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真善忍為標準 不以利益得失評判好壞

明見


【正見網2023年03月21日】

長時間來,我們講真相說明大法好的舉例,還有網上同修交流文章,心得體會,真相故事等,大多都是以自己或者家人修煉大法後病好了或者惡習變好了或者其它方面受益了等等來說明大法好、法輪功好,而感恩師尊感謝大法。

個人認為,以此淺顯的容易被接受的實例證明大法好沒有錯,但應注意以利害得失與否作為判斷好壞的標準卻是不正的,作為大法弟子如果認識還停留於因為受益才說好,卻是有漏有不足的。僅僅宣說「受益了、得到好處了就說是好」的觀念,也許人會為此而來,可大法並非是為了人得好處才傳的,一旦人沒有因此滿足其欲求,會不會起反作用呢?

歷史上岳飛精忠報國,用生命詮釋一個忠字,三國劉關張結義,踐行一個義字,從而千古流傳美名,他們沒有因為在險境或者利益誘惑面前而喪志變節 ,也沒有以自身利害得失來衡量是否值得去拼打,而是以忠、義作為明志立身的做人準則和信條。

末法末劫時期,道德敗壞了,世人往往把衡量好壞的標準也降低到誰對我好就說他好、誰對我不好就是壞,誰給我好處利益就是好,否則就是不好的地步,把判斷好壞的基準變異到了以利害得失來衡量,然而這卻是正法須要歸正的人類變異了的觀念。

應該明確: 師父在《轉法輪》第一講講明:「真、善、忍是衡量好壞人的唯一標準」。個人或者家庭的利害得失與否,不是真正衡量好壞的標準,同時,承認「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也是正法時期生命得救和進入新宇宙的標準和要求。

大法傳出,「截窒世下流」[1],正一切不正的,提升人類道德;大法弟子修煉、助師正法,也應當引導世人以「真善忍」作為衡量好壞的標準,回歸正的理念,而不是有意無意加強和助長人利益至上的變異觀念。

個人修煉認識,不足之處敬請同修慈悲指正。合十!

[1] 李洪志師父詩詞:《洪吟二》〈普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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