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故新解】 食指大動:一塊黿肉,枉送君臣性命

俞元


【正見網2020年09月18日】

春秋時期,鄭靈公姬夷繼位的第一年,楚國人進獻了一隻巨黿(yuan)。黿長的很像龜,只不過龜是硬殼的,黿是軟的,沒有硬殼。鄭靈公很高興,打算開黿宴,與大臣們分享鮮美、大補的黿肉羹。

這天,鄭國兩位皇親國戚——子公和子家,因軍機大事去朝見鄭靈公。路上,子公的食指突然跳動起來,他讓子家看他抖動的食指,說:「美味當前,食指就會大動。我在晉國吃石魚,在楚國吃天鵝肉,還有吃合歡橘之前,都是食指大動。今天入宮必有口福。」

剛一進宮,就聽說國君要宴請群臣吃黿肉羹,子公和子家相視一笑。鄭靈公好奇地詢問兩人,子家把路上發生的事情告訴了鄭靈公。鄭靈公笑了笑,沒作聲。

不一會兒,黿肉羹上桌了,每位大臣都分到了一份,唯獨沒有子公的。鄭靈公譏笑道:「叔叔的食指一動,就能吃到美味,屢試不爽,這次是不是很爽呀?」先前說滿話的子公非常窘迫,又看著眾人大快朵頤,終於忍耐不住,快步走到煮黿的鼎前,伸手夾起一塊黿肉塞到嘴裡,貪婪地咀嚼著。

鄭靈公大怒,欲殺子公,經眾臣勸阻,方才罷手,黿宴不歡而散。靈公為何如此惱怒?因為這個鼎在先秦是權力的象徵,未經君王允許沾取鼎中之物,就是對君王權力的藐視、挑戰。「染指」一詞就是這兒來的,現在的人們用來比喻牟取非分的利益。

之後,子公認為鄭靈公早晚會殺掉自己,不如先下手為強,於是子公回去後找到子家密謀殺死鄭靈公。子家不答應,說:「就是牲畜老了,也不能輕易殺掉,何況國君呢。」子公立刻變臉,反過來要誣陷子家,子家非常害怕,就答應不干涉子公的行動,並為他保守秘密。

這年秋天,鄭靈公在郊外秋祭,子公率家丁夜闖靈公住所 ,用裝著土的袋子壓殺靈公,謊稱他「中魔暴死」。隨後,子公、子家推舉鄭襄公即位。子家身為執政大臣,知情不報,縱容弒君,被孔子以弒君者的罪名記載在《春秋》一書中。

幾年後,楚國以「何故弒君」之名討伐鄭國。鄭國追究子公的罪行,殺了子公並暴屍於朝堂之上;用刀砍子家的棺木,流放他的族人;鄭國表示願與楚結盟。楚軍於是退兵。

禍從口出,此話不虛。子公喜歡賣弄食指抖動、預知美食的小功能,把話說滿,激發出鄭靈公的惡作劇。他又架不住舌尖上的誘惑,鋌而走險「染指」國君鼎中美味,種下禍根。

鄭靈公請大臣共享美味,本是一件快樂的事情,可他偏偏又當場捉弄大臣,弄的人家下不來台。而這位大臣,恰恰又是一位「要吃不要命」的吃貨!為了一塊黿(Yuan元)肉,搞的「君不君、臣不臣」,雙雙丟了性命。

食指大動,一飽口福,是好事;但是放縱它,也許會帶來意外的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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