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見網2018年07月17日】
6月28日,丈夫陪我去了市車輛管理所辦理新駕照,2018年8月2日我的駕照就到了六年期滿,需要再重新更換新的駕照。剛到車管所,就遇到一女孩,是全程代辦駕照的中介人。辦理途中,女孩問我駕照是否滿分,我說是,她問我賣分嗎?9分350元。前些年,早聽說很多買分賣分的事,沒多想,也不太在意,心想自己的駕照8月2日就到期了,過了8月2日就又是滿分,即使我在這一個多月內有違章,我還可以用丈夫的駕照抵扣分,是完全夠用的。轉頭看丈夫猶豫中沒表態,我轉念一驚:我是修煉人啊!這不是造假嗎?我修真、善、忍,這是不真啊!想到這兒我立刻乾脆的對她說我不賣!
坐在車裡,我逐漸理清思緒:且不說在常人社會買賣駕照分是違法行為,涉嫌作偽證,是欺騙。大法弟子修正法,要正一切不正的,怎能還推波助流助長常人社會的歪風邪氣呢!修煉人是決不能做違法犯罪的事的。從修煉角度看,因為貪圖一點小利把自己的駕照分賣給了別人,是不當得利,得了不該得的錢財,也得了黑色物質就是業力,也失了德。修煉人最珍貴的就是德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