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見網2018年09月05日】
我是1998年8月經別人介紹得法的。沒得法之前,我身體總是處於亞健康狀態,患有婦科病,思想骯髒、愛罵人、愛說髒話。我修煉大法按照「真、善、忍」的標準要求自己,不但身體好了,而且心性也得到了提高,我不再說髒話了、也不罵人了,對人和善了。
我是做生意的,給附近的各家各戶、樓上樓下送桶裝水。我每天有使不完的勁,認識我的人都說我比男人力氣大。我說我是因為修煉法輪功才有這麼好的身體,然後我就給他們講大法的美好。
我丈夫不修煉、是個常人。他脾氣不好,一不順心張嘴就罵,也不管旁邊是否有人,我按大法的要求去做,因為師父教育我們:「作為一個修煉的人來講啊,大家知道,打不還手、罵不還口,真正受到損失的時候修煉人都付之一笑,這是你們應有的狀態和必須做到的,因為你不是常人,你要走出常人的。」(《各地講法十》- <曼哈頓講法>)我從來不記恨他。
我女兒也相信大法好,她前幾天回家的時候告訴我說,她還不到3個月的女兒不知道為甚麼哭得很厲害,她就對著孩子念「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剛念了兩遍,孩子不但不哭了反而笑了。我對女兒說:「這就是大法的神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