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宵節傳來的人間悲劇

石銘


【正見網2019年02月20日】

據明慧網二零一九年二月十八日報導:「2019年1月7日,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區法院(2018)川1902刑初372號刑事判決書非法對九位法輪功學員做出枉法判決,其中七位老年人。該判決書以所謂「利用X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冤判法輪功學員。」他們中有六位是古稀老人,其中89歲老人張新偉,男,被冤判有期徒刑3年,勒索罰款4000元;82歲老人張明朗,男,被冤判有期徒刑5年,勒索罰款10000元。

據明慧網報導, 「89歲高齡的法輪功學員張新偉白髮蒼蒼,雙手扶著拐杖,走上法庭,用自己的親身經歷,講述了法輪功教人向善、祛病健身有奇效的故事,令很多旁聽人感動。82歲的法輪功學員張明朗是檢察院退休職工,談了自己修法輪功後的變化:過去一身病,修煉後身體變好了,主動做好事,多次捐款扶貧,修煉法輪功既淨化了身體、又淨化了心靈的事實。有的旁聽者說:「除了手握國家權力的高官有本事可以廢止或者破壞國家的法律,這些平民老人,七、八十歲了,手無縛雞之力,走路都要人攙扶,怎麼可能破壞國家法律實施啊!」

今天是元宵節,人們大多都在闔家歡樂的氛圍中吃元宵、慶元宵,可是有多少善良的家庭卻在無辜遭受著支離破碎、妻離子散、家破人亡的悲劇?這樣的悲劇卻是中共無中生有隨意製造的,拿四川省剛剛發生的這起悲劇為例:「據法院人員透露,這個案子是(四川)省政法委直接督辦的,所以拖了一年多才結案。巴州區檢察院幾次以證據不足把案子退回公安,但是省政法委一再施加壓力,要求巴中公安局千方百計搜集所謂證據,非要把這個案子做成鐵案不可,甚至威脅要對不聽話的檢察官和法官採取組織紀律措施。巴州區法院本想關押多少時間判多少時間,開庭後就下判放人。可是省政法委直接指示巴中市政法委必須判三年以上,年齡再大也要判,而且要罰款,重罰。巴州區法院的「法官」,為了保住飯碗,昧著良心做出枉法冤判。」報導中列出了岳映聰弟弟跟檢察官李紅和法官蒲升元的兩段對話,我們得知四川省剛剛發生的這起冤案,是四川省政法委直接督辦施壓造成的。(詳情請看明慧網《四川政法委脅迫檢察院、法院踐踏法律 冤判耄耋老人》)

在中國大陸發生的冤判法輪功學員的案件中,有多少是受到上級的督辦施壓?有多少是受到了共產黨的政法委、610辦公室的非法干預?公檢法在其中扮演了一個什麼樣的角色?憲法和法律受到了怎樣的踐踏和侮辱?中國的司法系統處在一個什麼樣的現狀?真是令人不寒而慄啊!

據明慧網信息統計,二零一八年,在中共政法委和「610」非法組織的指使下,全國各省份至少綁架4848名法輪功學員,1010人被非法判刑,騷擾4217人,抄家2050人,32人因控告惡首江澤民而遭報復性綁架騷擾。他們中至少有403名65歲老年法輪功學員被綁架,至少有180名65歲以上的老年法輪功學員被騷擾,年齡最大的91歲。

二零一八年,中共敲詐勒索法輪功學員現金4631723元。其中法庭非法判罰金2463000元,警察綁架、抄家勒索現金2168723元。

二零一九年一月份,中共警察綁架181名法輪功學員,騷擾65人,批捕22人,送洗腦班4人,判刑50人,庭審30人。一月份中共警察、法官敲詐勒索法輪功學員現金182300元。其中,警察抄家勒索27300元,法官非法判罰金155000元。一月份有20名65歲以上老年法輪功學員被綁架,其中70歲以上16人,年齡最大的83歲。

據明慧網二零一九年一月十九日報導:河北省秦皇島市政法委、公安局國保、山海關、昌黎公檢法司相互勾結、暗箱操作,對抗真善忍普世價值,非法判善良的法輪功學員左洪濤十三年,吳文章十一年,李國愛十年,劉長富八年,左洪濤妻子崔秋榮(沒煉功)一年零幾個月徒刑。家屬提出上訴。

二零一九年一月十一日上午,山東省招遠市八十二歲的法輪功學員郭振香為了讓更多的百姓了解法輪大法好的真相,在城區一公交車站點發資料、講真相,遭夢芝派出所警察綁架。僅僅幾個小時,郭振香在被非法關押期間被迫害致死。

吉林榆樹市七十六歲的退休女教師宋兆恆,在大街上善意的告訴人們法輪大法好的真相,被非法關押到榆樹市看守所四個多月,被非法庭審,於二零一九年一月十四日,在看守所被迫害致死。

中共迫害法輪功二十年來,被中共肆意非法綁架、關押、冤判、逆殺的法輪功學員就這樣夜以繼日的發生著,是中國共產黨利用政法委、610辦公室(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邪惡機構)直接操控國家司法機關公檢法司等實施犯罪,是名副其實的國家恐怖主義。

在中國老百姓都在歡度元宵節的時候,願有更多的人清楚在這個號稱所謂「偉光正」的國度裡正在發生著支離破碎、妻離子散、家破人亡的悲劇。願有更多的人關注這場悲劇的來龍去脈,共同起來解體清除這場悲劇的製造者,還人類應有的尊嚴與太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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