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南昌市重判重罰法輪功學員看中共的險惡用心

石銘


【正見網2020年11月10日】

據明慧網近日報導,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二日,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區法院非法判法輪功學員張莉有期徒刑七年六個月、勒索罰款十萬;張文濤三年、勒索罰款四萬;江蘭英兩年六個月、勒索罰款三萬;胡水英兩年、勒索罰款三萬; 陳寶芝三年緩刑五年、勒索罰款五萬。

二零一九年七月份,南昌市西湖區公安分局與東湖區公安分局聯合,成立了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邪惡專案組。他們通過攝像頭查找後進行綁架、抄家,分別於七月十八日和二十六日逐一綁架了張莉、江蘭英、張文濤、胡水英、陳寶芝。

二零二零年七月七號上午,南昌市西湖區法院非法視頻庭審江蘭英、張莉、胡水英、張文濤、陳寶芝五名法輪功學員,沒有通知家屬,庭審結束時當庭沒有宣判。

這些法輪功學員他們大都經歷過中共的殘酷迫害,張莉(張麗),出生於一九六零年三月,原民革江西省委會主任科員(兼出納),住南昌市東湖區。中共迫害法輪功二十多年來,張莉被綁架十餘次,被非法抄家多次,被非法判刑兩次累計七年(一次三年,一次四年),被開除公職,家庭離異,經濟上、身體上和精神上都遭受了極大的損失和痛苦。張莉二零一九年七月再次被南昌市西湖區公安分局與東湖區公安分局聯合綁架,後一直被非法關押在南昌市第一看守所的小監號,處境很艱難。

江蘭英,生於一九六六年,是一個柔弱的未婚女子,由於堅持修煉法輪功,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對法輪功展開全面迫害之後,經受了十年的牢獄折磨。一九九九年~二零零一年間,江蘭英被非法勞教兩年。二零零二年~二零零七年間,江蘭英被非法判刑五年。二零零九年~二零一一年間,江蘭英被非法勞教兩年。二零一五年江蘭英又被非法判刑三年半。

胡水英,女,現年六十九歲,南昌市人。自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中共殘酷迫害法輪功以來,曾先後遭六次綁架,一次非法判刑(具體時間不詳)。

就是這樣一群信仰真、善、忍的好人,一些普普通通的善良民眾,卻遭受到如此打壓迫害,酷刑折磨。江澤民在一開始迫害法輪功就出台了「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殺」、「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的滅絕政策,該政策如同日本侵略中國時的「燒光、搶光、殺光」的三光暴行,二十一年來遭受殘酷迫害的法輪功學員無計其數!

法輪功學員他們大多是普普通通的民眾,生活上都比較拮据,不會有多少存款。加上這些年都曾經遭到中共反反覆覆的迫害,經濟上都比較緊張,對他們動輒三萬、五萬、十萬的罰款,可想而知會給他們的家庭帶來多大的壓力和打擊!對他們判以重刑的目的只有一個,就是要讓他們生離死別、傾家蕩產,逼迫他們放棄修煉。中共重罰大法弟子的另一個險惡用心,想使家人對大法弟子產生怨恨,也逼迫他們放棄修煉。確實有少數家人由於壓力對親人(大法弟子)不理解,也去施壓他們放棄修煉,但多數家人都不會上當,再難也要支持親人(大法弟子)修煉。

二零一三年七月十九日,《清算江澤民迫害法輪大法國際組織》發布公告,正告中國現政權當權者:「必須立即制止和停止這場血腥的屠戮和殘酷的迫害!必須立即逮捕和懲辦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兇手!必須立即把迫害法輪功真相公布於眾。中共這個危害人類道義正信,以強權暴力、血腥屠殺橫行於世的邪黨絕不能繼續存在下去!跟著中共作惡者,要想自救,除退黨外,還必須停止作惡,揭露迫害內幕,搜集、提供和保存迫害證據。誰做誰贖罪,早做早贖罪,多做多贖罪。這是神在網開一面,是最後唯一的自救生機。」

在此奉勸江西省南昌市那些經辦此案的公檢法人員,作出如此滅絕人性的判決你們心安嗎?你們還有一點點做人的起碼良知與人性嗎?如果這樣的冤案落在你們的家人身上,你們會怎麼辦?今年以來在中國大陸做出重判重罰的冤案有不斷增長的趨勢,凸顯了中共在末日到來之前垂死掙扎的表現。

奉勸那些至今仍在追隨中共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人們,不要再繼續作惡,天網恢恢,疏而不漏,任何人做惡都得償還,這是天理!別再為中共賣命做它的陪葬品了,悔過自新,停止做惡,給自己留條後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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