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穌與律法

陸文


【正見網2021年11月11日】

《魔鬼在統治著我們的世界(16):法律篇》中有這樣一段話:

「耶穌曾經在耶路撒冷的聖殿中痛斥那些偽善的法利賽人,因為這些人儘管對摩西律法的字面規則嚴格遵守,卻對律法中所要求的公義、憐憫、信實等品德置之不理。而耶穌則不拘泥於字面的意思,他在安息日行醫、與非猶太人同席,是因為他所在意的是律法中這種善的精神。」

這段文字給我很大的震動。我於是思考:律法的字面是什麼?是字母的排列組合,是冰冷、刻板、無情的文字。是條條框框,是不能逾越的底線。律法的精神是什麼?是文字後面的神性,是忠誠、慈悲、正義的品格教化。

摩西十誡,對於希伯來人來說,既是神的誡命,也是人的法律。律法的初心,也許就在於律法的精神。律法的精神是充實而光輝的,是有人性、有靈魂、有溫度的。按照這些戒條約束自己的內心,行為有底線邊界,人就不至於敗壞到地獄。人心中還有正統、傳統、神性、高貴的一面,這樣不但能得到神的照看護佑,做的好的,還有機會回歸天國世界。真正的體會律法後面的神喻,按照律法的精神約束自己的心靈,才是真正的守法者、護法者。

而機械、刻板、無奈的按照律法字面規則嚴格遵守,弱化了靈魂層面的神性操守的堅持,強化了肢體表層的行為操作的達標,就是捨本逐末。如果行為上做的很到位,完全達到律法的標準,而內心始終是空洞的、冰冷的,靈魂裡沒有溫度,思想中沒有真誠,心田內沒有悲憫,就類似於機器人的按程序步驟操作。

機器人是可以準確無誤的執行命令,但是它沒有靈魂,沒有思考,沒有道德,沒有判斷,沒有操守。這樣的堅守律法,是不是捨本逐末呢?是否類似生搬照抄呢?

從耶穌與律法的故事,也聯想到大法修煉。

師父要求我們做好三件事,就好似摩西定下的律法,是師父的誡命。象法利賽人那樣按部就班的做到律法表面的精準,還是象耶穌那樣理解律法的精神,通曉律法的要義,達到律法的神性。這是我們應該認真思考的問題。

比如說,修真,表面上是講真話、做真事,不妄語、不欺詐、不騙人的行為。實質上還有真誠、忠貞的內涵,要修出誠心誠意的真心,要修出忠誠篤定的信念。以前我說真話,就是複述事實,不撒謊。有了誠心的真話,才是有了溫度的真話,才是大法修煉者的真話。缺乏誠意的真話,就是冷冰冰、乾巴巴的實話,是無法感動人心的。

再比如,修忍,表面上是被打不還手、被罵不還口的安忍無為。實質上是理解、寬容、原諒的襟懷坦蕩,是對人世間的一切,都能一笑了恩怨的博大。能做到表面上不爭不鬥,是行為的忍,能做到內心的釋懷,才是徹底的放下。如果行為上不動聲色,心裡面耿耿於懷,怨恨就由外面,壓入了內裡。而人內心的怨恨,就是地雷,一旦觸碰,還會爆發成行為的爭鬥。

還有,講真相,表面上是發資料、打電話、郵寄信件,面對面勸三退等的做事。實質上是要修出同體大慈、無緣大悲的善心。如果只是做事,機器人也可以做事,可以做的更多更好、更高效更準確。但是機器人能救人嗎?機器人再高級,它沒有靈魂,沒有人性,不能救人。教育是一棵樹搖動一棵樹,一片雲吹動一片雲的呼喚。只有心靈與心靈的觸碰,思想與思想的交流,才能喚醒人,才能救度人。

法理,有能看見的字面意思、表層要求,更有文字後面的博大的內涵,精粹玄機,層層深入,深不可測。如果我們對於法理中心性的要求置之不理,簡單機械的按照字面,生搬照抄的做事情,與偽善的法利賽人又有何異呢?

如果不把握修心的本質,不在心性上下功夫,忙碌於例行公事的三件事,表面上忙忙碌碌,實質上是不得要領,結果可能適得其反。師父說:「建廟拜神事真忙 豈知有為空一場 愚迷妄想西天路 瞎摸夜走撈月亮」(《洪吟》<有為>)心不在法上,就是忙人事,即使做的再多,結果可能竹籃子打水一場空。心性沒提高,功沒有長,層次不升,果位很低。

只有人心的改變,心性的昇華,才有由裡及表的慈悲播撒,才會由內而外的光明散發,才能濟世度人。

領悟法的內涵,做到法的要義,才是真正的信師信法,才能精進的正念正行。

一孔之見,請慈悲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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