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我敢向江澤民等索賠超過1億元?

王友群


【正見網2022年07月30日】

2022年7月20日,是惡首江澤民發動迫害法輪功23年,也是全世界法輪功學員講真相、反迫害、救眾生23年。

23年來,我親歷了中共迫害法輪功的全過程,經歷了從中共最高層到中國最底層再到美國紐約的人生大跨越。

2008年7月11日,第29屆北京奧運會前夕,我因為堅持在法輪功問題上講真話,被非法抓捕。之後,被非法判刑五年。

期間,我堅持以寫檢舉信、控告信、上訴狀的方式反迫害。

值此全世界法輪功學員反迫害23周年之際,特將我在監獄裡向江澤民等索賠超過1億元人民幣的非常經歷,再做一個總結,希望助全世界大法弟子添正念。

第一,向江澤民索賠1000萬元

前中共獨裁者江澤民,是中共迫害法輪功的最高決策人,也是中共大規模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最高決策人。

在北京市西城區看守所被關押期間,就江澤民迫害法輪功的滔天大罪,我寫了許多檢舉信、控告信,上交李東警官。

信中,我多次強烈要求江澤民必須賠償我的物質和精神損失不得少於1000萬元。我還特別寫道,由最高法院依法判處江澤民死刑一百次、一千次、一萬次,也絲毫不為過。

第二,向周永康索賠1000萬元

周永康是江澤民提拔重用的親信之一,當時任中共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書記,是江迫害法輪功的最大幫凶。

2008年11月19日,被關押在北京市第一看守所東一區102監室內的我,針對周永康迫害法輪功,寫了致時任中央軍委主席胡錦濤的檢舉信。信末,提出兩點強烈要求:第一,依法逮捕周永康;第二,周永康必須賠償我的物質和精神損失不得少於1000萬元。

此信寫好後,上交解國建(音)警官;解國建立即轉交北京市公安局預審員竇崢(音);竇崢立即「提審」了我。

為了留下一份白紙黑字的書面文字證據,我同意做了一份筆錄,上面詳細記載了我2008年11月19日寫了致胡錦濤的檢舉信《關於依法逮捕周永康的建議》,仔細確認這些信息後,我在筆錄上籤了字。

第三,向賀國強索賠1000萬元。

賀國強是江澤民提拔重用的親信之一,當時是中共反腐敗最高專門領導機關的最高領導——中共政治局常委、中紀委書記。

2009年11月19日,在西城區看守所張起江(音)警官的辦公室,我寫了致時任中央軍委主席胡錦濤的檢舉信,揭露賀國強在我的申訴問題上的嚴重違紀違法問題。信末,強烈要求賀國強必須賠償我的物質和精神損失不得少於1000萬元。

此信寫好後,上交張起江警官。

第四,向孟建柱索賠1000萬元。

孟建柱是江澤民提拔重用的親信之一,當時任國務委員、公安部長,是江迫害法輪功的重要幫凶之一。

2009年8月,在西城區看守所,就孟建柱對公安機關利用偽造的我的電腦、U盤、MP3的鑑定結論給我定罪負有重大領導責任,我寫了致中紀委監察部領導的檢舉信。信末,強烈要求孟建柱必須賠償我的物質和精神損失不得少於1000萬元。

此信寫好後,上交李東警官。

第五,向北京市國家安全局的鑑定人索賠1000萬元。

2008年12月12日,在北京市第一看守所的一個預審室裡,一位姓宋的警官告知我的電腦、U盤、MP3的鑑定結論。

當場,我就明確指出:這份鑑定結論是偽造的。

2009年9月,在西城區看守所,就北京市國家安全局的鑑定人偽造我的電腦、U盤、MP3的鑑定結論,我寫了致中紀委監察部領導的檢舉信,強烈要求鑑定人必須賠償我的物質和精神損失不得少於1000萬元。

此信寫好後,上交張涌警官。

第六,向陸俊釗檢察官索賠1000萬元。

2009年5月13日,在西城區看守所,就西城區檢察官陸俊釗利用偽造的我的電腦、U盤、MP3的鑑定結論栽贓陷害我,我寫了致西城區法院法官徐麗文的檢舉信。信末,強烈要求陸俊釗必須賠償我的物質和精神損失不得少於1000萬元。

此信寫好後,上交張波警官。張波將此信複印了一份,一份交西城區檢察院駐看守所檢察官,一份交李東警官。

第七,向徐麗文法官索賠1000萬元。

2009年10月13日,在西城區看守所,我寫了致北京市第一中級法院的《上訴狀》,控告西城區法院法官徐麗文,利用偽造的我的電腦、U盤、MP3的鑑定結論栽贓陷害我,並提出三點訴求:第一,撤銷原判;第二,依法逮捕徐麗文;第三,徐麗文必須賠償我的物質和精神損失不得少於1000萬元。

對於我在《上訴狀》中白紙黑字向徐麗文法官索賠1000萬元,賈連春法官製作的終審裁定書,沒有認定我「誣陷」、「敲詐勒索」徐麗文法官。

第八,向610辦公室官員韓軍索賠1000萬元。

610辦公室是中共迫害法輪功的專職機構。被非法抓捕前,跟我打交道最多的人,是北京市西城區德勝街道辦事處610辦公室官員韓軍。

2009年10月,在西城區看守所,就韓軍寧可迫使我求助美國總統、求助聯合國秘書長、求助世界各國政府和人民,也不願依法維護我的工作權,我寫了致中紀委監察部領導的檢舉信。信末,強烈要求韓軍必須賠償我的物質和精神損失不得少於1000萬元。

此信寫好後,上交張涌警官。

第九,向西城區看守所所長張寶利(音)索賠1000萬元。

2009年11月26日,接到北京市第一中級法院終審裁定書的當晚,就西城區看守所所長張寶利,將我寫給胡錦濤等的檢舉信、控告信,上交給了不該上交的人(我懷疑全部上交610辦公室官員),我寫了致時任中紀委副書記干以勝的檢舉信,強烈要求張寶利必須賠償我的物質和精神損失不得少於1000萬元。

此信寫好後,上交張波警官,並請張波警官上交西城區看守所副所長謝金增(音)。

第十,向前進監獄副監獄長曹利華索賠1000萬。

曹利華當時任北京市前進監獄專門負責迫害法輪功的副監獄長。

2010年初,鑒於曹利華對我多次提出依法查清我的電腦、U盤、MP3鑑定結論真假的請求置之不理,我寫了致時任中紀委副書記干以勝的檢舉信。信末,強烈要求曹利華必須賠償我的物質和精神損失不得少於1000萬元。

此信寫好後,上交當時第一分監區監區長李學東。

第十一,向前進監獄警官柳剛索賠1000萬元。

2010年9月9日、9月11日,我給胡錦濤等寫了10封檢舉信,上交前進監獄第一分監區副監區長柳剛。

一段時間之後,我問柳剛:「我的檢舉信上交沒有?」柳剛竟以「這裡是監獄」為由,將10封檢舉信全部非法扣押。

針對柳剛非法扣押我的檢舉信的嚴重違法行為,我分別向前進監獄監獄長段炳川,副監獄長曹利華,繼任副監獄長薛英奎等寫了許多檢舉信,上交第一分監區監區長李學東,繼任監區長張建偉,副指導員施興東,警官王學斌、臧海龍、劉宏栓、趙龍虎、王蘇濱等。

2011年11月,就柳剛非法扣押我的檢舉信問題,我寫了致薛英奎副監獄長的檢舉信,上交十一分監區副指導員任洪勝,任洪勝上交十一分監區指導員劉光輝。

信末,我強烈要求柳剛必須賠償我的物質和精神損失不得少於1000萬元。

無一位官員對我的巨額索賠要求說一個「不」字

僅僅看一看上述索賠清單,凡是有常識、願思考的人都會覺得,這件事不簡單。

這是直接挑戰中共迫害法輪功的最高決策者江澤民,直接挑戰當時江澤民迫害法輪功在中共最高層的總代理人周永康,直接挑戰當時江澤民的親信、中共反腐敗最高專門領導機關的最高領導人賀國強,直接挑戰江澤民迫害法輪功最重要的依靠對像、中共公安系統的最高領導人孟建柱,直接挑戰江澤民迫害法輪功的具體執行者——中共公、檢、法、司的各級官員,一句話,直接挑戰中共迫害法輪功權力體系中最重要的官員及其追隨者。

尤其是,這些巨額索賠要求,是我在徹底失去人身自由的監獄裡,白紙黑字提出來的。

當時,我寫的每一個字都是必須負法律責任的。

但是,出乎中國大陸所有參與迫害法輪功的610辦公室官員、警官、檢察官、法官、獄警,以及10幾億中國人民意料之外的是:

中共的公、檢、法、司,從下到上,所有與我的案子有關的官員,沒有一個官員對我的巨額索賠要求說一個「不」字!

我索賠的真正目的不是為了錢

當時,我向每一個被檢舉、被控告、被控訴對像索賠1000萬元,最後總額超過1億元,真實目的有三:

第一,正告迫害法輪功的官員,不管你當多大的官,今天作惡,明天肯定要付出重大代價。

第二,以這種最直白的方式,讓人們看清到底誰正誰邪,進而呼喚良知、道德、正義與人性。

第三,證實師父在《轉法輪》第九講最後一頁講的八個字「難忍能忍,難行能行」。

從向最基層的柳剛索賠1000萬到向最高層的江澤民索賠1000萬,這不是簡簡單單頭腦一熱、大筆一揮就完事了的。這每一個1000萬都是要負重大刑事責任的。索賠超過1億元,這要承受多大的壓力?

但是,作為大法弟子,難忍,能忍。那麼,「難行」怎麼「能行」呢?就靠「信」和「悟」。無論處境多麼艱難、險惡,我就堅信師父,堅信大法。我對鑑定人偽造我的電腦、U盤、MP3的鑑定結論的準確預見就來自法的啟示。

為什麼我敢向江澤民等索賠超過1億元?

因為我是法輪功修煉者,我的智慧和勇氣全部來自法輪功。

在獄中,我背誦最多的是師父《洪吟》中的兩首詩。第一首是《無存》:「生無所求 死不惜留 盪盡妄念 佛不難修」。第二首是《別哀》:「身臥牢籠別傷哀 正念正行有法在 靜思幾多執著事 了卻人心惡自敗」。

千百年來,人們津津樂道的,孜孜以求的,想得到、怕失去的,無非個人的「名、利、情、色」四個字。在實修過程中,我把這些東西,統統都放下了。

我體會到:放下,才能昇華;放下,才能超越;放下,才能「海納百川,有容乃大」;放下,才能「壁立千仞,無欲則剛」。

放下,才能在看似無路的絕境中走出一條「一正壓百邪」的光明大道來。

最後一點說明

師父在《洪吟》-<無阻>中寫道:「修煉路不同 都在大法中 萬事無執著 腳下路自通」。

我悟到,每一個大法弟子修煉的路不同,證實法的方式不同。我在當時特定的環境下證實法的方式,不一定適合於其他人。每個人如何走自己證實法的路,必須嚴格「以法為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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