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吃之惡

槿素


【正見網2023年12月08日】

「Gula」一詞源於拉丁語,基督教會用它來代表「貪吃」的罪惡。 「貪吃者」在法語裡有道德敗壞、放蕩的意思。

「貪吃」一直都是哲學、宗教及社會學的研究對像。而「貪吃」在基督教裡則被認為是人類七宗罪之一。

貪吃為什麼是罪呢?這與信奉基督教並在沙漠裡修行的隱修士有關。他們為了苦修,每天只吃保持不被餓死的數量的食物。任何多餘的食物都被認為是魔鬼利用來引誘人類的工具。在大約公元365年,苦行僧埃瓦格爾羅列出了魔鬼用來引誘人的八大罪惡與邪念。排在第一的就是貪饞,而第二大誘惑就是淫慾。「貪吃—淫慾」這一對禍害千年的地獄組合就此誕生。正如我們中文語境裡的「溫飽思淫慾」(《二刻拍案驚奇》)。在我們熟悉的作品中「貪吃」好像都是跟「好色」同時出現的,《西遊記》中的豬八戒就是最典型的例子。

在中世紀的藝術作品裡,最醜陋、最噁心的動物——瘌蛤蟆就被作為了懲罰貪吃者的工具。在15世紀《牧羊人日記》這幅版畫裡就可以看到:犯了貪吃罪的教徒要受到的一種叫做「坦塔羅斯酷刑」的懲罰,其中一個環節就是要吃掉活的癩蛤蟆、蛇和蜥蜴。

在14世紀法國詩人德尚的詩裡這樣寫著「沖啊!吃豬肉!」。那時,貪吃被認為是獸性大發和失去理智的表現。

古人對貪吃的深刻認識是很多當代人都不及的,或者根本就不會把貪吃跟貪婪、跟放縱、跟淫慾、跟罪惡聯繫起來。在中世紀,巧克力、各種甜食被認為是引發淫慾的食品,甚至帶刺激性的辣椒都是一樣的跟引發淫慾有關。看來不僅是帶甜味的食品,刺激的麻辣、過度的鮮咸甚至咖啡的苦都是帶給人口腹刺激從而引發機體的不理智的源泉。常人不是常常這樣夸一個美麗的女孩子 「秀色可餐」嗎?餐和色之間的說不清理還亂的關係常人可以無視,對於我們大法弟子這就是一個非常險惡的邪惡誘惑以及執著產生的根源之一!

老子說「五味令人口爽」(《老子. 第十二章》)。這裡的「爽」表示口舌失去了辨別味道的能力。口舌失去辨別味道能力的同時,思維也等於基本遲鈍甚至停滯。因為味道的感受是大腦接收到神經系統傳導的電信號而得來的,而電信號又是由舌頭上的受體感受到的味道分子的特定結構而轉換的。所以,口舌的感受跟大腦有直接的關係,吃完五味,口不僅爽了,頭腦也混沌了。執於五味實在是令人智昏的罪魁禍首。

誠然,正常的進食是應該的,是人體健康的保證,即使在教會的定義裡也客觀的指出了什麼才是貪吃的範疇:在正餐之外吃東西、提前就餐、超過生理需要的暴飲暴食、過分豐盛和精美的餐食都是屬於貪吃的範疇。

當代社會的各種美食誘惑實在是太鋪天蓋地。各種精美的廣告、視頻及明星的代言,以及能夠品嘗極品美食是一種高貴身份之象徵的誤導,讓大眾對於美食的追求簡直到了窮奢極欲的程度。美食製作者甚至被推到了藝術家的高度,英國最著名的幾位頂級大廚的年薪可以達到上千萬英鎊。常人中各種美輪美奐的關於食物的廣告和視頻誘惑,確實比食物本身更考驗我們作為修煉人的定力。

很多常人都會有這樣的體會:在美食的誘惑下狂吃海塞,完畢覺得還得來個冰淇淋或蛋糕結尾。隨之而來的昏昏欲睡帶來的是更多贅肉的堆疊。看到鏡子裡肥胖的自己和完全塞不進的漂亮衣裙發誓不再亂吃胡喝,但是一兩天後又開始重複這個吃-後悔-再吃-再後悔的死循環。

常人都知道:一切痛苦的來源無非就是永遠也滿足不完的慾望。而就吃這一個慾望而言,當下社會已經把它拔到了古今中外從未有過的高度,讓人無法擺脫,深陷慾望的深淵而不自知。基督教會把貪食者定位在「既非天使,也非禽獸」的性質上。暫且不說常人會怎樣的為自己的貪吃辯解,作為一個修煉的人,我們怎麼能落到哪怕一次的「既非天使」的行列呢?

如何對待吃,師父在《轉法輪》裡已經明確的講了:「人家給什麼就吃什麼,作為一個修煉的人也不能挑選食物,」 「人在吃的問題上還不只是吃肉,對什麼食物執著都不行,其它東西也是一樣。」(《轉法輪》)

為了救眾生,我們可能需要很多次的與人聚餐,需要很多次的吃到肉和各種所謂的「美食」。但是重要的是我們心裡不能有它們。如果我們也到了對美食津津樂道,時常被吸引的狀態那就真的是一種執著。

修煉的人應該按照師父教導的:「食而不味,口斷執著」。(《洪吟》<道中>) 個人理解師父說的「不味」不是「無味」,是面對各種甜酸苦辣的味蕾刺激,我們的態度都是一樣的——不知其味,不被其味帶動。當我們斷了自己的口之欲,什麼形態的食物和什麼味道的食物都再也帶動不了我們了。

貪吃於人是一種惡,於修煉人就是一種執著。對於大法修煉的人來說更是需要早早就去掉的一個可怕執著。一日三餐,天天至少三次考驗,如何徹底放下對吃的執著,如何以一個神的姿態、神的修為來對待吃,完全不是一件可以隨心所欲的小事。

僅以此小文與還在執著美食的同修們分享以期共同提高,從貪吃的執著中超脫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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