壓法輪功的報導獲美國新聞界最高榮譽普立茲獎中的“最佳國際新聞報導獎”,報導中被採訪的主要人物、法輪功學員張學玲一星期後在中國被判處三年勞教。 |
2001年4月 | “法輪大法波羅地海協會”已宣告正式成立。 |
2001年4月18日 | 中國湖北省麻城市白果鎮王華君、李學春、黃建勇等四名法輪功學員被毆打、折磨致死,其中王華君在被打得奄奄一息後被拖到該鎮金源廣場的政府門前燒上汽油燒死,警察對圍觀群眾宣稱這是法輪功學員“自焚”。另兩名法輪功學員被警察用摩托車高速拖拉。 |
2001年4月22日 | 2001年法輪大法紐約地區心得交流會在喜來登飯店(Sheraton Hotel)的紐約大廳(New York Ballroom)召開。來自全美各地及加拿大、澳洲、香港的大法弟子1000餘人參會。 |
2001年4月24日 | 李洪志先生經文《大法弟子的正念是有威力的》發表。 |
2001年4月27日 | 法輪大法書籍在日內瓦參加一年一度大型國際書展。 |
2001年5月3日 | 美國總統布希首次針對宗教鎮壓問題譴責中國迫害法輪功。 |
2001年5月 | 約600餘名法輪功學員會集香港,向前來參加會議的江澤民抗議鎮壓。另有95名法輪功學員被拒入港。 |
2001年5月9、10日 | 全俄及原蘇聯地區各國法輪大法心得交流會在莫斯科召開。來自23個城市和地區的近百名學員參會。 |
2001年5月11日 | 由丹尼.謝契特(Danny Schechter)製作的獲“獨立公共廣播市民”全國紀錄片競選獎的56分鐘紀錄片《法輪功對中國的挑戰》 在紐約公演。《紐約時報》發表影評稱這部記錄片與中國政府的觀點相反,它提供了大量充實的證據證實法輪功不是邪教。 |
2001年5月12日 | 密蘇裡首屆修煉心得交流會召開。 |
2001年5月13日 | 約300名法輪功學員天安門請願被捕。 |
2001年5月13日 | 2001年韓國全國法輪大法心得交流會在大邱召開。 |
2001年5月19日 | 李洪志先生經文《弟子的偉大》發表。千餘名法輪功學員在加拿大渥太華舉行心得交流會,李洪志先生到場並演講。演講內容後收於《導航》。“發正念”首次被提出。 |
2001年5月20日 | 李洪志先生經文《在2001年加拿大法會上講法》發表。 |
2001年5月23日 | “秘魯法輪大法學會”獲准成立。 |
2001年5月24日 | 李洪志先生被《亞洲週刊》評為亞洲50名最有影響力人物之首。 |
2001年5月27日 | 全球法輪功學員首次統一時間發正念。 |
2001年5月30日 | 江澤民因鎮壓法輪功等罪行被國際特赦組織列為2000年度五個“人權惡棍”之一。 |
2001年5月30日 | 中國大陸北方某市召開了心得交流會,100餘名學員參會。 |
2001年6月2日至10日 | 法輪大法書籍在新加坡參加第十六屆世界書展。 |
2001年6月4日 | 針對法輪功學員大量向民眾散發法輪功資料的情況,中國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發布“關於辦理組織和利用邪教組織犯罪案件具體應有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可以對散發、製作傳單、DVD、VCD、CD光碟者處以“煽動分裂國家罪”及“顛覆國家罪”。 |
2001年6月6日 | 李洪志先生經文《不政治》發表。 |
2001年6月9日 | 多倫多法輪大法修煉心得交流會在加拿大多倫多大學地球科學物理中心召開。 |
2001年6月10日 | 全球法輪功學員統一固定北京時間每星期日同時發正念。 |
2001年6月12日 | 李洪志先生經文、發正念說明《發正念兩種手印》發表。 |
2001年6月14日 | 李洪志先生經文《什麼是功能》發表。 |
2001年6月14日 | 2001年北歐法輪大法心得交流會在哥德堡市召開。 |
2001年6月15日 | 23個國家的600多名法輪功學員於歐盟首腦高峰會議期間聚集於瑞典哥德堡,舉行大型環城遊行及新聞發布會,首次提出“SOS全球救援計劃”,以喚起國際社會對中國虐殺和迫害法輪功修煉者的關注。 |
2001年6月 | 河南大法弟子在周口市某賓館舉辦法會。 |
2001年6月17日 | 李洪志先生致北歐法會經文《致北歐法會全體學員》發表。 |
2001年6月20日 | “萬家慘案”在中國哈爾濱萬家勞教所發生,李秀琴、張玉蘭、趙雅雲等3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8名在昏迷中被秘密送往醫院,另有4名被送往男隊隔離。因勞教所嚴密封鎖消息,外界一度以為15名法輪功學員已全數被迫害致死。 |
2001年6月20日至22日 | 法輪大法書籍參加澳大利亞一年一度全國書展。 |
2001年6月23、24日 | 2001年芝加哥法輪大法修煉心得交流會召開。 |
2001年6月24日 | 李洪志先生經文《大法堅不可摧》發表。 |
2001年6月24日 | 從中國廣東博羅某勞改農場逃出的身負重傷的廣東保安法輪功學員覃永潔搭乘一艘貨櫃船,經過約半個月的海上飄泊後到達美國加州長島。他身上所帶的被警察用鐵條烙傷的大面積燒傷及他的傳奇式經歷引起媒體廣泛關注。 |
2001年7月起 | 包括美洲、歐洲、澳洲、亞太地區等全球海外法輪功學員發起全球性大型徒步、汽車或自行車“SOS緊急救援中國大陸法輪功學員”行動,主路徑貫穿美洲、歐洲和亞洲地區,途經數十個國家和地區的上百個城市,行程數萬公裡,其中包括橫跨加拿大多倫多至溫哥華、蒙特婁至渥太華至紐約、多倫多至渥太華再至紐約的總行程4500公裡步行、穿越全美華盛頓至洛杉磯4828公裡步行、西雅圖至舊金山1440公裡步行、洛杉磯至舊金山800公裡步行,紐約至華盛頓400公裡步行、波士頓至華盛頓720公裡步行、縱穿美國俄亥俄州辛辛那提市至克裡夫蘭580公裡步行、秘魯首都利馬至伊卡市300公裡步行、橫跨歐洲3200公裡步行(共分三線:波士頓出發經冰島到巴黎後穿過法國、比利時、盧森堡、德國等歐洲十幾個國家,全程4594公裡;美國飛至愛沙托尼亞,再步行穿過阿托維亞,途經白俄羅斯、波蘭,至保加利亞,全程2007公英裡;加拿大飛至葡萄牙裡斯本,再步行穿越西班牙、義大利、梵蒂岡等國家,全程5135公裡)、穿越法國SOS步行、橫跨愛爾蘭SOS步行、英國愛丁堡至倫敦727公裡步行、英國倫敦至比利時布魯塞爾跨越三個歐洲國家386公裡步行、英國伯明罕市至倫敦350公裡步行、瑞典法輪市至斯得哥爾摩250公裡步行、澳大利亞悉尼至布裡斯本1086公裡步行、悉尼至坎培拉307公裡步行、紐西蘭奧克蘭至威靈頓660公裡步行、縱跨台灣400公裡步行、縱橫日本列島2300公裡步行、韓國坡州市至釜山530公裡步行、印度尼西亞班登至雅加達180公裡步行、環澳洲16000公裡汽車之旅、加拿大蒙特婁7500公裡汽車之旅、舊金山至華盛頓橫跨美洲汽車之旅、洛杉磯至華盛頓汽車之旅、環英國3194公裡汽車之旅、加拿大縱橫紐布倫斯威克省和魁北克省SOS汽車之旅、俄羅斯800公裡自行車之旅、德國馬格德堡至柏林自行車之旅、美國奧蘭多至華盛頓自行車之旅等。 |
2001年7月5日 | 美國國務院發表「法輪功在中國」新聞公告,呼籲中國釋放被關押法輪功學員。 |
2001年7月8日 | 泰國法輪大法心得交流會在曼谷召開。 |
2001年7月17日 | 中國大陸武漢法輪功學員彭亮就弟弟彭敏與母親李塋秀被虐待致死向美國聯邦紐約南區法院起訴中國湖北省公安廳長、湖北省“610辦公室” 第二號人物趙志飛。8月底,彭亮及武昌地區認識和幫助過彭亮的法輪功學員大批被捕,彭亮情況不明。 |
2001年7月8日 | 李洪志先生經文《正法與修煉》發表。 |
2001年7月17日 | 李洪志先生經文《正念的作用》發表。 |
2001年7月20日 | 國際人權協會發布新聞公告,呼籲停止對法輪功學員的虐待和屠殺。 |
2001年7月21日 | 來自世界30多個國家和地區的近4000名法輪功學員在美國華盛頓特區召開心得交流會。李洪志先生到場演講。演講內容後收入《導航》。 |
2001年7月26日 | 李洪志先生經文《在華盛頓DC國際法會上講法》發表。 |
2000年7月底 | 馬三家勞教所內130多名法輪功學員為抗議勞教所拒不釋放勞教期滿法輪功學員而集體絕食。 |
2001年8月起 | 全球海外法輪功學員在各國中領館前發起絕食或靜坐請願,聲援馬三家勞教所學員,抗議鎮壓。其中加拿大溫哥華法輪功學員的晝夜24小時請願持續堅持1年零9個月,至2003年5月仍未中斷。 |
2001年8月 | 北美法輪佛法研究會聯合編輯、金蓮花出版社出版的《天地同向—褒獎法輪大法》出版,書中收入了自1992年至2001年600多個來自美國、加拿大、澳大利亞、紐西蘭、中國、俄羅斯、日本等各級政府及民間對法輪大法的褒獎中的一部分。 |
2001年8月14日 | 國際教育發展組織在聯合國倡導和保護人權附屬委員會第53屆會議中發表聲明,指天安門自焚事件是“政府一手導演”的,並譴責中國以“國家恐怖主義行為”迫害法輪功。 |
2001年8月16日 | 李洪志先生經文《正法時期大法弟子》發表。 |
2001年8月19日 | 全日第二屆法輪大法心得交流會在東京召開。 |
2001年8月23日 | 義大利法輪大法協會(Associazione Italiana della Falun Dafa)註冊成立。 |
2001年8月27日 | 美國波士頓法輪功學員何海鷹向美國伊利諾斯北區地方法庭起訴中國四川省委書記周永康酷刑迫害、謀殺法輪功學員,犯下了反人類等罪行。 |
2001年8月30日至9月5日 | 朱鎔基訪問愛爾蘭期間,愛爾蘭首相提出中國法輪功學員的人權受侵犯問題。 |
2001年9月1日 | 明慧網發布消息,歐洲法輪大法協會已正式成立。 |
2001年9月7日 | 北京數十名大法弟子召開法會。 |
2001年9月9日 | 塞班島第三次法輪大法心得交流會召開。 |
2001年9月9日 | 法輪大法網站歐洲圓明網成立。 |
2001年9月13日 | 歐洲議會提名李洪志先生為2001年薩哈洛夫思想自由獎候選人。 |
2001年9月15日 | 2001年休士頓地區法輪大法修煉心得交流會召開。 |
2001年9月23日 | 李洪志先生經文《路》發表。 |
2001年9月29至30日 | 俄羅斯第二屆大法法會在莫斯科召開。 |
2001年9月30日 | 愛爾蘭首屆法輪大法心得交流會於都柏林召開,來自英國、法國、德國、比利時、丹麥、瑞典、瑞士、美國、加拿大和澳大利亞的法輪功學員參會。 |
2001年10月2日 | 李洪志先生致俄羅斯第二期大法法會經文《致俄羅斯第二期大法法會》發表。 |
2001年10月5至7日 | 亞洲太平洋地區法輪大法修煉心得交流大會在澳大利亞昆士蘭首府布裡斯本市召開。1000多名學員參會。 |
2001年10月 | 山東省法輪功學員突破封鎖召開全省製作法輪功真相資料交流大會。 |
2001年10月8日 | 華盛頓DC召開法輪大法心得交流會。600多名學員參會。 |
2001年10月15日 | 丹麥法輪大法協會正式成立。 |
2001年10月23日 | 奧地利法輪大法協會正式成立。 |
2001年10月25日 | 比利時法輪大法協會正式成立。 |
2001年10月26日 | 李洪志先生經文《秋風涼》發表。 |
2001年10月底 | 加拿大總理克裡田(Jean Chrietien)在上海亞太經合會議(APEC)上第一次向江XX面對面提出法輪功問題, |
2001年11月11日 | 泰國法輪大法心得交流會於曼谷召開。 |
2001年11月11日 | 以色列法輪大法(法輪功)協會正式成立。 |
2001年11月20日 | 12個國家的36名西人法輪功學員會聚天安門廣場請願被暴力拘捕,一天後被驅逐出境,五年內不得再次入境。 |
2001年11月30日 | 荷蘭法輪功協會正式成立。 |
2001年12月1日 | 東南亞法會在新加坡召開。來自東南亞區域(新加坡、馬來西亞、印尼、泰國、菲律賓)及台灣、香港、日本、韓國、澳洲等國家和地區的近600名法輪功學員參會。 |
2001年12月6日 | 加拿大法輪功學員起訴大蒙特婁市中文周報《華僑時報》誹謗法輪功,法院12月10日下達保護令,要求《華僑時報》停刊詆毀法輪功言論。 |
2001年12月13日 | 李洪志先生經文《法正人間預》發表。 |
2001年12月13日 | 六名清華大學法輪功學員因用網際網路傳播法輪功資料被秘密判刑3到12年。 |
2001年12月15日 | 烏克蘭第一屆法輪大法心得交流會在基輔市召開。 |
2001年12月21日(陰曆冬至) | 中國大陸第一個“法輪大法日”在長春設立。長春市法輪功學員在主要街道懸掛法輪功橫幅上千條並播放世界法輪大法電台廣播。世界各地法輪功學員發文祝賀。 |
2001年12月21日 | 美國聯邦法院於以“缺席審判”方式判定趙志飛虐殺罪成立。 |
2001年12月21日 | 2001年台灣法會於台北世貿國際會議中心召開。台灣總統陳水扁、行政院長張俊雄致賀電。 |
2001年12月29日 | 600多名法輪功學員在美國佛州召開心得交流會,李洪志先生到場演講。佛州多個城市宣布當天、當周為“法輪大法日”和“法輪大法周”。 |
2001年12月30日 | 法輪大法首屆藝術節在佛羅裡達坦帕市召開。來自世界各地近百名法輪大法藝術家學員表演了自己創作的歌曲、器樂曲、舞蹈、電視片等作品。 |
2002年1月1日 | 日本京都法輪功學員澤弘義在天安門請願被捕。 |
2002年1月1日 | 中國重慶市法輪功學員利用有線電視台播放法輪功影片70餘分鐘。後4名有關的法輪功學員被判7至16年徒刑,一名死於拘留期。 |
2002年1月6日 | 李洪志先生經文《在美國佛羅裡達法會上的講法》發表。 |
2002年1月11日起 | 全球30多個城市數千法輪功學員舉辦新聞發布會和為期3天的燭光守夜活動,抗議22天之內被證實迫害致死案例達20起。 |
2002年1月12日 | 日本中部地區首屆法輪大法心得交流會在名古屋市召開。 |
2002年1月23日 | 加拿大西人法輪功學員康妮.齊普卡在天安門請願被捕。 |
2002年1月 | 李洪志先生著作《法輪佛法-精進要旨(二)》發表,收入了1999年5月至2001年12月的47篇短文、詩詞、對法輪功學員修煉體會的評註、致各地法會致詞、有特殊意義的照片、手印等。 |
2002年1月 | 以色列首次法輪大法修煉心得交流會在特拉維夫市(Tel Aviv)召開。50多名學員參會。 |
2001年1月 | 共有54700餘人在明慧網上發表“嚴正聲明”,每天平均140多人,最多的一天470人。 |
至2002年1月 | |
2002年初 | 重慶市江北區警察向在街上散發法輪功材料的法輪功學員開槍射擊,子彈誤傷一過路女青年。 |
2002年初 | 台灣放光明網站成立並於2002年2月2日刊登第一部由台灣放光明電視製作中心製作之《法輪大法在台灣(更新版)》。 |
2002年1月9日 | “大連法輪大法日”設立。 |
2002年1月16日 | 長春市自鎮壓以來首次公開開庭審判法輪功學員,部分法輪功學員在法院外公開噴、貼法輪功標語和傳單,近千名法輪功學員、家屬及律師走進南關區法院要求釋放被非法關押法輪功學員,致使審判未果。 |
2002年2月1日 | 2002年大紐約地區法輪大法心得交流會在紐約曼哈頓喜來登大飯店召開。來自美國各州、加拿大、台灣、瑞典、英國、德國、澳大利亞和香港等地的1300餘名中西人法輪功學員參會。李洪志先生致信祝賀。 |
2002年2月2日 | 李洪志先生致紐約法會經文《致紐約法會的賀詞》發表。 |
2002年2月4日(陰曆立春) | “遼寧法輪大法日”、“(黑龍江)阿城法輪大法日”、“江西法輪大法日”、“甘肅法輪大法日”、“河北法輪大法日”、“成都市法輪大法日”、“河南法輪大法日”、“廣州法輪大法日”、“齊齊哈爾法輪大法日”、“青島法輪大法日”、“雲南省法輪大法日”、“寧夏法輪大法日”、“湖北省法輪大法日”、“深圳法輪大法日”、“武漢法輪大法日”、“貴陽法輪大法日”、“蘭州法輪大法日”、“山東法輪大法日”、“重慶法輪大法日”、“北京法輪大法日”、“江西法輪大法日”、“甘肅法輪大法日”設立。各地法輪功學員為配合當地“法輪大法日”舉行了懸掛橫幅、噴寫標語、散發傳單等各種活動。 |
2002年2月4日至2月10日 | “石家莊法輪大法周”、“公主嶺市法輪大法周”、“瀋陽法輪大法周”設立。 |
2002年2月4日至2月11日 | “雞西市法輪大法周”、“鞍山法輪大法周”、“上海市法輪大法周”、“佳木斯法輪大法周”設立。 |
2002年2月7日 | 包括兩位中國公民、一位美國公民、兩位瑞士公民及一名法國公民在內的6名法輪功學員向北加州地區美國聯邦法院起訴北京市市長劉淇犯有折磨、酷刑、非人道及虐待行為、無故監禁、反人權、剝奪宗教及信仰自由等罪行。遼寧省副省長夏得仁被同時控告。 |
2002年2月9日 | “吉林市法輪大法日”設立。 |
2002年2月9日 | 2002年美國西部法會在鹽湖城召開。來自美國各地及加拿大和台灣的約500名法輪大法弟子參會。 |
2002年2月11日 | 李洪志先生經文《全世界大法弟子過年好!》和《大舞台》發表。 |
2002年2月11日 | 北美西人法輪功學員李偉.布萊迪(LEVI BROWDE)和傑森.勞福特斯(JASON LOFTUS)在天安門請願被捕。 |
2002年2月11日 | “煙臺市法輪大法日”設立。 |
2002年2月12日 | 李洪志先生經文《戲一台》發表。 |
2002年2月12日 | 中國黑龍江省密山市法輪功學員姜洪祿走在大街上準備懸掛法輪功橫幅時因被警察辨認出是法輪功學員而遭槍擊。後姜洪祿被判刑14年。 |
2002年2月12日(陰曆春節) | “江蘇省法輪大法日”、“(黑龍江)雙城市法輪大法日”、“大慶法輪大法日”、“(黑龍江)呼蘭法輪大法日”、“五大連池市法輪大法日”、“北安市法輪大法日”設立。 |
2002年2月13日 | 李洪志先生經文《淘》發表。 |
2002年2月14日 | 李洪志先生經文《劫》發表。 |
2002年2月14日 | 40多名西人法輪功學員在天安門廣場請願被捕。 |
2002年2月15日 | 李洪志先生經文《預》發表。 |
2002年2月16日 | 李洪志先生經文《掃除》發表。 |
2002年2月16日 | 中國遼寧鞍山市警察在抓捕三名法輪功學員的過程中,使用手槍射擊,一警察連開四槍並擊中了一學員的腿部。 |
2002年2月19日至24日 | 法輪大法書籍參加台北國際書展。 |
2002年2月23至24日 | 2002年洛杉磯地區法輪大法修煉心得交流會及“光明之春”文藝晚會召開。 |
2002年3月 | 中國長春市公安接到可當場開槍射殺懸掛橫幅或散發資料的法輪功學員的密令。後遼寧、山東警察接到同樣的密令。 |
2002年3月2日 | 第一屆印尼法輪大法修煉心得交流會在首都雅加達召開,來自10個國家與地區的700多名法輪功學員參會。 |
2002年3月5日 | 吉林省長春市有線電視網絡的八個頻道同時無間隙播出法輪功電視片《法輪大法洪傳世界》、《是自焚還是騙局》等,播放時間達四、五十分鐘。後當局抓捕了5000多名長春法輪功學員,其中劉義被打死,另有15人被判4至20年徒刑。 |
2002年3月 | 大陸北方某地召開2002年法會並確立3月21日(春分)為當地“法輪大法日”。 |
2002年3月6日(陰曆驚蟄) | “新疆法輪大法日”、“煙臺市法輪大法日”設立。 |
2002年3月7日 | 包括前奧運會銀牌得主的在內的10名澳大利亞西人法輪功學員在天安門廣場請願被捕。 |
2002年3月8日 | 李洪志先生經文《用正念看問題》發表。 |
2002年3月9日 | 由法輪功學員舉辦的首屆世界未來科學與文化大會在英國劍橋大學召開,來自德國、瑞典、比利時、法國、義大利、瑞士、丹麥、加拿大、澳大利亞、日本、台灣、美國、英國等國的法輪功學者報告了他們在生物與醫學、科學新觀念、社會與環境科學、文化與人等領域中通過修煉法輪功而獲得對科學與文化的全新認識和對事務的洞察力後而取得的全新見解和科學文化成果。 |
2002年3月10日 | 兩名澳大利亞西人法輪功學員天安門廣場請願被捕。 |
2002年3月14日 | 香港警察以“阻街”為由逮捕了包括4名瑞士法輪功學員、1名紐西蘭學員在內的16名在香港中聯辦前靜坐請願的法輪功學員。 |
2002年3月15至17日 | 馬來西亞法輪大法2002年度心得交流會召開。來自全國各地的100多名大法學員參會。 |
2002年3月19日 | 700多名法輪功學員在第58屆聯合國人權會議召開期間聚集於日內瓦請願。加拿大外交部長、荷蘭外長、德國外長在人權會上譴責中國鎮壓法輪功。 |
至22日 | |
2002年3月23日 | 趙明在愛爾蘭社會各界營救下返回愛爾蘭。 |
2002年3月23日 | 2002年歐洲法輪大法心得交流會在瑞士日內瓦召開。約1,000名來自亞太、非洲、拉丁美洲,北美洲和歐洲近40個國家的大法學員參會。 |
2002年3月30日 | 中國廣州市委機關報《廣州日報》刊登李洪志先生兩篇詩文,後責任編輯被收押。 |
2002年4月 3日 | 51名美國法輪功學員向美國首都華盛頓DC特區聯邦法院遞交法律訴狀,以民事訴訟程序控告中國國安部、公安部、中央電視台、中共駐美大使館等在美國本國對法輪功學員進行騷擾和恐嚇活動。 |
2002年4月5日 | 大陸錦州市大法弟子於李洪志先生赴錦州傳法8周年紀念日舉辦修煉心得交流會。 |
2002年4月 | 江澤民訪德,400多名來自20多個國家和地區的法輪功學員會集德國抗議鎮壓。 |
2002年4月11日 | 歐洲議會表決通過“歐盟對中國策略”報告決議案,譴責中國的人權記錄以及對包括法輪功在內的群體的鎮壓。 |
2002年4月15日 | 李洪志先生著作《北美巡迴講法》發表。 |
2002年4月16日 | 阿根廷法輪大法協會正式成立。 |
2002年4月18日 | 塞班島法輪大法佛學會成立。 |
2002年4月20日 | 中國黑龍江省哈爾濱、大慶、雙城、齊齊哈爾、牡丹江、佳木斯、鶴崗、雙鴨山、雞西等市有線電視網絡被插播法輪功真相節目,時間最長達75分鐘。 |
2002年4月25日 | 李洪志先生著作《在澳大利亞法會上講法》正式出版發行。 |
2002年4月25日 | 國際宗教自由協會代表在聯合國第58屆人權會議大會上譴責鎮壓法輪功。 |
2002年4月27日 | 李洪志先生經文《大法好》發表。 |
2002年4月27日 | 1300餘名法輪功學員在波士頓舉行心得交流會,李洪志先生到場演講。 |
2002年5月8日 | 明慧編輯部通知,從北京時間5月8日開始,全球法輪功學員每天四次於北京時間早晚6點、12點統一發正念。 |
2002年5月9日 | 愛爾蘭“法輪功之友”成立。 |
2002年5月9至19日 | 大陸湖北大法弟子連續舉行兩次法會,並用張貼標語、掛錦旗、散發真相傳單、送光碟、面對面向世人講清真相等形式紀念法輪大法傳世10周年。其中5月10日共計懸掛大法真相標語和小錦旗1000多條。 |
2002年5月11日 | 北美西北地區法輪大法心得交流會在西雅圖召開。 |
2002年5月12日 | 中國內蒙、雲南、四川、貴州、重慶、河南、湖南、青海、陝西 、甘肅等十個省的地方電視台“村村通衛星廣播電視”在轉播中央台《新聞聯播》中攻擊法輪功的節目時突然中斷三分鐘,直到節目停止。 |
2002年5月12日 | 中國山東萊西市店埠鎮後水口村法輪功學員張曉臣、張波在懸掛法輪功橫幅途中,被警察發現而遭槍擊。 |
2002年5月13日 | 世界各地法輪功學員慶祝法輪功傳世10周年,美國、加拿大、澳大利亞等地30多個城市政府頒發褒獎令、公告讚揚法輪大法,祝賀世界法輪大法日。法國西人法輪功學員瑪爾夏、加拿大蒙特婁西人法輪功學員馬紹爾在天安門廣場請願被捕。 |
2002年5月14日 | 羅馬教皇保羅二世接見法輪功學員並祝福法輪大法。 |
2002年5月18日 | 2002年加拿大法輪大法修煉心得交流會在多倫多召開。來自加拿大、歐洲、新加坡、美國、台灣、印尼、日本、俄羅斯、香港、泰國、德國、瑞典等國家的2300餘名法輪功學員參會。數十名加拿大國會議員、省議員、非政府組織發來祝賀和對“法輪大法”的褒獎。 |
2002年5月19日 | 李洪志先生經文《大法之福》發表。 |
2002年6月1日 | 李洪志先生經文《入無生之門》發表。 |
2002年6月1日至9日 | 法輪大法書籍參加新加坡世界書展。 |
2002年6月2日 | 李洪志先生經文《正念正行》發表。 |
2002年6月3日 | 李洪志先生經文《神路難》發表。 |
2002年6月7日 | 李洪志先生經文《在2002年波士頓法會上的講法》發表。 |
2002年6月 | 江澤民訪問冰島,70餘名欲入境抗議鎮壓的法輪功學員因“黑名單”一度被拒入境。冰島450名社會名流聯名登報向法輪功學員道歉,近3000名冰島民眾自發遊行抗議中國政府踐踏人權及冰島政府禁止法輪功學員入境。 |
2002年6月 | 中國大陸北方某地大法弟子連續召開法會。 |
2002年6月15至16日 | 2002年美中地區法輪大法心得交流會召開。 |
2002年6月16日 | 李洪志先生經文《天又清》發表。 |
2002年6月18日至21日 | 法輪大法書籍在悉尼參加“APA澳洲人書展”(2002 APA Australian Book Fair)。 |
2002年6月19日 | 西班牙法輪大法學會正式註冊成立。 |
2002年6月21日 | 李洪志先生經文《正神》發表。 |
2002年6月23日 | 2002年台灣北區心得交流大會召開。2000多名學員參會。 |
2002年6月23日 | 中國中央電視台的9套節目衛星頻道和四川、貴州、雲南等10個省級電視台播出了法輪功真相節目,電視畫面出現了法輪功學員煉功及“法輪大法好”字樣。 |
至30日 | |
2002年7月1日 | 李洪志先生經文《如來》發表。 |
2002年7月起 | 全球營救受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活動在世界16個國家和地區展開。後有數十名被關押在中國的法輪功學員被營救到歐洲、澳洲和北美。 |
2002年7月6日 | 法輪大法舊金山灣區心得交流會召開。來自洛杉磯(LA)、聖地亞哥(San Diego)、拉斯維加斯(Las Vegas)等和灣區的大法弟子參會。 |
2002年7月17日 | 捷克共和國法輪功學會成立。澳洲法輪大法光明網成立。 |
2002年7月22日 | 2000多名法輪功學員在美國華盛頓舉行心得交流會,李洪志先生到場演講。 |
2002年7月24日 | 美國國會以420票贊成0票反對一致通過第188號決議案,敦促中國政府停止迫害法輪功。 |
2002年7月29日 | 委內瑞拉法輪大法學會正式成立。 |
2002年8月1日 | 國際人權通過第13號決議案譴責中國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 |
2002年8月6日 | 李洪志先生經文《在2002年華盛頓DC法會上的講法》發表。 |
2002年8月10日 | 拉丁美洲首次法輪大法法會在墨西哥城召開。 |
2002年8月15日 | 香港法庭判決16名法輪功學員“阻街”、“襲警”、“阻差辦公”等七項指控全部成立,法輪功學員正式提出上訴。 |
2002年8月16日 | 加拿大廣播標準委員會判定中文城市電視台轉播中國新聞,把謀殺者與法輪功聯繫起來的做法是不公正、不適當的,違反了加拿大廣播協會的《職業道德守則》、《有關暴力守則》以及廣播電視新聞主編協會的《職業道德守則》中的四條規定。中文城市電視的負責人表示接受裁決。 |
2002年8月17日左右 | 中國青海省西寧市、民和縣等地有線電視台被插播法輪功真相節目《歷史的審判》等。 |
2002年8月17、18日 | 河北某縣及其周邊地區50多名法輪功學員召開法會。 |
2002年8月 | 北京房山一帶電視台播出法輪功真相片兩次,保定東部地區三次,每次插播時間至少70分鐘。 |
2002年8月21日 | 李洪志先生經文《快講》發表。 |
2002年8月23日、27日 | 法輪功學員在中國河北保定北部地區、淶水、易縣、涿州、高碑店、徐水等地區於晚上黃金時間7、8點鐘成功播放法輪大法電視片《見證》和《法輪大法洪傳世界》,兩次播出時間均達70多分鐘。 |
2002年8月25日 | 英國第四屆法輪大法心得交流會在愛丁堡召開。 |
2002年8月27日 | 中國河北省保定市徐水縣出動多輛警車和大量荷槍實彈的武警追截播放法輪大法電視片的法輪功學員並開槍射擊,法輪功學員乘坐的麵包車被撞爛。6名法輪功學員後被國家安全部逮捕。 |
2002年8月27日 | 世界精神病學大會決定派遣調查團到中國,調查中共當局濫用精神治療迫害有不同意見民眾的情況。 |
2002年9月6日 | 中國甘肅白銀市白銀公司的有線電視節目中被插播法輪功錄像片,持續時間約15分鐘。 |
2002年9月7、8日 | 2002年亞太法會在漢城召開。來自美國、加拿大、德國、澳大利亞、紐西蘭、日本、台灣、香港、澳門、新加坡、印度尼西亞、馬來西亞、泰國等10多個國家和地區的1100多名大法弟子參會。會議期間舉行了遊行、集體煉功、排字、派發真相材料等活動。 |
2002年9月14日 | 李洪志先生經文《清醒》發表。 |
2002年9月15日 | 李洪志先生經文《網在收》發表。 |
2002年9月27日 | 日本法輪功協會正式註冊成立。 |
2002年9月28日 | 由10個國家和地區的50多位名公民發起的“全球營救親人行動委員會”成立。 |
2002年9月28至30日 | 第三屆俄羅斯及獨立國協大法法會在莫斯科舉行,來自俄羅斯、烏克蘭、波羅的海各地區的法輪大法學員參會。 |
2002年9月29日 | 塞班島第四屆法輪大法修煉心得交流會召開。 |
2002年10月初 | 聯合國難民署批准認定日本6名法輪功難民申請者為聯合國難民。 |
2002年10月6日 | 亞特蘭大第三屆法輪大法法會召開。2002年墨爾本法輪大法法會召開。 |
2002年10月14日 | 李洪志先生經文《正念》發表。 |
2002年10月17日 | 來自加拿大、美國、法國、澳洲、愛爾蘭和香港等6個國家和地區的7名法輪功學員聯名向聯合國反酷刑委員會、聯合國人權委員會控告江澤民、曾慶紅和羅幹迫害法輪功。 |
2002年10月22日 | 江澤民在美國芝加哥逗留期間,被法輪功學員以酷刑罪和“群體滅絕罪”等罪行起訴到美國伊利諾州北區聯邦法院。兩千餘名法輪功學員會集芝加哥抗議鎮壓。全球法輪功學員同步正點發正念。 |
2002年10月23日 | 千餘名法輪功學員分別在美國休士頓洲際酒店、德州艾靈頓(Ellington) 機場、美國航空航天中心(NASA)等江澤民停留之地抗議鎮壓,並於當夜在洲際酒店舉行了燭光守夜和通宵發正念。 |
2002年10月24日 | 千餘名法輪功學員會集美國德州農工大學布希圖書館向前來訪問的江澤民抗議。加拿大國會一致通過聲援法輪功動議案,要求中國釋放被監禁的法輪功學員。瑞士日內瓦州大議會通過R461號決議,關注中國侵犯人權,特別是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 |
2002年10月25日 | 兩千餘名法輪功學員在美國德州克勞福鎮(Crawford)舉行新聞發布會、發正念並抗議鎮壓。 |
2002年10月26日 | 中國吉林農安縣警察在抓捕法輪功學員時開槍射擊。 |
2002年10月29日 | 長春市綠園分局警察在抓捕法輪功學員劉玉新時開槍射擊。 |
2002年11月2日 | 明慧網發布特稿,稱全球密集發正念活動已經可以結束,本次的全球密集發正念活動已經載入史冊。 |
2002年11月 | 加拿大政府向身處阿拉伯聯合大公國曾被關押於中國哈爾濱萬家勞教所的法輪功學員王玉芝發放特許簽證,使她免於被遣送回中國大陸而赴溫哥華定居。 |
2002年11月6日 | 美國芝加哥市長及議會全體通過法輪功決議案,譴責對法輪功的迫害和犯罪,並要求美國政府調查中國政府及其外交官對修煉法輪功的美國居民進行騷擾的非法行為,訴諸於法律乃至驅逐其出境。 |
2002年11月10日 | 2002年澳洲法輪大法心得交流會在悉尼召開。 |
2002年11月23日 | 加拿大東部英文法輪大法法會在多倫多召開。 |
2002年11月24日 | 第二屆愛爾蘭法輪大法法會在都柏林召開。來自愛爾蘭各地及英、法、德、丹、比、奧、香港等國家和地區的法輪功學員參會。 |
2002年11月30日 | 2000多名法輪功學員在美國費城舉行修煉心得交流會,李洪志先生到場演講。 |
2002年12月4日 | 4名法輪功學員在法國起訴“610辦公室”頭目、中國副總理李嵐清。 |
2002年12月7日 | 李洪志先生經文《在2002年美國費城法會上講法》發表。 |
2002年12月 | 中國大陸北方某市召開法會。40多名學員參會。 |
2002年12月21日 | 中國大陸東北某市80多名法輪功學員召開法會。 |
2002年12月28、29日 | 第三屆佛羅裡達法會在奧蘭多市召開。 |
2002年12月29日 | 2002年台灣法會召開。5000名學員代表參加。內政部許應深次長、台北市馬英九市長,台灣大學校長陳維昭到會致詞。呂秀蓮副總統致賀電。 |
2002年12月31日 | 李洪志先生經文《師父的新年問候》發表。 |
2003年1月4至6日 | 義大利首次大法心得交流會於拜格莫(Bergamo)召開。 |
2003年1月11日 | 2003年新加坡法輪大法修煉心得交流會召開。來自新加坡、馬來西亞、印尼、澳大利亞和美國等地的大法弟子參會。 |
2003年1月20日 | “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於美國成立並宣布將“天安門自焚”事件列為第一個調查對像。 |
2003年1月21日 | 菲律賓法輪大法學會(The Falun Dafa Association of the Philippines)正式成立。 |
2003年1月22日 | 美國公民、法輪功學員李祥春在中國廣州機場被捕。澳洲公民、法輪功學員南希?陳回中國探親被捕。 |
2003年1月30日 | 南希?陳在澳洲政府干預下獲釋。 |
2003年1月31日 | 李洪志先生經文《零三年向大法弟子問好》、《下塵》發表。 |
2003年2月6日 | 俄羅斯“莫斯科市法輪大法學會”正式註冊成立。 |
2003年2月9日 | 秘魯首屆法輪大法修煉心得交流會在首都利馬召開。 |
2003年2月15日 | 1500餘名法輪功學員在美國洛杉磯舉行心得交流會,李洪志先生到場演講並於鎮壓後第一次在大型心得交流會上公開答疑。 |
2003年2月21日、22日 | 近80名赴香港參加心得交流會的台灣法輪功學員在入境處被強制拘留後被暴力遣返。 |
2003年2月22日 | 2003年香港法輪大法修煉心得交流會召開。20個國家和地區的約700名法輪功學員參會。 |
2003年2月26日 | 李洪志先生經文《2003年元宵節在美國西部法會上的講法》發表。 |
2003年3月1日 | 奧地利首屆法輪大法修煉心得交流會在哈萊恩召開。來自奧地利各州及德國巴伐利亞州的大法弟子參會。 |
2003年3月1、2日 | 2003年法輪大法東南亞修煉心得交流會在馬來西亞馬六甲(Melaka)舉行。來自馬來西亞、新加坡、泰國、印尼、台灣,以及挪威和美國等國家和地區的法輪功學員參會。 |
2003年3月6日 | 李洪志先生經文《2003年元宵節在美國西部法會上解法》發表。 |
2003年3月 | 希臘法輪大法學會已經正式成立。 |
2003年3月16日 | 2003年歐洲法會在瑞士日內瓦召開。來自40多個國家的1000多名法輪功學員參會。 |
2003年3月18日 | 國際非政府組織“窮追未受懲罰者”和瑞士法輪功協會在日內瓦市舉行新聞發布會,宣布在瑞士起訴原中國國家主席江澤民。 |
2003年3月19日 | “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歐洲分部成立。 |
2003年3月20日 | “法網恢恢”組織向聯合國人權秘密監察機構遞交了兩份共4000多頁的迫害法輪功情況報告,包括11000多名中國警察、各級官員及其他具體參與迫害法輪功的責任人名單及其涉嫌罪行。 |
2003年3月20日 | 加拿大國會議員安德斯在國會提出“特殊經濟衡量議案”,要求加拿大對踐踏信仰自由的國家停止經濟援助並邀請“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參加在國會舉行的記者會,後者以“中國江澤民政府挪用國家財政資源迫害法輪功”為主題,揭露中共動用全國四分之一的經濟資源迫害法輪功。 |
2003年3月21日 | 中國揚州法院以“準備”破壞廣播電視設施的罪名判處李祥春三年徒刑。海外法輪功學員發起營救活動。 |
2003年3月26日 | “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澳洲分部成立。 |
2003年3月28日 | 台灣北部大法修煉心得交流會在台北劍潭舉行,1400餘名學員參會。 |
2003年4月3日 | 德國法輪大法協會和數名德國及美國法輪功學員就江澤民2002年4月訪德期間基本人權受侵犯向德國布勞恩施威克市行政法院起訴德國聯邦刑警、德國聯邦內政部、下薩克森州內政部、布蘭登堡州內政部和薩克森州內政部。 |
2003年4月7日 | 4名台灣法輪功學員及1名香港法輪功學員遞狀香港法院,就2月份被強制遣返一事控告港府並要求賠償損害。 |
2003年4月中旬 | 中國黑龍江省雞東縣34名法輪功學員因向海外提供指控江澤民的被迫害證據而被捕。 |
2003年4月19、20日 | 2000餘名法輪功學員在紐約舉行心得交流會,李洪志先生到場演講並答疑。 |
2003年4月24日至5月5日 | 法輪大法書籍參加2003年聖多明各市第六屆國際書市。 |
2003年4月30日 | 首屆“荷比盧”法輪大法法會在布魯塞爾召開。來自荷蘭、比利時、德國、法國和愛爾蘭等國的法輪功學員參會。 |
2003年5月3日 | 李洪志先生經文《在大紐約地區法會的講法和解法》發表。 |
2003年5月4日 | 首屆阿根廷法輪大法心得交流會在首都布宜諾斯埃裡斯召開。來自阿根廷各地及智利的法輪功學員代表參會。 |
截至2003年5月6日 | 日本95個市町村地方議會通過決議案,要求日本政府緊急營救被關押在中國的日本法輪功學員金子容子。 |
2003年5月7日 | 印度“法輪功之友”組織成立。 |
2003年5月10日 | 首次羅斯托夫法輪大法心得交流會召開。 |
2003年5月13日 | 世界各地數十個國家和地區的法輪功學員與當地民眾共慶法輪功傳世十一週年,美國、加拿大數十個州和城鎮宣布“法輪大法日”或通過決議褒獎法輪大法。 |
2003年5月14日 | “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在美國華盛頓召開新聞發布會,公布對“天安門自焚”事件的調查報告。報告顯示,國立台灣大學語音實驗室對“天安門自焚”事件中王進東的聲音進行的獨立語音分析表明,中央電視台在三次節目中所播出的王進東的聲音不是來自同一個人。 |
2003年5月16日 | “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中國香港分部成立。 |
2003年5月19日 | 1500多名法輪功學員在加拿大溫哥華舉行心得交流會,李洪志先生到場演講。 |
2003年5月21日 | 世界精神病學會發表聲明,要求中國政府就用精神病醫院進行人權迫害,“無條件”接受世界精神病學協會的“獨立調查”。 |
2003年5月30日至6月1日 | 法輪大法書籍在洛杉磯參加北美最大的“美國圖書展覽會”。 |
2003年5月31日 | 2003年印度尼西亞法輪大法修煉心得交流會召開。來自印度尼西亞各地,以及新加坡、馬來西亞和台灣的學員參會。2003年加拿大多倫多法輪大法修煉心得交流會召開。來自多倫多、滑鐵盧和蒙特婁等地的部分大法弟子參會。 |
2003年6月5日 | 冰島信息保護專局(Data Protection Authority)作出裁決認定冰島司法部用黑名單阻止法輪功學員入境的行為非法。 |
2003年6月 | 美國舊金山法官愛德華-陳(Edward M. Chen)拒絕授予被起訴的前北京市長劉淇和遼寧省副省長夏德仁外國元首豁免權,並向法庭提交了兩名官員都因監督酷刑折磨法輪功學員而被確認有罪的報告。 |
2003年6月27日 | 加拿大魁北克省高等法院上訴法庭推翻原當值法官終止審理法輪功學員訴加拿大蒙特婁市中文周報《華僑時報》連續刊載攻擊法輪功文章並藐視法庭的決定,下令法院全面審理藐視法庭案。 |
2003年6月18日 | 李洪志先生經文《2003年加拿大溫哥華法會講法》發表。 |
2003年6月19日至22日 | 近3000名來自30多個國家的法輪功學員在美國芝加哥舉行集會、遊行等活動,聲援起訴江澤民一案。 |
2003年6月22日 | 近3000名法輪功學員在芝加哥舉行心得交流會,李洪志先生到場演講。 |
2003年7月6日 | 李洪志先生經文《在2003年美中法會上的講法》發表。 |
2003年7月6至7日 | 首屆印尼巴丹島法輪大法修煉心得交流會召開。來自新加坡、馬來西亞及印尼各地的法輪功學員參會。 |
2003年7月19-22日 | 來自60多個國家的5000多名法輪功學員在美國舉行心得交流會、遊行、模擬公審江澤民等活動,抗議已持續四年的鎮壓。李洪志先生出席心得交流會並發表演講。 |
2003年7月28日 | 李洪志先生經文《在2003年華盛頓DC法會上的講法》發表。 |
2003年8月1日 | 明慧網公布消息,大陸法輪功學員於華南某市郊區用定時器控制的大功率無線發射技術成功播出法輪功錄像片《見證》、《法輪大法洪傳世界》,時間達幾十分鐘,數萬民眾收看了錄像片。播出節目的法輪功學員安全撤離。該報導稱,大陸法輪功學員已設計並生產了一大批電視發射機和調頻廣播發射機,並有防止設備被定位技術,可供更多法輪功學員使用。 |
2003年8月4日 | 法輪功學員代表在第55屆聯合國人權委員會增進和保護人權分委員會全體會議上就法輪功女學員所受迫害做專題發言。 |
2003年8月12日 | 法輪大法信息中心發布消息,李嵐清在巴黎被控酷刑罪一案正式進入司法偵訊程序。 |
2003年8月12日、13日 | 中國教育電視台和中央電視台、十個省級電視台的多套節目先後被切換成“江澤民被起訴”及法輪功的圖像。 |
2003年8月16、17日 | 泰國首次舉辦2003年東南亞法輪大法修煉心得交流會。來自泰國、新加坡、馬來西亞、印尼、台灣、香港、澳洲、芬蘭、美國等國家和地區的法輪功學員參會。 |
2003年8月17日 | 2003年台灣北區法會召開。2000多名學員代表參會。 |
2003年8月20日 | 6名法輪功學員在比利時對江澤民、羅幹和“610”辦公室主任李嵐清正式提起刑事訴訟,指控被告犯有群體滅絕罪、反人類罪和酷刑罪。 |
2003年8月24日 | 第五屆英國法輪大法修煉心得交流會在伯明罕召開。來自英國、荷蘭及愛爾蘭的學員參會。 |
2003年8月31日 | 加拿大卡爾加裡法輪大法心得交流會召開。 |
2003年9月8日 | 出訪歐洲四國的羅幹在冰島被法輪功學員以“酷刑”、“反人類”、“群體滅絕”罪刑事起訴。 |
2003年9月11日 | 羅幹在芬蘭被法輪功學員以“酷刑”、“反人類”、“群體滅絕”罪刑事起訴。 |
2003年9月12日 | 美國聯邦法院伊利諾州北區法院法官對法輪功學員起訴江澤民一案做出以下法律裁決:1)此訴江案因江澤民有國家元首豁免權而撤訴;2)「610」作為一個組織與伊利諾州沒有足夠聯繫,所以法庭對「610」組織[而不是其所為]沒有法律管轄權。 |
2003年9月14日 | 2003年全澳法會在墨爾本市召開。來自澳洲、美國、香港、印尼、台灣、紐西蘭、馬來西亞等國家和地區的700多名法輪功學員參會並在法會期間舉行大型遊行集會、燭光悼念及“光明之聲”音樂會。 |
2003年9月15日 | 李洪志先生經文《在美術創作研究會上講法》發表。 |
2003年9月15日 | 法輪功學員代表召開新聞發布,稱將繼續補充起訴江澤民的理由,並上訴。 |
2003年9月16日 | 羅幹在亞美尼亞被起訴。 |
2003年9月18日 | 國際人權組織“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全球營救受迫害法輪功學員委員會”、歐洲法輪大法佛學會、俄羅斯聖彼德堡法輪大法佛學會等四個組織共同向莫爾達瓦總檢察院遞交了起訴書,以“酷刑罪”,“種族滅絕罪”等罪名,起訴正在莫爾達瓦訪問的羅幹。 |
2003年9月21日 | 來自美國近千名法輪功學員在加州洛斯-艾爾托斯(Los Altos)市召開了2003年美國西部法輪大法修煉心得交流會。 |
2003年9月23日至28日 | 法輪大法書籍在雅加達參加一年一度的東南亞最大規模書展印度尼西亞第23屆書展。 |
2003年9月27日 | 第四期俄羅斯及原蘇聯地區法輪大法修煉心得交流會召開。來自俄羅斯各地和烏克蘭、白俄羅斯、哈薩克斯坦以及美國、台灣、德國、瑞典、法國、羅馬尼亞等國的學員參會。 |
2003年9月27日 | 紐西蘭第三屆法輪大法心得交流會在奧克蘭召開。 |
2003年9月29日 | 訴江案原告律師Terri Marsh委託當地律師向美國聯邦法院伊利諾州北區法院提交了針對法官9月12日裁決的回覆意見書(Memorandum)和更多江澤民的罪行證據,對其提出了新的法律指控,並從程序上說明江澤民是前任國家主席,其違反美國法律及國際法的人權迫害行為不應受到豁免權的保護。 |
2003年9月30日 | “全球審江大聯盟”在美國華盛頓DC宣布成立,聯盟宗旨是“凝聚一切正義力量,揭露江氏所有罪行,把江澤民送上良心、道義和法律的審判台”。包括“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法輪功之友”和“全球營救受迫害法輪功學員委員會”在內的100多個組織和個人加盟。 |
2003年10月7日 | 美國聯邦法院伊利諾州北區法院法官在開庭進一步聽取控江案原告律師陳述後宣布維持區法院原判。原告律師泰瑞·瑪什表示將繼續上訴。 |
2003年10月9日 | 比利時檢控人員宣布不受理法輪功學員對江澤民的訴訟。比利時大法學會與律師喬治-亨利.波梯埃(Georges-Henri Beauthier)同日召開新聞發布會,宣布將繼續上訴。 |
2003年10月12日 | 美南休士頓法輪大法修煉心得交流會召開。來自北美、台灣、歐洲、澳洲等地的1700多名大法弟子參會。 |
2003年10月 | 以色列2003年法輪大法心得交流會召開。 |
2003年10月13日 | 明慧網報導,法輪大法書籍在德國法蘭克福參加全球最大規模書展,共展出包括斯洛伐克語、克羅埃西亞語、希伯來語等少數語種的25種不同語種的《轉法輪》。 |
2003年10月15日 | 15名來自中國、美國、澳大利亞、比利時和西班牙的法輪功學員在西班牙高等法庭(Spain's High Court)對江澤民和羅幹提出刑事控告,指控他們迫害法輪功犯有群體滅絕罪和酷刑罪。提交訴狀後,原告和律師召開了新聞發布會。 |
2003年10月15日 | 明慧網報導,受國際輿論和海外起訴壓力,中國大陸各省已將原“610辦公室”改稱為“清理邪教辦公室”,對外則稱“610辦公室”已被“撤銷”。 |
2003年10月16日 | 美國國會議員羅斯-伊莉娜(ROS-LEHTINEN)提出304號決議案,要求中國停止用外交使節散布歪曲法輪功的謊言,釋放所有在押的包括法輪功修煉者在內的良心犯;要求美國總統甄別出在中國有暴力迫害法輪功行為的中國官員;要求美國司法部長對中國領事官員在美國以恫嚇或其它不當方式影響法輪功修煉者或地方官員的舉報進行調查,並與國務卿共同確定採取適當的法律行動。 |
2003年10月21日 | 台灣法輪功學員在立法院(The Legislative Yuan)召開記者會,要求中共釋放於10月7日被上海國安局拘留之台灣法輪功學員林曉凱,並呼籲立法院決議通過「呼籲停止江澤民對法輪功的迫害,釋放無辜的台灣人民」。 |
2003年10月25日 | 全球第一個表態支持法輪功「訴江案」的律師界團體、台灣最大的律師公會「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通過決議並發表聯合聲明,支持法輪功學員對中國鎮壓者提出的國際人權訴訟,並呼籲儘速釋放被拘留的台灣學員。 |
2003年10月26日 | 法國法輪大法修煉心得交流會在巴黎召開。 |
2003年10月27日 | 中共政治局常委、山東省委書記吳官正在賽普勒斯被法輪功學員以酷刑、群體滅絕罪、反人類罪起訴。 |
2003年10月27日 | 林曉凱被關押21天後獲釋返台。 |
2003年10月27日 | 法輪大法信息中心在紐約召開新聞發布會,披露大陸吉林監獄裡百名法輪功學員進行絕食抗議及因2002年3月5日在長春插播有線電視網而被判刑13年的劉成軍遭酷刑折磨生命垂危的消息。海外各地法輪功學員中領館前表聲援。 |
2003年11月1日 | 2003年亞洲地區法輪大法心得交流會於日本東京舉行。來自台灣、韓國、新加坡、香港及日本的約800名學員參會。 |
2003年11月3日 | 明慧網公布消息,法輪功學員在黑龍江省訥河市成功插播電視,放映法輪功真象節目,約600戶人家收看。 |
2003年11月3日 | 明慧網公布消息,加拿大魁北克省上訴法庭允許法輪功學員上告華僑時報和作者何兵藐視法庭令的法律程序繼續進行的判決書將被載入加拿大法學文摘主權法律報告(Dominion Law Reports)。 |
到2003年11月8日止 | ※ 法輪功已洪傳到世界上60多個國家和地區; ※ 《轉法輪》或其他法輪功書籍已經被翻譯成30多種語言在世界各地發行; ※ 世界各地有大約110個法輪功網站; ※ 法輪功在海外獲得了超過1000項褒獎與支持議案; ※ 已證實被迫害致死的法輪功學員達845名; ※ 據2001年10月底中共官方內部統計,死於拘捕中的法輪功學員人數為1600人; ※ 被判刑法輪功學員超過6000人; ※ 未經審判被勞教法輪功學員超過10萬人; ※ 2001年中國某勞教所副所長透露全國關押法輪功學員21萬人; ※ 被逮捕人次超過幾十萬; ※ 據北京公安內部消息,到2001年4月為止,到北京上訪被抓捕的、有登記記錄的法輪功學員達83萬人次(不包括不報姓名和未作登記的); ※ 被送入精神病院並被強迫注射或服用破壞中樞神經藥物的法輪功學員達數千名; ※ 無數人被送入"洗腦班"; ※ 無數人為躲避迫害流離失所; ※ 億萬法輪功學員的家屬、親朋好友和同事受到不同程度的株連與洗腦; ※ 為鎮壓法輪功而動用的財力達國家經濟資源的1/4,如: + 專門迫害法輪功的警察及"610辦公室"人員達數百萬,每年開銷達上千億人民幣; + 2001年2月27日撥款40億元人民幣,用於安裝監控法輪功學員的監視器等; + 2001年12月投入42億元人民幣建洗腦中心或基地; + 2001年公安內部透露,維持天安門搜捕法輪功學員的開銷為一天170萬至250萬,合一年6億2千萬至9億1千萬元; + 據北京財政局內部材料,2001年前10個月,北京市財政局撥款3200萬元用於"處理法輪功"的工作; + 北京海淀區2001年6月撥款360萬元用於辦洗腦班; + 重慶市沙坪壩區財政2001年用於"處理法輪功"工作的費用為202萬元; + 為防止中央電視台的節目被再次插入法輪功畫面,國家花費10多億元將衛星無線傳播改為光纜傳播; + 2002年3月至6月三個月間,為防止法輪功再次介入有線電視,長春市出動大量機關幹部並另外僱傭800多人,對所有電線桿進行24小時看守,人員花費共100 多萬元; + 山西省某勞教所搬遷工程總投資1937萬元; + 用金錢刺激和鼓勵迫害,如馬三家勞教所所長蘇某曾得5萬元,副所長邵某3萬;"舉報"一名法輪功學員獎勵數千乃至上萬元; + 監控網上信息的網絡警察達幾十萬; + 派遣大量特務到海外活動,僅美國南加州特務人員就達上千名; + 向發展中國家提供大量無償經濟援助以換取在聯合國人權會議等場合對中國人權記錄進行譴責的動議投反對票; + 以直接控制、使用金錢影響與中國有商業往來的獨立媒體、購買播出時間和廣告時段、利用政府人員任職於獨立媒體等手段影響和控制西方已開發國家中文媒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