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古隨筆:君子愛財,取之有道

杜仲


【正見網2018年08月12日】

古諺云:「君子愛財,取之有道。」做生意有經商之道。經商之道,在於公平競爭,以自願、平等、誠信的交易為原則,來約束每個商人的行為。唯有恪守商道,貨真價實,童叟無欺,賣乾淨貨,賺良心錢,才能成為市場競爭的贏家。
    
中國商人從來不掩飾自己經商的主要目的,「人不為利,誰願早起」「寄跡塵市,日為錙銖」,「奔走江湖,希覓微利。」無論坐賈(讀古)行商,都是為了一個「利」字。
    
做商人就必須精於計算,「人情一匹馬,買賣爭分厘。」,「五雀六燕,銖兩相悉。」「酒中不語(喝酒時不講他人的壞話)真君子,財上分明大丈夫。」這些格言,雖然充滿錙銖必較的商業氣息,但難能可貴的是,中國古代商人在賺錢求利的商業動機中,一直堅持「義」、「利」並重,要求這個「利」必須來得正當,手段必須合乎正道,要符合「義」的規範,靠正當的手段來發家致富,靠講誠信來獲取利潤。所謂「仁中取利真君子,義內求財大丈夫」, 「財自道生,利由義取」,「利從誠中出,譽從信中來」,「平則人易親,信則公道著」,「生意全憑公道做,貨真價實莫欺人」,「人生在世信為先,心口如一無兩般;買賣只求義中利,經營休得哄人錢。」
    
堅持正道的商人,就是誠商正賈,就能夠取得「有道財恆足,乘時貨自騰」,「上以濟人,下以利己」的經營效果。否則,靠坑蒙拐騙、缺斤少兩、以次充好、欺行霸市來獲利,雖能獲得短期效益,卻不能保持長久,此為誠商正賈的君子所不齒。
    
子曰:「富與貴,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處也;貧與賤,是人之所惡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去也。」(《論語•裡仁》)「富而可求也;雖執鞭之士,吾亦為之。如不可求,從吾所好。」(《論語•述而》)又曰:「不義而富且貴,於我如浮雲。」 (《論語•述而》)也就是說,富裕和顯貴,是人人都想要得到的,但不用正當的方法得到它,就不會去享受的;貧窮與低賤,是人人都厭惡的,但不用正當的方法去擺脫它,就不會擺脫的。如果財富是從正道獲得的,就是像趕車這樣的粗活累活,我也願干。如果是不該我得到的財富,我不會強求,而是去做自己喜歡做的事。用不正當的手段得來的富貴,對於我來講,就像是天上的浮雲一樣。
    
君子愛財,取之有道。這個「道」講的是一種規則。合道之財,我們不丟,不合道之財,我們不取。不是自己勞動產生的財富,拿了心裡會不安的。
    
很久以前,美國南方的一個地方,那裡平時燒木柴取暖。有一個樵夫給人劈柴,有一次,他賣給一家人的木柴沒有劈開,買木柴的人要求他把木柴劈小一點.他不願意。結果,買木柴的人,只好自己動手劈柴,沒想到,木柴裡面劈出了被鐵皮包著的一卷鈔票,一共是2250美元,這位主人吃驚之後,沒有想著把這筆錢占為已有,而是找到那位不肯劈柴的樵夫,追查這筆財富的主人,要把這筆錢,還給它真正的主人。
    
明朝有個人,名叫郝子廉,從來不占任何人的便宜。每次到河邊為馬飲過水之後,都要往河邊扔三個小錢,算是小費。甚至有一次他在自己親姐姐家裡,吃了一頓飯,臨走之前,就在他姐姐家的炕席之下,悄悄地留下五十文錢。人人都喜歡錢。但是這個郝子廉,卻不肯占人便宜,他雖然做得有點過分,但也確實值得深思。
    
以上兩個故事裡的主人公,可謂君子,值得人們去學習。可見,財富要自己去創造,靠自己的勞動、靠自己的知識、靠自己掙來的錢,花起來心裡舒坦,才能真正享受金錢的快樂。不義之財來得容易,但是有背於良心,會讓你晚上睡不著覺,提心弔膽,不可終日。
    
「君子愛財,取之有道」,從古至今,一直是商人立身處世的行為準則。很多商人靠自己的勤勞勇敢和聰明才智去創造財富,賺取利潤,過上了非常幸福的生活。很多商人還表現出很高的道德修養,他們在從正道賺得的錢財滿足自己的需要的同時,繼續發揮錢的作用,回報社會。從春秋時期的范蠡,到明朝的沈萬三;從清朝的王熾,到現代的陳嘉庚,無不受到百姓的稱頌,並將永載史冊,值得當今的人們,學習和效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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