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見網2019年05月28日】
李馨慈今年六十五歲,退休前在工廠上班。
一九九七年喜得大法,看了師父的著作《轉法輪》,使她懂得了按照書中法理真、善、忍修煉自己的心,做好人,能祛病健身,能使社會穩定道德回升。她覺的這太好了,正是自己一生中所尋找的。煉功時間不長,原來的肺結核、乳腺增生、心動過速、肩周炎、過敏性鼻炎、咽炎、角膜炎等病全好了。真是無病一身輕,好舒暢。她感謝李洪志師父洪傳大法慈悲救度世人。
在這裡,講講她怎么正確對待家庭矛盾,怎樣在家庭矛盾中按照真、善、忍標準做一個好人。
從兒時起,馨慈就為母親身體的不好而苦惱,那時工廠活重,母親還要照顧五個孩子(馨慈是老大,還有四個弟弟)。一九八八年,李母去世,姐弟五人長大後都有了工作、成了家,李父一個人生活很孤獨寂寞。一九八九年,經人介紹與繼母結婚,繼母家住農村,丈夫去世,無兒無女,很單純,姐弟們就接受了。
不久李父召集五個孩子開了一次家庭會議,約定繼母在家裡照顧自己,並儘量與大家和睦相處。如若自己先離世,房子由繼母繼續住,五個孩子每月給她兩百元生活費,李父另存了兩萬元,給繼母做養老金,這樣父親、繼母都沒有後顧之憂,問大家可有意見?最後大家都表示認可。為此繼母非常高興,逢人就說李家對她很好,她過上了好日子。繼母平時除了精心照顧父親外,對姐弟們也很好,逢年過節做上很多好吃的叫大家都回去吃飯,走時還給帶上一包回家。
二零零零年,李父去世,當時正逢全國工廠大面積倒閉,工人下崗失業。因為工廠過去都是從民國時資本家大老闆手中搶劫來的,變成了所謂國企,結果都多被貪官摟倒。
馨慈的大弟和媳婦都在一個倒閉國企,孩子要上學,人要吃飯,無法生活,就來到潔的廠子做盒飯賣。大弟住在老爹的家裡,二弟三弟都去幫忙,繼母也是起早貪黑的幫著做飯、收拾、賣飯,十分辛苦。
二零零一年過年,大弟的老婆到來,她幾次對繼母說你再去找個老頭吧,繼母一聽心都涼了,這不就是攆自己走麼,難過極了。這個家她都住了十多年了,又無兒無女,能上哪裡去啊!嫁到這裡不就是想找個養老安身的地方嗎!
後來二弟給大哥找了一間門市,大弟從家裡搬了出去,繼母繼續在門市幫忙,中午在門市吃飯,大弟老婆總是對繼母挑刺,這不好那不對,繼母就不再去了。
後來矛盾越來越大,然後又開了家庭會議,問繼母有多少錢,繼母說有兩萬,這時大弟就說大家相處不下去了,分家吧,到法院去公證。馨慈當時就不同意,道:「繼母沒有生活來源,我們是要為她出生活費的!這是當年老爸在世時的約定,小心老爸半夜去你們家串門去!」可是二弟三弟都同意分家。
無奈之下,繼母把大弟、二弟、三弟告上法庭,但沒告馨慈與小弟,因為二人不同意分家。繼母請了一名律師,律師讓馨慈寫了一份證明,證明父親在世時的家庭會議是怎麼說的,怎麼安排繼母的生活的。馨慈本著真善忍的原則如實的寫了證明:房子由繼母住,每月大家提供二百元的生活費,二萬元存款作為養老金,當時大家都同意。寫完後慎重的在證明上籤了自己的名字。律師看後道:「罷了啊!你真好,誠實誠信。」馨慈道:「我是修煉法輪功真善忍的,師父教我們做事為別人著想,我證明的是實際情況。」
數日後,馨慈與繼母去了法院,見到了辦事法官,法官又讓她寫了同樣的證明。法官驚奇道:「像你這樣的人沒處找,現在的人有哪個不爭名奪利的!」
馨慈道:「我是修煉法輪功的,要按照李洪志師父講的按真善忍做個好人。」
法官道:「從這事看,你們煉法輪功的確實是好人。」這時他又對著兩個女辦事員道:「煉法輪功的都是好人哪!」並與馨慈握手。
不久案子就了結,法院判房子由繼母住到去世為止,子女每人分到一千六百元,剩餘給繼母養老。一位警察還幫繼母辦了居民戶口以及低保。後來繼母賣了房子,帶著分的錢大約四萬元回老家去了。
世間就是陰陽矛盾對立的,有讚揚的就有咬牙切齒的。由於法院分的錢,馨慈沒有要。一天,大弟、二弟喝醉了酒,衝到其家一番共產國罵:「你這個胳膊肘往外拐的東西!你們家的事我們幾個都幫你出錢、出力(馨慈的丈夫有病住院,弟弟、弟媳天天做飯、送飯,關心照顧),你當大姐的就這麼幹?」
馨慈嚴肅而溫合道:「我這樣做是為你們好,讓你們把德留下,人家委身咱父親,一日夫妻百日恩,就是咱們的母親,對母不孝天理不容!錢花不久,去閻王那就看你的德性,太壞了下油鍋!人生在世要給自己留條後路。多做點積德的事。」但是,大弟二弟都被馬列共產邪教無神論洗腦,哪信什麼積德行善因果報應。不管他們怎麼罵,馨慈都很坦然,因為自己是實踐「真善忍」原則的大法弟子。
馨慈的夫君去世後,她慢慢的還清了欠大弟的那一萬元錢。有一次,大弟媳道:「你就願意讓那老太太把房子賣了,把錢都拿走了?」馨慈見其被馬列共產邪教的無神論改造的一點人性沒有,就道:「就算她當保姆掙的吧!」她登時沒詞了。
這件事在廠裡職工中引起了很多議論,同事都說修煉法輪功的真是好人。
註:本文根據《明慧網》真實修煉人心得交流文章改編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