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駐多倫多副總領事誹謗法輪功學員被法庭宣判有罪



【正見網2004年02月04日】

2004年2月3日,安大略省高等法院判處中國駐多倫多副總領事潘新春誹謗多倫多法輪功學員喬・契普卡有罪,並明令潘新春賠償為此造成的損失。

2003年4月25日,加拿大發行量最大的英文報紙《多倫多星報》刊登了喬・契普卡的一篇讀者來信,指中國現任政權隱瞞SARS疫情的行為不應該,並談到了中國國內遭迫害的法輪功學員者,指他們亦正在謊言掩蓋下遭受折磨。

隨後中國駐多倫多副總領事潘新春親自撰文,也以讀者來信形式署名發表在《多倫多星報》,一方面否認中國政府隱瞞SARS疫情,同時攻擊契普卡和法輪功,點名指契普卡為X教成員。

2003年8月,契普卡以誹謗罪將潘告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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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3日,法官Harvey Spiegel判給喬・契布卡1000加幣賠償金以及10,000加幣作為告中華人民共和國副總領事潘新春所需的法律費用。契布卡僅要求1000加幣賠償金是因為他要明確表明他控告潘新春誹謗是因為原則而非金錢。

這是世界上第一樁以法輪功學員的名義起訴一個中國外交官在海外迫害法輪功的案例,也是第一樁中國外交官由於散布對法輪功的仇恨而被西方法庭判有罪的案例。

我滿意,你也滿意

潘被告後,曾以「自己是外交官」為由,三次拒絕接受法律文件,已失去辯護權。相關人士透露,中國政府曾利用外交手段對加拿大政府施壓,竭力保潘。

法官Harvey Spiegel 在被告缺席的情況下作出判決。法庭聽取了契布卡的律師呈堂的關於潘逃避接受指控的證據。近百名法輪功學員來到法庭現場表示關注,其中包括契布卡的母親及從蒙特婁趕來的學員。

原告律師彼得(Peter Downard)首先陳述本案的背景及來龍去脈,法官對此陳述及裁決表示滿意,他說:「我滿意,你也滿意。」(I am satisfied. You are satisfied.)」 法官下判決時,契布卡及太太喜極而泣,現場的學員也有不少忍不住拭淚。

今天好人贏了

契布卡表示:「在中國,我的岳父母為了不接受它們製造的謊言繼續修煉法輪功而受盡折磨,失去所有的一切。如今,這樣的仇恨散布到加拿大影響到了我的家人。作為一個加拿大人,我必須保護我的家人免受傷害。」契布卡的岳父母在中國因修煉法輪功受到殘酷的折磨並離家出走至今。

他說,這不僅僅是他個人的一個勝利,這對每一個法輪功學員,特別是在中國的法輪功學員都有著巨大的意義的一個勝利。這一裁決表明,加拿大的法律是公正的,任何參與迫害和誹謗法輪功的人,不管他是什麼身份,都必須對其罪行負責。

契布卡的律師彼得(Peter Downard)事後在法庭門外對上百名聽眾發表講話,陳述法庭的判決,他說:「今天好人贏了。」

證據確鑿的誹謗

去年4月25日,在SARS肆虐多倫多造成16人死亡之時,《多倫多星報》刊登了契布卡的一封來信述及他對SARS真相被掩蓋導致其蔓延至多倫多的擔心。35歲的契布卡是加拿大地產商、也是法輪功義務發言人。

5月1日,潘新春在發表於同一份報紙的一封辯駁信上用惡毒的語言攻擊契布卡與其他法輪功學員。

去年8月,由於潘新春曾在發表於《多倫多星報》的來信上用惡毒的言語攻擊契布卡。因此,契布卡以誹謗罪把潘新春告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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